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星衍輯《漢官儀》



7.1孫星衍輯《漢官儀》卷上
7.1.1太傅,古官也。周成王時,康叔為之。高后元年,初用王陵,金印紫綬。八年省。哀帝元壽二年復置,位在三公上。世祖中興,特遣使者備禮,徵故密令卓茂,策曰:「前密令卓茂,束身自修,執節純固。夫士誠能為人所不能為,名冠天下,當受天下重賞。故武王誅紂,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閭。今以茂為太傅,封宣德侯。」
《北堂書鈔‧設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2傅者、覆也。
《續漢志‧補注》。
7.1.3明帝甲辰策書曰:「高密侯鄧禹,元功之首,其以禹為太傅。」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4和帝丁酉策書曰:「故太尉鄧彪,元功之族,三讓彌高,海內歸仁,為群賢首。其以彪為太傅,錄尚書事,百官總己以聽,庶得專位內之事。」
《北堂書鈔‧設官部》、《初學記‧職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兩引。
7.1.5殤帝策〔書〕曰:「張禹三世在位,黃髮罔愆,忠孝彌篤。其以禹為太傅,錄尚書事,百官總己以聽。」
《北堂書鈔‧設官部》兩引。
7.1.6沖帝丁酉策書曰:「舅氏輔翼股肱,三公國之楨榦,朝廷取正,以成斷金。太尉趙峻,三世掌典機衡,有匪石不二之心。大司農李固,公族之苗,忠直不回,有史魚之風,今以峻為太傅,固為太尉,與太將軍冀參錄尚書事。」
《北堂書鈔‧設官部》兩引、《初學記‧職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兩引、《太平御覽‧職官部》兩引。
7.1.7靈帝策書曰:「故太尉陳蕃,忠亮蹇諤,有不吐茹之節。司徒胡廣,惇德允元,五世從政。今以蕃為太傅,與廣參錄尚書事。」
《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8太師,太傅,太保,皆古官也。
《初學記‧職官部》。
7.1.9太師,古官也。平帝元年,孔光以太傅見,授詔,太師無朝,十日一賜餐,賜靈壽杖,省中施坐置几。太師入省中用杖,自是而□。
《續漢志‧補注》。
7.1.10孝平皇帝元始元年,太后詔曰:「太師光,今年老有疾,俊乂大臣,惟國之重。《書》曰『無遺老成』,國之將興,尊師重傅。其令太師無朝,十日一賜餐,賜以靈壽杖,黃門令為太師於省中施坐置几,太師入省用杖焉。」
《北堂書鈔‧設官部》、《初學記‧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1平帝元始元年,孔光以太師見授。太后詔曰:「太師先聖之後,道術通明,宜居四輔職,訓導帝躬。」
《北堂書鈔‧設官部》、《初學記‧職官部》。
7.1.12太保,古官也,保、養也。
《北堂書鈔‧設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3太尉,秦官也,武帝更名大司馬。
《後漢書‧光武紀》注。
7.1.14武帝元狩四年,置大司馬,以冠將軍之號,而無印綬。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15元狩六年,罷太尉,法周制置司馬。時議者以為漢軍有官候、千人、司馬,故加「大」為大司馬,所以別異大小司馬之號。
《續漢志‧補注》。
7.1.16三司之職,司馬主兵。漢承秦曰太尉,武帝改曰大司馬,無印綬,官兼加而已。世祖改曰太尉。
《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7張衡云:「明帝更司馬、司空府,欲復更太尉府。時公南陽趙憙也。西曹掾安眾鄭均,素好名節,以為朝廷新造北宮,整飭官寺,旱魃為虐,民不堪命,曾無殷湯六事,周宣《雲漢》之辭。今府本館陶公主第舍,員職既少,自足相容。憙表陳之,即聽許。其冬,臨辟雍,歷二府,見皆壯麗,而太尉府獨卑陋。顯宗東顧歎息曰:『椎牛縱酒,勿令乞兒為宰。』時憙子世為侍中,驂乘,歸具白之,憙以為恨,頻譴責均,均自劾去,道發病亡。」
《續漢志‧補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8章帝詔曰:「司空牟融,典職六年,勤勞不怠。其以融為太尉,錄尚書事。」
《北堂書鈔‧設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兩引、《大平御覽‧職官部》兩引。
7.1.19殤帝策書曰:「司徒徐防,以臺閣機密,施政牧守。其以防為太尉,錄尚書事,百官總己以聽。」
《藝文類聚‧職官部》。
7.1.20太尉、司徒、司空長史,秩比千石,號為「毗佐三台,助成鼎味」。
《太平御覽‧職官部》。
7.1.21東西曹掾比四百石,餘掾比三百石。賊曹,主盜賊之事。
《後漢書‧銚期傳》注。
7.1.22決曹,主罪法事。
《後漢書‧王霸傳》注。
7.1.23官騎(二十二)〔三十〕人。
《續漢志‧補注》。
7.1.24王莽時,議以漢無司徒官,故定三公之號曰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世祖即位,因而不改。
《續漢志‧補注》。
7.1.25漢儀曰:「司徒府與蒼龍闕對,厭於尊者,不敢號府」。應劭曰:「此不然。丞相舊位在長安時,有四出門,隨時聽事。明帝東京本欲依之,迫於太尉、司空,但為東西門耳。每國有大議,天子車駕親幸其殿。」
《通典‧職官》。
7.1.26相國、丞相,皆六國時官。
《通典‧職官》。
7.1.27丞相有疾,御史大夫三日一問起居,百官亦如之。朝廷遣中使太醫高手,膳羞絡繹。及瘳視事,尚書令若光祿大夫,賜以養牛、上尊酒。
《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28丞相見免,乘騩馬自府歸。
《說文繫傳》十九。
7.1.29武帝置丞相司直。元壽二年改丞相為大司徒,司直仍舊。今省。
《後漢書‧光武紀》注。
7.1.30司徒府掾屬三十一人,秩千石。令史及御屬三十六人。
《後漢書‧光武紀》注、《梁冀傳》注。
7.1.31綏和元年,罷御史大夫官,法周制,初置司空。議者又以縣道官獄司空,故覆加「大」為大司空,亦所以別大小之文。
《續漢志‧補注》。
7.1.32御史大夫、尚書令、司隸校尉,皆專席,號三獨坐。
《後漢書‧王常傳》注。
7.1.33大司空朱博奏:「高皇帝置御史大夫,位次丞相。」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34司空騎吏以下皁絝,因秦水行。今漢家火行,宜絳絝。
《太平御覽‧服章部》。
7.1.35三公聽採長(史)〔吏〕臧否,人所疾苦,還條奏之,是為舉謠言也。頃者舉謠言,〔掾〕屬令史都會殿上,主者大言州郡行狀云何,善者同聲稱之,不善者默爾銜枚。
《後漢書‧蔡邕傳》注、《范滂傳》注。
7.1.36今司徒太尉下書州郡,文皆稱公。蓋倉頡作書,自環者謂之私,背私者謂之公。《春秋》「九命作宰」。天子御坐即起,其興為下。凡拜,天子臨軒,六百石以上悉會,直事卿贊,御史授,公三讓,然後乃受之。《漢禮儀》曰:「天子稱尊號曰皇帝,言曰制,補制言曰詔,稱民有言有辭曰陛下。」今皆施行。《詩》云:「肅肅王命,仲山甫將之;邦國若不,仲山甫明之。」詔令之義。三公三人以承君,蓋由鼎有足。故《易》曰「鼎象」也。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37群臣上書,公、卿、校尉、諸將不言姓。凡制書皆(稱)璽封,尚書令重封。惟赦贖令司徒印,露布州郡也。
《後漢書‧鮑昱傳》注。
7.1.38世祖詔:「方今選舉,賢佞朱紫錯用。丞相故事,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節清白;二曰學通行修,經中博士;三曰明達法令,足以決疑,能案章覆問,文中御史;四曰剛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決,才任三輔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自今以後,審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茂才尤異孝廉之吏,務盡實覈,選擇英俊、賢行、廉潔、平端於縣邑,務授試以職。有非其人,臨計過署,不便習官事,書疏不端正,不如詔書,有司奏罪名,竝正舉者。」又舊河隄謁者,世祖改以三府掾屬為謁者領之,遷超御史中丞、刺史,或為小郡。監察黎陽謁者,世祖以幽、并州兵(驕)〔騎〕定天下,故於黎陽立營,以謁者監之,兵騎千人,復除甚重。謁者任輕,多放情態,順帝改用公解府掾有清名威重者,遷超牧守焉。
《續漢志‧補注》、《北堂書鈔‧設官部》。
7.1.39三公府有長史一人。
《後漢書‧梁冀傳》注。
7.1.40將軍,周官也。趙王以李牧為將軍破秦,始受大名。王翦、灌嬰竝為之。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41將軍,周官也。漢興,置大將軍,位丞相上。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42和帝以竇憲為大將軍,乃冠三公。
《太平御覽‧職官部》。
7.1.43梁冀為大將軍,以三世姻媾援立之功,公卿希旨,上比周、霍,舉高第茂才官屬,皆倍餘府。
