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漢孝惠皇帝紀卷第五



皇帝五月丙寅即位,年十六。尊高后曰皇太后。凡帝母稱皇太后,帝祖母稱太皇太后,適稱皇后,妾稱夫人。又有美人、良姊、七子、八子、長使、少使之號。武帝制婕妤、娙娥、容華、充衣。而元帝加昭儀之號。昭儀位視丞相,爵比諸侯王。婕妤視上卿,爵比列侯。娙娥視中二千石,爵比關內侯。容華視真二千石,爵比太上造。美人視二千石,比少上造。八子視千石,爵比中更。充衣視九百石,爵比左更。七子視八百石,比右庶長。良(人)〔姊〕視七百石,比左庶長。長使視六百石,比五大夫。少使視四百石,比公乘。又有五官視三百石,順常視二百石。涓和、娛保、林良使者,皆視百石。上家人子、中家人子視有秩斗食,賜吏民爵。其喪事,將軍已下至佐長吏,賜金錢各有差,六百石已上,有罪當刑械者,皆容繫之。民年七十已上,十歲已下,有罪當刑者免之。吏六百已上,及故二千石家唯給軍賦役,無有所預。
叔孫通為太常,定園陵宗廟及高祖廟,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武德》者,高祖所作,以象天下樂己行武以除亂也。《文始舞》者,本舜《韶舞》也,高祖更名《文始舞》。《五行舞》者,本周舞也,秦始皇更名《五行舞》。太祝迎神于廟門外,奏《嘉至》,猶古降神之樂也。皇帝入廟門奏禮至,以為行步之節,猶古《采薺》、《肆夏》也。乾豆上,奏登歌,不以管絃,欲使在位者遍聞之,猶古《清廟》之樂。歌再終也,下奏休成之樂,美神明既嚮也。皇帝既就東廂,坐定,奏《永安》之樂,美禮已成也。令郡諸侯王立高廟。
元年冬,改諸侯王相國為丞相。
十二月,趙王如意薨,諡曰隱王。先是太后囚戚夫人于永巷,髡鉗之令,舂且歌曰:「子為王兮母為虜,終日常舂兮,與死同伍!相去數千里,誰可使告汝?」呂后聞之曰:「欲倚弱子邪?」召趙王欲誅之。趙相周昌令王稱疾,使者三反,王不行。呂后乃召周昌,周昌至。復使召趙王,上知太后怒,自迎王於霸上,夾與起居。數月,上晨出苑中獵,趙王不能早起,太后鴆而殺之。周昌乃謝病不朝見。呂后乃斷戚夫人手足,去眼熏耳,飲以喑藥,使居鞠室中,名曰「人豕」。召帝視之,帝驚,乃大哭,因病,歲餘不能起。使人謂太后曰:「此非人所為。臣不堪為太后子,終不能治天下!」遂不聽政事,賜民爵。初元年故也。凡賜民爵,所以宣恩惠,慰人心,必有所由也。徙淮陽王。
春正月,城長安。
二年冬十月,齊王來朝。王、上之庶兄也。上與王讌飲太后前,置王上坐,如家人禮。太后怒,酌鴆酒令齊王為壽。齊王起,上亦起。太后恐,自反巵酒。王怪之,因偽醉而出。齊內史令王獻城陽郡,以尊魯元公主為湯沐邑。太后嘉而許之,乃遣王歸國。
春正月癸酉,有兩龍見於蘭陵人家井中,乙亥夕始不見。本志以為其後趙王幽死之象。隴西地震,天開東北,廣十餘丈,長二十餘丈。
《本志》曰:地動,陰有餘;天裂,陽不足。人主微之應。
夏五月,大旱。郃陽侯仲薨。
七月,相國蕭何薨,諡文終侯。初,何病,上自臨問:「百歲之後,誰可代君者?」對曰:「知臣莫若君。」上曰:「曹參何如?」對曰:「陛下得之矣。何死不恨!」初,何買田宅必居窮僻處,為家不治園屋。且曰:「後世賢師吾約,不賢,毋為勢家所奪。」
