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漢孝景皇帝紀卷第九



皇帝丁未即位。
秋九月,有星孛于西方,其本值尾、箕,末至牽牛,及天漢,十六日不見。
元年冬十月,詔曰:「蓋聞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孝文皇帝德厚侔於天地,利澤施四海,而廟樂不稱,朕甚懼焉。」其奏昭德《四時之舞》,丞相嘉等奏尊孝文廟為太宗。奏昭〔德〕《四時之舞》,令郡國皆立太宗廟。《四時舞》孝文所作,以明天下之安和。
夏六月,御史大夫陶青翟使匈奴結和親。
五月,令民田收半租。太中大夫任成周仁為郎中令,〔仁〕為人陰重不泄,衣敝不飾,甚見親信。上自幸其家者再,賞賜甚厚。仁常固讓,諸侯群臣贈遺無所受。
二年冬十一月,有星孛于西南。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賦。
春三月,立皇子德為河間王,閼為臨江王,余為淮陽王,非為汝南王,彭祖為廣川王,發為長沙王。
夏四月壬午,太皇太后崩。
六月,丞相申屠嘉薨。時,內史晁錯貴幸,穿太上皇廟壖垣為舍門,嘉奏請誅,錯自歸上,上曰:「此非真廟垣,又我使為之,錯無罪。」嘉曰:「悔不先誅錯,為所賣。」遂歐血而死。嘉為人廉直。初,鄧通侍文帝有慢,嘉曰:「朝廷之禮,不可不肅!」文帝曰:「君勿言,吾私之。」罷朝,嘉檄召通,通恐,入言文帝。帝曰:「若往,吾今召若。」通至,嘉責之曰:「朝廷者,乃高皇帝之朝廷,通小臣,乃敢戲殿上,大不敬,當斬。」通頓首出血,不赦。文帝使使持節召通,謝丞相曰:「此吾弄臣也,君釋之。」通乃得免。
秋八月丁巳,御史大夫陶青翟為丞相,左內使晁錯為御史大夫,封蕭何曾孫嘉為列侯。先是嘉兄則有罪失侯。梁王來朝,上與讌飲太后前,上從容言:「萬歲之後傳於王。」詹事竇嬰者,太后從兄子,進曰:「天下者,高帝之天下,父子相傳,漢之法矣,陛下何得傳梁王!」太后怒,絕嬰屬籍,遂免。匈奴和親。
三年冬十月,膠東下密人年七十餘,生角,角有毛。
本志曰:老人,吳王象也;年七十,七國象也。人不當生角,猶諸侯不當舉兵向京師,七國將反之應也。
十有一月,白項鳥與黑項鳥共鬭楚國苦縣,白項鳥不勝,墮泗水中死者過半。
十有二月,吳城門自傾,大船自覆。本志以為金沴木也。吳地以舩為家,天戒若曰:「國家將傾覆矣」。
春正月,淮陽王正殿災。吳王濞、膠西王卬、楚王(戌)〔戊〕、趙王遂、濟南王辟光、淄川王賢、膠東王熊渠,皆謀反。
初,上為太子時,吳王太子入朝,與上博爭道,無禮於上。上以博局擲之而死,送喪至吳。吳王怒曰:「天下一家,何必來葬!」復遣還長安,後稱疾不朝,陰懷逆謀。時,齊人鄒陽、淮陰人枚乘皆遊吳。乘諫曰:「夫以一縷之絲系千鈞之重,上懸無極之高,下垂不測之深,雖至愚之人猶知其絕矣。以君所為,危於累(卯)〔卵〕,難於上天;若變所為,易於反掌,安於太山。今欲極天命之壽,弊無窮之樂,終萬乘之權,不出反掌之易,以居太山之安,而欲乘累(卯)〔卵〕之危,走上天之難,此愚臣之所大惑也。」陽亦數諫吳王不聽,乘、陽皆去遊梁。