《太平御覽‧職官部》。
7.1.44鼓吹二十人,非常員。舍人十人。
《續漢志‧補注》、《通典‧職官》。
7.1.45鼓吹為國盤娛,禦侮爪牙。
《北堂書鈔‧儀飾部》。
7.1.46漢興,置驃騎將軍,位次丞相。是以《漢百官志》云驃騎將軍秩與大將軍同。
《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47章帝以元舅馬防為車騎將軍,服銀印青綬,位在卿上,絕席。
《續漢志‧補注》、《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48和帝以竇憲為車騎將軍,賜金印紫綬,位次司空。
《續漢志‧補注》、《北堂書鈔‧設官部》。
7.1.49武帝西征西夷,有前後左右將軍,為國爪牙,所以揚示威靈,折衝萬里。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50度遼將軍,孝武皇帝初用范明友。明帝十八年,行度遼將軍事。安帝元初元年,置真。銀印青綬,秩二千石。長史、司馬六百石。
《續漢志‧補注》。
7.1.51度遼將軍屯五原曼柏縣。
《後漢書‧安帝紀》注。
7.1.52將軍掾屬二十九人,中大夫無員,令史四十一人。
《後漢書‧東平憲王傳》注。
7.1.53太常,古官也。《書》曰:「伯夷,『典朕三禮』。帝曰:『咨伯,汝作秩宗』。」《百官公卿表》云:「太常,古官。」云伯夷也。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54太常,古官也。《書》曰「伯夷」。欲令國家盛大,社稷常存,故稱太常。以列侯為之,重宗廟也。
《後漢書‧光武紀》注、《北堂書鈔‧設官部》。
7.1.55北海周澤為太常,齋有疾,其妻憐其年老被病,窺內問之。澤大怒,以為干齋,掾吏叩頭爭之,不聽,遂(取)〔收〕送詔獄,竝自劾謝。(議)〔論〕者非其激發不實。諺曰:「居世不諧,為太常妻。一歲三百六十日,三百五十九日齋,一日不齋醉如泥。既作事,復低迷。」
《初學記‧職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56卿、彰也、明也。言當背邪向正,彰有道德。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57太史令屬太常,秩六百石。掌天時星歷,凡歲奏新年歷;凡國祭祀喪娶之事,奏良日;國有瑞應災異,(掌)記之。
《後漢書‧張衡傳》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58太史令,秩六百石。望郎三十人,掌故三十人。昔在顓頊,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唐虞之際,分命羲和歷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至于夏后、殷、周,世序其官,皆精研術數,窮神知化。當春秋時,魯有梓慎,晉有卜偃,宋有子韋,鄭有裨竈,觀乎天文,以察時變,其言屢中,有備無害。漢興,甘石、唐都、司馬父子,抑亦次焉。末塗偷進,苟忝茲階,既闇候望,競飭邪偽,以凶為吉,莫之懲糾。
《太平御覽‧職官部》。
7.1.59張溫字伯慎,穰人也,封(元)〔玄〕鄉侯。太史奏言有大臣誅死,董卓取溫笞殺於市而厭之。
《後漢書‧竇武傳》注。
7.1.60博士,秦官也。博者、通博古今,士者、辨於然否。
7.1.61孝武建元五年,初置五經博士,秩六百石。後增至十四人。太常差次有聰明威重者一人為祭酒,總領綱紀。其舉狀曰:「生事愛敬,喪歿如禮。通《易》、《尚書》、《孝經》、《論語》,兼綜載籍,窮微闡奧。隱居樂道,不求聞達。身無金痍痼疾,世六屬不與妖惡交通、王侯賞賜。行應四科,經任博士。」下言某官某甲保舉。
《後漢書‧朱浮傳》注、《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62光武中興,恢宏稽古,《易》有施、孟、梁邱賀、京房,《書》有歐陽和伯、夏侯勝、建,《詩》有申公、轅固、韓嬰,《春秋》有嚴彭祖、顏安樂,《禮》有戴德、戴勝。凡十四博士。太常差選有聰明威重一人為祭酒,總領綱紀也。
《後漢書‧徐防傳》注。
7.1.63漢置博士祭酒一人,秩六百石。
《唐六典》二十一。
7.1.64文帝博士七十餘人,為待詔博士。朝服(元)〔玄〕端,章甫冠。
《唐六典》二十一。
7.1.65博士入平尚書,出部刺史、諸侯相,次轉諫大夫。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66博士限年五十以上。
《後漢書‧楊仁傳》注。
7.1.67秘書監一人,秩六百石。
《後漢書‧桓帝紀》注、《唐六典》十。
7.1.68大予樂令一人,秩六百石。
《後漢書‧明帝紀》注。
7.1.69置陵園令、食監各一人,秩皆六百石。
《後漢書‧皇后紀》注。
7.1.70憲陵園丞秩三百石,陽陵令秩六百石。
《後漢書‧段熲傳》注。
7.1.71丞皆選孝廉郎年少薄伐者,遷補府長史、都官令、候、司馬。
《續漢志‧補注》。
7.1.72光、明也,祿、爵也,勳、功也。言光(六)〔祿〕典郎、謁、諸虎賁、羽林,舉不安得,賞不失勞,故曰光祿勳。
《太平御覽‧職官部》。
7.1.73光祿勳有南北廬主事、三署主事。於諸郎之中,察茂才高第者為之,秩四百石。次補尚書郎,出宰百里。
《唐六典》一。
7.1.74光祿有主簿。
《唐六典》十五。
7.1.75光祿舉敦厚、質樸、遜讓、節儉,此為四行。
《後漢書‧吳祐傳》注、《范滂傳》注。
7.1.76五官中郎將,秦官也。秩比二千石,三署郎屬焉。
《太平御覽‧職官部》。
7.1.77五官、左、右中郎將,秦官也。秩比二千石。凡郎官皆主更直,執戟宿衛。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78郎中令,屬官有五官中郎將,左、右中郎將,曰三署。署中各有中郎、議郎、侍郎、郎中,皆無員。(外)多至千人,主執戟衛宮陛,及諸虎賁、羽林郎皆屬焉。謂之郎中令者,言領諸郎而為之長。
《初學記‧職官部》。
7.1.79三署謂五官署也,左、右署。各置中郎將以司之。郡國舉孝廉以補三署郎,年五十以上屬五官,其次分在左、右署,凡有中郎、議郎、侍郎、郎中四等,無員。
《後漢書‧和帝紀》注。
7.1.80建武二十四年,遣中郎將段郴迎單于於五原塞。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81虎賁中郎將,古官也。《書》稱「武王伐紂,戎車三百兩,虎賁八百人,擒紂於牧之野。」言其猛怒如虎之奔赴也。孝武建元三年,初置期門。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虎賁郎。古有勇者孟賁,改奔為賁。中郎將冠兩鶡尾。鶡、鷙鳥中之果勁者也,每所攫撮,應爪摧碎,鬭不死不止。鶡尾、上黨所貢也。
《後漢書‧順帝紀》注、《北堂書鈔‧設官部》、《初學記‧(服食)〔器物〕部》、《太平御覽‧職官部、服章部》。
7.1.82虎賁中郎將衣紗縠襌衣、虎文錦絝,餘郎亦然。
《漢書‧江充傳》注、《北堂書鈔‧衣冠部》兩引、《初學記‧寶器部》、《太平御覽‧服章部》兩引、《布帛部》。
7.1.83虎賁千五百人,戴鶡尾,屬虎賁中郎將。
《後漢書‧光武紀》注。
7.1.84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建章營騎,後更名羽林。以天有羽林之星,故取名焉。又取從軍死事之子孫養羽林官,教以五兵,號曰羽林孤兒。光武中興,以征伐之士勞苦者為之,故曰羽林士。
《後漢書‧順帝紀》注。
7.1.85羽林者,言其為國羽翼,如林盛也。皆冠鶡冠。一名為嚴郎,言其(侮禦)〔禦侮〕嚴厲。其後簡取五營高才,(列)〔別〕為左、右監。羽林父死子繼,與虎賁同。
《廣韻‧九麌》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86羽林郎出補三百石丞、尉自占。丞、尉小縣(丞、尉)三百石,其次四百石,比秩為真,皆所以優之。
《後漢書‧和帝紀》注。
7.1.87羽林左、右監,屬光祿。
《後漢書‧來歷傳》注。
7.1.88羽林左監主羽林八百人,右監主九百人。
《後漢書‧安帝紀》注。
7.1.89羽林左騎,秩六百石,領羽林,屬光祿勳。
《後漢書‧曹褒傳》注。
7.1.90光祿大夫,秩比二千石,不言屬光祿勳。
7.1.91光祿勳門外特施行馬,以旌別之。
《藝文類聚‧職官部》、《白帖》七十五。
7.1.92成帝時,王延世以校尉領河隄。語曰:「東郡決河,流漂二州,校尉延世隄防立塞。改為河平元年。惟延世長於計策,功費約省。以延世為光祿大夫,秩二千石。」
《北堂書鈔‧政術部》。
7.1.93天子二十七大夫,職在言議,毗亮九卿,無員,多至數十人。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94登高能作賦,可以為大夫。感物造端,才知深美,可與國事,故舉為列大夫。古者諸侯、卿大夫交接鄰國,以微言相感,當揖讓之時,必稱(時)〔詩〕以喻其志,別賢不肖,而觀盛衰焉。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95議郎、郎中,秦官也。議郎秩比六百石,特徵賢良方正敦朴有道。第公府掾,試博士者,拜郎中。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96議郎十二人,秩比六百石,不屬署,不直事。侍御史遷補博士、諸侯王郎中令。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97謁者僕射,秦官也。僕、主也。古者重武事,每官必有主射以督課之。