癸巳,齊丞相曹參為相國。初,參在齊,召長老諸先生數百人,問以時政。長老諸先生,言人人殊異。膠西蓋公治黃老術,曰:「治道貴清靜而民自定。」參乃師蓋公,齊國大治。
初,田榮欲叛項羽,劫齊處士,不預者死。齊處士東郭先生、梁石君隱在劫中。及榮敗,二人愧之,隱居深山。蒯通謂曹參曰:「彼東郭先生隱居不出,君未嘗卑禮下節以求士也,願足下禮之。」參曰:「諾。」皆以為上客,而齊人安期生嘗干項羽,項羽不用其策。已而羽欲封之,亦不肯受封。曹參聞蕭何薨,告其舍人曰:「趣治行,吾且入相矣。」使者召參,參始微時,與蕭何善,及為齊相,有隙。至何疾,所推賢惟參。參為相國,遵何之政。擇郡國吏謹厚者即丞相史。其文刻深。務聲名者,輒斥去之。日夜飲酒。見人有細過,專覆蓋之,府中無事,上怪而問參不治政事之意,參對曰:「陛下聖德孰與高皇帝?」上曰:「朕安敢望先帝!」又問:「陛下視臣,孰與蕭何?」上曰:「君似不及也。」參曰:「陛下言之是也。高皇時與蕭何定天下,法令既具,陛下垂拱,臣等守職,遵而勿失,不亦可乎?」上曰:「善。」民歌之曰:「蕭何為法,較若畫一;曹參代之,守而勿失。載其清淨,民因寧謐。」
三年春,發京師六百里內男女十四萬六千人築長安城,三十日罷。以宗室女為公主,妻匈奴單于。
夏五月,立閩越君繇為東甌王。初,繇與諸粵俱佐諸侯伐秦,繇功未錄,故立為王,都甌東,號東甌。
六月,發諸侯王,列侯徒屬一萬人城長安。
秋七月,都廄災。南越王尉佗稱臣奉貢。殞石□緜諸一。
四年十月,立皇后張氏,帝長姊魯元公主女也。太后欲為重親,故配帝。
荀悅曰:「夫婦之際,人道之大倫也。《詩》稱:『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易》稱:『正家道。』家道正而天下大定矣。姊子而為后,昏於禮而黷於人情,非所以示天下,作民則也。群臣莫敢諫過哉!」
春二月,舉民孝弟力田者復其身。
三月,大赦天下,除民挾書律。長樂宮鴻臺災。雨血于□□一頃。《本志》以為血者,《洪範》所謂赤祥也。一曰:凡雨血有大誅。
三月,未央宮冰室災。丙子,織室災。《本志》以為冰室奉供養之饋,織室供宗廟衣服,皇后之象也。天誠若曰,「皇后無宗廟之德」云耳。後嗣果絕。其于《洪範》為火不炎,上視不明之咎。《洪範》者天人之變。其法本于五行,通于五事,善惡吉凶之應于是在矣。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田臘不宿,飲食不享,出入不節,奪民農時,及有姦謀,則木不曲直。〔棄〕法律,逐功臣,殺太子,以妾為妻,則火不炎。上好治宮室,飾臺榭,內淫亂,犯親戚,侮父兄,則稼穡不成。好攻戰,輕百姓,亂飾城郭,侵邊境,則金不從革。簡宗廟,不禱祠,廢祭祀,逆天時,則水不潤下。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視,四曰聽,五曰思。水為貌,貌曰恭,恭作肅,肅時雨,若厥福攸好德,貌失。厥咎狂,厥罰常雨,厥極惡。時則有服妖,時則有龜孽,時則有鷄禍,時則有下體生於上之痾,時則有青眚青祥。惟金沴木,金為言,言曰從,從作乂,乂時陽。若厥福康寧。