晁錯說上曰:「吳王驕恣,陰有逆謀。今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疾而禍小;不削,則其反遲而禍大。」於是楚趙有罪先削。吳王恐禍及身,己為使者,自見膠西王,合謀發使,約諸侯七國同謀。南使南越,北連匈奴。吳王下令國中曰:「寡人年六十二,身自將。小兒年十四,亦為士卒先。諸君年上與寡人同,下與小兒等,皆發。」移書郡國曰:「漢賊臣晁錯侵奪諸侯地,陛下多疾志逸,不能省察。欲舉兵誅之。」
「敝國雖小,精兵可得五十萬人。南越分其卒半以隨寡人,寡人又得三十萬。趙王固與胡王有約。寡人節衣食,積金錢,修甲兵,聚糧食,夜以繼日,至今三十余年。寡人金錢布天下,諸侯王日用之不能盡。今人有能得大將者,賜金五千斤,封邑萬戶。以城邑降者,封萬戶。若率萬人降者,如大將軍科他,皆以差受爵。」吳楚反書。
上聞,晁錯議欲令上自將兵,身留居守,計未定。錯素與袁盎有郄,錯言盎前為吳相,宜知王謀,而蔽匿不言。使至,於是欲請治盎,計未定。盎密聞之,乃夜因告竇嬰,求見上,言吳所以反故,錯方與上調兵食。上問盎,盎對曰:「吳王無能為也。」上曰:「吳王即山鑄錢,煮海為鹽,誘天下豪傑,白頭舉事。何以言吳無能為也?」盎對曰:「吳王銅鹽之利則有之,安得豪傑而誘之!吳王若得豪傑,亦將轉而為義,則不反矣。吳之所誘者,無賴子弟,亡命鑄錢姦人,故相誘以反。」錯曰:「盎莢之善。」上問:「計將安出?」盎曰:「願屏左右。」上屏人,獨錯在。盎曰:「臣所言,人臣不得知。」乃屏錯。錯趨避東廂,意甚恨。盎對曰:「吳楚言晁錯擅削諸侯地,故先共誅錯,復其故地而罷兵。今計獨有斬錯,發使使吳楚七國,赦其罪,復其故地,則兵可無血刃而俱罷。」上默然良久,遂從其計。斬錯東市,拜盎為太常使。使至吳,吳王曰:「吾欲為東帝矣。」即劫盎使為將,盎不聽,使一都尉以五百人圍守盎,欲殺之。
初,盎為吳相時,從吏私盜姦盎侍婢,吏懼〔走〕,而盎馳自追之,遂以侍婢及侍兒賜之。及見拘,從吏適在守盎,位為司馬,乃夜與盎俱亡而還。
枚乘獻書諫吳王曰:「昔秦西距胡戎之難,北備榆中之關,南距羗笮之塞,東當六國之鋒。六國乘信陵之籍,明蘇秦之要,荊軻之威,并力一心以備秦。然卒滅六國而并天下,何則?地利不同,而民輕重不等也。今漢據全秦之地,兼六國之眾,修戎狄之義,而南朝羗笮,此其地與秦,地相什而民相百,大王所明知也。今夫佞諛之臣,不論骨肉之義,民之輕重,國之大小,以為吳禍,此臣所以為大王患也。夫舉吳兵以資於漢,譬猶蠅蚋之附群牛,腐肉之齒利劍,鋒刃始接則無事矣。天下聞吳率失職諸侯,責先帝之遺詔,今漢親誅其三公,以謝前過,是大王之威加於天下,而功越於湯武矣。夫吳有諸侯之位,而實富於天子;有隱匿之名,而居過於中國,此臣之所為大王樂也。今大王還兵疾歸,可十得其半。不然,漢知吳有吞天下之心,赫然加怒,羽林黃頭循江而下,襲大王之都;虜東海之地,絕吳餉道;梁王飾車騎,習戰射,積粟固守,以逼滎陽,待吳之饑。大王雖欲反都,亦不得已。今大王去千里之國,而制於十里之內。張、韓之將北地,弓高宿衛左右,兵不得下壁,軍不得休息,臣竊哀之。」吳王不聽。
