喪服



諸侯為天子斬衰三年何?「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賓,莫非王臣。」臣之於君,猶子之於父,明至尊、臣子之義也。《喪服經》曰:「諸侯為天子斬衰三年。」天子為諸侯絕(其)〔朞〕何?示同愛百姓,明不獨親〔其親〕也。故《禮‧中庸》曰:「朞之喪達乎(諸侯)〔大夫〕,三年之喪達乎天子。」卿大夫降緦,重公正也。
禮,庶人〔為〕國君服齊衰三月。王者崩,京師之民喪三月何?民賤〔而王貴〕,故(思)〔恩〕淺,故三月而已。天子七月而葬,諸侯五月而葬者,則民始哭素服,先葬三月成齊衰,朞月以成禮葬君也。禮不下庶人、所以為民制〔服〕何?禮不下庶人者,尊卑制度也。服者、恩從內發,故為之制也。
王者崩,臣下服之有先後何?恩有深淺遠近,故制有日月。《檀弓記》曰:「天子崩,三日祝先服,五日官長服,七日國中男女服,三月天下服。」
三年之喪何二十五月?以為古民質,痛於死者,不封不樹,喪期無數,亡之則除。後代聖人因天地萬物有終始,而為之制,以朞斷之。父至尊,母至親,故為(於)〔加〕隆以盡孝子〔之〕恩。恩愛至深,加之則倍。故再朞二十五月也。禮有取於三,故謂之三年。緣其漸三年之氣也。故《春秋傳》曰:「三年之喪,其實二十五月」也。三年之喪不以閏月數何?以其言朞也。朞者、復其時也。大功已下月數,故以閏月除。《禮‧士虞經》曰:言「朞而小祥」,又「朞而大祥」。
喪禮必制衰麻何?以副意也。服以飾情,情貌相配,中外相應。故吉凶不同服,歌哭不同聲,所以表中誠也。布衰裳,麻絰,(蕭)〔箭〕笄,繩纓,苴杖,為略反本。絰者、亦示也,故揔而載之,示有喪也。腰絰者、以(伐)〔代〕紳帶也。所以結之何?思慕腸若結也。必再結之何?明思慕無已。
所以必杖者,孝子失親,悲哀哭泣,三日不食,身體(嬴)〔羸〕病,故杖以扶身,明不以死傷生也。禮、童子婦人不杖者,以其不能病也。《禮》曰:「斬衰三日不食,(齎)〔齊〕衰二日不食,大功一日不食,小功緦麻,一日不食,再不食可也。」〔所〕以〔杖〕竹、〔桐〕何?取其名也。竹者、蹙也,桐者、痛也。父以竹,母以桐何?竹者、陽也,桐者、陰也。竹何以為陽?竹斷而用之,質、故為陽。桐削而用之,加人功,文、故為陰也。故《禮》曰:「苴杖竹也。削杖桐也。」
所以必居倚廬何?孝子哀,不欲聞人之聲,又不欲居故處,居中門之外。倚木為廬,質反古也。不在門外何?戒不虞故也。故《禮大傳》曰:「父母之葬,居倚廬。」於中門外東墻下,戶北面。練而居(聖)〔堊〕室,無(餘)〔飾〕之室。又曰:「婦人不居倚廬。」又曰:「天子七日。」又曰:「公諸侯五日,卿大夫三日而服成。」居外門內(赤)〔東〕壁下為廬。寢苫塊,哭晝無夜時,不脫絰帶。既虞,寢有席,蔬食飲水,朝一哭,夕一哭而已。既練,舍外寢,居堊室,始食菜果,(及)〔反〕素食,哭無時。二十五月而大祥,飲醴酒,食乾肉。二十七月而禫,通祭宗廟,去喪之殺也。
喪禮不言者何?思慕盡情也。言不文者,指謂士民。不言而事成者,國君卿大夫杖而謝賓。財少恃力,面垢作身,不言而事具者,故號哭盡情。
喪有病,得飲酒食肉何?所以輔人生已,重先祖遺支體也。故《曲禮》曰:「居喪之禮,頭有瘡則沐,身有瘍則浴,有疾則飲酒食肉。」五十不致毀,〔六十不毀〕,七十唯衰麻在身,飲酒食肉。又曰:「父母有疾,食肉不至變味,飲酒不至變皃。笑不至矧,怒不至詈,琴瑟不御。」《曾子問》曰:「三年之喪,練、不群立,不旅行。禮以飾情,三年之喪而(吊)〔弔〕哭,不亦虛乎?」《禮‧檀弓》曰:「曾子有母之喪。」弔子張。子張者朋友,有服,雖重服,(吊)〔弔〕之可也。《曾子問》曰:「小功可以與祭乎?」孔子曰:「斬衰已下與祭,禮也。」此謂君喪然也。子夏問:「三年之喪,既卒哭,金革之事無避者,禮與?」孔子曰:「吾聞諸老聃曰:『魯公、伯禽則有為之也。』今以三年之喪從其利者,吾不知也。」
