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稻第十二



旱稻用下田,白土勝黑(上)〔土〕。凡下田停水處,燥則堅垎。濕則汙泥,難治而易荒,墝(埇)〔埆〕而殺種。其春耕者,殺種尤甚,故宜五六月暵之,以擬穬麥。麥時水澇,不得納種者,九月中復一轉,至春種稻,萬不失一。
凡種下田,不問秋夏,候水盡,地白背時,速耕,杷、勞頻煩令熟。
二月半種稻為上時,三月為中時,四月初及半為下時。
漬種如法,裛令開口。耬耩(掩)〔䅖〕種之,即再遍勞。其土黑堅彊之地,種未生前遇旱者,欲得令牛羊及人履踐之;濕則不用一迹入地。稻既生,猶欲令人踐壟背。
苗長三寸,杷、勞而鋤之。鋤唯欲速。每經一雨,輒欲杷勞。苗高赤許則鋒。天雨無所作,宜冒雨薅之。科大,如穊者,五六月中霖雨時,拔而栽之。入七月,不復任栽。
其高田種者,不求極良,唯須廢地。亦秋耕、杷、勞令熟,至春,黃塲納種。餘法悉與下田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