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問〉



39.1三年之喪何也?曰:稱情而立文,因以飾群,別親疏、貴賤之節,而不可損益也。故曰:「無易之道也。」創鉅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遲,三年者,稱情而立文,所以為至痛極也。斬衰、苴杖,居倚廬,食粥,寢苫枕塊,所以為至痛飾也。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哀痛未盡,思慕未忘,然而服以是斷之者,豈不送死有已,復生有節也哉?
39.2凡生天地之間者,有血氣之屬,必有知,有知之屬,莫不知愛其類。今是大鳥獸,則失喪其群匹,越月踰時焉,則必反巡,過其故鄉,翔回焉,鳴號焉,蹢躅焉,踟躕焉,然後乃能去之;小者至於燕雀,猶有啁噍之頃焉,然後乃能去之;故有血氣之屬者,莫知於人,故人於其親也,至死不窮。
39.3將由夫患邪淫之人與,則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從之,則是曾鳥獸之不若也,夫焉能相與群居而不亂乎?
39.4將由夫脩飾之君子與,則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若駟之過隙,然而遂之,則是無窮也。
39.5故先王焉為之立中制節,壹使足以成文理,則釋之矣。
39.6然則何以至期也?曰:至親以期斷。是何也?曰:天地則已易矣,四時則已變矣,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更始焉,以是象之也。
39.7然則何以三年也?曰:加隆焉爾也,焉使倍之,故再期也。
39.8由九月以下何也?曰:焉使弗及也。故三年以為隆,緦、小功以為殺,期、九月以為間。上取象於天,下取法於地,中取則於人,人之所以群居和壹之理盡矣。故三年之喪,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謂至隆。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壹也,未有知其所由來者也。孔子曰:「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達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