《後漢書‧光武紀》注、《北堂書鈔‧設官部》。
7.1.98孝明皇帝丁酉詔書曰:「謁者,堯之尊官,所以試舜於四門。」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99明帝詔書:「昔燕太子使荊軻劫始皇,變起兩楹之閒。其後謁者之引客,持匕首劍刺腋。高祖偃武行文,故易之以版。」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100謁者皆著緗(績)〔幘〕大冠、白絹單衣。
《北堂書鈔‧衣冠部》、《太平御覽‧服章部》。
7.1.101謁者三十人,秩四百石,掌報章奏事及喪弔祭享。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102謁者三十五人,以郎中秩滿歲稱給事,未滿歲稱灌謁者。
《後漢書‧雷義傳》注。
7.1.103舊河隄謁者居之。
《水經注‧濟水》。
7.1.104公車司馬令,周官也。秩六百石,冠一梁,掌殿司馬門,夜徼宮中,天下上事及闕下,凡所徵召,皆總領之。李郃以公車司馬入為侍中。
《漢書‧百官公卿表》注、《後漢書‧光武紀》注、《和帝紀》注、《三輔黃圖》二、《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05北宮衛士令一人,秩六百石。
《後漢書‧譙(元)〔玄〕傳》注。
7.1.106凡居宮中,皆施籍於掖門,案姓名當入者,本官為封棨傳,審印信,然後受之。
《後漢書‧竇武傳》注。
7.1.107崇賢門內德陽殿。
《後漢書‧順帝紀》注。
7.1.108未央大廄、長樂、承華等廄令,皆秩六百石。
《後漢書‧和帝紀》注、《三輔黃圖》六。
7.1.109牧師諸苑三十六所,分置西、北邊,分養馬三十萬頭。
《漢書‧百官公卿表》注、《後漢書‧和帝紀》注。
7.1.110廷尉責案上御史臺。
《通典‧職官》。
7.1.111光武時有以疑獄見廷尉曹史張禹,所問輒對,處當詳理。於是冊免廷尉,以禹代之,雖越次而授,亦足以厲其臣節也。
《通典‧職官》、《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12秦置典客,掌諸侯及歸義蠻夷。漢因之。景帝更名大行令,武帝改曰大鴻臚。
《初學記‧職官部》。
7.1.113鴻臚,景帝置。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114皇帝延諸侯王,賓王諸侯,皆屬大鴻臚。故其薨,奏其迹,賜與謚及哀策誄文。
《通典‧職官》。
7.1.115昔唐、虞賓于四門,此則禮賓之制。〔與〕鴻臚之任亦同。
《初學記‧職官部》。
7.1.116宗正卿,秩中二千石。
《後漢書‧安帝紀》注。
7.1.117長公主傅一人,私府長一人,食官一人,永巷長一人,家令一人,秩皆六百石,各有員吏。而鄉公主傅一人,秩六百石;僕一人,六百石;家(乘)〔丞〕一人,三百石。
《後漢書‧皇后紀》注。
7.1.118長公主官屬,傅一人,員吏五人,騶僕射五人,私府〔長〕、食官〔長〕、永巷(長)令、家令各一人。
《後漢書‧鄧晨傅》注。
7.1.119大司農,古官也。唐、虞分命羲、和四子,敬授民時。高祖受命,懲秦之弊,與民休息。逮至文、景,國家無事,家給人足。京師之錢,累(一日)〔百〕巨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腐敗而不可食。
《北堂書鈔‧設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20初、秦置治粟內史,掌穀貨。漢因之。景帝更名大農令,武帝更名大司農,王莽改曰羲和,又改為納言。東漢復曰大司農。
《初學記‧職官部》、《白帖》七十五。
7.1.121丞二千石。
《續漢志‧補注》。
7.1.122平準令一人,秩六百石。
《後漢書‧靈帝紀》注。
7.1.123廩犧令一人,秩六百石。
《後漢書‧和帝紀》注、《董鈞傳》注。
7.1.124少府掌山澤陂池之稅,名曰禁錢,以給私養,自別為藏。少者、小也,故稱少府。秩中二千石。大用由司農,小用由少府,故曰小藏。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125少者、小也,小故稱少府。王者以租稅為公用,山澤陂池之稅以供王之私用。古皆作小府。
《續漢志‧補注》。
7.1.126田租、芻藁以給經用,凶年,山澤魚鹽市稅少府以給私用。
《續漢志‧補注》。
7.1.127太醫令,周官也。兩梁冠,秩千石,丞三百石。
《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28太醫令一人,秩六百石。
《後漢書‧安帝紀》注。
7.1.129太官令,兩梁冠,秩千石,丞四人。郡孝廉年五十,清修聰明者,光祿上名,迺召拜,比秩四百石。三歲為令,以供養勞苦遷。左丞有湯官丞,掌諸甘配。有菓丞,掌菓瓜菜茹薪炭。
《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30太官令,秩一千石。桓帝延熹元年,使太官令得補二千石,置四丞。
《唐六典》十五。
7.1.131太官,主膳羞也。
《後漢書‧皇后紀》注。
7.1.132太官〔菓〕丞官別在外,掌菓瓜菜茹。
《太平御覽‧菜茹部》。
7.1.133太官右監丞,秩比六百石。
《後漢書‧桓帝紀》注。
7.1.134守(官)〔宮〕令一人,秩六百石。
《後漢書‧桓帝紀》注。
7.1.135〔鴻德〕苑令一人,秩六百石。
《後漢書‧桓帝紀》注。
7.1.136侍中,周官也。侍中便蕃左右,與帝升降,卒思近對,拾遺補闕,百寮之中,莫密於茲。
《北堂書鈔‧設官部》、《初學記‧職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白帖》七十一、《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37侍中金蟬左貂。金取堅剛,百鍊不秏。蟬居高食潔,目在腋下。貂內勁悍而外溫潤。貂蟬不見傳記者,因物論義。予覽《戰國策》,乃知趙武靈王胡服也。其後秦始皇破趙,得其冠,以賜侍中。高祖滅秦,亦復如之。孝桓末,侍中皇權參乘。問貂蟬何法,不知其說。復問地震,云不為災。還宮,左遷議郎。
《續漢志‧補注》、《晉書‧輿服志》、《北堂書鈔‧設官部》、《初學記‧職官部、器物部》、《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服章部》。
7.1.138侍中冠武弁大冠,亦曰惠文冠。加金璫,附蟬為文,貂尾為飾,謂之貂蟬。
《初學記‧職官部》。
7.1.139侍中,左蟬右貂,本秦丞相史,往來殿中,故謂之侍中。分掌乘輿服物,下至褻器虎子之屬。武帝時,孔安國為侍中,以其儒者,特聽掌御(坐)唾壺,朝廷榮之。至東京時,屬少府,亦無員。駕出,則一人負傳國璽,操斬蛇劍乘。輿中官俱止禁中。
《後漢書‧獻帝紀》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40侍中秩千石。
《初學記‧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41侍中殿下稱制,出則參乘,佩璽抱劍。
《北堂書鈔‧設官部》、《文選‧恩倖傳論》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42漢成帝取明經者充為侍中,使辟百官公卿,參議可正止殿,行則負璽。舊高取一人為僕射,後改為祭酒。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143史丹為侍中。元帝寢疾,丹以親密近臣得侍疾,候上閒獨寢時,丹直入臥內。頓首伏青蒲上。
《初學記‧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44桓帝時,侍中迺存年老口臭,上出雞舌香與含之。雞舌香頗小,辛螫,不敢咀咽。自嫌有過,得賜毒藥,歸舍辭決,欲就便宜。家人哀泣,不知其故。賴寮友諸賢聞其愆失,求視其藥,出在口香,咸嗤笑之,更為吞食,其意遂解。存鄙儒,蔽于此耳。
《北堂書鈔‧設官部》、《初學記‧職官部》、《藝文類聚‧人部》、《太平御覽‧人事部、職官部、香部》。
7.1.145侍中,周官。號曰常伯,選於諸伯,言其道德可常尊也。
《文選‧陳太邱碑》注。
7.1.146侍中,周成王常伯任侍中。殿下稱制,出即陪乘,佩璽抱劍。
《文選‧東京賦》注、《藉田賦》注、《安陸王碑》注。
7.1.147《漢官表》曰:凡侍中、左右曹諸吏、散騎、中常侍,皆加官也。
《通典‧職官》。
7.1.148漢因秦置侍中舍人。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149中常侍,秦官也。漢興,或用士人,銀璫左貂。光武以後,專任宦者,右貂金璫。
《後漢書‧朱穆傳》注、《太平御覽‧服章部》。
7.1.150給事黃門侍郎,六百石,無員。掌侍從左右,給事中使,關通中外。
《後漢書‧獻帝紀》注。
7.1.151給事黃門侍郎,位次侍中,待從左右,關通內外,給事於中,故曰給事黃門侍郎。獻帝置六員。
《北堂書鈔‧設官部》、《文選‧恩倖傳論》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52黃門侍郎,每日暮向青瑣門拜,謂之夕郎。
