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獸魚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論辯二首,合九十法,方二十一首。
凡飲食滋味,以養於生,食之有妨,反能為害。自非服藥煉液,焉能不飲食乎?切見時人,不閑調攝,疾疢競起,若不因食而生,苟全其生,須知切忌者矣。所食之味,有與病相宜,有與身為害,若得宜則益體,害則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難療。凡煮藥飲汁,以解毒者,雖云救急,不可熱〔飲〕,〔諸毒病得熱〕更甚,宜冷飲之。
肝病禁辛,心病禁鹹,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腎病禁甘。春不食肝,夏不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腎,四季不食脾。辯曰:春不食肝者,為肝氣王,脾氣敗,若食肝,則又補肝,脾氣(反)〔敗〕尤甚,不可救。又肝王之時,不可以死氣入肝,恐傷魂也。若非王時即虛,以肝補之佳,余藏準此。
凡肝藏自不可輕噉,自死者彌甚。凡心皆為神識所舍,切食之,使人來生復其報對矣。凡肉及肝,落地不著塵土者,不可食之。豬肉落水浮者,不可食。諸肉及魚,若狗不食,鳥不啄者,不可食。諸肉不乾,火炙不動,見水自動者,不可食之。肉中有如朱點者,不可食之。六畜肉熱血不斷者,不可食之。父母及身本命肉,食之令人神魂不安。食肥肉及熱羹,不得飲冷水。諸五藏及魚,投地塵上不污者,不可食之。穢飯、餒肉、臭魚,食之皆傷人。自死肉,口閉者,不可食之。六畜自死,皆疫死則有毒,不可食之。獸自死,北首及伏地者,食之殺人。食生肉,飽飲乳,變成白虫。疫死牛肉,食之令病洞下,亦致堅積,宜利藥下之。脯臟米甕中,有毒,及經夏食之,發腎病。
治自死六畜肉中毒方:
黃蘗屑,搗服方寸匕。
治食鬱肉漏脯中毒方:
燒犬屎,酒服方寸匕,每服人乳汁亦良。飲生韭汁三升,亦得。
治黍米中藏乾脯食之中毒方:
大豆濃煮汁飲數升即解。亦治狸肉漏脯等毒。
治食生肉中毒方:
掘地深三尺,取其下土三升,以水五升煮數沸,澄清汁,飲一升,即愈。
治六畜鳥獸肝中毒方:
水浸豆豉,絞取汁,服數升愈。
馬腳無夜眼者,不可食之。食酸馬肉,不飲酒,則殺人。馬肉不可熱食,傷人心。馬鞍下肉,食之殺人。白馬黑頭者,不可食之。白馬青蹄者,不可食之。馬肉、㹠肉共食,飽醉臥,大忌。驢馬肉合豬肉食之,成霍亂。馬肝及尾,不可妄食中毒害人。
治馬肝毒中人未死方:
雄鼠屎二七粒,(求)〔末〕之,水和服,日再服。
又方:
人垢,取方寸匕,服之佳。
治食馬肉中毒欲死方:
香豉二兩,杏仁三兩。
右二味,蒸一食頃熟,杵之服,日再服。
又方:
煮蘆根汁,飲之良。
疫死牛,或目赤,或黃,食之大忌。牛肉共豬肉食之,必作寸白虫。青牛腸,不可合犬肉食之。牛肺從三月至五月,其中有虫如馬尾,割去勿食,食則損人。牛、羊、豬肉皆不得以楮木、桑木蒸炙,食之令人腹內生虫。噉蛇牛肉殺人。何以知之?噉蛇者,毛髮向後順者是也。