婦人不出境(吊)〔弔〕者,婦人無外事,防淫佚也。《禮‧雜記》曰:「婦人越(彊)〔疆〕而(吊)〔弔〕,非禮也。」而有三年喪,君與夫人俱往。禮、妻為父母服,夫亦當服。
有不(吊)〔弔〕三何?為人臣子,常懷恐懼,深思遠慮,志在全身。今乃畏、厭、溺死,用為不義,故不(吊)〔弔〕也。《檀弓》曰:「不(吊)〔弔〕三,畏、厭、溺」也。畏者、兵死也。《禮(魯)〔曾〕子記》曰:「大辱加於身,(皮)〔支〕體毀傷,即君不臣,士不交,祭不得為昭穆之尸,食不得昭穆之牲,死不得葬〔昭〕穆之(城)〔域〕」也。
弟子為師服者,弟子有(臣君)〔君臣〕、父子、朋友之道也。故生則尊敬而親之,死則哀痛之,恩深義重,故為之隆服,入則絰,出則否。《檀弓》曰:「昔夫子之喪顏回,若喪子而無服,喪子路亦然。請喪(天)〔夫〕子若喪父而無服」也。
《曾子問》曰:「君薨既殯,而臣有父母之喪,則如之何?」孔子曰:「歸居于家,有殷事則之君所,朝夕否。」曰:「君既(歛)〔啟〕,而臣有父母之喪,則如之何?」孔子曰:「歸(殯)哭,而反(于)〔送〕君。」〔曰〕:「〔君未殯而臣有父母之喪〕,〔則如之何〕?」〔孔子曰〕:「〔歸殯〕,〔反于君所〕,〔有〕殷事則歸,朝夕否。大夫、(家)〔室〕老行事,士、則子孫行事。〔大〕夫內子,有殷事,則亦如之君所,朝夕否。」諸侯有親喪,聞天子崩,奔喪者何?屈己。親親猶尊尊之義也。《春秋傳》曰:「天子記崩不記葬者,必其時葬也。諸侯記葬,不必有時。」諸侯為有天子喪奔,不得必以其時葬也。大夫使受命而出,聞父母之喪,非君命不反者,蓋重君也。故《春秋傳》曰:「大夫以君命出,聞喪,徐行不反。」諸侯朝,而有私喪得還何?凶服不入公門。君不呼之義也。凶服不敢入公門者,明尊朝廷,吉凶不相干。故《周官》曰:「凶服不入公門。」《曲禮》曰:「居喪不言樂,祭事不言凶,公庭不言婦女。」《論語》曰:「子於是日哭,則不歌。」臣下有大喪,不呼其門者,使得終其孝道,成其大禮。《春秋傳》曰:「古者臣有大喪,君三年不呼其門。」
聞(哀)〔喪〕,哭而後行何?盡哀舒憤然後行。望國境則哭,過市朝則否。君子自抑,小人勉以及禮。見星則止,日行百里,惻怛之心,但欲見尸柩汲汲故。《禮‧奔喪〔記〕》〔曰〕:「以哭荅使者,盡哀。問故,遂行。」曾子曰:「師〔行〕三十里,(者)〔吉〕行五十里,奔喪百里。」既除喪,乃歸哭於墓何?明死者不可見,痛傷之至也。謂喪不得追服者也。哭於墓而已。故《禮‧奔喪記》曰:「之墓,西向哭止。」此謂遠出歸後葬,喪服以禮除。
曾子與客立於門,其徒趨而出。曾子曰:「爾將何之?」曰:「吾父死,將出哭於巷。」曾子曰:「反哭於爾次。」曾子北面而(吊)〔弔〕焉。《檀弓記》曰:「孔子曰:『吾惡乎哭諸?兄弟、吾哭諸廟門之外,師、吾哭諸寢,朋友、吾哭諸寢門外,所知、吾哭諸野。』」
養從生,葬從死。周公以王禮葬何?以為周公踐(祚)〔阼〕理政,與天同志,展(與)〔興〕周道,顯天度數,萬物咸得,休氣(允寒)〔充塞〕,原天之意,(予)〔子〕愛周公,與文、武無異,故以王禮葬,使得郊祭。《尚書》曰:「今天動威以彰周公之德。」下言「禮亦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