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民第三



3.1B不尚賢。
3.1C河上公注:賢謂世俗之賢,辯口明(丈)〔文〕,離道行權,去質為文也。不尚者、不貴之以祿,不(貴)〔尊〕之以官〔也〕。
3.2B使民不爭。
3.2C河上公注:不爭功名,返自然也。
3.3B不貴難得之貨。
3.3C河上公注:言人君不御好珍寶,黃金棄於山,珠玉捐於淵〔也〕。
3.4B使民不為盜。
3.4C河上公注:上化清凈,下无貪人。
3.5B不見可欲。
3.5C河上公注:放鄭聲,遠(美)〔佞〕人。
3.6B使心不亂。
3.6C河上公注:不邪淫,不惑亂也。
3.7B是以聖人〔之〕治。
3.7C河上公注:說聖人治國與治身同也。
3.8B虛其心。
3.8C河上公注:除嗜欲,去亂煩。
3.9B實其腹。
3.9C河上公注:懷道抱一,守五神也。
3.10B弱其志。
3.10C河上公注:和柔謙讓,不處權也。
3.11B強其骨。
3.11C河上公注:愛精重施,髓滿骨堅。
3.12B常使民無知無欲。
3.12C河上公注:反朴守淳。
3.13B使夫知者不敢為也。
3.13C河上公注:思慮深,不輕言。
3.14B為無為。
3.14C河上公注:不造作,動因循。
3.15B則無不治。
3.15C河上公注:德化厚,百姓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