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瘡癰腸癰浸淫病脈證并治第十八》



論一首,脈證三條,方五首。
諸浮數脈,應當發熱,而反洒淅惡寒,若有痛處,當發其癰。
師曰:諸廱腫,欲知有膿無膿,以手掩腫上,熱者為有膿,不熱者為無膿。
腸癰之為病,其身甲錯,腹皮急,按之濡如腫狀,腹無積(飛)〔聚〕,身(而)〔無〕熱,脈數,此為(膿)〔腹〕內有癰膿,薏苡附子敗醬散主之。
薏苡附子敗醬散方:
薏苡仁十分,附子二分,敗醬五分。
右三味,杵為末,取方寸匕,以水二升,煎減半,頓服,小便當下。
腸癰者,小腹腫痞,按之即痛如淋,小便自調,時時發熱,自汗出,復惡寒。其脈遲緊者,膿未成,可下之,當有血。脈洪數者,膿已成,不可下也,大黃牡丹湯主之。
大黃牡丹湯方:
大黃四兩,牡丹一乙兩,桃仁五十箇,瓜子半升,芒消三合。
右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一升,去滓,內芒消再煎沸,頓服之,有膿當下,如(先)〔無〕膿,當下血。
問曰:寸口脈浮微而澀,然當亡血,若汗出,設不汗者云何?荅曰:若身有瘡,被刀斧所傷,亡血故也。
病金瘡,王不留行散主之。
王不留行散〔方〕:
王不留行十分,八月〔八日〕採;蒴藋細葉十分,七月七日採;桑東南根(自)〔白〕皮,十分,三月三日採;甘草十八分,川椒三分,除日及閉口者,汁;黃芩二分,乾姜二分,芍藥二分,厚朴二分。
右九味,桑根皮以上三味燒灰存性,勿令灰過,各別杵篩,合治之為散,服方寸匕,小瘡即粉之,大瘡但服之,產後亦可服。如風寒,桑東根勿取之。前三物皆陰乾百日。
排膿散方:
枳實十六枚,芍藥六分,桔梗一分。
右三味,杵為散,取雞子黃一枚,以藥散與雞黃相等,揉和〔令相得〕,〔飲和服之日一服〕。
〔排膿湯方〕:
〔甘草二兩〕,〔桔梗三兩〕,〔生姜一兩〕,〔大棗十枚〕。
〔右四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溫服五合〕,〔日再服〕。
〔浸淫瘡〕,〔從口流向四肢者可治〕,〔從四肢流來入口者不可治〕。
〔浸淫瘡〕,〔黃連粉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