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子曰:長民者教之以德,齊之以禮,則民有勸心,教之以政,齊之以刑,則民有免心。故慈以愛之,則民有親,信以結之,則民不倍,恭以莅之,則民有遜心。《詩》云:「吾夫夫恭且儉,靡人不斂。」《呂型》云:「非用臸,制以刑,惟作五瘧之刑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