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當在初平、興平間


〈置屯田令〉當在初平、興平間


夫定國之術,在于彊兵足食。秦人以急農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世)〔代〕之良式也。○《晉書‧食貨志》。
〈為徐宣議陳矯下令〉當在建安二年後四年前


〈為徐宣議陳矯下令〉當在建安二年後四年前


喪亂已來,風教(凋)〔彫〕薄,謗議之言,難用褒貶。自建安〔五年〕以前,一切勿論,其以斷前誹議者,以其罪罪之。○《魏志‧陳矯傳》。


〈褒賞令〉


別部司馬〔付其衙〕請立齊桓公神堂,使記室阮瑀議之。○《北堂書鈔》六十九。
〈加棗祗子處中封爵竝祀祗令〉建安六年


〈加棗祗子處中封爵竝祀祗令〉建安六年


故陳留太守棗祗,天性忠能。始共舉義兵,周旋征討。後袁紹在冀州,亦貪祗欲得之,祗深附託于孤,使領東阿令。呂布之亂,兗州皆叛,惟范、東阿完在,由祗以兵據城之力也。後大軍糧乏,得東阿以繼,祗之功也。及破黃巾,定許,得賊資業,當興立屯田。時議者皆言當計牛輸穀,佃科以定。施行後,祗白以為僦牛輸穀,大收不增穀,有水旱災除,大不便,反覆來說,孤猶以為當如故大收,不可復改易。祗猶執之,孤不知所從,使與荀令君議之。〔時〕故軍祭酒侯聲云:「科取官牛,為官田計;如祗議,于官便,于客不便。」聲懷此云云,以疑令君。祗猶自信,據計畫還白,執分田之術,孤乃然之,使為屯田都尉,施設田業。其時歲則大收,後遂因此大田,豐足軍用,摧滅群逆,克定天下,以隆王室,祗興其功。不幸早沒,追贈以郡,猶未副之。今重思之,祗宜受封,稽留至今,孤之過也。祗子處中,宜加封爵,以祀祗為不朽之事。○《魏志‧任峻傳》注引《魏武故事》。
〈軍譙令〉


〈軍譙令〉


吾起義兵,為天下除暴亂。舊土人民,死喪略盡,國中終日行,不見所識,使吾悽愴傷懷。其舉義兵已來,將士絕無後者,求其親戚以後之,授土田,官給耕牛,置學師以教之。為存者立廟,使祀其先人。魂而有靈,吾百年之後何恨哉!○《魏志‧武帝紀》。《御覽》六百三十七。
〈敗軍令〉


〈敗軍令〉


令:《司馬法》:「將軍死綏。」故趙括之母,乞不坐括。是古之將者,軍破于外,而家受罪于內也。自命將征行,但賞功而不罰罪,非國典也。其令諸將出征,敗軍者抵罪,失利者免官爵。○《魏志‧武帝紀》。《文館詞林》六百九十五。
〈論吏士行能令〉


〈論吏士行能令〉


令:議者或以軍吏雖有功能,德行不足堪任郡國之選,所謂「可與適道,未可與權」者也。管仲曰:「使賢者食于能則上尊,鬭士食于功則卒輕〔于〕死,二者設于國則天下治。」未聞無能之人,不鬭之士,竝受祿賞,而可以立功興國者也。故明君不官無功之臣,不賞不戰之士;治平尚德行,有事賞功能。論者之言,一似管窺虎歟!○《魏志‧武帝紀》注引《魏書》。《文館詞林》六百九十五。
〈脩學令〉


〈脩學令〉


令:喪亂以來,十有五年,後生者不見仁義禮讓之風,吾甚傷之。其令郡國各脩文學,縣滿五百戶置校官,選其鄉之俊造而教學之,庶幾先王之道不廢,而有以益于天下。○《魏志‧武帝紀》。《文館詞林》六百九十五。


〈蠲河北租賦令〉


河北罹袁氏之難,其令無出今年租賦。○《魏志‧武帝紀》。
〈收田租令〉


〈收田租令〉


令:「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袁氏之治也,使豪彊擅恣,親戚兼并;下民貧弱,代出租賦,衒鬻家財,不足應命。審配宗族,至于藏匿罪人,為逋逃主;欲望百姓親附,甲兵彊盛,豈可得邪!其收田租畝四升,戶出絹二匹、(絲)〔綿〕二斤而已,他不得擅興發。郡國守相明檢察之,無令彊民有所隱藏,而弱民兼賦也。○《魏志‧武帝紀》注引《魏書》。《文館詞林》六百(六)〔九〕。十五。


