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義傳第五



惟若節義,必死無避。好善慕節,終不背義。誠信勇敢,何有險詖?義之所在,赴之不疑。姜姒法斯,以為世基。
孝義保者,魯孝公稱之保母,臧氏之寡也。初,孝公父武公與其二子長子括、中子戲朝周宣王,宣王立戲為魯太子。武公薨,戲立,是為懿公。孝公時號公子稱,最少。義保與其子俱入宮,養公子稱。括之子伯御與魯人作亂,攻殺懿公而自立,求公子稱于宮,將殺之。義保聞伯御將殺稱,乃衣其子以稱之衣,臥于稱之處,伯御殺之。義保遂抱稱以出,遇稱舅魯大夫于外。舅問:「稱死乎?」義保曰:「不死。在此。」舅曰:「何以得免?」義保曰:「以吾子代之。」義保遂以逃。十一年,魯大夫皆知稱之在保,于是,請周天子殺伯御,立稱,是為孝公。魯人高之。《論語》曰:「可以託六尺之孤。」其義保之謂也。
頌曰:
伯御作亂,由魯宮起。孝公乳保,臧氏之母。逃匿孝公,易以其子。保母若斯,亦誠足恃。
鄭瞀者,鄭女之嬴媵,楚成王之夫人也。初,成王登臺臨後宮,宮人皆傾觀。子瞀直行不顧,徐步不變。王曰:「行者顧!」子瞀不顧。王曰:「顧,吾以女為夫人。」子瞀復不顧。王曰:「顧,吾又與女千金,而封若父兄。」子瞀遂〔行〕不顧。于是,王下臺而問曰:「夫人,重位也;封爵,厚祿也。一顧可以得之,(可得)而遂不顧,何也?」子瞀曰:「妾聞婦人以端正和顏為容,今者大王在臺上,而妾顧,則是失儀節也;不顧,告以夫人之尊,示以封爵之重,而後顧,則是妾貪貴樂利以忘義理也。苟忘義理,何以事王?」王曰:「善。」遂立以為夫人。處期年,王將立公子(啇)〔商〕臣以為太子,王問之于令尹子上。子上曰:「君之齒未也,而又多寵子,既置而黜之,必為亂矣。且其人蜂目而豺聲,忍人也,不可立也。」王退而問于夫人。子瞀曰:「令尹之言,信可從也。」王不聽,遂立之。其後(啇)〔商〕臣以子上救蔡之事,譖子上而殺之。子瞀謂其保曰:「吾聞婦人之事,在于饋食之間而已。雖然,心之所見,吾不能藏。夫昔者,子上言太子之不可立也,太子怨之,譖而殺之,王不明察,遂辜無罪,是白黑顛倒,上下錯謬也。王多寵子,皆欲得國,太子貪忍,恐失其所,王又不明,無以照之,庶嫡分爭,禍必興焉。」後王又欲立公子職。職,商臣庶弟也。子瞀退而與其保言曰:「吾聞信不見疑,今者王必將以職易太子,吾懼禍亂之作也,而言之于王,王不〔吾〕應,其以太子為非吾子,疑吾譖之者乎?夫見疑而生,眾人孰知其不然?與其無義而生,不如死以明之。且王聞吾死,必寤太子之不可釋也。」遂自殺。保母以其言通于王。是時,太子知王之欲廢之也,遂興師作亂,圍王宮。王請食熊(蟠)〔蹯〕而死,不可得也,遂自經。君子曰:非至仁。孰能以身(試)〔誡〕?《詩》曰:「舍命不渝。」此之謂也。
頌曰:
子瞀先識,執節有常。興于不顧,卒配成王。知(啇)〔商〕臣亂,言之甚強。自嫌非子,以殺身盟。
