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道第五十九



59.1B治人。
59.1C河上公注:謂人君欲治理人民。
59.2B事天。
59.2C河上公注:事、用也,當用天道,順四時。
59.3B莫若嗇。
59.3C河上公注:嗇、貪也。治國者當愛〔惜〕民(則)〔財〕,不為奢泰。治身者當愛〔惜〕精氣,不〔為〕放逸。
59.4B夫唯嗇,是謂早服。
59.4C河上公注:早、先也,服、得也。夫獨愛〔惜〕民財,愛〔惜〕精氣,則能先得天道也。
59.5B早服謂之重積德。
59.5C河上公注:先得天道,是謂重積德於己也。
59.6B重積德則無不剋。
59.6C河上公注:剋、勝也。重積德於己,則无不勝。
59.7B無不剋則莫知其極。
59.7C河上公注:無不剋勝,則莫有知己德之窮極也。
59.8B莫知其極,可以有國。
59.8C河上公注:莫知己德有極,則可以有社稷,為民致福。
59.9B有國之母,可以長久。
59.9C河上公注:國、身同也,母、道也。人能保身中之道,使精氣不勞、五神不苦,則可以長久。
59.10B是謂深根固蔕。
59.10C河上公注:人能以氣為根,以精為蔕,如樹根不深則(枝)〔拔〕,〔菓〕蔕不堅則落。言當深藏其氣,固守其精,使無漏泄〔也〕。
59.11B長生久視之道。
59.11C河上公注:深根固蔕者,乃長生久視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