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禮下〉



2.1凡奉者當心,提者當帶。執天子之器則上衡,國君則平衡,大夫則綏之,士則提之。凡執主器,執輕如不克。執主器,操幣、圭、璧,則尚左手,行不舉足,車輪曳踵。立則磬折垂佩。主佩倚,則臣佩垂。主佩垂,則臣佩委。執玉,其有藉者則裼;無藉者則襲。
2.2國君不名卿老、世婦,大夫不名世臣、姪、娣,士不名家相、長妾。君大夫之子,不敢自稱曰「余小子」;大夫士之子,不敢自稱曰「嗣子某」,不敢與世子同名。
2.3君使士射,不能,則辭以疾;言曰:「某有負薪之憂。」侍於君子,不顧望而對,非禮也。
2.4君子行禮,不求變俗。祭祀之禮,居喪之服,哭泣之位,皆如其國之故,謹(脩)〔循〕其法而審行之。去國三世,爵祿有列於朝,出入有詔於國。若兄弟宗族猶存,則反告於宗後;去國三世,爵祿無列於朝,出入無詔於國。唯興之日,從新國之法。
2.5君子已孤不更名。已孤暴貴,不為父作謚。居喪,未葬,讀喪禮;既葬,讀祭禮;喪復常,讀樂章。居喪不言樂,祭事不言凶,公庭不言婦女。
2.6振書、端書於君前,有誅。倒筴、側龜於君前,有誅。龜筴、几杖、席蓋、重素、袗絺綌,不入公門。苞屨、扱衽、厭冠,不入公門。書方、衰、凶器,不以告,不入公門。公事不私議。
2.7君子將營宮室:宗廟為先,廄庫為次,居室為後。
2.8凡家造:祭器為先,犧賦為次,養器為後。無田祿者不設祭器;有田祿者先為祭服。君子雖貧,不粥祭器;雖寒,不衣祭服;為宮室,不斬於丘木。大夫士去國,祭器不踰竟。大夫寓祭器於大夫,士寓祭器於士。大夫士去國:踰竟,為壇位,鄉國而哭。素衣、素裳、素冠,徹緣,鞮屨、素簚,乘髦馬,不蚤鬋,不祭食,不說人以無罪;婦人不當御。三月而復服。大夫士見於國君,君若勞之,則還辟,再拜稽首。君若迎拜,則還辟,不敢荅拜。大夫士相見,雖貴賤不敵,主人敬客,則先拜客;客敬主人,則先拜主人。凡非弔喪,非見國君,無不荅拜者。大夫見於國君,國君拜其辱。士見於大夫,大夫拜其辱。同國始相見,主人拜其辱。君於士,不荅拜也;非其臣,則荅拜之。大夫於其臣,雖賤,必荅拜之。男女相荅拜也。
2.9國君春田不圍澤;大夫不掩群,士不取麛卵。
2.10歲凶,年穀不登,君膳不祭肺,馬不食穀,馳道不除,祭事不縣。大夫不食(梁)〔粱〕,士飲酒不樂。君無故,玉不去身;大夫無故,不徹縣,士無故不徹琴瑟。士有獻於國君,他日,君問之曰:「安取彼?」再拜稽首而后對。大夫私行出疆,必請。反,必有獻。士私行出疆,必請。反,必告。君勞之,則拜;問其行,拜而后對。
2.11國君去其國,止之曰:「奈何去社稷也!」大夫,曰:「奈何去宗廟也!」士,曰:「奈何去墳墓也!」國君死社稷,大夫死眾,士死制。
2.12君天下曰「天子」。朝諸侯,分職授政任功,曰「予一人」。踐阼,臨祭祀:內事曰「孝王某」,外事曰「嗣王某」。臨諸侯,畛於鬼神,曰「有天王某甫」。崩,曰「天王崩」。復,曰「天子復」矣。告喪,曰「天王登假」。措之廟,立之主,曰「帝」。天子未除喪,曰「予小子」。生名之,死亦名之。
2.13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婦,有嬪,有妻,有妾。天子建天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典司六典。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眾。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貨,典司六職。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獸工、草工,典制六材。五官致貢曰享。
2.14五官之長曰伯:是職方。其擯於天子也,曰「天子之吏」。天子同姓謂之「伯父」;異姓謂之「伯舅」。自稱於諸侯曰「天子之老」;於外曰「公」;於其國曰「君」。九州之長,入天子之國曰「牧」。天子同姓,謂之「叔父」,異姓謂之「叔舅」,於外曰「侯」,於其國曰「君」。其在東夷、北狄、西戎、南蠻,雖大曰「子」。於內自稱曰「不穀」,於外自稱曰「王老」。庶方小侯,入天子之國曰「某人」,於外曰「子」,自稱曰「孤」。天子當依而立。諸侯北面而見天子,曰覲。天子當宁而立,諸公東面,諸侯西面,曰朝。
