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篇第十



為人凡謀有道,必得其所因,以求其情。審得其情,乃立三儀。三儀者曰上、曰中、曰下,參以立焉,以生奇。奇不知其所擁,始於古之所從。故鄭人之取玉也,〔必〕載司南之車,為其不惑也。夫度材、量能、揣情者,亦事之司南也。故同情而俱相親者,其俱成者也;同欲而相疏者,其偏害者也。同惡而相親者,其俱害者也;同惡而相疏者,〔其〕偏害者也。故相益則親,相損則疏,其數行也;此所以察同異之分,〔其〕類一也。故墻壞於其隙,木毀於其節,斯蓋其分也。故變生於事,事生謀,謀生計,計生議,議生說,說生進,進生退,退生制,因以制於事。故百事一道,而百度一數也。
夫仁人輕貨,不可誘以利,可使出費;勇士輕難,不可懼以患,可使據危;智者達於數,明於理,不可欺以誠,可示以道理,可使立功;是三才也。故愚者易蔽也,不肖者易懼也,貪者易誘也,是因事而裁之。故為強者,積於弱也;〔為直者〕,〔積於曲也〕;有餘者,積於不足也。此其道術行也。
故外親而內疏者說內,內親而外疏者說外。故因其疑以變之,因其見以然之,因其說以要之,因其勢以成之,因其惡以權之,因其患以斥之。摩而恐之,高而動之,微而正之,符而應之,擁而塞之,亂而惑之,是謂計謀。計謀之用,公不如私,私不如結;結而無隙者也。正不如奇,奇流而不止者也。故說人主者,必與之言奇;說人臣者,必與之言私。
其身內、其言外者疏,其身外、其言深者危。無以人之(近)所不欲,而強之於人;無以人之所不知,而教之於人。人之有好也,學而順之;人之有惡也,避而諱之,故陰道而陽取之也。故去之者縱之,縱之者乘之。貌者不美,又不惡,故至情託焉。可知者,可用也;不可知者,謀者所不用也,故曰:「事貴制人,而不貴見制於人。」制人者、握權也,見制於人者、制命也。故聖人之道陰,愚人之道陽。智者事易,而不智者事難。以此觀之,亡不可以為存,而危不可以為安,然而無為而貴智矣;智用於眾人之所不能知,而能用於眾人之所不能見。既用,見可否,擇事而為之,所以自為也;見不可,擇事而為之,所以為人也。故先王之道陰,言有之曰:「天地之化,在高與深;聖人之制道,在隱與匿。非獨忠、信、仁、義也。中正而已矣。」道理達於此義者,則可與言。由能得此,則可與穀遠近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