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第十一



稻,無所緣,唯歲易為良。選地欲近上流。
三月種者為上時,四月上旬為中時,中旬為下時。
先放水,十日後,曳陸軸十遍。地既熟,淨淘種子;漬經(五)〔三〕宿,漉出;內草篅中裛之。復經三宿,牙生,長二分。一畝三升擲。三日之中,令人驅鳥。
稻苗長七八寸,陳草復起,以鎌侵水芟之,草悉膿死。稻苗漸長,復須薅。薅訖,決去水,曝根令堅。量時水旱而溉之。將熟,又去水。
霜降穫之。
北土高原,本無陂澤。隨逐隈曲而田者,二月,冰解地乾,燒而耕之,仍即下水;十日,塊既散液,持木斫平之。納種如前法。既生七八寸,拔而栽之。溉灌,收刈,一如前法。
畦㽟大小無定,須量地宜,取水均而已。
藏稻必須用簞。若欲久居者,亦如「劁麥法。」
舂稻必須冬時積日燥曝,一夜置霜露中,即舂。
秫稻法,一切同。
《雜陰陽書》曰:「稻『生』於柳或楊。八十日秀,秀後七十日成。戊、己、四季日為良。忌寅、卯、辰。惡甲、乙。」
《周官》曰:「稻人,掌稼下地。以豬畜水,以防止水,以溝蕩水,以遂均水,以列舍水,以澮寫水,〔以〕涉揚其芟,作田。」
「凡稼澤,夏以水殄草而芟夷之。澤草所生,(種)〔謂〕之芒種。」
《禮記‧月令》云:「季夏大雨時行,乃燒、薙、行水,利以殺草,如以熱湯。可以糞田疇,可以美土(疆)〔彊〕。」
《孝經‧援神契》曰:「(汗)〔汙〕、泉宜稻。」
《淮南子》曰:「(籬)〔蘺〕,先稻熟,而農夫薅之者,不以小利害大穫。」
《氾勝之書》曰:「種稻,春凍解,耕(及)〔反〕其土。種稻,區不欲大,大則水深淺不適。冬至後一百一十日可種稻。稻地美,用種畝四升。始種稻欲溫,溫者缺其塍,(今)〔令〕水道相直;夏至後大熱,令水道錯。」
《崔寔》曰:「三月,可種稉稻。稻,美田欲稀,薄田欲稠。五月,可別(種)〔稻〕及藍,盡夏至後二十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