《後漢書‧獻帝紀》注。
7.1.153給事中,秦官也。漢因之,無常員,皆為加官。
《初學記‧職官部》。
7.1.154漢武元鼎三年,初置散騎,俱掌問應對。世祖省之。案漢初有散騎侍郎,掌侍省,皆為騎郎,貲滿五萬為常侍郎。張釋之以貲為常侍,蓋此官也。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155秦及前漢置散騎及中常侍各一人。散騎騎馬竝乘輿車,獻可替否。
《北堂書鈔‧設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白帖》七十三、《太平御覽‧職官部》、《初學記‧職官部》。
7.1.156秦置散騎,又置中常侍。漢因之,兼用士人,無〔常〕員,多以為加官。
《初學記‧職官部》。
7.1.157黃門令,秩六百石。
《後漢書‧皇后紀》注。
7.1.158黃門有畫室署,玉堂署,各有長一人。
《初學記‧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59黃門冗從僕射一人,秩六百石。
《後漢書‧桓帝紀》注。
7.1.160黃門鼓吹百四十五人。
《後漢書‧安帝紀》注。
7.1.161暴室在掖庭內,丞一人,主宮中婦人疾病者。其皇后、貴人有罪,亦就此室也。
《後漢書‧皇后紀》注。
7.1.162〔永巷〕令一人,宦者為之,秩六百石,掌宮婢侍使。
《後漢書‧靈帝紀》注。
7.1.163濯龍監,六百石。
《續漢志‧補注》。
7.1.164中黃藏府,掌中幣帛金銀諸貨物也。
《後漢書‧桓帝紀》注。
7.1.165內者,署名,令一人,秩六百石,屬少府。
《後漢書‧梁商傳》注。
7.1.166內者,主帷帳。
《後漢書‧皇后紀》注。
7.1.167朔平署司馬一人。
《後漢書‧桓帝紀》注。
7.1.168尚書令主贊奏,總典(紀綱)〔綱紀〕,無所不統,秩千石,故公為之〔者〕,朝會不陛奏事,增秩二千石。天子所服五時衣賜尚書令。其三公、列卿、將、〔大夫〕、五營校尉行複道中,遇尚書〔令〕、僕射、左、右丞,皆迴車豫避。衛士傳不得紆臺官,臺官過,乃得去。
《唐六典》一、《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69尚書令、侍中上東、西寺及侍中寺。
《初學記‧職官部》。
7.1.170尚書令,秦官,銅印墨綬。每朝會,與司隸校尉、御史大夫中丞,皆專席坐,京師號曰三獨坐,言其尊重如此。
《唐六典》一、《初學記‧職官部》兩引、《藝文類聚‧禮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71漢舊置中書官,領尚書事。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172僕射秩六百石,公為之,加至二千石。
《唐六典》一。
7.1.173獻帝建安四年,始置左、右僕射,以執金吾營郃為左僕射,衛臻為右僕射。
《文選‧王文憲集序》注。
7.1.174尚書,唐、虞官也。《書》曰:「龍作納言,朕命惟允。」《詩》曰:「惟仲山甫,王之喉舌。宣王以中興。」秦改稱尚書。漢亦尊此官,典機密也。
《北堂書鈔‧設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白帖》十七、《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75漢明帝詔曰:「尚書蓋古之納言,出納朕命。機事不密則害成,可不慎歟!」
《北堂書鈔‧設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76尚書四員,武帝置,成帝加一為五。有〔常〕侍曹尚書,主丞相御史事;二千石尚書,主刺史、二千石事;戶曹尚書,主人庶上書事;主客尚書,主外國四夷事;成帝加三公尚書,主斷獄事。
《後漢書‧光武紀》注。
7.1.177尚書秩五百石,次補二千石。
《唐六典》二。
7.1.178初秦代少府,遣吏四(一)〔人〕在殿中,主發書,故號尚書。尚猶主也。漢因秦置之。故尚書為中臺,謁者為外臺,御史為憲臺,謂之三臺。
《初學記‧職官部》、《文選》潘正叔《贈王元貺詩》注、《〔為〕袁紹檄豫州》注。
7.1.179尚書左丞、右丞,秩各四百石,遷刺史。
《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80尚書令、左丞,總領綱紀,無所不統。僕射、右丞,掌廩假錢穀。
《唐六典》一。
7.1.181左、右丞久次郎補也。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182左、右曹受尚書事。前世文士,以中書在右,因謂中書為右曹,又稱西掖。
《初學記‧職官部》(兩)〔一〕引,《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83尚書郎四人:一人主匈奴單于營部,一人主羌夷吏民,一人主天下戶口土田墾作,一人主錢帛貢獻委輸。
《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84尚書郎,初從三署郎選詣尚書臺試。每一郎缺,則試五人,先試箋奏。初入臺,稱郎中,滿歲稱侍郎。
《初學記‧職官部》。
7.1.185尚書郎初上詣臺,稱守尚書郎。滿歲稱尚書郎中。三年稱侍郎。
《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86郎以孝廉年未五十,先試牋奏。初上稱郎中,滿歲為侍郎。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187尚書郎,初入臺為郎中,滿歲稱為侍郎,五歲遷太尉也。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188能通《蒼頡史篇》,補蘭臺令史。滿歲補尚書令史。滿歲為尚書郎。出亦與郎同,宰百里。郎與令史分職受書。令史見僕射、尚書,執板拜;見丞、郎,執板揖。
《唐六典》一、《通典‧職官》、《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89尚書郎見左、右丞,對揖無敬。
《北堂書鈔‧禮儀部》。
7.1.190丞、郎見令、僕射,執板拜,朝賀對揖。丞、郎見尚書,執板對揖,稱曰明時。郎見左、右丞,對揖呼曰左、右君。
《唐六典》一、《初學記‧職官部》。
7.1.191尚書郎主作文書起草,夜更直五日于建禮門內。
《初學記‧職官部》、《白帖》七十二、《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92尚書郎給青縑白綾被,以錦被,帷帳、氈褥、通中枕,太官供食,湯官供䴵餌五熟果實,下天子一等。給尚書史二人,女侍史二人,皆選端正。從直女侍執香爐燒〔薰〕從入臺護衣,奏事明光殿。省皆胡粉塗畫古賢人烈女。郎握蘭含香,趨走丹墀奏事。黃門郎與對揖。天子五時賜服。若郎處曹二年,賜遷二千石、刺史。
《北堂書鈔‧設官部》、《初學記‧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93尚書郎奏事明光殿,省中皆胡粉塗壁,其邊以丹漆地,故曰丹墀。尚書郎含雞舌香,伏其下奏事。黃門侍郎對揖跪受。
《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94尚書令、僕、丞、郎月給赤管大筆一雙,篆題曰「北工作楷」於頭上,象牙寸半著筆下。
《藝文類聚‧雜文部》、《太平御覽‧文部》。
7.1.195尚書令、僕、丞、郎月賜渝麋大墨一枚,小墨一枚。
《初學記‧文部》。
7.1.196曹郎二人,掌天下歲盡集課。有尚書曹郎,有考功郎中一人。
《唐六典》二。
7.1.197(武)〔明〕帝時,館陶公主為子乞郎,不許,賜錢千萬。上曰:「夫郎上應列宿,出居百里,使非其人,民受其傷。」故時稱明慎之至也。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198漢制:八座丞郎初拜,竝集都座交禮,遷又解交。
《唐六典》一、《初學記‧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199周禮有典瑞掌節之士,蓋所以宣命重威,為國信者也。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200御史中丞二人,本御史大夫之丞。其一別在殿中,兼典蘭臺秘書。外督部刺史,內領侍御史,受公卿章奏,糾察百寮。
《後漢書‧周紆傳》注、《初學記‧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201御史,秦官也。案:周有御史,掌邦國都鄙,及萬民之治,令以贊冢宰。
《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202侍御史,周官也。為柱下史,冠法冠。一曰柱後,以鐵為(之)〔柱〕。或說古有獬豸獸,觸邪佞,故執憲者以其角形為冠耳。余覽(奏)〔秦〕事云:始皇滅楚,以其君冠賜御史。漢興襲秦,因而不改。
《後漢書‧何敞傳》注、《初學記‧職官部、(服食)〔器物〕部》、《太平御覽‧職官部、服章部》。
7.1.203柱(史)〔後〕以鐵為(冠)〔柱〕。張武曰:「當以柱(史)〔後〕惠文冠治之。」
《錦繡萬花谷》十一。
7.1.204柱後冠,左傳「南冠而縶」,則楚冠也。秦滅楚,以其冠賜近臣,御史服之,即今獬豸冠也。古有獬薦獸,觸不直者。故執憲以其形用為冠,令觸人也。
