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二十五人〉第六十四



64陰陽二十五人第六十四
64.1.1黃帝曰:余聞陰陽之人,何如。伯高曰:天地之間,六合之內,不離于五,人亦應之。故五五二十五人之政,而陰陽之人不與焉。其態又不合于眾者五,余已知之矣,願聞二十五人之形,血氣之所生別,而以候從外知內,何如。歧伯曰:悉乎哉問也,此先師之祕也,雖伯高猶不能明之也。黃帝避席遵循而卻曰:余聞之。得其人弗教,是謂重失,得而洩之,天將厭之。余願得而明之,金櫃藏之,不敢揚之。歧伯曰:先立五形金木水火土,別其五色,異其五形之人,而二十五人具矣。
64.1.2黃帝曰:願卒聞之。歧伯曰:慎之慎之,臣請言之。木形之人,比於上角,似於蒼帝,其為人,蒼色,小頭,長面,大肩背,直身,小手足,好有才,勞心,少力,多憂,勞於事。能春夏,不能秋冬,感而病生,足厥陰佗佗然。大角之人,比於左足少陽,少陽之上遺遺然。左角之人,比於右足少陽,少陽之下隨隨然。釱角之人,比於右足少陽,少陽之上推推然。判角之人,比於左足少陽,少陽之下栝栝然。
64.1.3火形之人,比於上徵,似於赤帝。其為人,赤色,廣䏖,脫面,小頭,好肩背髀腹,小手足,行安地,疾心,行搖,肩背肉滿,有氣,輕財,少信,多慮,見事明,好顏,急心,不壽暴死。能春夏,不能秋冬,秋冬感而病生手少陰,核核然。質徵之人,比於左手太陽,太陽之上肌肌然。少徵之人,比於右手太陽,太陽之下,慆慆然。右徵之人,比於右手太陽,太陽之上,鮫鮫然。質判之人,比於左手太陽,太陽之下,支支頤頤然。
64.1.4土形之人,比於上宮,似於上古黃帝。其為人,黃色,圓面,大頭,美肩背,大腹,美股脛,小手足,多肉,上下相稱,行安地,舉足浮安,心好利人,不喜權勢,善附人也。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生,足太陰敦敦然。大宮之人,比於左足陽明,陽明之上婉婉然。加宮之人,比於左足陽明,陽明之下坎坎然,少宮之人,比於右足陽明,陽明之上樞樞然。左宮之人,比於右足陽明,陽明之下兀兀然。
64.1.5金形之人,比於上商,似於白帝。其為人,方面,白色,小頭,小肩背,小腹,小手足,如骨發踵外,骨輕,身清廉,急心靜悍,善為吏,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生,手太陰敦敦然。釱商之人,比於左手陽明,陽明之上廉廉然。右商之人,比於左手陽明,陽明之下脫脫然。大商之人,比於右手陽明,陽明之上監監然。少商之人,比於右手陽明,陽明之下嚴嚴然。
64.1.6水形之人,比於上羽,似於黑帝。其為人,黑色面不平,大頭廉頤,小肩,大腹,動手足,發行搖身,下尻長背,延延然,不敬畏,善欺紿人戮死,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生足少陰,汗汗然。大羽之人,比於右足太陽,太陽之上,頰頰然。少羽之人,比於左足太陽,太陽之下,紆紆然。眾之為人,比於右足太陽,太陽之下,潔潔然。桎之為人,比於左足太陽,太陽之上,安安然。是故五形之人二十五變者,眾之所以相欺者是也。
64.1.7黃帝曰:得其形,不得其色,何如。歧伯曰:形勝色,色勝形者,至其勝時年加,感則病行,失則憂矣。形色相得者,富貴大樂。黃帝曰:其形色相勝之時,年加可知乎。歧伯曰:凡年忌下上之人,大忌常加七歲,十六歲,二十五歲,三十四歲,四十三歲,五十二歲,六十一歲,皆人之大忌,不可不自安也。感則病行,失則憂矣,當此之時,無為姦事,是謂年忌。
64.2.1黃帝曰:夫子之言,脈之上下,血氣之候,以知形氣,奈何。歧伯曰:足陽明之上,血氣盛則髯美長,血少氣多則髯短,故氣少血多則髯少,血氣皆少則無髯,兩吻多畫。足陽明之下,血氣盛則下毛美長至胸。血多氣少則下毛美短至臍,行則善高舉足,足指少肉,足善寒,血少氣多,則肉而善瘃,血氣皆少,則無毛,有則稀枯悴,善痿厥足痺。
64.2.2足少陽之上,氣血盛則通髯美長,血多氣少則通髯美短,血少氣多則少髯,血氣皆少則無鬚,感於寒濕則善痺,骨痛,爪枯也。足少陽之下,血氣盛則脛毛美長,外踝肥,血多氣少則脛毛美短,外踝皮堅而厚,血少氣多則胻毛少,外踝皮薄而軟,血氣皆少則無毛,外踝瘦無肉。
64.2.3足太陽之上,血氣盛則美眉,眉有毫毛,血多氣少則惡眉,面多少理,血少氣多則面多肉,血氣和則美色。足太陰之下,血氣盛則跟肉滿,踵堅,氣少血多則瘦,跟空,血氣皆少則喜轉筋踵下痛。
64.2.4手陽明之上,血氣盛則髭美,血少氣多則髭惡,血氣皆少則無髭。手陽明之下,血氣盛則腋下毛美,手魚肉以溫,氣血皆少則手瘦以寒。
64.2.5手少陽之上,血氣盛則眉美以長,耳色美,血氣皆少則耳焦惡色。手少陽之下,血氣盛則手捲多肉以溫,血氣皆少則寒以瘦,氣少血多則瘦以多脈。
64.2.6手太陽之上,血氣盛則有多鬚,面多肉以平,血氣皆少則面瘦惡色。手太陽之下,血氣盛則掌肉充滿,血氣皆少則掌瘦以寒。
64.3.1黃帝曰:二十五人者,刺之有約乎。歧伯曰:美眉者,足太陽之脈,氣血多。惡眉者,血氣少。其肥而澤者,血氣有餘。肥而不澤者,氣有餘,血不足。瘦而無澤者,氣血俱不足。審察其形氣有餘不足而調之,可以知逆順矣。
64.3.2黃帝曰:刺其諸陰陽,奈何。歧伯曰:按其寸口人迎,以調陰陽,切循其經絡之凝濇結而不通者,此於身皆為痛痺,甚則不行,故凝濇。凝濇者,致氣以溫之,血和乃止。其結絡者,脈結血不和,決之乃行,故曰:氣有餘於上者,導而下之,氣不足於上者,推而休之,其稽留不至者,因而迎之,必明於經隧,乃能持之。寒與熱爭者,導而行之,其宛陳血不結者,則而予之。必先明知二十五人,則血氣之所在,左右上下,刺約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