懷嬴者,秦穆公之女,晉惠公太子之妃也。圉質于秦,穆公以嬴妻之。六年,圉將逃歸,謂嬴氏曰:「吾去國數年,子父之接忘而秦晉之友不加親也。夫鳥飛反鄉,狐死首丘,我其首晉而死,子其與我行乎?」嬴氏對曰:「子,晉太子也,辱于秦。子之欲去,不亦宜乎?雖然,寡君使婢子侍執巾櫛以固子也。今吾不足以結子,是吾不肖也;從子而歸,是棄君也;言子之謀,是負妻之義也。三者無一可行。雖吾不從子也,子行矣。吾不敢泄言,亦不敢從也。」子圉遂逃歸。君子謂懷嬴善處夫婦之間。
頌曰:
晉圉質秦,配以懷嬴。圉將與逃,嬴不肯聽。亦不泄言,操心甚平。不告所從,無所阿傾。
楚昭越姬者,越王勾踐之女,楚昭王之姬也。昭王燕遊,蔡姬在左,越姬參右,王親乘駟以馳逐,遂登附社之臺。以望雲夢之囿,觀士大夫逐者。既驩,乃顧謂二姬曰:「樂乎?」蔡姬對曰:「樂。」王曰:「吾願與子生若此,死又若此。」蔡姬曰:「昔敝邑寡君固以眾黎民之役事君王之馬足,故(一)〔以〕婢子之身為苞苴玩好。今乃比于妃嬪,固願生俱樂,死同時。」王顧謂史:「書之。蔡姬許從孤死矣。」乃復謂越姬。越姬對曰:「樂則樂矣,然而不可久也。」王曰:「吾願與子生若此,死若此,其不可得乎?」越姬對曰:「昔者吾先君莊王淫樂,三年不聽政事,終而能改,卒霸天下。妾以君王為能法吾先君,將改斯樂而勤於政也,今則不然,而要婢子以死,其可得乎?且君王以束帛乘馬,取婢子于弊邑,寡君受之太廟也,不約死。妾聞之諸姑,婦人以死彰君之善,益君之寵,不聞其以苟從其闇死為榮。妾不敢聞命。」于是王寤,敬越姬之言,而猶親嬖蔡姬也。居二十五年,王救陳,越姬從。王病在軍中,有赤雲夾日如飛鳥。王問周史,史曰:「是害王身,然可(移)〔以〕移于將相。」將相聞之,將請以身禱于神。王曰:「將相之於孤,猶股肱也,今移禍焉,庸為去是身乎?」不聽。越姬曰:「大哉!君王之德,以是妾願從王矣。昔日之遊,燕樂也,是以不敢許。及君王復于禮,國人皆將為君王死,而況于妾乎?請願先驅狐狸于地下。」王曰:「昔之遊樂,吾戲耳。若將必死,是彰孤之不德也。」越姬曰:「昔者妾雖口不言,心既許之矣。妾聞信者不負其心,義者不虛設其事。妾死王之義,不死王之好也。」遂自殺。王病甚,讓位于三弟,三弟不聽。王薨于軍中。蔡姬竟不能死。王弟子閭與子西、子期謀曰:「母信者,其子必仁。」乃伏師閉壁,迎越姬之子熊章,立,是為惠王,然後罷兵,歸葬昭王。君子謂越姬信能死義。《詩》曰:「德音莫違,及爾同死。」越姬之謂也。
頌曰:
楚昭遊樂,要姬從死。蔡姬許王,越姬執禮。終獨死節,群臣嘉美。維斯兩姬,其德不比。
蓋之偏將丘子之妻也。戎伐蓋,殺其君,令于蓋群臣曰:「敢有自殺者,妻子盡誅!」丘子自殺,人救之,不得死。既歸,其妻謂之曰:「吾聞將節勇而不果生,故士民盡力而不畏死,是以戰勝攻取,故能存國安君。夫戰而忘勇,非孝也;君亡不死,非忠也。今軍敗君死,子獨可生?忠孝忘于身,何忍以歸?」丘子曰:「蓋小戎大,吾力畢能盡。君不幸而死,吾固自殺也,以救,故不得死。」其妻曰:「曩日有救,今又何也?」