治噉蛇牛肉食之欲死方:
飲人乳汁一升,立愈。
又方:
以泔洗頭,飲一升愈。
牛肚細切,以水一斗,煮取一升,煖飲之,大汗出者愈。
治食牛肉中毒方:
甘草煮汁飲之,即解。
羊肉其有宿熱者,不可食之。羊肉不可共生魚酪,食之害人。羊蹄甲中有珠子白者,名羊懸筋,食之令人癲。白羊黑頭,食其腦,作腸癰。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人五藏。豬肉共羊肝和食之,令人心悶。豬肉以〔生〕胡荽同食,爛人臍。豬脂不可合梅子食之。豬肉和葵食之,少氣。鹿(人)〔肉〕不可和蒲白作羹,食之發惡瘡。麋脂及梅李子,若妊婦食之,令子青盲,男子傷精。麞肉不可合(煆)〔蝦〕及生菜、梅、李果食之,皆病人。痼疾人不可食熊肉,令終身不愈。白犬自死,不出舌者,食之害人。食狗鼠餘,令人發瘻瘡。
治食犬肉不消,心下堅或腹脹,口乾大渴,心急發熱,妄語如狂,或洞下方:
杏仁一升,合皮熟,研用。
右以沸湯三升和,取汁分三服,利下肉片,大驗。
婦人妊娠,不可食兔肉、山羊肉,及鱉、雞、鴨,令子無聲音。兔肉不可合白雞肉食之,令人面發黃。兔肉著乾姜食之,成霍亂。凡鳥自死,口不閉,翅不合者,不可食之。諸禽肉,肝青者,食之殺人。雞有六翮四距者,不可食之。烏雞白首者,不可食之。雞不可共葫蒜食之,滯氣。山雞不可合鳥獸肉食之。雉肉久食之,令人瘦。鴨卵不可合鱉肉食之。婦人妊娠食雀肉,令子淫亂無恥。雀肉不可合李子食之。燕肉勿食,入水為蛟龍所噉。
鳥獸有中毒箭死者,其肉有毒,解之方:
大豆煮汁及塩汁,服之解。
魚頭正白如連珠至脊上,食之殺人。魚頭中無腮者,不可食,食之殺人。魚無腸膽者,不可食,食之三年陰不起,女子絕生。魚頭似有角者,不可食之。魚目合者,不可食之。六甲日,勿食鱗甲之物。魚不可合雞肉食之。魚不得合鸕鶿肉食之。鯉魚鮓不可合小豆藿食之,其子不可合豬肝食之,害人。鯉魚不可合犬肉食之。鯽魚不可合猴雉肉食之。一云:不可合豬肝食。鯷魚合鹿肉生食,令人筋甲縮。青魚鮓不可合生葫荽及生葵,并麥中食之。鰌、鱔不可合白犬血食之。龜肉不可合酒果子食之。鱉目(四)〔凹〕陷者,及厭下有王字形者,不可食之。其肉不得合雞鴨子食之。龜、鱉肉不可合莧菜食之。鰕無鬚,及腹下通黑,煮之反白者,不可食之。食膾,飲乳酪,令人腹中生虫,為瘕。
鱠食之,在心胸間不化,吐復不出,速下除之,久成癥病。治之方:
橘皮一兩,大黃二兩,朴消二兩。
右三味,以水一大升,煮至小升,頓服即消。
食鱠多不消,結為癥病。治之方:
馬鞭草。
右一味,搗汁飲之。或以姜葉汁飲之一升,亦消。又可服吐藥吐之。
食魚後食毒,兩種煩亂,治之方:
橘皮。
右濃煎汁,服之即解。
食鯸鮧魚中毒方:
蘆根。
右煮汁,服之即解。
蟹目相向,足班目赤者,不可食之。
食蟹中毒,治之方:
紫蘇。
右煮汁,飲之三升,紫蘇子搗汁飲之,亦良。
又方:
冬瓜汁飲二升,食冬瓜亦可。
凡蟹未遇霜,多毒。其熟者乃可食之。蜘蛛落食中,有毒,勿食之。凡蜂、蠅、虫蟻等,多集食上,食之致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