2.15諸侯未及期相見曰遇,相見於郤地曰會。諸侯使大夫問於諸侯曰聘,約信曰誓,涖牲曰盟。
2.16諸侯見天子曰「臣某侯某」,其與民言,自稱曰「寡人」。其在凶服,曰「適子孤」。臨祭祀,內事曰「孝子某侯某」,外事曰「曾孫某侯某」。死曰「薨」,復曰「某甫復矣」。既葬見天子曰類見。言謚曰類。諸侯使人使於諸侯,使者自稱曰「寡君之老」。天子穆穆,諸侯皇皇,大夫濟濟,士蹌蹌,庶人僬僬。天子之妃曰后,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婦人,庶人曰妻。公、侯有夫人,有世婦,有妻,有妾。夫人自稱於天子曰「老婦」;自稱於諸侯曰「寡小君」;自稱於其君曰「小童」。自世婦以下,自稱曰「婢子」。子於父母則自名也。列國之大夫入天子之國曰「某士」,自稱曰「陪臣某」。於外曰「子」,於其國曰「寡君之老」。使(者)自稱曰「某」。
2.17天子不言出,諸侯不生名。君子不親惡;諸侯失地,名;滅同姓,名。為人臣之禮:不顯諫。三諫而不聽,則逃之。子之事親也:三諫而不聽,則號泣而隨之。
2.18君有疾,飲藥,臣先嘗之。親有疾,飲藥,子先嘗之。醫不三世,不服其藥。儗人必於其倫。
2.19問天子之年,對曰:「聞之,始服衣若干尺矣。」問國君之年:長,曰:「能從宗廟、社稷之事矣」;幼,曰:「未能從宗廟、社稷之事也」。問大夫之子:長,曰:「能御矣」;幼,曰:「未能御也」。問士之子:長,曰:「能典謁矣」;幼,曰:「未能典謁也」。問庶人之子:長,曰:「能負薪矣」;幼,曰:「未能負薪也」。
2.20問國君之富,數地以對,山澤之所出。問大夫之富,曰:「有宰食力,祭器、衣服不假。」問士之富,以車數對。問庶人之富,數畜以對。
2.21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歲徧。諸侯方祀。祭山川,祭五祀,歲徧。大夫祭五祀,歲徧。士祭其先。
2.22凡祭,有其廢之,莫敢舉也;有其舉之,莫敢廢也。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無福。
2.23天子以犧牛,諸侯以肥牛,大夫以索牛,士以羊豕。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
2.24凡祭宗廟之禮:牛曰一元大武,豕曰剛鬣,豚曰腯肥,羊曰柔毛,雞曰翰音,犬曰羹獻,雉曰疏趾,兔曰明視,脯曰尹祭,槀魚曰商祭,鮮魚曰脡祭,水曰清滌,酒曰清酌,黍曰薌合,(梁)〔粱〕曰薌萁,稷曰明粢,稻曰嘉蔬,韭曰豐本,鹽曰鹹鹺,玉曰嘉玉,幣曰量幣。
2.25天子死曰「崩」,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祿」,庶人曰「死」。在床曰尸,在棺曰柩。羽鳥曰降,四足曰漬。死寇曰兵。祭王父曰「皇祖考」,王母曰「皇祖妣」。父曰「皇考」,母曰「皇妣」。夫曰「皇辟」。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嬪。壽考曰卒,短折曰不祿。
2.26天子、視不上於袷,不下於帶;國君,綏視;大夫,衡視;士,視五步。凡視:上於面則敖,下於帶則憂,傾則姦。
2.27君命,大夫與士肄。在官言官,在府言府,在庫言庫,在朝言朝。朝言不及犬馬。輟朝而顧,不有異事,必有異慮。故輟朝而顧,君子謂之固。在朝言禮,問禮,對以禮。大饗不問卜,不饒富。
2.28凡摰,天子鬯,諸侯圭,卿羔,大夫鴈,士雉,庶人之摰匹;童子委摰而退。野外軍中無摰,以纓、拾、矢,可也。婦人之摰,椇、榛、脯、脩、棗、栗。
2.29納女於天子,曰「備百姓」;於國君,曰「備酒漿」;於大夫,曰「備埽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