言失,厥咎僣,厥罰常陽,厥極憂。時則有詩妖,時則有介虫之孽,時則有犬禍,時則有口舌之痾,時則有白眚白祥。惟火沴金,火為視,視曰明,明作哲,哲時燠。若厥福壽。視失,厥咎舒,厥罰常燠,厥極疾,時則有草妖,時則有蠃虫之孽,時則有羊禍,時則有目痾,時則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水為聽,聽曰聰,聰作謀,謀,時寒若。厥福富,聰失,厥咎急,厥罰常寒,厥極貧。時則有鼓妖,時則有魚孽,時則有豕禍,時則有耳痾,時則有黑眚黑祥。惟土沴水,土為思,思曰心,心曰叡,叡作聖,聖,時風若。厥福考終命,思失。厥咎霧,厥罰常風,厥極凶短折。時則有脂夜之妖,時則有華孽,時則有牛禍,時則有腹心之痾,時則有黃眚黃祥,惟金木水火沴土。皇之不極。厥咎()〔眊〕,厥罰常陰,厥極弱。時則有射妖,時則有龍蛇之孽,時則有馬禍,時則有下人伐上之痾,時則有日月亂行,星辰逆行,此《洪範》之大體也。
五年十月,雷;桃李杏,棗實,常燠也。
春正月,發京師六百里內男女十四萬五千人築長安城,三十日罷。
三月,上遊離宮,叔孫通曰:「古者春常獻果,今櫻桃始熟,願陛下取獻宗廟。」諸果獻自此始。
初,通秦時徵為待詔,陳勝等起反,二世詔問群臣博士,群臣博士咸曰:「君親無將,將而必誅。宜急發兵擊反賊。」二世怒。通進曰:「今明主在於上,法令具於下,安得有反賊乎?此真狗盜鼠竊耳。」二世乃按誅諸言反者,而拜通為博士。出曰:「幾不免虎口!」乃遂亡,後從漢。及天下定,通乃召魯諸生學者以定儀法。魯召二人不肯行,曰:「公為人臣不忠,專面諛,不諫苟免。今兵革未休,死傷者未收。乃欲定禮樂。公去矣,無汙我!」通曰:「子真鄙儒,不知時變。」乃去之。漢諸禮儀皆通所定。然猶草創,未能具備矣。夫禮樂,聖人之所以興化致治,太平之本也。
本志曰:《五經》之道同歸,而《禮樂》之用宜急。治身者斯須忘禮,則暴慢及之;為國者一朝忘禮,則荒亂及之。人含天地陰陽之氣,有善、惡、喜、怒、哀、樂之情,人稟異性而不能節也。唯聖人能為之節而不能絕也,故象天地而制禮樂,所以通神明,立人倫,正情性,節萬事者也。有男女之情,有妬忌之心,為制婚姻之禮;有交接長幼之序,為制鄉飲之禮;有哀死思遠之情,為制喪祭之禮;有為崇敬上之心,為制朝覲之禮。喪有哭踊之節,樂有歌舞之容,正人足以副其情,邪人足以防其失。故婚姻之禮廢,則夫婦之道缺,而淫僻之罪多;鄉飲酒之禮廢,則長幼之序失,而爭訟之獄繁。喪紀之禮廢,則骨肉之恩薄,而皆死忘生者眾矣;朝覲之禮廢,則君臣之位失,而侵凌之漸起矣。
故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禮節民心,樂和民聲,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禮樂刑政四達而不悖,則王道備矣。」樂以治內而為同,禮以修外而為異;同則和親異則畏敬;和親則無怨,畏敬則不爭。揖讓而治天下者,禮樂之謂也。二者並行,合為一體。畏敬之意難見,則著之於享獻辭受,登降跪拜,和親之說難形,則發之於詩歌詠言,鍾石管絃。盡其敬意,而不多其財賄,盡其歡心而不留其聲音。孔子曰:「禮云禮云,玉帛云乎哉?