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石榴第四十一



栽石榴法:三月初,取枝大如手大指者,斬令長一赤半,八九枝共為一窠,燒下頭二寸。掘圓坑深一赤七寸,口徑赤。豎枝於坑畔,置枯骨、礓石於枝間,下土築之。一重土,一重骨、石,平坎止。水澆常令潤澤。既生,又以骨、石布其根下,則科圓滋茂可愛。
十月中,以蒲藁裹而纏之。二月初乃解放。
若不能得多枝者,取一長條,燒頭,圓屈如牛拘而橫埋之亦得。然不及上法根彊早成。其拘中亦安骨、石。
其斸根栽者,亦圓布之,安骨、石於其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