〈誅袁譚令〉


敢有哭之者,戮及妻子。○《御覽》四百二十二引《傅子》。
〈赦袁氏同惡及禁復讎厚葬令〉


〈赦袁氏同惡及禁復讎厚葬令〉


其與袁氏同惡者,與之更始。(令民不得復私讎),(禁厚葬),(皆一之以法)。○《魏志‧武帝紀》。
〈整齊風俗令〉


〈整齊風俗令〉


令:阿黨比周,先聖所疾也。聞冀州俗,父子異部,更相毀譽。昔直不疑無兄,世人謂之盜嫂;第五伯魚三娶孤女,謂之撾婦翁;王鳳擅權,谷永比之申伯;王商忠義,張匡謂之左道:此皆以白為黑,欺天罔君者也。吾欲整齊風俗,四者不除,吾以為羞。○《魏志‧武帝紀》。《文館詞林》六百九十五。


〈選舉令〉


夫遣人使于四方,古人所慎擇也。故仲尼曰:「使乎使乎!」言其難也。○《初學記》二十。
(今)鄴縣甚大,一鄉萬數千戶,兼人之吏,未易得也。○《書鈔》七十七。
聞小吏或有著巾幘。○《書鈔》七十七。
魏諸官印,各以官為名,印如漢法斷二千石者章。
國家舊法,選尚書郎,取年未五十者,使文筆真草,有才能謹慎,典曹治事,起草立義,又以草呈示令僕訖,乃付令史書之耳。書訖,共省讀內之事本來臺郎統之,令史不行知也。書之不好,令史坐之;至于謬誤,讀省者之責。若郎不能為文書當御史令,是為牽牛不可以服箱,而當取辯于繭角也。○《御覽》二百十五。
令:詔書省司隸官,鍾校尉材智決洞,通敏先覺,可上請參軍事,以輔闇政。○《御覽》二百四十九引魏武〈選令〉。
諺曰:「失晨之雞,思補更鳴。」昔季闡在白馬,有受金(奴)〔取〕婢之罪,棄而弗問,後以為濟北相,以其能故。○《御覽》四百九十六。
〈明罰令〉


〈明罰令〉


聞太原、上黨、西河、雁門,冬至後百有五日皆絕火寒食,云為介子推。子胥沈江,吳人未有絕水之事,至于〔子〕推獨為寒食,豈不悖乎?且北方沍寒之地,老少羸弱,將有不堪之患。令到,人不得寒食。若犯者,家長半歲刑,主使百日刑,令長奪一月俸。○《藝文類聚》四、《御覽》二十八、三十、又八百六十八。
〈求言令〉建安十一年


〈求言令〉建安十一年


令:夫治世御眾,建立輔弼,誡在面從。《詩》稱「聽用我謀,庶無大悔」,斯實君臣懇懇之求也。吾充重任,每懼失中,頻年以來,不聞嘉謀,豈吾開延不勤之咎邪?自今以後,諸掾屬治中、別駕,常以月旦各言其失,吾將覽焉。○《魏志‧武帝紀》注引《魏書》。《文館詞林》六百九十五。
自今諸掾屬侍中、別駕,常以月朔各進得失,紙書函封,主者朝常給紙函各一。○《初學記》二十一。
〈舉泰山太守呂虔茂才令〉


〈舉泰山太守呂虔茂才令〉


夫有其志,必成其事,蓋烈士之所殉也。卿在郡以來,禽姦討暴,百姓獲安,躬蹈矢石,所征輒克。昔寇恂立名于汝、潁,耿弇建策于青、兗,古今一也。舉茂才,加騎都尉〔典郡〕如故。○《魏志‧呂虔傳》。


〈辨衛臻不同朱越謀反論〉


孤與卿君同共舉事,加欽令問。始聞越言,固自不信。及得荀令君書,具亮忠誠。○《魏志‧衛臻傳》。


〈封功臣令〉


吾起義兵,誅暴亂,于今十九年,所征必克,豈吾功哉?乃賢士大夫之力也。天下雖未悉定,吾當要與賢士大夫共定之;而專饗其勞,吾何以安焉?其促定功行封。○《魏志‧武帝紀》。