二月辛巳朔,日有蝕之。邯鄲有狗與豕交。本志以為趙王勃亂失類,外交匈奴,似犬豕之行也。
絳侯周勃子亞夫為太尉,將三十六軍擊吳楚。竇嬰為大將軍,賜金五十斤。嬰陳金廡下,軍吏過,輒令取為用,金無入家者。嬰屯兵滎陽,曲周侯酈寄擊趙,將軍欒布擊齊。太尉至霸上,趙涉以布衣遮道,說太尉曰:「吳楚聞將軍出兵,必置伏兵姦人於崤澠阨塞之間。且兵事尚神密,將軍何不從此右關去,趣藍田,出武關,指洛陽,不過差一二日,直入武庫,擊柝鳴鼓。諸侯聞之,以將軍從天降而下也。」亞夫從之,已而使人搜(郩)〔崤〕澠間,果得吳伏兵。乃請涉為護軍。
亞夫既至洛陽,見劇孟,喜曰:「七國舉事而不用孟,吾知其無能為也。」孟者,洛陽人,為任俠,行似魯朱家。亞夫問故父客鄧都尉計策安出,對曰:「吳楚兵銳甚,難與爭鋒。莫若引兵東北壁昌邑,以梁委吳,吳必盡銳攻之。將軍深溝高壘勿與戰,使輕兵絕淮泗之口,斷吳餉道。使吳、梁相弊而糧食竭,以全制其虛,吳必破矣。」從之。吳攻梁,梁王急,請救亞夫。亞夫不往,梁王上書請救,上詔亞夫救梁王。亞夫不奉詔,堅壁昌邑,而使其淮泗口兵絕吳餉道。楚乏糧挑戰,亞夫終不出。夜,軍中驚,而內相攻擊擾亂,至於帳下。亞夫堅臥不起,有頃乃自定矣。吳夜攻營壁東南,亞夫使為備西北,吳精兵果奔西北,不得入。吳楚既饑乏,乃引兵去,亞夫出精兵追擊,大破之。
是時,弓高侯韓頹當為將軍,擊吳楚功冠諸侯。吳王棄軍,與壯軍數千人亡走江南。保丹徒,遂□□。
三月,吳楚平,越人斬吳王頭以降。吳之圍梁也,梁將張羽、韓安國距之。羽能力戰,安國能持重,故吳兵不能進。楚王(戍)〔戊〕軍大敗,自殺。(戍)〔戊〕初與吳通謀,大中大夫申公、白公諫不聽,胥靡之,衣赭衣,杵臼舂於市。
初,魯有穆生及申公、白公,皆與元王俱學《詩》於浮丘伯。浮丘伯者,荀卿門人也,元王常禮此三人,穆生不飲酒,常為設醴。及王(戍)〔戊〕一朝失,不設醴。穆生將去,申公、白公止之,曰:「不為先王乎?」穆生曰:「先王之禮吾三人者,為道之存也。今而忽之,是亡道。亡道之君,胡可與久處?《易》稱『知幾其神乎!』不去,楚人將鉗我於市。」遂謝病而去。申公、白公獨留,故及於難。膠東、膠西、濟南、(甾)〔淄〕川、趙王皆伏誅,徙廣川王為趙王。
初,七國反連齊,齊王城守,留濟南、膠東、淄川三國兵共圍齊,齊王使路中大夫使於天子。天子令還報齊堅守。路中大夫還,三國將劫而與之盟,令反其言曰:「吳已破漢矣。」大夫既許,至城下,望見齊王,言漢發兵百萬,使太尉擊破吳楚,方引兵救,齊必堅守。三國之兵殺之,齊被圍急,陰與三國約,未定,會路中大夫至,復堅守。漢將聞齊初有謀,欲擊齊。齊王將閭懼,自殺。上以齊迫脅非其罪,乃立其太子壽為齊王。
