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葵第十七



臨種時,必燥曝葵子。
地不厭良,故墟彌善,薄即糞之,不宜妄種。
春必畦種、水澆。畦長兩步,廣一步。深掘,以熟糞對半和土覆其上,令厚一寸,鐵齒杷耬之,令熟,足蹋使堅平;下水,令徹澤。水盡,下葵子,又以熟糞和土覆其上,令厚一寸餘。葵生三葉,然後澆之。每一(搯)〔掐〕,輒杷耬地令起,下水加糞。三(搯)〔掐〕更種,一歲之中,凡得三輩。
早種者,必秋耕。十月末,地將凍,散子勞之,人足踐踏之乃佳。地釋即生。鋤不厭數。
五月初,更種之。
六月一日種白莖秋葵。秋葵堪食,仍留五月種者取子。於此時,附地翦卻春葵,令根上枿生者,柔軟至好。仍供常食,美於秋菜。
(搯)〔掐〕秋菜,必留五六葉。凡(搯)〔掐〕,必待露解。八月半翦去,枿生肥嫩,比至收時,高與人膝等,莖葉皆美,科雖不高,菜實倍多。
收待霜降。搒蔟皆須陰中。其碎者,割訖,即地中尋手糺之。
又冬種葵法:近州郡都邑有市之處,負郭良田三十畝,九月收菜後即耕,至十月半,令得三遍。每耕即勞,以鐵齒杷耬去陳根,使地極熟,令如麻地。於中逐長穿井十口。井別作桔槔、轆轤。柳鑵,令受一石。
十月末,地將凍,漫散子,唯穊為佳。散訖,即再勞。有雪,勿令從風飛去,每雪,輒一勞之。若竟冬無雪,臘月中汲井水普澆,悉令徹澤。正月地釋,驅羊踏破地皮。春暖草生,葵亦俱生。
三月初,葉大如錢,逐穊處拔大者賣之。一升葵,還得一升米。日日常拔,看稀稠得所乃止。有草拔卻,不得用鋤。一畝得葵三載,合收米九十車。車准二十斛,為米一千八百石。
自四月八日以後,日(月)〔日〕剪賣。其剪處,尋以手拌斫斸地令起,水澆,糞覆之。比及剪遍,初者還復,周而復始,日日無窮。至八月社日止,留作秋菜。九月,指地賣,兩畝得絹一疋。
收訖,即急耕,依去年法,勝作十頃穀田。止須一乘車牛專供此園。
若糞不可得者,五、六月中穊種菉豆,至七月、八月犁掩殺之,如以糞糞田,則良美與糞不殊,又省功力。
崔寔曰:「正月,可種瓜、瓠、葵、芥、䪥、大小葱、蘇。苜蓿及雜蒜,亦可種。此二物皆不如秋。六月,六日可種葵,中伏後可種冬葵。九月,作葵菹,乾葵。」
《家政法》曰:「正月種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