丘子曰:「吾非愛身也。戎令曰:自殺者誅及妻子,是以不死。死又何益于君。」其妻曰:「吾聞之,主憂臣辱,主辱臣死。今君死而子不死,可謂義乎?多殺士民,不能存國而自活,可謂仁乎?憂妻子而忘仁義,背故君而事強暴,可謂忠乎?人無忠臣之道、仁義之行,可謂賢乎?《周書》曰:『先君而後臣,先父母而後兄弟,先兄弟而後交友,先交友而後妻子。』妻子,私愛也;事君,公義也。今子以妻子之故,失人臣之節,無事君之禮,棄忠臣之公道,營妻子之私愛,偷生苟活,妾等恥之,況于子乎?吾不能與子蒙恥而生焉。」遂自殺。戎君賢之,祠以大牢,而以將禮葬之,賜其弟金百鎰,以為卿,而使別治蓋。君子謂蓋將之妻潔而好義。《詩》曰:「淑人君子,其德不回。」此之謂也。
頌曰:
蓋將之妻,據節銳(情)〔精〕。戎既滅蓋,丘子獨生。妻恥不死,陳設五榮。為夫先死,卒遺顯名。
魯義姑姊者,魯野之婦人也。齊攻魯,至郊,望見一婦人抱一兒、攜一兒而行。軍且及之,棄其所抱,抱其所攜而走〔於〕山。兒隨而啼,婦人遂行不顧。齊將問兒曰:「走者爾母耶?」曰:「是也。」「母所抱者誰也?」曰:「不知也。」齊將乃追之,軍士引弓將射之,曰:「止!不止,吾將射爾。」婦人乃還。齊將問所抱者誰也,所棄者誰也。對曰:「所抱者妾兄之子也,所棄者妾之子也。見軍之至,力不能兩護,故棄妾之子。」齊將曰:「子之于母,其親愛也痛甚于心,今釋之,而反抱兄之子,何也?」婦人曰:「己之子,私愛也;兄之子,公義也。夫背公義而嚮私愛,亡兄子而存妾子,幸而得幸,則魯君不吾畜,大夫不吾養,庶民國人不吾與也。夫如是,則脅肩無所容,而累足無所履也。子雖痛乎,獨謂義何?故忍棄子而行義,不能無義而視魯國。」于是齊將按兵而止,使人言于齊君曰:「魯未可伐也。乃至于境,山澤之婦人耳,猶知持節行義,不以私害公,而況于朝臣士大夫乎?請還。」齊君許之。魯君聞之,賜婦人束帛百端,號曰義姑姊。公正誠信,果于行義。夫義其大哉!雖在匹婦,國猶賴之,(兄)〔況〕以禮義治國乎?《詩》云:「有覺德行,四國順之。」此之謂也。
頌曰:
齊君攻魯,義姑有節。見軍走山,棄子抱姪。齊將問之,賢其推理。號婦為義,齊兵遂止。
代趙夫人者,趙簡子之女,襄子之姊,代王之夫人也。簡子既葬,襄子未除服,馳登夏屋,誘代王,使廚人持斗以食代王及從者,行斟,陰令宰人各以一斗擊殺代王及從者,因舉兵平代地,而迎其姊趙夫人。夫人曰:「吾受先君之命,事代王,今十有餘年矣。代無大故,而主君殘之。今代已亡,吾將奚歸?且吾聞之,婦人執義無二夫,吾豈有二夫哉?欲迎我何之?以弟慢夫,非義也;以夫怨弟,非仁也。吾不敢怨,然亦不歸。」遂泣而呼天,自殺于磨笄之地。代人皆懷之,君子謂趙夫人善處夫婦之間。《詩》云:「不僣不賊,鮮不為則。」此之謂也。
頌曰:
惟趙襄子,代夫人弟。襲滅代王,迎取其姊。姊引義理,稱說節禮。不歸不怨,遂留野死。