〈下令大論功行封〉


忠正密謀,撫寧內外,文若是也。公達其次也。○《魏志‧荀攸傳》。
〈分租與諸將掾屬令〉


〈分租與諸將掾屬令〉


令:〔昔〕趙奢、竇嬰之為將也,受賜千金,一朝散之,故能濟成大功,永世流聲。吾讀其文,未嘗不慕其為人也。與諸將士大夫共從戎事,幸賴賢人不愛其謀,群士不遺其力,是以夷險平亂,而吾得竊大賞,戶邑三萬。追思竇嬰散金之義,今分所受租與諸將掾屬及故戍于陳、蔡者,庶以疇答眾勞,不擅大惠也。宜差死事之孤,以租穀及之。若年殷用足,租奉畢入,將大與眾人悉共饗之。○《魏志‧武帝紀》注引《魏書》。《文館詞林》六百九十五。
〈告涿郡太守令〉建安十二年七月


〈告涿郡太守令〉建安十二年七月


故北中郎將盧植,名著海內,學為儒宗,士之楷模,乃國之楨幹也。昔武王入殷,封商容之閭;鄭喪子產,而仲尼隕涕。孤到此州,嘉其餘風。《春秋》之義,賢者之後,有異于人。今亟敬遣丞掾修其墳墓,存其子孫,並致薄醊,以彰厥德。○《魏志‧盧毓傳》注引《續漢書》。《藝文類聚》四十。


〈下田疇令〉


田子泰非吾所宜吏者。○《魏志‧田疇傳》。
〈聽田疇讓封令〉


〈聽田疇讓封令〉


昔伯成棄國,夏后不奪,將欲使高尚之士,優賢之主,不止于一世也。其聽疇所執。○《魏志‧田疇傳》注引《魏書》。
〈表劉琮令〉建安十三年九月


〈表劉琮令〉建安十三年九月


楚有江、漢山川之險,後(復)〔服〕先彊,與秦爭衡,荊州則其故地。劉鎮南久用其民矣。身沒之後,諸子鼎峙,雖終難全,猶可引日。青州刺史琮,心高志潔,智深慮廣,輕榮重義,薄利厚德,蔑萬里之業,忽三軍之眾,篤中正之體,敦令名之譽,上耀先君之遺塵,下圖不朽之餘祚;鮑永之棄并州,竇融之離五郡,未足以喻也。雖封列侯一州之位,猶恨此寵未副其人;而比有牋求還州。監史雖尊,秩祿未優。今聽所執,表琮為諫議大夫,參同軍事。○《魏志‧劉表傳》注引《魏武故事》。
〈宣示孔融罪狀令〉


〈宣示孔融罪狀令〉


太中大夫孔融既伏其罪矣,然世人之採其虛名,失于核實,見融浮豔,好作變異,眩其誑詐,不復察其亂俗也。此州人說平原禰衡受傳融論,以為父母與人無親,譬若瓶器,寄盛其中,又言若遭饑饉,而父不肖,寧贍活餘人。融違天反道,敗倫亂理,雖肆市朝,猶恨其晚。更以此事列上,宣示諸軍(將軍)將校掾屬,皆使聞見。○《魏志‧崔琰傳》注引《魏氏春秋》。
〈為張範下令〉


〈為張範下令〉


邴原名高德大,清規邈世,魁然而峙,不為孤用。聞張子頗欲學之,吾恐造之者富,隨之者貧也。○《魏志‧邴原傳》注引《原別傳》。
〈爵封田疇令〉


〈爵封田疇令〉


蓨令田疇,至節高尚,遭值州里戎夏交亂,引身深山,研精味道,百姓從之,以成都邑。袁賊之盛,命召不屈。慷慨守志,以徼真主。及孤奉詔征定河北,遂服幽都,將定胡寇,時加禮命。疇即受署,陳建攻胡蹊路所由,率齊山民,一時向化,開塞導送,供承使役,路近而便,令虜不意。斬蹋頓于白狼,遂長驅于柳城,疇有力焉。及軍入塞,將圖其功,表封亭侯,食邑五百,而疇懇惻,前後辭賞。出入三載,歷年未賜,此為成一人之高,甚違王典,失之多矣。宜從表封,無久留吾過。○《魏志‧田疇傳》注引《先賢行狀》。
〈存䘏從軍吏士家室令〉


