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空



縣、都官用貞(楨)、栽為傰(棚)牏,及載縣(懸)鐘虞(虡)用𨍮(膈),皆不勝任而折;及大車轅不勝任,折軲(軸)上,皆為用而出之。   司空
官府叚(假)公車牛者□□□叚(假)人所。或私用公車牛,及叚(假)人食牛不善,牛訾(胔);不攻閒車,車空失,大車軲(軸)𥾲(盭);及不芥(介)車,車蕃(藩)蓋強折列(裂),其主車牛者及吏、官長皆有罪。   司空。官長及吏以公車牛稟其月食及公牛乘馬之稟,可殹(也)。官有金錢者自為買脂、膠,毋(無)金錢者乃月為言脂、膠,期()。為鐵攻(工),以攻公大車。   司空
一脂、攻閒大車一輛(兩),用膠一兩、脂二錘。攻閒其扁解,以數分膠以之。為車不勞稱議脂之。   司空
令縣及都官取柳及木楘(柔)可用書者,方之以書;毋(無)方者乃用版。其縣山之多茾者,以茾纏書;毋(無)茾者以蒲、藺以枲萷(𦂗)之。各以其(穫)時多積之。   司空
有罪以貲贖及有責(債)於公,以其令日問之,其弗能入及賞(償),以令日居之,日居八錢;公食者,日居六錢。居官府公食者,男子參,女子駟(四)。公士以下居贖刑罪、死罪者,居於城旦舂,毋赤其衣,勿枸櫝欙杕。鬼薪白粲,羣下吏毋耐者,人奴妾居贖貲責(債)於城旦,皆赤其衣,枸櫝欙杕,將司之;其或亡之,有罪。葆子以上居贖刑以上到贖死,居於官府,皆勿將司。所弗問而久𣪠(繫)之,大嗇夫、丞及官嗇夫有罪。居貲贖責(債)欲代者,耆弱相當,許之。作務及賈而負責(債)者,不得代。一室二人以上居貲贖責(債)而莫見其室者,出其一人,令相為兼居之。居貲贖責(債)者,或欲籍(藉)人與并居之,許之,毋除䌛(徭)戍。‧凡不能自衣者,公衣之,令居其衣如律然。其日未備而柀入錢者,許之。以日當刑而不能自衣食者,亦衣食而令居之。官作居貲贖責(債)而遠其計所官者,盡八月各以其作日及衣數告其計所官,毋過九月而觱(畢)到其官;官相紤(近)者,盡九月而告其計所官,計之其作年。百姓有貲贖責(債)而有一臣若一妾,有一馬若一牛,而欲居者,許。   司
隸臣妾、城旦舂之司寇、居貲贖責(債)𣪠(繫)城旦舂者,勿責衣食;其與城旦舂作者,衣食之如城旦舂。隸臣有妻,妻更及有外妻者,責衣。人奴妾𣪠(繫)城旦舂,貣(貸)衣食公,日未備而死者,出其衣食。   司空
𣪠(繫)城旦舂,公食當責者,石卅錢。   司空
居貲贖責(債)者歸田農,種時、治苗時各二旬。   司空
毋令居貲贖責(債)將城旦舂。城旦司寇不足以將,令隸臣妾將。居貲贖責(債)當與城旦舂作者,及城旦傅堅、城旦舂當將司者,廿人,城旦司寇一人將。司寇不(),免城旦勞三歲以上者,以為城旦司寇。   司空
城旦舂衣赤衣,冒赤𢅒(氈),拘櫝欙杕之。仗城旦勿將司;其名將司者,將司之。舂城旦出䌛(徭)者,毋敢之市及留舍闠外;當行市中者,回,勿行。城旦舂毀折瓦器、鐵器、木器,為大車折𨍎(輮),輒治(笞)之。直(值)一錢,治(笞)十;直(值)廿錢以上,孰(熟)治(笞)之,出其器。弗輒治(笞),吏主者負其半。   司空
司寇勿以為僕、養、守官府及除有為殹(也)。有上令除之,必復請之。   司空
百姓有母及同牲(生)為隸妾,非適(謫)罪殹(也)而欲為冗邊五歲,毋賞(償)興日,以免一人為庶人,許之。‧或贖䙴(遷),欲入錢者,日八錢。   司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