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星衍輯《漢官》



1.1太傅,長史一人,秩千石,掾屬二十四人,令史、御屬二十二人。
1.2建武十二年八月乙未詔書,三公舉茂才各一人,廉吏各二人;光祿歲舉茂才四行各一人,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歲察廉吏各一人,廷尉、大司農各二人;將兵將軍歲察廉吏各二人;監察御史、司隸、州牧歲舉茂才各一人。
1.3〔司徒掾屬〕三十人。
1.4〔司空掾屬〕(三)〔二〕十四人。
1.5〔太常〕員吏八十五人,其十二人四科,十五人佐,五人假佐,十三人百石,十五人騎吏,九人學事,十六人守學事。
1.6太史待詔三十七人,其六人治曆,三人龜卜,三人廬宅,四人日時,三人《易》筮,二人典禳,九人籍氏、許氏、典昌氏,各三人,嘉法、請雨、解事各二人,醫二人。
1.7〔太史〕靈臺待詔四十一人,其十四人候星,二人候日,三人候風,十二人候氣,三人候晷景,七人候鍾律。一人舍人。
1.8〔太祝〕員吏四十一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二十二人佐,二人學事,四人守學事,(四)〔九〕人有秩。百五十人祝人,宰二百四十二人,屠者六十人。
1.9〔太宰〕明堂丞一人,二百石。員吏四十二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二十(二)〔三〕人佐,九人有秩,二人學事,四人守學事。宰二百四十二人,屠者七十三人,衛士一十五人。
1.10〔太予樂令〕員吏二十五人,其二人百石,一人斗食,七人佐,十人學事,四人守(樂)〔學〕事。樂人八佾舞三百八十人。
1.11〔高廟〕員吏四人,衛士一十五人。
1.12〔世祖廟〕員吏六人,衛士二十人。
1.13〔先帝陵〕每陵食監一人,秩六百石。監丞(五)〔一〕人,三百石。中黃門八人,從官二人。
1.14〔光祿勳〕員吏四十四人,其十人四科,三人百石,二人斗食,二人佐,六人騎吏,八人學事,十三人守學事,一人官醫。衛士八十一人。
1.15陛長,墨綬銅印。
1.16孝廉郎作,主羽林九百人。二監官屬史吏,皆自出羽林中,有材者作。
1.17〔奉車都尉〕三人。
1.18〔駙馬都尉〕五人。
1.19〔騎都尉〕一十人。
1.20〔光祿大夫〕三人。
1.21〔大中大夫〕二十人,秩比二千石。
1.22〔中散大夫〕三十人,秩比二千石。
1.23〔諫議大夫〕三十人。
1.24〔議郎〕五十人,無常員。
1.25謁者三十人,其二人公府掾,六百石持使也。
1.26〔衛尉〕員吏四十一人,其九人四科,二人二百石,文學三人百石,十二人斗食,二人佐,十三人學事,一人官醫。衛士六十人。
1.27〔南宮衛士〕員吏九十五人,衛士五百三十七人。
1.28〔北宮衛士〕員吏七十二人,衛士四百七十二人。
1.29右都(侯)〔候〕員吏二十二人,衛士四百一十六人。左都(侯)〔候〕員吏二十八人,衛士三百八十三人。
1.30〔南宮南屯司馬〕員吏九人,衛士百二人。
1.31〔宮門蒼龍司馬〕員吏六人,衛士四十人。
1.32〔玄武司馬〕員吏二人,衛士三十八人。
1.33〔北屯司馬〕員吏二人,衛士三十八人。
1.34〔北宮朱爵司馬〕員吏四人,衛士百二十四人。
1.35〔東明司馬〕員吏十三人,衛士百八十人。
1.36〔朔平司馬〕員吏五人,衛士百一十七人。
1.37凡員吏皆隊長佐。
1.38〔太常、光祿勳、衛尉〕。右三卿,太尉所部。
1.39〔太僕〕員吏七十人,其七人四科,一人二百石,文學八人百石,六人斗食,七人佐,六人騎吏,三人假佐,三十一人學事,一人官醫。
1.40〔考工〕員吏百九人。
1.41〔車府〕員吏二十四人。
1.42〔未央廄〕員吏七十人,卒騶二十人。
1.43〔長樂廄〕員吏十五人,卒騶二十人,苜蓿苑官田所一人守之。
1.44〔廷尉〕員吏百四十人,其十一人四科,十六人二百石廷吏,文學十六人百石,十三人獄史,二十七人佐,二十六人騎吏,三十人假佐,一人官醫。
1.45〔大鴻臚〕員吏五十五人,其六人四科,二人二百石,文學六人百石,一人斗食,十四人佐,六人騎吏,十五人學事,五人官醫。