《左氏成公‧正義》。
7.1.205柱下史,老聃為之。秦改為御史。柱下史一名柱後史,謂冠以鐵為柱,言其審〔固〕不(橈)〔撓〕也。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206侍御史出督州郡賦稅,運漕軍糧。侍御史至後漢,復有護漕都尉官。建武七年省。
《通典‧職官》。
7.1.207老子為周柱下史。張蒼秦時為御史,主柱下方書,侍御史之任也。
《初學記‧職官部》。
7.1.208治書侍御史,宣帝嘗幸宣室,齋居而決獄事,令侍御史二人治書。後置,秩六百石,印綬與符璽郎共,平治廷尉奏事。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209蘭臺令史六人,秩百石,掌書劾奏。
《後漢書‧班固傳》注。
7.1.210執金吾比二千石,丞六百石。
《續漢志‧補注》。
7.1.211執金吾典執金革,以禦非常。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212吾、禦也,掌執金革,以禦非常。緹騎二百〔人〕,五十人,輿馬導從,充滿于路。世祖微時歎曰「仕宦當作執金吾」是也。
《續漢志‧補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213執金吾屬官府武庫令丞,從騎二百人,持戟五百二十人,輿服導從,光滿道路,群僚之中,斯最壯矣。中興以來,但專徼循,不預國政。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214執金吾,車駕出,從六百騎,走六千二百人也。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215靜室令、式道候,秦官也。靜宮令,車駕出,在前驅,靜清所徼車逆日,以示重慎也。式道左右凡三,惟車駕出,迎式道持麾王宮,行之乃閉。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216太子太傅,日就月將,琢磨玉質。言太子有玉之質,琢磨以道也。
《文選》陸士衡《侍宴宣猷堂詩》注、劉越石《勸進表》注、王元長《曲水詩序》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217詹事,秦官也。詹、省也、給也。秩二千石。
《廣韻》〔下平聲卷二〕(二十四)《鹽》〔二十四〕注、《藝文類聚‧職官部》、《白帖》七十一、《太平御覽‧職官部》。
7.1.218帝祖母為太皇太后,其所居(者)〔曰〕長信宮。
《文選‧齊敬皇后哀策文》注。
7.1.219帝祖母稱長信宮,帝母稱長樂宮,故有長(樂)〔信〕少府、長(信)〔樂〕少府及職吏,皆宦者為之。
《後漢書‧皇后紀》注。
7.1.220永樂太僕,用中人為之。
《後漢書‧皇后紀》注。
7.1.221太子舍人、王家郎中,竝秩二百石,無員。
《後漢書‧靈帝紀》注、《侯霸傳》注。
7.1.222皇太子五日一至臺,因坐東廂,省視膳食,以法制敕大官尚食宰吏。(非其)〔其非〕朝日,使僕、中允〔旦旦〕請問,明不媟黷,所以廣敬也。太子僕一人,秩千石;中允一人,四百石,主門衛徼巡。
《後漢書‧班彪傳》注。
7.1.223安帝時,太子謁廟,門大夫乘從,兩梁冠。
《通典‧職官》。
7.1.224門大夫選四府掾屬。
《通典‧職官》。
7.1.225將作大匠,世祖中興,以謁者領其官。章帝建初元年,乃置真,位次河南尹。永元七年,大匠應慎上言:「百郡計吏,觀國之光,而舍逆旅,崎嶇私館,貢篚之物,朽濕曝露。昔晉國霸之盟主耳,舍諸侯于隸人,鄭子產以為大譏。況今四海之大,而可無乎?」和帝嘉納之,即創業焉。
《續漢志‧補注》、《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226左校署,屬將作大匠。
《後漢書‧皇甫規傳》注。
7.1.227洛陽十二門,東面三門。最北〔門〕名上東門,次南曰中東門。每門校尉一人,秩二千石;司馬一人,秩千石;候一人,秩六百石。
《後漢書‧張湛傳》注、《張奮傳》注。
7.1.228平城門為宮門,不置候,置屯司馬,秩二千石。
《續漢志‧補注》。
7.1.229十二門皆有亭。
《後漢書‧皇后紀》注。
7.1.230上西門所以不純白者,漢家戹於戌,故以丹漆鏤之。
《續漢志‧補注》、《太平寰宇記‧河南道》。
7.1.231開陽門始成,未有名,夜,有一柱來止樓上。琅邪開陽縣上言,縣南城門一柱飛去。光武皇帝使來識視之,良是,遂堅縛之,因刻記其年月,以名門焉。
《後漢書‧循吏傳》注、《續漢志‧補注》、《水經注‧穀水》、《太平寰宇記‧河南道》兩引、《文選‧懷舊賦》注、《太平御覽‧居處部》。
7.1.232屯騎、越騎、步兵、射聲各領士七百人。長水領士(七)千三百六十七人。
《後漢書‧安帝紀》注。
7.1.233驍騎,漢官也。武帝以李廣為之。後世祖建武九年始改屯騎。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234越騎司馬一人,秩千石。
《後漢書‧鄭眾傳》注。
7.1.235〔步兵校尉〕比二千石,掌宿衛兵,屬北軍中候。
《後漢書‧皇后紀》注。
7.1.236司隸校尉部河南、〔河〕內、右扶風、左馮翊、京兆、河東、(宏)〔弘〕農七郡於河南洛陽,故謂東京為司隸。
《後漢書‧光武紀》注。
7.1.237司隸校尉,征和中,陽石子孫敬聲巫蠱之獄,乃依周禮,置司隸校尉,持節都督大姦猾事,復置其司。今董領京師、三輔、三河、(宏)〔弘〕農者。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238司隸校尉糾皇太子、三公以下,及旁州郡國無不統。陛下見諸卿,皆獨席。
《太平御覽‧職官部》。
7.1.239司隸校尉初置,唯(寔領)〔寬饒〕、王章、鮑宣糾上檢下,嚴刑必斷,貴戚憚之,京師政清。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240司隸都官從事,主洛陽百官,朝會與三府掾同。
《後漢書‧竇武(轉)〔傳〕》注、《北堂書鈔‧設官部》。
7.1.241司隸功曹從事,即治中也。
《後漢書‧傅燮傳》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242別駕秩百石,同諸郡從事。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243河南尹所治,周地也。洛陽本(周城)〔成周〕,周之衰微,分為〔東〕、西周。秦兼天下,置三川守,河、雒、伊也。漢更名河南。孝武皇帝增曰太守。世祖中興,徙都雒陽,改號為尹。尹、正也。《詩》曰「赫赫師尹」。
《藝文類聚‧地部、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244尹、正也。郡府聽事壁諸尹畫贊,肇自建武,訖于陽嘉。注其清濁進退,所謂不隱過,不虛譽,甚得述事之實。後人是瞻,足以勸懼,雖《春秋》采毫毛之善,貶纖介之惡,不避王公,無以過此,尤著明也。
《續漢志‧補注》。
7.1.245仁恕掾,主獄,屬河南尹。
《後漢書‧魯恭傳》注。
7.1.246周監二代曰伯。漢興,海內未定,令刺史舉州事。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247孝武皇帝南平百越,北攘夷狄,置交阯、朔方之州,復徐、梁之地,改雍曰梁,改梁曰益,凡十三州。所以交、朔獨不稱州,明示帝王未必相襲,始開北方,遂交南方,為子孫基阯也。
《後漢書‧光武紀》注、《太平御覽‧(職官)〔州郡〕部》。
7.1.248孝武元封四年始,御史丞相之遷部刺史十三人,乘驛奏事。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249朱博言:「刺史督察郡國,從來故事,居九歲,為守相。」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250翟方進奏:「刺史位下大夫,而臨二千石,輕重失次,請罷署牧,秩二千石者也。」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251元帝時,丞相于定國條州大小,為設吏員,治中、別駕、諸部從事,秩皆百石,同諸郡從事。
《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7.1.252秦用李斯議,分天下為三十六郡。凡郡,或以列國,陳、魯、齊、吳是也;或以舊邑,長沙、丹陽是也;或以山(林)〔陵〕,太山、山陽是也;或以川源,西河、河東是也;或以所出,金城城下有金,酒泉泉味如酒,豫章章樹生庭中,鴈門鴈之所育是也;或以號令,禹合諸侯,大計東冶之山,會稽是也。
《水經注‧河水》、《太平御覽‧州郡部》。
7.1.253京兆,絕高曰京。京、大也。十億曰兆,欲令帝都殷盈也。左輔右弼,蕃翊承風也。張掖,始開垂,張臂掖也。
《太平御覽‧州郡部》。
7.1.254馮輔蕃翊,故以為名。
《太平御覽‧州郡部》。
7.1.255(宏)〔弘〕、大也,所以廣大農業也。
《太平御覽‧州郡部》。
7.1.256濟南、樂安、齊國、東萊、平原、北海六郡,青州所管也。青州在齊國臨淄。
《後漢書‧史弼傳》注。
7.1.257荊州管長沙、零陵、桂陽、南陽、江陵、武陵、南郡、章陵。
《後漢書‧劉表傳》注。
