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親第四



4.1.1父為考,母為妣。
4.1.2父之考為王父,父之妣為王母。王父之考為曾祖王父,王父之妣為曾祖王母。曾祖王父之考為高祖王父,曾祖王父之妣為高祖王母。
4.1.3父之世父、叔父為從祖祖父,父之世母、叔母為從祖祖母。
4.1.4父之晜弟,先生為世父,後生為叔父。
4.1.5男子先生為兄,後生為弟。謂女子先生為姊,後生為妹。
4.1.6父之姊妹為姑。
4.1.7父之從父晜弟為從祖父,父之從祖晜弟為族父。族父之子相謂為族晜弟。族晜弟之子相謂為親同姓。
4.1.8兄之子、弟之子相謂為從父晜弟。
4.1.9子之子為孫。孫之子為曾孫。曾孫之子為玄孫。玄孫之子為來孫。來孫之子為晜孫。晜孫之子為仍孫。仍孫之子為雲孫。
4.1.10王父之姊妹為王姑。曾祖王父之姊妹為曾祖王姑。高祖王父之姊妹為高祖王姑。父之從父姊妹為從祖姑。父之從祖姊妹為族祖姑。
4.1.11父之從父晜弟之母為從祖王母。父之從祖晜弟之母為族祖王母。父之兄妻為世母,父之弟妻為叔母。父之從父晜弟之妻為從祖母。父之從祖晜弟之妻為族祖母。
4.1.12父之從祖祖父為族曾王父,父之從祖祖母為族曾王母。
4.1.13父之妾為庶母。
4.1.14祖、王父也,晜、兄也。
4.2母黨。
4.2.1母之考為外王父,母之妣為外王母。母之王考為外曾王父,母之王妣為外曾王母。
4.2.2母之晜弟為舅,母之從父晜弟為從舅。
4.2.3母之姊妹為從母。從母之男子為從母晜弟,其女子子為從母姊妹。
4.3妻黨。
4.3.1妻之父為外舅,妻之母為外姑。
4.3.2姑之子為甥,舅之子為甥,妻之晜弟為甥,姊妹之夫為甥。
4.3.3妻之姊妹同出為姨。女子謂姊妹之夫為私。
4.3.4男子謂姊妹之子為出。女子謂晜弟之子為姪。謂出之子為離孫。謂姪之子為歸孫。女子子之子為外孫。
4.3.5女子同出,謂先生為姒,後生為娣。
4.3.6女子謂兄之妻為嫂,弟之妻為婦。
4.3.7長婦謂稚婦為娣婦,娣婦謂長婦為姒婦。
4.4婚姻。
4.4.1婦稱夫之父曰舅,稱夫之母曰姑。姑舅在,則曰君舅、君姑;沒,則曰先舅、先姑。謂夫之庶母為少姑。
4.4.2夫之兄為兄公,夫之弟為叔,夫之姊為女公,夫之女弟為女妹。
4.4.3子之妻為婦。長婦為嫡婦,眾婦為庶婦。
4.4.4女子子之夫為壻。
4.4.5壻之父為姻,婦之父為婚。
4.4.6父之黨為宗族,母與妻之黨為兄弟。
4.4.7(父)〔婦〕之父母、壻之父母相謂為婚姻。兩壻相謂為亞。
4.4.8婦之黨為婚兄弟,壻之黨為姻兄弟。
4.4.9嬪、婦也。
4.4.10謂我舅者、吾謂之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