1.46〔大行〕員吏四十人。其四人四科,五人二百石,文學五人百石,九人斗食,六人佐,六人學事,十二人守學事。
1.47〔太僕、廷尉、大鴻臚〕。右三官,司徒所部。
1.48〔宗正〕員吏四十一人,其六人四科,一人二百石,四人百石,三人佐,六人騎吏,二人法家,十八人學(士)〔事〕,一人官醫。
1.49〔諸公主〕主簿一人,秩六百石。僕一人,秩六百石。私府長一人,秩六百石。家丞一人,三百石。直(隸)〔吏〕三人,從官三人。
1.50〔大司農〕員吏百六十四人,其十八人四科,九人斗食,十六人二百石,文學二十人百石,二十五人佐,七十五人學(士)〔事〕,一人官醫。
1.51〔太倉〕員吏九十九人。
1.52〔平準〕員吏百九十人。
1.53〔導官〕員吏百一十二人。
1.54〔廩犧〕丞一人,三百石。員吏四十人,其十一人斗食,十七人佐,七人學事,五人守學事,皆河南屬縣給吏者。
1.55〔雒陽市〕市長一人,秩四百石。丞一人,二百石,明法補。員吏三十六人,十三人百石嗇夫,十一人斗食,十二人佐。又有楫櫂丞,三百石,別治中水官,主水渠,在馬市東,有員吏六人。
1.56〔少府〕員吏三十四人,其一人四科,一人二百石,五人百石,四人斗食,三人佐,六人騎吏,十三人學事,一人官醫。
1.57〔太醫〕員醫二百九十三人,員吏十九人。
1.58〔太官〕員吏六十九人,衛士三十八人。
1.59〔守官〕員吏六十九人。外官丞二百石,公府吏府也。
1.60〔上林苑〕員吏五十八人。
1.61〔黃門〕員吏十(九)〔八〕人。
1.62〔掖庭〕吏從官百六十七人,待詔五人,員吏十人。
1.63〔永巷〕員吏六人,吏從官三十四人。右丞一人,暴室一人。
1.64〔御府〕員吏七人,吏從官三十人。右丞一人。
1.65〔祠〕(祝)〔祀〕從官吏八人,騶僕射一人,家巫八人。
1.66〔鉤盾〕吏從官四十人,員吏四十八人。又有署一人,胡熟監一人。
1.67〔中藏府〕員吏十三人,吏從官六人。
1.68〔內者〕從官祿(士)〔事〕一人,員吏十九人。
1.69〔尚方〕員吏十三人,吏從官六人。
1.70〔符節〕當得明法律郎。
1.71〔宗正、大司農、少府〕。右三卿,司空所部。
1.72〔執金吾〕員吏二十九人,其十人四科,一人二百石,文學三人百石,二人斗食,十三人佐學事,注緹騎。
1.73執金吾緹(綺)〔騎〕二百人,五百二十人。
1.74〔太子少傅〕員吏十三人。
1.75〔太子舍人〕十三人,選良家子孫。
1.76〔太子門大夫〕門大夫二人,選四府掾屬。
1.77〔太子洗馬〕選郎中補也。
1.78〔北軍中候〕員吏七人,候自得辟召,通大鴻臚一人,斗食。
1.79〔屯騎校尉〕員吏百二十八人,領士七百人。
1.80〔越騎校尉〕員吏百二十七人,領士七百人。
1.81〔步兵校尉〕員吏七十三人,領士七百人。
1.82〔長水校尉〕員吏百五十七人,烏桓胡騎七百三十六人。
1.83〔射聲校尉〕員吏百二十九人,領士七百人。
1.84河南尹員吏九百二十七人,十二人百石。諸縣有秩三十五人,官屬掾史五人,四部督郵吏部掾二十六人,案獄仁恕三人,監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百石卒史二百五十人,文學守助掾六十人,書佐五十人,(循)〔脩〕行二百三十人,幹小史二百三十一人。
1.85雒陽令秩千石,丞三人四百石,孝廉左尉四百石,孝廉右尉四百石。員吏七百九十六人,十三人四百石。鄉有秩、獄史五十六人,佐史、鄉佐七十七人,斗食、令史、嗇夫、假五十人,官掾史、幹小史二百五十人,書佐九十人,(循)〔脩〕行二百六十人。
1.86鄉戶五千,則置有秩。
1.87〔沛國譙〕,〔刺史治〕。去雒陽千二十里。
1.88〔常山國高邑〕,〔刺史治〕。去雒陽一千里。
1.89〔武陵郡漢壽〕,〔刺史治〕。去雒陽三千里。
1.90〔九江郡壽春〕,刺史治,去雒陽千三百里。
1.91〔漢陽郡隴〕,〔刺史治〕。去雒陽一千一百里。
1.92〔太原郡晉陽〕,〔刺史治〕。南有梗陽城,中行獻子見巫皋。
1.93〔廣陽郡薊〕,〔刺史治〕。雒陽東北二千里。
1.94〔蒼梧郡廣信〕,刺史治,去雒陽九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