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荊戰泓水之上章



宋荊戰弘(泓)水之上,宋人□□陳(陣)矣,荊人未濟。宋司馬請曰:「宋人寡而荊人眾,及未濟,擊之,可破也。」宋君曰:「吾聞之,君子不擊不成之列,不童(重)傷,不禽(擒)二毛。」士匽為魯君槀(犒)師,曰:「宋必敗。吾聞之,兵□三用,不當名則不克。邦治適(敵)亂,兵之所(迹)也。小邦□大邦,邪以(攘)之,兵之所□也。諸侯失禮,天子誅之,兵□□□也。故□□□□□□□□於百姓,上下無卻然後可以濟。伐,深入多殺者為上,所以除害也。今宋用兵而不□,見間而弗從,非德伐回,陳(陣)何為。且宋君不佴(耻)不全宋人之腹𧯬(頸),而佴(耻)不全荊陳(陣)之義,逆矣。以逆使民,其何以濟之。」戰而宋人果大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