濟北王志亦初與諸侯通謀,後乃堅守。聞齊王自殺而得立嗣,志亦欲自殺,齊人公孫蠼止之,因為說梁王曰:「夫濟北之地,東接強齊,南當吳越,北脅燕趙,此四分五裂之國,權不足以自守,勢不足以扞寇,雖墜猶失也。言於吳,非其正計也。昔鄭祭仲許,宋人立公子突以全其君,《春秋》賢之,為其以生易死,以存易亡。嚮使濟北先見情實,則吳必先屠濟北,招燕、趙而總之。如此,山東之從結而無郄矣。今吳楚之王練諸侯之兵,驅徒眾而與天子爭衡,濟北獨厲節堅守不下。使吳失據而無助,跬行而獨進,瓦解土崩,敗而無救者,未必非濟北之力。以區區之濟北而與諸侯爭強,是猶羔犢而扞虎狼也。守職志不撓,可謂誠一矣。功議如此,尚見疑於上,願大王詳思惟之。」梁孝〔王〕悅,馳以聞。濟北王得不坐,徙封於(甾)〔淄〕川,徙衡山王為濟北王。吳之反也,衡山王勃堅守無二心,故謚曰貞王,徙廬江王賜為衡山王。
初,吳楚使至淮〔南〕,王欲發兵應之,其相曰:「主必應之,臣願為將。」王屬之兵,相因守城而距吳楚,會漢救兵至,故淮南王得以完全。
初,晁錯改制,削諸侯地。錯父從穎川來,諫止之,錯曰:「不然社稷不安。」父曰:「劉氏安矣,晁氏危矣。」遂歸去之,曰:「吾不忍見禍及其身。」乃服藥而死。後十餘日,吳楚反,晁氏族矣。
初,謁者僕射鄧公〔以〕校尉擊吳楚還,上書言軍事,上問:「吳楚反,聞晁錯死,兵罷否?」對曰:「吳楚為謀數十年,發怒削地,以誅錯為名,其意不在錯也。且晁錯患諸侯強大,故請削之,以安京師萬世之利。計畫始行,卒受大戮,內杜忠臣之口,外為諸侯復讎,臣竊為陛下不取也。」上喟然長息曰:「公言善,吾亦恨之。」
夏六月,立元王子平陸侯禮為楚王,續元王後。
初,諸侯得自除吏,御史大夫已下官屬擬於天子,國家唯置丞相黃金印。自吳楚反之後,奪諸侯權,為置二千石,去丞相曰相銀印,其後惟得衣食租稅而已,貧或乘牛車。
時,欒布有功封歙侯,為燕相,有治迹,民為之立生祠。立皇子湍為膠西王,勝為中山王。賜民爵一級。徙淮南王余為魯王,徙汝南王非為江都王。王故吳國也,非年十五,有才氣。吳之反也,非上書請擊吳。上賜非將軍印。吳破,以軍功封,賜天子旌旗。
荀悅曰:「江都王賜天子旌旗,過矣。夫唯盛德元功,有天子之勳,乃受異物,則周公其人也。凡功者有賞而已。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唯器與名不可以假人,人君之所司也。夫名設於外,實應於內,事制於始,志成於終,故王者慎之。」
四年春,復置諸關用傳出入。
夏四月己巳,立皇子榮為皇太子,徹為膠東王。
六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
七月,臨江王閼薨,謚◇,無子,國除。
五年春正月,作陽陵邑。
夏,募民徙陽邑,錢戶二十萬。遣公主妻匈奴單于。
六年冬十有二月,雷雨霖。