〈存䘏從軍吏士家室令〉


自頃以來,軍數征行,或遇疫氣,吏士死亡不歸,家室怨曠,百姓流離,而仁者豈樂之哉?不得已也。其令死者家無基業不能自存者,縣官勿絕廩,長吏存䘏撫循,以稱吾意。○《魏志‧武帝紀》。
〈以蔣濟為揚州別駕令〉


〈以蔣濟為揚州別駕令〉


季子為臣,吳宜有君。今君還州,吾無憂矣。○《魏志‧蔣濟傳》。
〈辟蔣濟為丞相主簿西曹屬令〉


〈辟蔣濟為丞相主簿西曹屬令〉


舜舉皋陶,不仁者遠。臧否得中,望于賢屬矣。○《魏志‧蔣濟傳》。
〈求賢令〉


〈求賢令〉


令:自古受命及中興之君,曷嘗不得賢人君子與之共治天下者乎!及其得賢也,曾不出閭巷,豈幸相遇哉?上之人不求之耳。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賢之急時也。「孟公綽為趙、魏老則優,不可以為滕、薛大夫。」若必廉士而後可用,則齊桓其何以霸世!今天下得無有被褐懷玉而釣于渭濱者〔乎〕?又得無有盜嫂受金而未遇無知者乎?二三子其佐我明揚仄陋,唯才是舉,吾得而用之。○《魏志‧武帝紀》。《文館詞林》六百九十五。
〈讓縣自明本志令〉


〈讓縣自明本志令〉


孤始舉孝廉,年少,自以本非巖穴知名之士,恐為海內人之所見凡愚,欲為一郡守,好作政教以建立名譽,使世士明知之;故在濟南,始除殘去穢,平心選舉,違迕諸常侍。以為彊豪所忿,恐致家禍,故以病還。去官之後,年紀尚少,顧視同歲中,年有五十,未名為老,內自圖之,從此卻去二十年,待天下清,乃與同歲中始舉者等耳。故以四時歸鄉里,于譙東五十里築精舍,欲秋夏讀書,冬春射獵,求底下之地,欲以泥水自蔽,絕賓客往來之望,然不能得如意。
後徵為都尉,遷典軍校尉,意遂更欲為國家討賊立功,欲望封侯作征西將軍,然後題墓道言「漢故征西將軍曹侯之墓」,此其志也。而遭值董卓之難,興舉義兵。是時合兵能多得耳,然常自損,不欲多之;所以然者,多兵意盛,與彊敵爭,倘更為禍始。故汴水之戰數千,後還到揚州更募,亦復不過三千人,此其本志有限也。後領兗州,破降黃巾三十萬眾。
又袁術僭號于九江,下皆稱臣,名門曰建號門,衣被皆為天子之制,兩婦預爭為皇后。志計已定,人有勸術使遂即帝位,露布天下,答言「曹公尚在,未可也。」後孤討禽其四將,獲其人眾,遂使術窮亡解沮,發病而死。及至袁紹據河北,兵勢彊盛,孤自度勢,實不敵之,但計投死為國,以義滅身,足垂于後。幸而破紹,梟其二子。又劉表自以為宗室,包藏奸心,乍前乍卻,以觀世事,據有當州。孤復定之,遂平天下。身為宰相,人臣之貴(以)〔已〕極,意望已過矣。
今孤言此,若為自大,欲人言盡,故無諱耳。設使國家無有孤,不知當幾人稱帝,幾人稱王。或者人見孤彊盛,又性不信天命之事,恐私心相評,言有不遜之志,妄相忖度,每用耿耿。齊桓、晉文所以垂稱至今日者,以其兵勢廣大,猶能奉事周室也。《論語》云:「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可謂至德矣。」夫能以大事小也。昔樂毅走趙,趙王欲與之圖燕,樂毅伏而垂泣,對曰:「臣事昭王,猶事大王;臣若獲戾,放在他國,沒世然後已,不忍謀趙之徒隸,況燕後嗣乎!」胡亥之殺蒙恬也,恬曰:「自吾先人及至子孫,積信于秦三世矣;今臣將兵三十餘萬,其勢足以背叛,然自知必死而守義者,不敢辱先人之教以忘先王也。」孤每讀此二人書,未嘗不愴然流涕也。
孤祖父以至孤身,皆當親重之任,可謂見信者矣,以及子(植)〔桓〕兄弟,過于三世矣。孤非徒對諸君說此也,常以語妻妾,皆令深知此意。孤謂之言:「顧我萬年之後,汝曹皆當出嫁,欲令傳道我心,使它人皆知之。」孤此言皆肝鬲之要也。所以勤勤懇懇敘心腹者,見周公有《金縢》之書以自明,恐人不信之故。然欲孤便爾委捐所典兵眾,以還執事,歸就武平侯國,實不可也。何者?誠恐己離兵為人所禍也。既為子孫計,又己敗則國家傾危,是以不得慕虛名而處實禍,此所不得為也。前朝恩封三子為侯,固辭不受,今更欲受之,非欲復以為榮,欲以為外援為萬安計。
孤聞介推之避晉封,申胥之逃楚賞,未嘗不舍書而歎,有以自省也。奉國威靈,仗鉞征伐,推弱以克彊,處小而禽大,意之所圖,動無違事,心之所慮,何向不濟,遂蕩平天下,不辱主命,可謂天助漢室,非人力也。然封兼四縣,食戶三萬,何德堪之!江湖未靜,不可讓位;至于邑土,可得而辭。今上還陽夏、柘、苦三縣戶二萬,但食武平萬戶,且以分損謗議,少減孤之(貴)〔責〕也。○《魏志‧武帝紀》注引《魏武故事》。
〈轉邴原五官長史令〉建安十六年