7.1.258大府秩二千石。丞一人,邊郡稱長史,皆六百石。丞者、丞也,長史、眾史之長。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259都尉,秦官也。本名郡尉。掌佐太守,典其武職,秩比二千石。孝景時更名都尉。
《後漢書‧彭修傳》注。
7.1.260秦郡有尉一人,典兵禁,(補)〔捕〕盜賊。景帝更名都尉,建武(十)〔六〕年省,惟邊郡〔往往〕置都尉及屬國都尉。
《後漢書‧桓帝紀》注。
7.1.261京兆虎牙、扶風都尉以涼州近羌,數犯三輔,將兵衛護園陵。扶風都尉居雍縣,故俗人稱雍營焉。
《後漢書‧安帝紀》注、《耿恭傳》注、《竇憲傳》注、《南匈奴傳》注。
7.1.262蓋天生五材,民竝用之,廢一不可,誰能去兵?兵之設尚矣。《易》稱「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春秋》:「三時務農,一時講武」。《詩》美公劉,「匪居匪康,入耕出戰,乃裹餱糧,干戈戚揚,四方莫當」。自郡國罷材官騎士之後,官無警備,實啟寇心。一方有難,三面救之,發興雷震,煙蒸電激,一切取辨,黔首囂然。不及講其射御,用其戒誓,一旦驅之以即強敵,猶鳩鵲捕鷹鸇,豚羊弋豺虎,是以每戰常負,王旅不振。張角懷挾妖偽,遐邇搖蕩,八州竝發,煙炎絳天,牧守梟裂,流血成川。爾乃遠徵三邊殊俗之兵,非我族類,忿鷙縱橫,多僵良善,以為己功,財貨糞土。哀夫民氓遷流之咎,見出在茲。「不教而戰,是謂棄之。」跡其禍敗,豈虛也哉!春秋家不藏甲,所以一國威抑私力也。今雖四海殘壞,王命未洽,〔可〕折衝壓難,若指於掌,故置右扶風。
《續漢志‧補注》。
7.1.263世祖中興,海內人民可得而數,裁十二三。邊陲蕭條,靡有孑遺,鄣塞破壞,亭隊絕滅。建武二十一年,始遣中郎將馬援、謁者,分築烽候,堡壁稍興,立郡縣十餘萬戶,或空置太守、令、長,招還人民。上笑曰:「今邊無人而設長吏治之,難如春秋素王矣。」乃建立三營,屯田殖穀,弛刑謫徒以充實之。
《續漢志‧補注》。
7.1.264高祖命天下郡國選能引關蹶張、材力武猛者,以為輕車、騎士、材官、樓船,常以立秋後講(詣)〔肄〕課試,各有員數。平地用車騎,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樓船。
《後漢書‧光武紀》注。
7.1.265民年二十三為正,一歲以為衛士,一歲為材官騎士,習射御騎馳戰陣。八月,太守、都尉、令、長、相、丞、尉會都試,課殿最。水家為樓船,亦習戰射行船。(過)〔邊〕郡太守各將萬騎,行鄣塞烽火追虜。置長史一人,丞(二)〔一〕人,治兵民。當兵行長領。置部尉、千人、司馬、候、農都尉,皆不治(兵)〔民〕,不給衛士。材官、樓船年五十六老衰,乃得免為民就田。應合選為亭長。亭長課徼巡。尉、〔游徼、亭長〕皆習設備五兵。五兵:弓弩、戟、楯、刀劍、甲鎧。鼓吏赤幘行縢,帶劍佩刀,持楯被甲,設矛戟,習射。設十里一亭,亭長、亭候。五里一郵,郵閒相去二里半,司姦盜。亭長持二尺版以劾賊,索繩以收執賊。
《續漢志‧補注》。
7.1.266督郵、功曹,郡之極位。
《後漢書‧張酺傳》注。
7.1.267孝廉,古之貢士,耆儒甲科之謂也。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268孝廉年未五十,先試箋奏。初上試之以事,非試之以誦也。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269孝武元封四年詔曰:「上士,貢名,茂才者是也。」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270元朔元年,詔二千石舉孝廉,以化風俗。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271元朔元年,詔曰:「深詔執事,興孝廉,成風俗,紹聖緒。」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272和帝詔曰:「大郡口五十萬,舉孝廉二人。」
《北堂書鈔‧設官部》。
7.1.273《前書‧百官表》云:萬戶以上為令,萬戶以下為長。三邊始孝武皇帝所開,縣戶數百而或為令。荊揚江南七郡,惟有臨湘、南昌、吳三令爾。及南陽穰中,土沃民稠,四五萬戶而為長。桓帝時,以(江)〔汝〕南陽安為女公主邑,改號為令,主薨復復其故。若此為繫其本。俗說令長以水土為之,及秩高下,皆無明文。班固通儒,述一代之書,斯近其真。
《續漢志‧補注》。
7.1.274明帝臨觀,見洛陽令車騎,意河南尹,及至而非,尤其太盛,敕去軒綏。時偃師長治有能名,以事詣臺,因取賜之,下縣遂以為故事。
《通典‧職官》、《太平御覽‧職官部》。
7.1.275大縣丞、左右尉,所謂命卿三人。小縣一尉、一丞,命卿二人。
《續漢志‧補注》、《通典‧職官》、《太平御覽‧職官部》。
7.1.276北邊郡庫,官之兵器所藏,故置令。
《漢書‧成帝紀》注、《河閒獻王傳》如淳注。
7.1.277使匈奴中郎將,擁節,秩比二千石。
《後漢書‧光武紀》注。
7.1.278使匈奴中郎將屯西河美稷縣。
《後漢書‧光武紀》注。
7.1.279擁節,屯中步南,設官府掾史。單于歲遣侍子來朝,謁者常送迎焉,得賂弓馬氈罽他物百餘萬。謁者事訖,還具表付帑藏,詔書敕自受。
《續漢志‧補注》。
7.1.280護烏桓校尉,孝武帝時,烏桓屬漢,始于幽州置之,擁節監領,秩比二千石。
《太平御覽‧職官部》。
7.1.281烏桓校尉屯上谷〔郡〕(密)〔甯〕縣。
《後漢書‧張奐傳》注。
7.1.282擁節。長史一人,司馬二人,皆六百石。并領鮮卑。客賜質子,歲時胡市馬。
《續漢志‧補注》。
7.1.283〔護羌校尉〕,武帝置,秩比二千石,持節,以護西羌。王莽亂,遂罷。時班彪議,宜復其官,以理冤結。帝從之,以牛邯為護羌校(都尉)〔尉〕,〔都〕于隴西令居縣。
《後漢書‧光武紀》注。
7.1.284擁節。長史、司馬二人,皆六百石。
《續漢志‧補注》。
7.1.285戊己,中央〔也〕,鎮撫四方。又開渠播種,以為厭勝,故稱戊己焉。
《後漢書‧明帝紀》注、《西域傳》注。
7.1.286西域都護,武皇帝始開通西域三十六國,其後稍分至五十餘國,置使者、校尉以領護之。宣帝神雀三年,改曰都護,秩二千石。平帝時省都護,令戊己(都護)〔校尉〕領之。
《太平御覽‧職官部》。
7.1.287馬曰羈,牛曰縻。言制四夷如牛馬之受羈縻也。
《史記‧司馬相如列傳索隱》、《文選‧難蜀父老》注。
7.1.288諸侯功德優盛,朝廷所敬異者,賜位特進,在三公下;其次朝(廷)〔侯〕,在九卿下;其次侍祠侯;其次下土小國侯,以肺腑親公主子孫,奉墳墓于京師,亦隨時朝見,是為隈諸侯。
《後漢書‧和帝紀》注、《鄧禹傳》注。
7.1.289皇后父兄,率為特進侯,朝會位次三公。故章帝啟馬太后曰:「漢典:舅氏之封侯,猶皇子之為王。」其功臣四姓為朝侯、侍祠侯,皆在卿校下。
《通典‧職官》。
7.1.290天子建侯,上法四七。
《後漢書‧劉瑜傳》注。
7.1.291伯使,主為諸侯官驅,使避路于道陌中,故言伯使。
7.1.292太保,俸月三百五十斛。
《唐六典》一。
7.1.293中二千石,俸月百八十斛。
《史記‧外戚世家索隱》。
7.1.294〔二千石〕,其俸月百二十斛。
《史記‧外戚世家索隱》。
7.1.295斗食月俸(一十)〔十一〕斛,佐史月俸八斛。
《漢書‧百官公卿表注》、《通典‧職官》。
7.1.296張敞、蕭望之言曰:「夫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今小吏俸率不足,常有憂父母妻子之心,雖欲潔身為廉,其勢不能。請以什率增天下吏俸。」宣帝乃益天下吏俸什二。
《通典‧職官》。
7.1.297范遷字子閭,沛人也。
《後漢書‧明帝紀》注、《牟融傳》注。
7.1.298王敏字叔公,并州隰城人也。
《後漢書‧明帝紀》注。
7.1.299尹睦字伯師,河南鞏(州)人也。
《後漢書‧和帝紀》注、《張酺傳》注。
7.1.300梁鮪字伯元,河東平陽人也。
《後漢書‧殤帝紀》注、《魯恭傳》注。
7.1.301周章字次叔,荊州隨縣人也。
《後漢書‧安帝紀》注。
7.1.302李修字伯游,豫州襄城人也。
《後漢書‧安帝紀》注、《虞詡傳》注、《李膺傳》注。
7.1.303劉授字孟春,徐州武原人也。
《後漢書‧安帝紀》注、《楊震傳》注。
7.1.304呂蓋字君(上)〔玉〕,(范)〔苑〕陵人。
《後漢書‧魯恭傳》注。
7.1.305許訓字季師,平輿人。
《後漢書‧劉寬傳》注。
7.1.306宋俱字伯儷。
《後漢書‧宋均傳》注。
7.1.307陶敦字文理,京(兆)〔縣〕人也。
《後漢書‧虞詡傳》注。
7.1.308劉矩字叔方。
《後漢書‧皇甫規傳》注。
7.1.309尹(訟)〔頌〕字公孫,鞏人也。
《後漢書‧段熲傳》注。
7.1.310樊陵字德雲。
《後漢書‧李膺傳》注。
7.1.311劉(宏)〔弘〕字子高,安眾人。
《後漢書‧董卓傳》注。
7.2孫星衍輯《漢官儀》卷下
7.2.1皇者、大也,言其煌煌盛美。帝者、德象天地,言其能行天(下號曰皇帝)道,舉措審諦,父天母地,為天下主。
《太平御覽‧皇王部》。
7.2.2光武(帝)〔第〕雖十二,於父子之次,於成帝為兄弟,於哀帝為諸父,於平帝為祖父,皆不可為之後。上至元帝,於光武為父,故上繼元帝而為九代。故河圖云「赤九會昌」,謂光武也。
《後漢書‧光武紀》注。
7.2.3皇后稱椒房,取其蕃實之義也。《詩》云:「椒聊之實,蕃衍盈升。」。以椒塗室,取溫煖除惡氣也。猶天子朱泥殿上,曰丹墀也。
《後漢書‧皇后紀》注、《初學記‧中宮部》、《藝文類聚‧后妃部》、《一切經音義》十九、《錦繡萬花谷》九、《白帖》三十七、《太平御覽‧皇親部、居處部》。
7.2.4婕妤以下,皆居掖庭。
《後漢書‧班固傳》注、《文選‧西都賦》注。