樂云樂云,鍾鼓云乎哉?」言明王設禮樂之本也。故知禮樂之情者能作,識禮樂之文者能述;作者謂之聖,述者謂之明。王者必因先王之禮樂,順時施宜,有所損益,即人之心,稍稍制作,至于太平而大備。周監於二代,禮文尤具,故稱經禮三百,威儀三千。於是教化浹洽,民用和睦,災害不生,禍亂不作,囹圄空虛,三十餘年。孔子美之曰:「郁郁乎文哉!吾從周。」及其衰也,諸侯縱橫逾越法度,惡禮制之害己,去其篇籍。遭秦滅學,遂以亂亡。夫樂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移人疾,是故先王著其教焉。夫民有血氣心知之性,而無哀樂喜怒之常,應感而動,然後心術形焉。是故纖微譙偯之音作,而民憂思;闡諧慢易之音作,而民康樂,麤厲猛奮之音作,而民剛毅;廉直正誠之音作,而民肅敬;寬(𥙿)〔裕〕和睦之音作,而民慈愛;流僻邪放之音作,而民淫亂。故先王制《雅》、《頌》之聲,本之情性,稽之度數,制之禮儀,合生氣之和,導五常之性,使之陽而不散,陰而不奪,剛氣不怒,柔氣不懾,四暢於中而發於外,各安其位而不相奪,足以感動民之善心,不使邪氣得襲焉,是先王立禮樂之方也。黃帝作咸池,顓頊作《六莖》,帝嚳作《五英》,堯作《大章》,舜作《大韶》,禹作《大夏》,湯作《大濩》,武王作《大武》,周公作《勺》。《咸池》、備矣,《六莖》、澤及根莖也,《五英》、茂也,《大章》、章之也,《韶》、繼也,《夏》、大也,《濩》、救也,《武》、言以武功定天下,《勺》、言酌先王之道。自夏以往,其流不可得聞也,《殷頌》猶有存者。周詩既備,而器用陳、張,周官具矣。夫禮樂者,威儀足以充目,聲音足以動耳,詩歌足以感心,故聞其音而德和,省其詩而志正,觀其數而法立。是以薦之郊廟則鬼神享,作之朝廷則君臣和,立之學官則萬民協。莫不虛己竦神,悅而承流,是以海內通知上德,被服其風,光耀日新,化上遷善,而不自知其所以然,至于萬物化,天地順而嘉應祥。故詩云:「鍾鼓煌煌,磬管鏘鏘,降福穰穰。」《書》云:「擊石拊石,百獸率舞。」至於末世衰亂,殷紂斷棄先祖之正樂,乃作淫聲。用變亂正聲,以悅婦人。周道既缺,而王官失業。《雅》、《頌》相錯,禮樂大壞,諸侯設兩觀,乘大輅。大夫八佾舞于庭。政遂陵遲而不變,於是桑間、濮上,鄭、衛、宋、楚之聲並出,內則致疾短壽,外則亂政傷民。巧偽之人因而飾之,以熒亂富貴之耳目。庶人以求利,列國以相聞。故秦穆公遺戎樂而由餘去,齊人饋女樂而孔子行。自此禮樂喪矣。漢興乃復存之。禮樂古事,稍稍增集。
夏,大旱,江河水少,谿谷水絕。
八月,相國曹參薨,諡懿侯。
九月,長安城成。
十月,安國侯王陵為右丞相,陳平為左丞相,賜民爵,戶一級。
六年十月,齊王肥薨,諡悼惠王。
夏六月,武陽侯樊噲薨,諡曰武侯。留侯張良薨,諡文成侯。
高帝十四年,留侯果得穀城山下黃石。及薨,與石并葬。復置太尉官,周勃為太尉。太尉、秦官,掌武事。自先王之立官,名雖不同,其致一也。