齊義繼母者,齊二子之母也。當宣王時,有人鬭死于道者,吏訊之,被一創。二子兄弟立其傍,吏問之。兄曰:「我殺之。」弟曰:「非兄也,乃我殺之。」期年,吏不能決,言之于相。相不能決,言之于王。王曰:「今皆赦之,是縱有罪也;皆殺之,是誅無辜也。寡人度其母能知子善惡,試問其母,聽其所欲殺活。」相召其母,問之曰:「母之子殺人,兄弟欲相代死,吏不能決,言之于王,王有仁惠,故問母何所欲殺活。」其母泣而對曰:「殺其少者。」相受其言,因而問之曰:「夫少子者,人之所愛也。今欲殺之,何也?」其母對曰:「少者,妾之子也;長者,前妻之子也。其父疾,且死之時,屬之于妾曰:『善養視之。』妾曰:『諾。』今既受人之託,許人以諾,豈可以忘人之託,而不信其諾耶?且殺兄活弟,是以私愛廢公義也;背言忘信,是欺死者也。夫言不約束,已諾不分,何以居于世哉?子雖痛乎,獨謂行何?」泣下沾襟。相入言于王,王美其義,高其行,皆赦不殺,而尊其母號曰義母。君子謂義母信而好義,潔而有讓。《詩》曰:「愷悌君子,四方為則。」此之謂也。
頌曰:
義繼信誠,公正知禮。親假有罪,相讓不已。吏不能決,王以問母。據信行義,卒免二子。
潔婦者,魯秋胡子妻也。既納之五日,去而官于陳,五年乃歸。未至家,見路傍婦人採桑,秋胡子悅之,下車謂曰:「若曝採桑,吾行道遠,願託桑蔭下飡,下齎休焉。」婦人採桑不輟。秋胡子謂曰:「力田不如逢豊年,力桑不如見國卿。吾有金,願以與夫人。」婦人曰:「嘻!夫採桑力作,紡績織紝,以供衣食,奉二親,養夫子〔而已矣〕。吾不願〔人之〕金〔也〕,所願卿無有外意,妾亦無淫佚之志。收子之齎與笥金!」秋胡子遂去。〔歸〕,至家,奉金遺母,〔母〕使人喚婦,至,乃向採桑者也。秋胡子慚。婦曰:「子束髮辭親往仕,五年乃還,當所悅,馳驟揚塵疾至,今也乃悅路傍婦人,下子之糧,以金予之,是忘母也。忘母不孝。好色淫佚,是污行也。污行不義。夫事親不孝,則事君不忠;處家不義,則治官不理。孝義並忘,必不遂矣。妾不忍見〔不孝不義之人〕,子改娶矣,妾亦不嫁。」遂去而東走,投河而死。君子曰:潔婦精于善。夫不孝莫大于不愛其親而愛其人,秋胡子有之矣。君子曰:「見善如不及,見不善如探湯。」秋胡子婦之謂也。《詩》云:「惟是褊心,是以為刺。」此之謂也。
頌曰:
秋胡西仕,五年乃歸。遇妻不識,心有淫思。妻執無二,歸而相知。恥夫無義,遂東赴河。
周主忠妾者,周大夫妻之媵妾也。大夫號主父,自衛仕于周,二年且歸。其妻淫于鄰人,恐主父覺。其淫者憂之。妻曰:「無憂也!吾為毒酒,封以待之矣。」三日,主父至,其妻曰:「吾為子勞,封酒相待。」使媵婢取酒而進之。媵婢心知其毒酒也,計念進之則殺主父,不義;言之又殺主母,不忠。猶豫,因陽僵覆酒。主大怒而笞之。既已,妻恐媵婢言之,因以他過笞,欲殺之。媵知將死,終不言。主父弟聞其事,具以告主父。主父驚,乃免媵婢而笞殺其妻,使人陰問媵婢曰:「汝知其事,何以不言,而反幾死乎?」媵婢曰:「殺主以自生,又有辱主之名。吾死則死耳,豈言之哉?」主父高其義,貴其意,將納以為妻。媵婢辭曰:「主辱而死,而妾獨生,是無禮也;代主之處,是逆禮也。無禮逆禮,有一猶愈,今盡有之,難以生矣。」欲自殺。主聞之,乃厚幣而嫁之,四鄰爭娶之。君子謂忠妾為仁厚。夫名無細而不聞,行無隱而不彰。《詩》云:「無言不醻,無德不報。」此之謂也。
