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德第六十五



65.1B古之善為道者。
65.1C河上公注:治古之善以道治身及治國者。
65.2B非以明民。
65.2C河上公注:不以道教民明智巧詐也。
65.3B將以愚之。
65.3C河上公注:將以道德教民,使(朴質)〔質朴〕不詐偽。
65.4B民之難治,以其智多。
65.4C河上公注:〔民之不可治理者〕,以其智〔太〕多故為巧偽。
65.5B以智治國,國之賊。
65.5C河上公注:使智惠之人治國之政事,必遠道德,妄作威福,為國之賊〔也〕。
65.6B不以智治國,國之福。
65.6C河上公注:不使智惠之人知國之政事,則民守正直,不為邪飾,上下相親,君臣同力,故為國之福也。
65.7B知此兩者亦楷式。
65.7C河上公注:兩者謂智與不智者〔也〕。常能〔知〕智者為賊,不智者能為福,是治身治國之法式也。
65.8B常知楷式,是謂玄德。
65.8C河上公注:玄、天也。〔常〕能知治身及治國之法式,是謂與天同德也。
65.9B玄德深矣、遠矣。
65.9C河上公注:玄德之人深不可(則)〔測〕,遠不可極也。
65.10B與物反矣。
65.10C河上公注:玄德之人與萬物反異。萬物欲益己,玄德〔欲〕施與人也。
65.11B乃至於大順。
65.11C河上公注:玄德〔之人〕與萬物反異,故能至大順。順天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