7.2.5掖庭、後宮所處,中宮、謂諸中人。
《(後漢書)〔文選〕‧宦者傳論》注。
7.2.6姬、內官也,秩比二千石,位次婕妤下,在八子上。
《漢書‧文帝紀》臣瓚注。
7.2.7姬妾數百。
《漢書‧文帝紀》注。
7.2.8北郊壇在城西北角,去城一里所。謂方壇四陛,但存壇祠舍而已。其鼓吹樂及舞人御帳,皆從南郊之具。地祇位南面西上,高皇后配,西面,皆在壇上。地理群神從食壇下。南郊焚犢,北郊埋犢。
《後漢書‧光武紀》注。
7.2.9祭地于河東汾陰后土宮。宮曲入河,古之祭地,澤中方丘也。以夏至日祭,其禮儀如祭天。
《後漢書‧光武紀》注。
7.2.10馬第伯《封禪儀記》曰:「車駕正月二十八日發雒陽宮,二月九日到魯,遣守謁者郭堅伯將徒五百人治泰山道。十日,魯遣宗室諸劉及孔氏、瑕邱丁氏上壽受賜,皆詣孔氏宅,賜酒肉。十一日發,十二日宿奉高。是日遣虎賁郎將先上山,三案行。還,益治道徒(一)千人。十五日,始齋。國家居太守府舍,諸王居府中,諸侯在縣庭中齋。諸卿、校尉、將軍、大夫、黃門郎、百官及宋公、衛公、(褎)〔褒〕成侯、東方諸侯、雒中小侯齋城外汶水上。太尉、太常齋山虞。馬第伯自云,某等七十人先之山虞,觀祭山壇及故明堂宮郎官等郊肆處。入其幕府,觀治石。石二枚,狀博平,圓九尺,此壇上石也。其一石,武帝時石也。時用五車不能上也,因置山下為屋,號五車石。四維距石長丈二,廣二尺,厚尺半所,四枚。檢石長三尺,廣六寸,狀如封篋。長檢十枚。一紀號石,高丈二尺,廣三尺,厚尺二寸,名曰立石。一枚,刻文字,紀功德。是朝上山騎行,往往道峻峭,下騎,步牽馬,乍步乍騎,且相半,至中觀留馬。去平地二十里,南向極望無不覩。仰望天關,如從谷底仰觀抗峰。其為高也,如視浮雲。其峻也,石壁窅窱,如無道徑。遙望其人,端如行朽兀,或為白石或雪,久之,白者移過樹,乃知是人也。殊不可上,四布僵臥石上,有頃復蘇。亦賴齎酒脯,處處有泉水,目輒為之明。復勉強相將行,到天關,自以已至也,問道中人,〔言〕尚十餘里。其道旁山脅,大者廣八九尺,狹者五六尺。仰視巖石松樹,鬱鬱蒼蒼,若在雲中。俛視谿谷,碌碌不可見丈尺。遂至天門之下,仰視天門,窔遼如從穴中視天。直上七里,賴其羊腸逶迤,名曰環道,往往有絙索,可得而登也。兩從者扶(掖)〔挾〕,前人相牽,後人見前人履底,前人見後人頂,如畫重累人矣。所謂摩胸𢱲石,捫天之難也。初上此道,行十餘步一休,稍疲,咽唇燋,五六步一休。牒牒據頓,地不避濕闇,前有燥地,目視而兩腳不隨。早食上,脯後到天門。郭使者得銅物。銅物形狀如鍾,又方柄有孔,莫能識,疑封禪具也。得之者,汝南召陵人,姓楊名通。東上一里餘,得木甲。木甲者,武帝時神也。東北百餘步,得封所,始皇立石及闕在南方,漢武在其北。二十餘步,得北垂圓臺,高九尺,方圓三丈所,有兩陛。人不得從,上從東陛上。臺上有壇,方一丈二尺所,上有方石,四維有距石,四面有闕。鄉壇再拜謁,人多置錢物壇上,亦不埽除。國家上見之,則詔書所謂酢棃酸棗狼藉,散錢處數百,幣帛具,道是武帝封禪至泰山下,未及上,百官為先上,跪拜,置棃棗錢于道以求福,即此也。東山名曰日觀,日觀者,雞一鳴時,見日始欲出,長三丈所。秦觀者,望見長安;吳觀者,望見會稽;周觀者,望見齊西。北有石室。壇以南有玉盤,中有玉龜。山南脅神泉,飲之極清美利人。日入下去,行數環。日暮時頗雨,不見其道,一人居其前,先知蹈有人,乃舉足隨之。比至天門下,夜人定矣。」
《續漢志‧補注》、《通典‧禮》。
7.2.11太山盤道屈典而上,凡五十餘盤。經小天門、大天門,如從穴中視天窗矣。自下至古封禪處,凡四十里。山頂西巖為仙人石閭,東巖為介邱,黃河去太山二百餘里,於祠所瞻黃河如帶,若在山阯。山南有廟,悉種柏千株,大者(五六十)〔十五六〕圍,相傳云漢武所種。小天門有秦時五大夫松,見在。
《初學記‧地部》、《太平御覽‧地部》。
7.2.12泰山東上七十里至天門。
《初學記‧地部》。
7.2.13秦始皇上封太山,逢疾風暴雨,賴得松樹,因復其下,封為五大夫。
《藝文類聚‧木部》、《太平御覽‧木部》、《事類賦‧木部》。
7.2.14車駕十九日之山虞,國家居亭,百官布野。此日山上雲氣成宮闕,百官竝見之。二十一日夕牲時,白氣廣一丈,東南極望致濃厚。時天清和無雲。《瑞命篇》:「岱嶽之瑞,以日為應」也。
《續漢志‧補注》。
7.2.15建武三十二年,車駕東巡狩。正月二十八日發雒陽宮。二月九日到魯。十二日宿奉高。
7.2.16十五日始齋。十九日之山虞,國家居亭。二十一日夕牲。二十二日祭〔天〕,日高三丈所,燔燎正北鄉。禮畢,百官以次上,國家時御輦,人挽升(車)〔山〕也。
《北堂書鈔‧禮儀部》。
7.2.17晨祭也。日高二丈所,燔燎烟正北也。
《續漢志‧補注》。
7.2.18百官各以次上。郡儲輦三百,為貴臣、諸公、王、侯,卿、大夫、百官皆步上,少用輦。(輦者)。
《續漢志‧補注》。
7.2.19國家御首輦,人輓升山。至中觀休,須臾復上。
《續漢志‧補注》。
7.2.20須臾,群臣畢就位。
《續漢志‧補注》。
7.2.21國家臺上北面,虎賁陛戟臺下。
《續漢志‧補注》。
7.2.22建武三十二年二月辛卯,登封太山。皇帝北面,尚書令奉玉牒檢進,南面跪。太常曰:「請封。」皇帝親封畢,退復位。太常曰:「請拜。」皇帝再拜。大行禮畢,群臣皆呼萬歲。命人發壇上石,尚書令藏玉牒,封石檢也。
《北堂書鈔‧禮儀部》(三)〔四〕引。
7.2.23騶騎二千餘人發壇上方石。
《續漢志‧補注》。
7.2.24以金為繩,以石為泥,南〔北〕(三)〔二〕檢,東方、西方各(二)〔三〕檢。檢中石泥及壇土,色〔青〕赤白黑,各依如其方色。
《續漢志‧補注》、《通典‧禮》、《北堂書鈔‧禮儀部》。
7.2.25封禪太山,即武帝封處,累其石,登壇,置玉牒書封石此中,復封石檢。
《藝文類聚‧禮部》。
7.2.26群臣稱萬歲,音動山谷,有青氣屬天,遙望不見山巔,山巔人在氣中,不知也。
《續漢志‧補注》、《北堂書鈔‧禮儀部》、《太平御覽‧天部》。
7.2.27世祖封禪,(久)〔夕〕有白氣一丈,東南〔極望〕,正直壇所,有青氣上與天屬,遙望不見(此)〔顛〕,瑞命之符也。
《太平御覽‧休徵部》。
7.2.28元封封禪,書有白氣,夜有光,下天(下)(闕)〔關〕石門。
《藝文類聚‧禮部》。
7.2.29封畢有頃,詔百官以次下,國家隨後。數百人維持行,相逢推,百官連延二十餘里。道多迫小,深谿高岸數百丈。步從匍匐邪上,起近炬火,止亦駱驛。步從觸擊大石,石聲正讙,但讙石見相應和者。腸不能已,口不能默。夜半後到,百官明日乃訖。其中老者氣劣不能行,臥巖石下。明日早,太醫令復遵問起居,國家云:「昨上下山,欲行迫前,欲休則後人所蹈,道峻危險,恐不能度。國家不勞,百官以下露臥水飲,無一人蹉跌,無一人疾病,豈非天邪!」泰山率多暴雨,如今上直下柴祭封登,清晏溫和。明日上壽,賜百官省事。事畢發,暮宿奉高三十里。明日發,至梁甫九十里夕牲。
《續漢志‧補注》。
7.2.30功效如彼,天應如此,群臣上壽,國家不聽。
《續漢志‧補注》。
7.2.31建武三十二年,車駕東巡狩。二月二十二日祭(上)〔天〕。日中到山,禮畢,群臣稱萬歲。有頃詔百官以次下。明〔日〕問起居。二十四日發,至梁父九十里夕牲。二十五日禪〔乎太山〕,祭〔地〕于梁陰。陽者祭天,陰者祭地。始元舊禮,以高帝配天,高后配地。
《北堂書鈔‧設官部》。
7.2.32明堂四面起土作塹,上作橋,塹中無水。明堂去平城門二里所,天子出,從平城門,先歷明堂,乃至郊祀。
《後漢書‧光武紀》注。
7.2.33辟雍去明堂三百步。車駕臨辟雍,從北門入。三月、九月,皆于中行鄉射禮。辟雍以水周其外,以節觀者。諸侯曰泮宮。東西南有水,北無,下天子也。
《後漢書‧光武紀》注。
7.2.34辟雍四門外有水,以節觀者。門外皆有橋。
《後漢書‧儒林傳序》注。
7.2.35大射于曲臺。
《漢書‧藝文志》如淳注。
7.2.36春三月,秋九月,習鄉射禮,禮生皆使太學學生。
《後漢書‧儒林傳序》注。
7.2.37立春之日,遣使者賜文官司徒、司空帛三十匹,九卿十五匹;武官太尉、大將軍各六十匹,執金吾、諸校尉各三十匹。武官倍于文官。
《續漢志‧補注》、《通典‧職官》、《太平御覽‧時序部》。
7.2.38古不墓祭。秦始皇起寢于(其)〔墓〕側,漢因而不改。諸陵寢皆以晦、望、二十四氣、三伏、社、臘及四時上飯。其親寢所宮人,隨鼓漏理被枕,具盥水,陳莊具。天子以正月上原陵,公卿百官及諸侯王、郡國計吏皆當軒下,占其郡國穀價四方改易,欲先帝魂魄聞之也。
《後漢書‧明帝紀》注。
7.2.39天子東耕之日,親率三公九卿,戴青幘,冠青衣,載青旂,駕青龍,公卿以下車駕如常法,往出種堂。天子升壇,上空無際,公卿耕訖,天子耕于壇,舉耒三〔推〕而已。
《北堂書鈔‧禮儀部》、《藝文類聚‧禮部》、《文選‧藉田賦》注、《太平御覽‧禮儀部》。
7.2.40天子升壇,公卿耕訖,嗇夫下種。凡稱藉田為千畝,亦曰帝藉,亦曰耕藉,亦曰東耕,亦曰親耕,亦曰王藉。
《初學記‧禮部》、《藝文類聚‧禮部》、《太平御覽‧禮儀部》。
7.2.41天子父事三老,兄事五更。天子親割,三公設几,九卿正履,祝哽在前,祝咽在後。
《北堂書鈔‧設官部》、《文選‧辟雍詩》注、《太平御覽‧禮儀部》。
7.2.42三老、五更,三代所尊也。安車輭輪,送迎至家,天子獨拜於屏。三者,道成於天、地、人。
7.2.43老者、久也、舊也。五者,訓于五品。更者,五世長子,更更相代,言其能以善道改更己也。
7.2.44三老、五更皆取有首妻,男女完具。
《後漢書‧明帝紀》注、《續漢志‧補注》、《北堂書鈔‧設官部》。
7.2.45伏日萬鬼所行,故盡日閉,不干它事。
《後漢書‧和帝紀》注、《太平御覽‧時序部》。
7.2.46大將軍、三公臘賜錢各三十萬,牛肉二百斤,稉米二百斛;特進侯十五萬;卿十萬;校尉五萬;尚書丞、郎各萬五;千石、六百石各七千;侍御史、謁者、議郎、尚書令各五千;郎官、蘭臺令史二千;中黃門、羽林、虎賁士二人共三千;以為當祠門戶直,各隨多少受也。
