蔓菁第十八



種不求多,唯須良地,故墟新糞壞牆垣乃佳。耕地欲熟。
七月初種之。一畝用子三升。漫散而勞。種不用濕。既生不鋤。
九月末收葉,仍留根取子。十月中,犁麤㽟,拾取耕出者。
其葉作菹者,料理如常法。擬作乾菜及䖆菹者,割訖則尋手擇治而辮之,勿待萎,挂著屋下陰中風涼處,勿令烟熏。燥則上在廚積置以苫之。
春夏畦種供食者,與畦葵法同。翦訖更種,從春至秋得三輩,常供好菹。
取根者,用大小麥底。六月中種。十月將凍,耕出之。
又多種蕪菁法:近市良田一頃,七月初種之。擬賣者,純種「九英」。
一頃取葉三十載。正月、二月,賣作䖆菹,三載得一奴。收根依㽟法,一頃收二百載。二十載得一婢。一頃收子二百石,輸與壓油家,三量成米,此為收粟米六百石,亦勝穀田十頃。
是故漢桓帝詔曰:「橫水為災,五穀不登,令所傷郡國,皆種蕪菁,以助民食。」然此可以度凶年,救饑饉。乾而蒸食,既甜且美,自可藉口,何必饑饉?
蒸乾蕪菁根法:作湯淨洗蕪菁根,漉著一斛甕子中,以葦荻塞甕裏以蔽口,合著釜上,繫甑帶,以乾牛糞然火,竟夜蒸之,麤細均熟。謹謹著牙,真類鹿尾。蒸而賣者,則收米十石也。
種菘、蘆菔法,與蕪菁同。取子者,以草覆之,不覆則凍死。秋中賣銀,十畝得錢一萬。
《廣志》曰:「蘆菔,一名雹突。」
崔寔曰:「四月,收蕪菁及芥、葶藶、冬葵子。六月中伏後,七月可種蕪菁,至十月可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