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流第五



有一而有氣,有氣而有意,有意而有圖,有圖而有名,有名而有形,有形而有事,有事而有約。約決而時生,時立而物生,故氣相加而為時,約相加而為期,期相加而為功,功相加而為得失,得失相加而為吉凶,萬物相加而為勝敗,莫不發於氣、通於道、約於事、正於時、離於名、成於法者也。法之在此者謂之近,其出化彼謂之遠,近而至,故謂之神;遠而反,故謂之明。明者在此,其光照彼,其事形此,其功成彼。從此化彼者、法也,生法者、我也,成法者、彼也,生法者日在而不厭者也。生成在己,謂之聖人。惟聖人究道之情,唯道之法。公政以明,斗柄東指,天下皆春。斗柄南指,天下皆夏。斗柄西指,天下皆秋。斗柄北指,天下皆冬。斗柄運於上,事立於下。斗柄指一方,四塞俱成,此道之用法也。故日月不足以言明,四時不足以言功。一為之法以成其業,故莫不道;一之法立而萬物皆來屬。法貴如言,言者、萬物之宗也,是者、法之所與親也,非者、法之所與離也。是與法親,故強;非與法離,故亡;法不如言,故亂其宗。故生法者、命也,生於法者、亦命也。命者、自然者也,命之所立,賢不必得,不肖不必失。命者、挈己之文者也。故有一日之命,有一年之命,有一時之命,有終身之命,終身之命無時成者也。故命無所不在,無所不施,無所不及。時或後而得之,命也。既有時有命,引其聲合之名,其得時者成,命曰調;引其聲合之名,其失時者精神俱亡,命曰乖。時命者、唯聖人而後能決之。夫先王之道備然而世有困君,其失之謂者也。故所謂道者、無已者也,所謂德者、能得人者也。道德之法,萬物取業,無形有分,名曰大孰。故東西南北之道踹,然其為分等也;陰陽不同氣,然其為和同也;酸醎甘苦之味相反,然其為善均也;五色不同采,然其為好齊也;五聲不同均,然其可喜一也。故物無非類者,動靜無非氣者,是故有人將,得一人氣吉;有家將,得一家氣吉;有國將,得一國氣吉。其將凶者反此。故同之謂一,異之謂道。相勝之謂(執)〔埶〕,吉凶之謂成敗。賢者萬舉而一失,不肖者萬舉而一得,其冀善一也。然則其所以為者不可一也,知一之不可一也,故貴道;空之謂一,無不備之謂道。立之謂氣,通之謂類,氣之害人者,謂之不適;味之害人者,謂之毒。夫社不㓨則不成霧,氣故相利相害也,類故相成相敗也。積往生(跂)〔跛〕,(工)〔巫〕以為師。積毒成藥,工以為醫,美惡相飾,命曰復周。物極則反,命曰環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