頌曰:
周主忠妾,慈惠有序。主妻淫僻,藥酒毒主。使妾奉進,僵以除賊。忠全其主,終蒙其福。
魏節乳母者,魏公子之乳母。秦攻魏,破之,殺魏(主)〔王〕瑕,誅諸公子,而一公子不得,令魏國曰:「〔有〕得公子者,賜金千鎰;匿之者,罪至夷。」節乳母與公子俱逃。魏之故臣見乳母而識之曰:「乳母無恙乎?」乳母曰:「嗟乎!吾柰公子何?」故臣曰:「今公子安在?吾聞秦令者:『有能得公子者,賜金千鎰;匿之者,罪至夷。』乳母儻言之,則可以得千金;知而不言,則昆弟無類矣。」乳母曰:「吁!我不知公子之處。」故臣曰:「我聞公子與乳母俱逃。」母曰:「吾雖知之,亦終不可以言。」故臣曰:「今魏國亦破亡,族已滅,子匿之,尚誰為乎?」母吁而言曰:「夫見利而反上者,逆也;畏死而棄義者,亂也。今持逆亂而以求利,吾不為也。且夫凡為人養子者,務生之,非為殺之也,豈可利賞畏誅之故,廢正義而行逆節哉?妾不能生而令公子擒也。」遂抱公子逃于深澤之中。故臣以告秦軍,秦軍追見,爭射之。乳母以身為公子蔽,矢著身者數十,與公子俱死。秦王聞之,貴其守忠死義,乃以卿禮葬之,祠以大牢,寵其兄為五大夫,賜金百鎰。君子謂節乳母慈惠敦厚,重義輕財。禮,為孺子室于宮,擇諸母及阿者,必求其寬仁慈惠,溫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為子師,次為慈母,次為保母,皆居子室以養全之,他人無事不得往。夫慈故能愛,乳狗搏人,伏鷄搏狸,恩出于中心也。《詩》云:「行有死人,尚或墐之。」此之謂也。
頌曰:
秦既滅魏,購其子孫。公子乳母,與俱遁逃。守節執事,不為利違。遂死不顧,名號顯遺。
梁節姑姊者,梁之婦人也。因失火,兄子與其己子在火中,欲取兄子,輒得其子,獨不得兄子。火盛不得復入,婦人將自趣火。其人止之曰:「子本欲取兄之子,惶恐,卒悞得爾子,中心謂何?何至自赴火?」婦人曰:「梁國豈可戶告人曉也?被不義之名,何面目以見兄弟、國人哉?吾欲復投吾子,為失母之恩。吾勢不可以生!」遂赴火而死。君子謂節姑姊潔而不污。《詩》曰:「彼其之子,舍命不渝。」此之謂也。
頌曰:
梁節姑姊,據義執理。子姪同內,火大發起。欲出其姪,輒得厥子。火盛自投,明不私己。
二義者,珠崖令之後妻及前妻之女也。女名初,年十三。珠崖多珠,繼母連大珠以為繫臂。及令死,當送喪。法,內珠入于關者死。繼母棄其繫臂珠,其子男,年九歲,好而取之,置之母鏡奩中,皆莫之知,遂奉喪歸。至海關,關候士吏搜索,得珠十枚于繼母鏡奩中。吏曰:「嘻!此值法,無可柰何,誰當坐者?」初在,左右顧,心恐母云置鏡奩中,乃曰:「初當坐之。」吏曰:「其狀何如?」對曰:「君不幸,夫人解繫臂,棄之,初心惜之,取而置夫人鏡奩中,夫人不知也。」