《後漢書‧何敞傳》注、《續漢志‧補注》。
7.2.47正月旦,天子御德陽殿,臨軒。公、卿、大夫、百官各陪位朝賀。蠻、貊、胡、羌朝貢畢,見屬郡計吏,皆陛覲。宗室諸劉雜會,皆冠兩梁冠,單衣。既定,計吏中庭北向坐。大官上食,賜群臣酒食,作九賓,撤樂。
《藝文類聚‧禮部》、《太平御覽‧時序部》。
7.2.48正月朔賀,三公奉璧上殿,嚮西北。太常贊曰:「皇帝為三公興!」三公伏,皇帝坐,乃前進璧。古語曰「御坐則起」,此之謂也。
《藝文類聚‧禮部》、《太平御覽‧時序部》。
7.2.49元日朝賀,三公拜璧殿上,獻壽觴。
《太平御覽‧時序部》。
7.2.50正旦,飲柏葉酒,上壽。
《太平御覽‧木部》。
7.2.51明帝永平元年,光烈陰皇后葬,魂車,鸞輅青羽蓋,駕四馬,旂九斿,前有方相。鳳皇車,大將軍妻參乘,太僕〔妻〕、御女騎夾轂。
《宋書‧禮志》、《通典‧禮》。
7.2.52天子法駕,所乘曰金根車,駕六龍,以御天下也。有五色安車,有五色立車,各一,皆駕四馬。《毛詩》說云:「四者,示有四方之志也。」是為五時副車。
《藝文類聚‧舟車部》、《太平御覽‧車部》。
7.2.53天子出祭陵,常乘金根車。春二月,青龍居在前。秋八月,白虎在前。
《太平御覽‧車部》。
7.2.54大路龍旂,畫龍於旂上也。
《隋書‧禮儀志》。
7.2.55皇后婕妤乘輦,餘皆以茵,四人輿以行。
《文選‧西都賦》注、《太平御覽‧皇親部》。
7.2.56孝景帝六年,令二千石朱兩,千石、六百石朱轓,較車耳反出為藩屏也。
《太平御覽‧車部》。
7.2.57皇帝起居,索室清宮而後行。
《史記‧孝文本紀索隱》、《北堂書鈔‧帝王部》。
7.2.58天子車駕次第謂之鹵簿。有大駕、法駕、小駕。大駕公卿奉引,大將軍參乘,太僕御,屬車八十一乘,備千乘萬騎,侍御史在左駕馬,詢問不法者。
《史記‧孝文本紀索隱》、《梁孝王世家索隱》、《後漢書‧皇后紀》注、《班固傳》注、《唐六典》十七、《文選‧東京賦》注。
7.2.59祭南郊,乘大駕,奉引如故,其餘群司百官大出。祭北郊,乘大駕,奉引如故,其餘十歲五帝雞(翅)〔翹〕埽前後,諸軍悉行者也。
《北堂書鈔‧儀飾部》。
7.2.60大駕鹵簿,五營校尉在前,名曰填衛。
《文選‧藉田賦》注。
7.2.61乘輿大駕,則御鳳皇車,以金根為副。
《續漢志‧補注》。
7.2.62漢乘輿大駕儀,公卿奉引,太僕御,大將軍驂乘,屬車八十一乘,備千乘萬騎。法駕儀,公卿不在鹵簿中,河南尹、執金吾、洛陽令〔奉引〕,奉車都尉、侍中參乘,屬車三十六乘。
《史記‧孝文本紀索隱》、《留侯世家索隱》、《太平御覽‧儀式部》。
7.2.63甘泉鹵簿有道車五乘,游車九乘,在輿前。
《太平御覽‧車部》。
7.2.64前驅有雲〔罕〕,皮軒鑾旗車。
《後漢書‧楊秉傳》注。
7.2.65清道以旄頭為前驅。
《後漢書‧儒林傳序》注。
7.2.66舊選羽林郎〔為〕旄頭,被髮為前驅,今但用營士。
《後漢書‧光武紀》注、《太平御覽‧儀式部》。
7.2.67豹尾過後,執金吾罷屯解圍,天子鹵簿中,後屬車施豹尾于道路,豹尾之內為省中。
《水經注‧江水》。
7.2.68騎執菰。
《初學記‧樂部》。
7.2.69太常駕四馬,主簿前車八乘,有鈴下、侍閣、辟車、騎吏、五百等員。
《唐六典》十四。
7.2.70衛尉駕四馬,主簿前車八乘,有鈴下、侍閣、辟車、騎吏等員。
《唐六典》十六。
7.2.71鴻臚駕四馬,主簿。
《唐六典》十八。
7.2.72班劍者,以虎皮飾之。
《文選‧王文憲文集序》注。
7.2.73衣裳公侯華蟲,卿大夫藻火。
《太平御覽‧職官部》。
7.2.74周冕與古冕略等,周加垂旒,天子前後垂真白珠各十二。
《太平御覽‧服章部》。
7.2.75冕廣七寸,長八寸。
《左氏桓公‧正義》。
7.2.76天子冠通天,諸侯王冠遠遊,三公、諸侯冠進賢,三梁;卿、大夫、尚書、二千石、博士冠兩梁;(二)千石以下至小吏冠一梁。天子、公、卿、特進、諸侯祀天地明堂,皆冠平冕,天子十二旒,三公、九卿、諸侯七旒,其纓各如其綬色,(元)〔玄〕衣纁裳。
《後漢書‧明帝紀》注、《(張宗)〔法雄〕傳》注、《隋書‧禮儀志》、聶崇義《三禮圖》。
7.2.77幘者、古之卑賤執事不冠者之所服也。
《後漢書‧光武紀》注、(《初學記‧服食部》)、(《藝文類聚‧服飾部》)、《太平御覽‧服章部》。
7.2.78孝武時,天子以下未有幘。元帝額上有壯髮,不欲使人見,乃(使)〔始〕進幘,群寮隨焉。
《太平御覽‧皇王部》。
7.2.79幘本無巾,如今半幘而已。王莽無髮,因為施巾,故里語曰:「王莽頭禿施幘屋。」
《太平御覽‧皇王部》。
7.2.80孔子稱:「封太山,禪梁父,可得而數七十有二。」傳曰:「封者以金泥銀繩,印之以璽。璽、施也、信也。古者尊卑共之。」《月令》曰「固封璽」。《春秋傳》「襄公在楚,季武子(從)〔使〕公冶問,璽書追而與之。」是也。秦漢以來,尊者以為名,乃使避。
《太平御覽‧儀式部》。
7.2.81子嬰上始皇璽,因服御之,代代傳受,號曰「漢傳國璽」。
《史記‧高祖本紀索隱》。
7.2.82天子有傳國璽,文曰:「受命于天,既壽且康。」不以封也。
《北堂書鈔‧儀飾部》、《太平御覽‧儀式部》。
7.2.83璽皆白玉螭虎紐,文曰「皇帝行璽」、「皇帝之璽」、「皇帝信璽」、「天子行璽」、「天子之璽」、「天子信璽」,凡六璽。「皇帝行璽」,凡封、之璽賜王侯書。「信璽」,發兵,徵大臣。「天子行璽」,策拜外國及事天地鬼神。璽,皆以武都紫泥封,青囊白素裏,兩端無縫,尺一板中約署。皇帝帶綬,黃地六采,不佩璽。璽以金銀縢組,侍中組負以從。秦以前民皆佩綬,金、玉、銀、銅、犀、象為方寸璽,各從所好。奉璽書使者乘馳傳,其驛騎也,三騎行,晝夜千里為程。
《通典‧禮》。
7.2.84金銅〔虎〕符五,竹使符十。
《文選‧冊魏〔公〕九錫文》注。
7.2.85銅虎符發兵,長六寸。竹使符出入徵發。
《史記‧孝文本紀索隱》。
7.2.86印者、因也。所以虎紐,陽類。虎〔者〕、獸之長,取其威猛,以執伏群下也。龜者、陰物。抱甲負文,隨時蟄藏,以示臣道功成而退也。
《北堂書鈔‧儀飾部》、《太平御覽‧儀式部》。
7.2.87尚書僕射,銅印青綬。
《續漢志‧補注》、《通典‧禮》。
7.2.88孝武皇帝元狩四年,令通官印方寸大小,官印五分。王、公、侯金,二千石銀,千石以下銅印。
《初學記‧職官部》、《太平御覽‧儀式部》。
7.2.89千石至三百石銅印。
《北堂書鈔‧儀飾部》。
7.2.90〔秩〕六百石,銅章墨綬。
《後漢書‧蔡邕傳》注。
7.2.91綬者、有所承受也,所以別尊卑,彰有德也。
《北堂書鈔‧儀飾部》、《初學記‧器物部》。
7.2.92綬者、有所承受也。長一丈二尺,法十二月;闊三丈,法天地人。舊用赤葦,示不忘古也。秦漢易之以絲,今綬如此。
《北堂書鈔‧儀飾部》。
7.2.93乘輿綬,黃地白羽,青絳(綠)〔緣〕,五采,四百首,長二丈三尺。
《北堂書鈔‧儀飾部》、《初學記‧器物部》。
7.2.94諸王綬,四采,絳地白羽,青黃(綠)〔緣〕,赤圭,二百六十首,長二丈一尺。侯綬,〔三采〕,絳地,縹紺,百二十首,長(二)〔一〕丈八尺。
《北堂書鈔‧儀飾部》、《初學記‧器物部》。
7.2.95公、侯、將軍,〔紫綬〕,(三)〔二〕采,紫圭,長有一丈七尺,百八十首。公主、(同封君)〔封君同〕。
《北堂書鈔‧儀飾部》。
7.2.96九卿、中二千石,青綬,三采,青白紅,純青圭,一丈七尺,一百廿首。
《北堂書鈔‧儀(式)〔飾〕部》。
7.2.97二千石,綬羽青地,桃花縹,三采,百二十首,長丈七尺。黃綬,黃絲,一采,八十首,長丈七尺。民織綬皆如式,不如式,沒入官也。
《北堂書鈔‧儀飾部》、《初學記‧器物部》。
7.2.98墨綬,白羽青地,絳二采,長丈七尺。
《初學記‧器物部》。
7.2.99四百石丞、尉,皆黃綬大冠。
《北堂書鈔‧設官部》。
7.2.100凡先合單紡為一絲,四絲為一扶,五扶為一首,五首成〔一〕文,文采純為〔一〕圭。首多者精,少者麤,皆廣尺六寸。
《北堂書鈔‧儀飾部》。
7.2.101蕭何為相國,佩綠綬,公侯紫,卿二千石青,令長千石黑。
《隋書‧禮儀志》。
7.2.102高祖在沛,隱芒碭山。每遊,上輒不欲令呂后知,常在深僻處,后亦常知其處。高祖問曰:「何以知之?」后曰:「君所居處,上有紫氣。」
《太平御覽‧天部》。
7.2.103孝靈熹平〔二〕年八月辛未,白氣如匹練,衝北斗第四星,為大獸狀。明年,楊州刺史臧閔攻盜賊,斬首數千級。
《太平御覽‧天部》。
7.2.104永和中,戶至千七十八萬,口五千三百八十六萬九千五百八十八。
《續漢志‧補注》。
7.2.105景帝以來,於國學內立道館,以教學徒,不許人閒別立館舍。
《廣弘明集》十四。
7.2.106高祖既登帝位,鮦陽、固始、細陽歲遣雞鳴歌士,常謳于闕下。
《藝文類聚‧居處部》。
7.2.107王莽篡位,以劉字金刀,罷五銖,更作小錢,文曰「貨泉」。其文反白水真人,此則世祖中興之瑞也。
《太平御覽‧資產部》。
7.2.108不制之臣,相與比周,〔比周者〕,宮鄰金虎。宮鄰金虎者,言小人在位,比周相進,與君為鄰堅若金,讒言之人惡(如)〔若〕虎。
《文選‧東京賦》注、王元長《三月三日曲水詩序》注。
7.2.109帝室,猶古言王室。
《文選‧魏都賦》注、《西征賦》注。
7.2.110凡章表皆啟封,其言密事得皁囊。
《後漢書‧蔡邕傳》注、《公孫(璜)〔瓚〕傳》注。
7.2.111里語云「任智不正車生咀」。
《太平御覽‧人事部》。
7.2.112肅宗賜諸尚書劍,陳寵濟南椎成。《漢官儀》「椎成」作「鍛成」。
《後漢書‧韓稜傳》注。
7.2.113應劭字仲遠。《漢官儀》作仲瑗。
《後漢書‧應劭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