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漢簡-丙本喪服釋文



●喪服:斬衰常,苴絰,杖,絞帶,冠繩纓,菅屢者。父諸侯為天子。君父為長子。為人後者。妻為夫。妾為君。女子子在室為父,布總,晉笄,,衰,三年。子嫁,反在父之室,為父三年。公士,大夫之眾臣,為其君布帶、繩屢。
●疏衰常,牡麻絰,冠布纓,削杖,布帶,疎屢,三年者。父卒則為母,繼母如母。慈母如母。母為長子。
●疎衰常齊,牡麻絰,冠布纓,削杖,布帶,疎屢,期者。父在為母。妻。出妻之子為母。父卒,繼母嫁,從;為之服,報。
●不杖,麻屢者: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大夫之適子為妻。昆弟;為眾子,昆弟之子。大夫之庶子為適昆弟。適孫。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女子子適人者為其父母、昆弟之為父後者。繼父同居者。為夫之君。姑、姊妹、女子子適人無主者,姑、姊妹報。為君之父、母、妻、長子、祖父母。妾為女君。婦為舅姑。夫之昆弟之子。公妾、大夫之妾,為其子。女子子為祖父母。大夫之子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女子子無主,為大夫命婦者,唯子不報。大夫為祖父母、適孫為士者。公妾以及士妾為其父母。
●疎衰常齊,牡麻絰,無綬者,寄公為所禺。丈夫婦人為宗子、宗子之母、妻。為舊君。君之母、妻。庶人為國君;大夫在外,其妻、長子為舊國君。繼父不同居,曾祖父母。大夫為宗子。舊君。曾祖父母為士者如眾人。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曾祖父母。大功布衰常,牡麻絰,無綬者:子、女子女子子之長、中。叔父之長、中,姑、姊姑之長、中,昆弟之長、中,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長、中,適孫之長、中,大夫之庶子為適「昆弟之」長、中,「公為」適子之長、中,大夫為適子之長、中。其長皆九月,纓絰;其中七月,不纓絰。大功布衰常,帶牡麻絰纓,布帶,三月;受以小功衰,即葛,九月。姑、姊妹、女子子適人者。從父昆弟;為人後者為其昆弟。庶孫適婦。女子子適人者為眾昆弟;絰丈夫婦人。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大夫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為士者。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為母、妻、昆弟。皆為其從父昆弟之為大夫者;為夫之昆弟之婦人子適人者;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為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大夫者,君為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國君者。繐衰常,牡麻絰,溉葬除之者。諸侯之大夫為天子。
●小功布衰常,麻帶絰,五月者:叔父之下,適孫之下,昆弟之下,大夫之庶子為適昆弟之下,為姑、姊妹、女子子之下,為人後者為其昆弟、從父昆弟之長。為夫之叔父之長;昆弟之子、女子子、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為絰、庶孫丈夫婦人之長;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為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子之長;大夫之妾為庶子之長。小功布衰常,即葛,五月者:從祖祖父母,從祖父母,報;從祖昆弟,從父姊妹、孫適人者,為人後為其姊妹適人者,為外祖父母。從母,丈夫婦人,報。夫之姑、姊妹,弟、似婦,報。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為從父昆弟,庶孫,姑、姊妹、女子子適士者;大夫之妾為庶子適人者;庶婦;君母之父母、從母。君子子為庶母慈己者。
●緦麻,三月者。族祖父母,族父母,族昆弟;庶孫之婦,庶孫之中;從祖姑、姊妹適人者,報;從祖父、從祖昆弟之長;外孫;從父昆弟絰之下,夫之叔父之中、下;從母之長,報;庶子為後,為其母。士為庶母。貴臣、貴妾。乳母。從祖昆弟之子,曾孫,父之姑,從母昆弟。甥。聟。妻之父母。姑之子。䓘䓘之子。夫之姑姊妹之長;夫之諸祖父母,報;君母之昆弟。從父昆弟之子之長,昆弟之孫之長。為夫之從父昆弟之妻。
●公子為其母,練冠,麻,麻衣縓緣;為其妻,縓冠,葛,麻衣縓緣。皆溉葬除之。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於兄弟降一等,為人後者於兄弟降一等,報;於所為後之兄弟若子。兄弟皆在也國,駕一等。不及知父母,與兄弟居,駕一等。崩友皆在也,國但免,歸則已。朋友,麻。君之所為兄弟服,室老降一等。夫之所為「兄」弟服,妻降一等。庶子為後,為其外祖父母、從母、䓘,無服。不為後,如國人。宗子孤為,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親,則月筭如國人。改葬,緦。童子,唯堂室緦。凡妾為私兄弟,如國人。大夫弔於命婦,錫衰。命婦弔於大夫,錫衰。女子子適人者為父母,婦為䓘姑,惡笄有首以。卒哭,子折笄首以笄,布總。妾為女君、君之長子,惡笄有首,布總。 ●凡衰,外削幅;常,內削幅,幅三絇。若齋,常內,衰外。
●負,廣出於適寸。適,博四寸,出於衰。衰,長六寸,博四寸。衣帶下,尺。衽,二尺有五寸。袂,屬幅。衣,二尺二寸。袪,尺二寸。衰三升,三升有半。其冠六升。以其冠為綬,綬冠七升。齊衰四升,其冠七升。以其冠為綬,綬冠八升。繐衰四升有半,其冠八升。大功八升,若九升。小功十升,若十一升。‧凡千四百七十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