繼母聞之,遽疾行問初。初曰:「夫人所棄珠,初復取之,置夫人奩中。初當坐之。」母意亦以初為實,然憐之,乃因謂吏曰:「願且待,幸無劾兒,兒誠不知也。此珠妾之繫臂也,君不幸,妾解去之,而置奩中,迫奉喪,道遠與弱小俱,忽然忘之。妾當坐之。」初固曰:「實初取之。」繼母又曰:「兒但讓耳,實妾取之。」因涕泣不能自禁。女亦曰:「夫人哀初之孤,欲強活初身,夫人實不知也。」又因哭泣,泣下交頸。送葬者盡哭,哀慟傍人,莫不為酸鼻揮涕。關吏執筆書劾,不能就一字。關候垂泣,終日不能忍決,乃曰:「母子有義如此,吾寧坐之,不忍加文。且又相讓,安知孰是?」遂棄珠而遣之。既去,後乃知男獨取之也。君子謂二義慈孝。《論語》曰:「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若繼母與假女推讓爭死,哀感傍人,可謂直耳!
頌曰:
珠崖夫人,甚有母恩。假繼相讓,維女亦賢。納珠于關,各(有)〔自〕伏愆。二義如此,為世所傳。
《(邰)〔郃〕陽友(姊)〔娣〕》
友娣者,(邰)〔郃〕陽邑任延壽之妻也。字季兒,有三子。季兒兄季宗與延壽爭葬父事,延壽與其友田建陰殺季宗。建獨坐死,〔延〕壽會赦,乃以告季兒。季兒曰:「嘻!獨今乃語我乎?」遂振衣欲去,問曰:「所與共殺吾兄者為誰?」延壽曰:「田建。田建已死,獨我當坐之。汝殺我而已。」季兒曰:「殺夫不義,事兄之讎,亦不義。」延壽曰:「吾不敢留汝,願以車馬及家中財物盡以送汝,聽汝所之。」季兒曰:「吾當安之?兄死而讎不(執)〔報〕,與子同枕席,而使殺吾兄,內不能和夫家,又縱兄之讎,何面目以生而戴天(復)〔履〕地乎?」延壽慚而去,不敢見季兒。季兒乃告其大女曰:「汝父殺吾兄,義不可以留,又終不復嫁矣。吾去汝而死,善視汝兩弟。」遂以(身)〔繈〕自經而死。馮翊王讓聞之,大其義,令縣復其三子而表其墓。君子謂友(姊)〔娣〕善復兄讎。《詩》曰:「不僣不賊,鮮不為則。」季兒可以為則矣。
頌曰:
季兒樹義,夫殺其兄。欲復兄讎,義不可行。不留不去,遂以自殃。馮翊表墓,嘉其義明。
京師節女者,長安大昌里人之妻也。其夫有讎人,欲報其夫而無道徑,聞其妻之仁孝有義,乃劫其妻之父,使要其女為中譎。父呼其女告之。女計念不聽之,則殺父,不孝;聽之,則殺夫,不義。不孝不義,雖生不可以行于世。欲以身當之,乃且許諾曰:「旦日在樓上新沐,東首臥,則是矣。妾請開戶牖待之。」還其家,乃告其夫,使臥他所,因自沐,居樓上東首,開戶牖而臥。夜半,讎家果至,斷頭持去,明而視之,乃其妻之頭也。讎人哀痛之,以為有義,遂釋不殺其夫。君子謂節女仁孝,厚於恩義也。夫重仁義,輕死亡,行之高者也。《論語》曰:「君子殺身以成仁,無求生以害仁。」此之謂也。
頌曰:
京師節女,夫讎劫父。要女問之,不敢不許。期處既成,乃易其所。殺身成仁,義冠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