〈轉邴原五官長史令〉建安十六年


子弱不才,懼其難正,貪欲相屈,以匡勵之。雖云利賢,能不恧恧!○《魏志‧邴原傳》注。
〈下令增杜畿秩〉建安十六年九月


〈下令增杜畿秩〉建安十六年九月


河東太守杜畿,孔子所謂「禹,吾無間然矣」。增秩中二千石。○《魏志‧杜畿傳》。


〈隴右平定下令〉


姜敘之母,明智乃爾,雖楊敞之妻,蓋不過也。○《御覽》四百四十一引皇甫謐《列女傳》。
〈止省東曹令〉


〈止省東曹令〉


日出于東,月盛于東,凡人言方,亦復先東,何以省東曹?○《魏志‧毛玠傳》。
〈辭九鍚令〉


〈辭九鍚令〉


夫受九錫,廣開土宇,周公其人也。漢之異姓八王者,與高祖俱起布衣,創定王業,其功至大,吾何可比之?○《魏志‧武帝紀》注引《魏書》。
〈以高柔為理曹掾令〉


〈以高柔為理曹掾令〉


夫治定之化,以禮為首;撥亂之政,以刑為先。是以舜流四凶族,皋陶作士;漢祖除秦苛法,蕭何定律。掾清識平當,明于憲典,勉恤之哉!○《魏志‧高柔傳》。
〈復肉刑令〉


〈復肉刑令〉


安得通理君子達于古今者,使平斯事乎!昔陳鴻臚以為死刑有可加于仁恩者,正謂此也。御史中丞能申其父之論乎?○《魏志‧陳群傳》。
〈以杜畿為尚書仍鎮河東令〉


〈以杜畿為尚書仍鎮河東令〉


昔蕭何定關中,寇恂平河內,卿有其功。間將授卿以納言之職,顧念河東,吾股肱郡,充實之所,足以制天下,故且煩卿臥鎮之。○《魏志‧杜畿傳》。
〈與和洽辯毛玠謗毀令〉


〈與和洽辯毛玠謗毀令〉


今言事者白玠不但謗吾也,乃復為崔琰觖望。此損君臣恩義,妄為死友怨歎,殆不可忍也。昔蕭、曹與高祖竝起微賤,致功立勳,高祖每在屈笮,二相恭順,臣道益彰,所以祚及後世也。和侍中比求實之,所以不聽,欲重參之耳。○《魏志‧和洽傳》。
〈悼荀攸下令〉