昔伏羲氏龍名,神農氏火師、火名,黃帝雲師、雲名,少昊氏鳥師、鳥名。顓頊以來為民師、民名。有重黎、勾芒、祝融、后土、蓐收、玄冥之官。唐虞致羲和四子十有二牧,禹作司空,平水土。棄作后稷,播種百穀。契作司徒,訓五品。皋陶作士官,正五刑。垂作共工,利器用。益作朕虞,育草木鳥獸。伯夷作秩宗,典三禮。夔作典樂,和神人。龍作納言,出入帝命。夏殷所聞略焉,《周官》則備矣。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是為六卿。太師、太傅、太保坐參天子而議政事,不統職。又立三少為副,曰少師、少傅、少保,是為三孤,兼卿而九。
秦兼天下,建皇帝之號,改立臣官,漢因循而不革,從簡易隨時之宜。丞相金印紫綬,有左、右丞相,佐天子助治萬機。高帝更名相國,綠綬。復為丞相御史大夫,位上卿。副丞相銀印青綬。太尉有長史,丞相置兩長史。御史大夫置兩丞,一曰中丞。外督部剌史,一曰內史,掌祕書,受公卿奏事,舉掌劾章,秩皆千石。武帝置丞相司直,掌左丞相,舉不法,秩比二千石。前、後、左、右將軍掌武衛,本周末官,秦因之,金印紫綬,位上卿。太常掌郊廟祭祀,禮樂典經,景帝更名太常卿。郎中令掌宮殿門戶,宿衛屬官,武帝更名光祿勳。衛尉掌宮門衛士屯兵。諸侯司馬太僕掌輿馬屬官。廷尉掌刑辟。典客掌諸侯歸義蠻夷,景帝更名大行,武帝更為大鴻臚。宗正掌視親屬官治粟。內史掌寶貨,景帝更名大司農令,武帝更改為大司農。少府掌山海河澤之稅,及供養內職屬官。凡九卿秩皆中二千石,丞皆千石。廷尉無丞有正監,秩比千石。中尉掌徼巡京師,位秩與卿同。武帝更名執金吾。太子、太傅、少府,古官也。將作少府,掌治宗室事。景帝更名大匠。詹事掌后、太子家令。景帝更名長信少府,武帝更名長樂少府。將作官,與詹事同并職。景帝更名大長秋,成帝省詹事,并大長秋典屬國事,掌蠻夷降者。武帝省職并鴻臚,內史掌京師。景帝分置左、右內史。武帝更名內史為京兆尹,左內史為左馮翊。主爵中尉掌列侯,景帝更名為都尉,武帝更名為右扶風。自太子太傅至右扶風秩比二千石,丞六百石,皆秦官。唯內史為周官。司隸、周官,漢為司隸校尉,掌京師城門,屯兵中壘。校尉掌北軍壘門內外,及掌四城門。屯騎校尉掌騎士。步兵校尉掌上林苑門屯兵。越騎校尉掌馹騎馬。長水校尉、胡騎校尉掌池陽胡騎。射聲校尉掌待詔射聲。虎賁校尉掌輜重騎士,皆武帝時置之。西域都尉并加官以騎都尉,使護西域。有副校尉,宣帝置也。自司隸已下至副校尉秩比二千石。有左、右丞(秋)〔秩〕六百石。五官中郎將、左、右將軍秩比二千石。光祿大夫秩比二千石。太中大夫秩比二千石,掌論議諫議。大夫秩比六百石。奉車都尉掌御乘輿,駙馬都尉掌駙馬,秩皆二千石。侍中、左、右諸曹吏、散騎、中常侍,皆加官,皆列侯。將軍大夫、騎都尉、尚封令、太毉令、太官令、至郎中無常員,多至數十人。侍中、中常侍皆加官,得入禁中。其後侍中或特綰諸曹吏綬,尚書奏事,諸吏問舉劾按不法。散騎並乘車輿,給事中、黃門亦加官。所加或大夫博士議郎,掌顧問應帝,位次中常侍。侍郎左、右,有給事中、黃門侍郎,位從將軍大夫,官皆秦制也。
凡爵二十級:一曰公士,二曰上造,三曰簪褭,四曰不更,五曰大夫,六曰官大夫,七曰公大夫,八曰公乘,九曰五大夫,十曰左庶長,十一曰右庶長,十二曰左更,十三曰中更,十四曰右更,十五曰少上造,十六曰大上造,十七曰駟馬車庶長,十八曰大庶長,十九曰關內侯,二十曰通侯,以賞功勞皆秦制。諸侯王,高帝初置之。金印紫綬,治其監官,掌監郡縣,秩比六百石。後為刺史郡守掌治其郡。郡都尉掌左守典職,皆有丞。縣令長掌治其縣,萬戶以上為令,秩比千石,下至六百石。而不滿萬戶為長,秩皆五百石。皆有丞尉,皆秦制。列侯所食縣曰國,皇太后、公主所食曰邑,有蠻夷曰道。