秋九月,皇后薄氏廢。皇后薄,太后兄女。上為太子時,太后取以配上,無寵,無子,故廢。梁王來朝,上使乘輿馳駟馬,逆梁王於闕下,入則侍帝,出則同輿。梁王侍郎謁者著金貂,出入天子殿門,與漢官無異。居其國驕僣,營東苑,方三百餘里,廣睢陽城七十里,得賜天子旌旗、千乘萬騎,出稱警,入言蹕,擬於天子。珠玉寶器多於京師。招延遊士,四方並至。
梁王親而有功,太后少子,愛之。太后心欲以為漢嗣。大臣袁盎等十餘人議於前,不聽。梁王怒之,陰使人剌殺盎,其餘人未得,上疑梁王所為。先是齊人公孫詭、羊勝多奇邪(訃)〔計〕,初見梁王,梁王賜千金,官至中尉,號將軍,常為王內謀。上使使案梁捕勝、詭,勝、詭等自殺。上召故雲中太守田叔使案梁王,具得其事。還報曰:「陛下無以梁為事也。今梁王不就誅,是漢法不行也;若其伏法,太后食不甘味,臥不安席,此憂在陛下。」上善之,以為魯相。
枚乘、鄒陽數諫梁王不聽,及梁王事急,梁王賞賜金,令求方略士。齊人王先生多奇,鄒陽往見之。王先生曰:「必見王長君。」長君者,王夫人兄也。陽發悟於心,遂見長君曰:「竊聞長君女(第)〔弟〕幸於後宮,而長君行迹多不順道理。今梁事既窮竟,梁王恐誅。此太后怫鬱泣血,無所發怒,側目切齒於貴臣,恐長君危於累(卯)〔卵〕。長君誠為上言之,得無竟梁事。太后厚德長君,而長君之女弟幸於兩宮,金城之固也。昔舜之弟象日以殺舜為事,而舜封之有庳,仁人之於兄弟也,不含怒,不宿怨,厚親愛而已。魯公子慶父使僕人殺子般,季友不探其情而誅焉。《春秋》以為失親親之道,以此說天子,僥倖梁事得不奏。」長君曰:「敬諾。」入言之。及梁內史韓安國亦因長公主解說,梁王卒得不治。
初,陽為勝、詭所讒,王因囚之,將殺之,乃從獄中上䟽曰:「臣聞忠無不報,信不見疑,蓋有以然,今定虛矣。昔者荊軻慕燕丹之義,白虹貫日,太子畏之;衛先生為秦畫長平之策,太白蝕昴,昭王疑之。夫精誠變於天地而信不喻於兩主,豈不哀哉!今臣盡忠畢義,左右不明,卒從吏訊,為世所疑。是使荊軻、衛先生復出,而燕、秦不悟矣。昔玉人獻寶,楚王誅之;李斯竭忠,胡亥極刑。是以箕子佯狂,接輿避世,恐遭此患也。願大王察玉人、李斯之意,然後改楚王、胡亥之聽,無使臣為箕子、接輿所笑。夫偏聽生姦,獨任成亂。是以魯聽季孫之說而逐孔子,宋信子罕之計而囚墨翟。夫以孔、墨之辨,不能自免於讒諛,而二國以危者,何則?眾口爍金,積毀銷骨。臣聞明月之珠,夜光之璧,以闇投之,人莫不按劍而怒,何則?無因而至前也。蟠木根柢,輪囷離奇,而為萬乘之器者,以左右先為之容也。故女無美惡,入宮見妬;士無賢愚,入朝見嫉。昔司馬喜臏腳於宋,卒相中山;范雎折脅於魏,卒為應侯。此二人者,信必然之畫,捐朋黨之私,挾孤特之交,故不能自免於讒諛之人。是以申徒狄蹈雍之河,徐衍負石入海,皆不容於世,義不苟取。比周於朝,百里奚乞食於路,秦穆公授之以政;甯戚飯牛車下,齊桓公任之以國。此二人者,豈素官於朝,假譽於左右哉?感於心,合於行,堅如膠漆,眾口所不能離,豈惑於浮辭哉?是以聖主不牽於卑辭之語,不奪於眾多之口,獨化於陶鈞之上,而觀乎昭曠之道。臣聞盛飾入朝者不以私汙義,砥礪名號者不以利傷行。今欲使天下寥廓之士誘於威重之權,脅於勢位之貴,廻面汙行,以事謟諛之人,而求親近於左右,則士有伏死窟穴巖石之中耳,安肯盡忠信而趣闕下者哉!」書奏梁王,梁王立出之,以為上客。
