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槐、柳、楸、梓、梧、柞第五十



〔種〕槐、柳、楸、梓、梧、柞第五十
槐子熟時,多收,擘取數曝,勿令蟲生。五月夏至前十餘日,以水浸之,六七日,當芽生。好雨種麻時,和麻子撒之。當年之中,即與麻齊。麻熟刈去,獨留槐。槐既細長,不能自立,根別豎木,以繩攔之。明年斸地令熟,還於槐下種麻。三年正月,移而植之,亭亭條直,千百若一。若隨宜取栽,匪直長遲,樹亦曲惡。
種柳:正月、二月中,取弱柳枝,大如臂,長一赤半,燒下頭二三寸,埋之令沒,常足水以澆之。必數條俱生,留一根茂者,別豎一柱以為依主,每一赤以長繩柱攔之。一年中,即高一丈餘。其旁生枝葉,即掐去,令直聳上。高下任人,取足,便掐去正心,即四散下垂,婀娜可愛。六七月中,取春生少枝種,則長倍疾。
楊柳:下田停水之處,不得五穀者,可以種柳。八九月中水盡,燥濕得所時,急耕則𨫒楱之。至明年四月,又耕熟,勿令有塊,即作塲壟:一畝三壟,一壟之中,逆順各一到,塲中寬狹,正似葱壟。從五月初,盡七月末,每天雨時,即觸雨折取春生少枝、長一赤以上者,插著壟中,二赤一根。數日即生。
少枝長疾,三歲成椽。比如餘木,雖微脆,亦足堪事。一畝二千一百六十根,三十畝六萬四千八百根。根直八錢,合收錢五十一萬八千四百文。百樹得柴一載,合柴六百四十八載。載直錢一百文,柴合收錢六萬四千八百文。都合收錢五十八萬三千二百文。歲種三十畝,三年種九十畝;歲賣三十畝,終歲無窮。
憑柳,可以為楯、車輞、雜材及枕。
《術》曰:「正月旦取楊柳枝著戶上,百鬼不入家。」
種箕柳法:山澗河旁及下田不得五穀之處,水盡乾時,熟耕數遍。至春凍釋,於山陂河坎之旁,刈取箕柳,三寸截之,漫散即勞。勞訖,引水停之。至秋,任為簸箕。五條一錢,一畝歲收萬錢。
《陶朱公術》曰:「種柳千樹則足柴。十年之後,髡一樹,得一載,歲髡二百樹,五年一周。」
楸、梓:
亦宜割地一方種之。梓、楸各別,無令和雜。
種梓法:秋,耕地令熟。秋末初冬,梓角熟時,摘取曝乾,打取子。耕地作壟,漫散即再勞之。明年春,生。有草拔令去,勿使荒沒。後年正月間,斸移之,方兩步一樹。
楸既無子,可於大樹四面掘坑取栽移之。亦方兩步一行。一行百二十株,五行合六百樹。十年後,一樹千錢,柴在外。車板、盤合、樂器,所在任用。以為棺材,勝於松柏。
《術》曰:「西方種楸九根,延年,百病除。」
《雜五行書》曰:「舍西種梓楸各五根,令子孫孝順,口舌消滅也。」
梧桐:
青桐,九月收子。二三月中,作一步圓畦種之。治畦下水,一如葵法。五寸下一子,少與熟糞和土覆之。生後數澆令潤澤。當歲即高一丈。至冬,豎草於間令滿,外復以草圍之,以葛十道束置。明年三月中,移植於廳齋之前,華淨妍雅,極為可愛。後年冬,不復須裹。成樹之後,樹別下子一石。炒食甚美。
白桐無子,亦繞大樹掘坑,取栽移之。成樹之後,任之樂器。於山石之間生者,樂器則鳴。
青、白二材,並堪車板、盤合、木屧等用。
柞:
宜於山阜之曲,三徧熟耕,漫散橡子,即再勞之。生則薅治,常令淨潔。一定不移。十年,中橡,可雜用。二十歲,中屋榑,柴在外。斫去尋生,料理還復。
凡為家具者,前件木,皆所宜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