荀悅曰:「諸侯之制,所由來尚矣。《易》曰:『先王建萬國,親諸侯。』孔子作《春秋》為後世法,譏世卿不改世侯。昔者,聖王之有天下,非所以自為,所以為民也。不得專其權利,與天下同之,唯義而已,無所私焉。封建諸侯各世其位,欲使親民如子,愛國如家。於是為置賢卿大夫,考績黜陟,使有分土而無分民。而王者摠其一統,以御其政。故有暴禮於其國者,則民叛於下,王誅加於上,是以計利慮害,勸賞畏威,各兢其力而無亂心。及至天子失道,諸侯正之。王室微弱,則大國輔之。雖無道不得虐於天下,賢人君子有所周流,上下左右皆相夾輔。凡此所以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者也。故民主兩利,上下俱便。是則先王之所以能永有其世也。然古之建國或小或大,監前之弊變而通之。夏殷之時,蓋不過百里,故諸侯微而天子強。桀紂得肆其虐,紂脯邢侯而醢九侯。以文王之上德,不免於羑里。周承之弊,故大國方五百里,所以崇寵諸侯而自抑損也。至其末流,諸侯強大,更相侵伐。周室卑微,禍亂用作。秦承其弊不能正其制以求其中,而遂廢諸侯,改為郡縣。以一威權,以專天下。其意主以自為,非以為民。深淺之慮,德量之殊。豈不遠哉!故秦得擅其海內之勢,無所拘忌。肆行奢淫,暴虐天下。然十四年而滅亡。故人主失道,則天下遍被其害。百姓一亂,則魚爛土(萠)〔崩〕,莫之匡救。賢人君子復無息肩,眾庶無所遷徙。此民主俱害,上下兩危。漢興,承周秦之弊,故兼而用之。六王七國之難作者,誠失之於強大,非諸侯治國之咎。其後遂皆郡縣治民,而絕諸侯之權矣。當時之制,未必百王之法也。凡長吏秩二千石上皆銀印青綬,比六百石已上皆銅印墨綬,比二百石已上皆銅印黃綬。其後雖不及六百石,其長相皆墨綬。除八百石、五百石秩。」
荀悅曰:「先王之制祿也,下足以代耕,上足以充祀。故食祿之家不與下民爭利,所以厲其公義,塞其私心。其或犯逾之者,則繩以政法。是以君子勸慕,小人無怨。若位苟祿,薄外而不充。憂匱是(䘏)〔卹〕,所求不贍,則私利之制萌矣。放而聽之,則貪利之心濫矣。以法繩之,則下情怨矣。故位必稱德,祿必稱爵。故一物而不稱,則亂之本也。今漢之賦祿薄,而吏非員者眾。在位者貪於財產,規奪官民之利,則殖貨無厭。奪民之利不以為恥,是以清節毀傷,公義損缺。富者比公室,貧者匱朝夕,非為所濟俗也。然古今異制,爵賦不同,祿亦如之。雖不及古度,時有可嘉也。」
七年春正月辛酉朔,日有食之,是謂正朔。王者惡之。
夏五月,日有食之。
秋八月,帝崩于未央宮,太后哭而淚不下。侍中張辟強者張良子,年十五餘,謂陳平曰:「太后泣不下淚者,畏君等危呂氏,宜請呂產、呂祿為將,監南北軍事,太后必喜,君等免禍。」平從之,太后果喜而泣之淚下。
九月,皇帝葬于安陵。
讚曰:本紀稱孝惠內修親親,外禮傅相,優寵齊悼、趙隱,恩愛篤矣。可謂寬仁之主。遭呂太后虧損至德,枉流濫哉!深可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