〈悼荀攸下令〉


孤與荀公達周游二十餘年,無毫毛可非者。○《魏志‧荀攸傳》注引《魏書》。
荀公達真賢人也,所謂「溫良恭儉讓以得之」。孔子稱「晏平仲善與人交,久而敬之」,公達即其人也。○同上。
〈夏侯淵平隴右令〉


〈夏侯淵平隴右令〉


宋建造為亂逆三十餘年,淵一舉滅之,虎步關右,所向無前。仲尼有言:「吾與爾不如也。」○《魏志‧夏侯淵傳》。
〈敕有司取士毋廢偏短令〉


〈敕有司取士毋廢偏短令〉


令:夫有行之士,未必能進取,進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陳平豈篤行,蘇秦豈守信邪?而陳平定漢業,蘇秦濟弱燕。由此言之,士有偏短,庸可廢乎!有司明思此義,則士無遺滯,官無廢業矣。○《魏志‧武帝紀》。《文館詞林》六百九十五。
〈選軍中典獄令〉


〈選軍中典獄令〉


夫刑,百姓之命也。而軍中典獄者,或非其人,而任以三軍死生之事,吾甚懼之。其選明達法理者,使持典刑。○《魏志‧武帝紀》。《通典》二十九。
〈高選諸子官屬令〉


〈高選諸子官屬令〉


侯家吏,宜得淵深法度如邢顒輩。○《魏志‧邢顒傳》。


〈春祠令〉


令:議者以為祠廟上殿當解履,吾受錫命,帶劍不解履上殿。今有事于廟而解履上殿,是尊先公而替王命,敬父祖而簡君主,故吾不敢解履上殿也。又臨祭就洗,以手擬水而不盥。夫盥以潔為敬,未聞擬(向)〔而〕不盥之禮,且祭如在,「祭神如神在」,故吾親受水而盥也。又降神禮訖,下階就坐而立,須奏樂畢竟,似若不衎烈祖,遲祭不速訖也,故吾坐俟樂闋送神乃起也。受胙納袖,以授侍中,此為敬恭不終實也,古者親執祭事,故吾親納于袖,終抱而歸也。仲尼曰:「雖違眾,吾從下」,誠哉斯言也。○《魏志‧武帝紀》注引《魏書》。《文館詞林》六百九十五。《御覽》七百六十一。


〈諸兒令〉


今壽春、漢中、長安,先欲使一(見)〔兒〕各往督令之,欲擇慈孝不違吾令,亦未知用誰也。兒雖小時見愛,而長大能善,必用之,吾非有二言也。不但不私臣吏,兒子亦不欲有所私。○《御覽》四百二十九。
〈賜死崔琰令〉


〈賜死崔琰令〉


琰雖見刑,而通賓客,門若市人,對賓客虬鬚直視,若有所瞋。○《魏志‧崔琰傳》。


〈賜夏侯惇伎樂名倡令〉


魏絳以和戎之功,猶受金石之樂,況將軍乎?○《魏志‧夏侯惇傳》。
〈曹植私出開司馬門下令〉


〈曹植私出開司馬門下令〉


始者謂子建,兒(子)〔中〕最可定大事。○《魏志‧陳思王植傳》注引《魏武故事》。
自臨菑侯植私出開司馬門至金門,令吾異目視此兒矣。○同上。


〈又下諸侯長史令〉


諸侯長史及帳下吏,知吾出輒將諸侯行意否?從子建私開司馬門來,吾都不復信諸侯也。恐吾適出,便復私出,故攝將行,不可恆使吾(爾)〔以〕誰為心腹也。○《魏志‧陳思王植傳》注引《魏武故事》。


〈舉賢勿拘品行令〉


昔伊摯、傅說出于賤人,管仲,桓公賊也,皆用之以興。蕭何、曹參,縣吏也,韓信、陳平負汙辱之名,有見笑之恥,卒能成就王業,聲著千載。吳起貪將,殺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歸,然在魏,秦人不敢東向,在楚則三晉不敢南謀。今天下得無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間,及果勇不顧,臨敵力戰,若文俗之吏,高才異質,或堪為將守;負汙辱之名,見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國用兵之術,其各舉所知,勿有所遺。○《魏志‧武帝紀》注引《魏書》。


〈立太子令〉


告子文:汝等悉為侯,而子桓獨不封,止為五官中郎將,此是太子可知矣。○《御覽》二百四十一引魏武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