枚乘以數諫吳王,上拜乘弘農都尉。乘久為諸侯上客,不樂為郡吏。後患免,遊於梁。田叔既至魯,魯民以王取財,邀相自言者百餘人。叔取渠率少笞,怒之曰:「王非汝主邪?何敢自言王!」王慚,乃取中府錢令償之。相曰:「王自使人償之,今令相償之,是王為惡而相為善。」王好遊獵,叔常從,王輒休相就館。叔坐苑外,曰:「吾王暴露,獨何為舍?」王以故不復出遊。
七年冬十有一月庚寅,日有蝕之。
春正月,皇太子榮廢為臨江(山)王。榮者,帝長子,栗姬之子。上常囑諸子於栗姬,曰:「百歲後,善視之。」栗姬素怨,言不遜,上乃廢姬及太子。栗姬以憂死。
二月,罷太尉官。
夏四月乙巳,立皇后王氏。初,皇后嫁為金王孫妻,其母藏兒卜相之當貴,乃奪金氏而內太子宮。王后方妊,身夢日入懷,遂生男。
丁巳,立膠東王徹為太子,實王皇后子也。中尉衛綰為太子太傅。綰,太陵人也,為人謹慎敦厚。上為太子時,常召文帝左右近臣飲酒,綰獨稱疾不行。及上即位,將幸上林,詔綰參乘,上謂綰曰:「今君知所以參乘乎?乃我為太子時召君不來,故文皇帝有遺言曰:『綰長者,善遇之。』」
六月乙巳,丞相陶青翟免,太尉周亞夫為丞相。是歲,太僕周舍為御史大夫。
中元元年夏四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封周昌孫荀為列侯。
二年春,令諸侯王薨,及列侯初封及之國,大鴻臚奏謚、誄、筴。列侯薨及諸侯王太傅初除之官,大行奏謚、誄、筴。王薨,遣光祿大夫弔禭祠贈,視喪事,因立嗣。列侯薨,遣太中大夫弔祠,視喪事,立嗣。其葬,國得發民輓喪,穿復土,治冢無過三百人事畢。
春二月,臨江王榮坐侵宗廟壖垣為宮,上徵榮。臨江官屬祖榮於北門外,升車軸折。父老泣曰:「我王不還矣!」至邸,王詣中尉郅都責訊王。王恐,自殺。葬藍田,有鷰數千萬頭銜土置冢上。百姓怜之,無子,國除。郅都,河東人也,為人剛勇而有氣,公廉。常稱曰:「背親事君,固當奉節死職,終不顧妻子矣。」嘗從上入上林,賈姬在廁,野豕入廁,上目都,都不行。上欲持兵救賈姬,都伏上前曰:「亡一姬復一姬進。陛下縱自輕,柰高廟太后何?」上還,豕亦不傷賈姬。都為中尉,丞相條侯至貴倨也,而都揖之。貴戚宗室側目而視,號曰「鷹」。
是時,濟南瞷氏三百餘家,豪猾放縱,二千石莫能折也。及都為濟南相,誅瞷氏首惡,郡中震慄,道不拾遺,旁十餘郡畏都如大府。後為鴈門太守,匈奴不敢近鴈門。胡王為偶人像都,令騎射,莫能中,其見憚如此。匈奴中以法,帝欲釋之。太后以臨江王之死也,怨之,遂斬都。
是時,甯成、周陽由此皆嚴剋為治。成為濟南都尉,郅都為前後都尉,皆步入府門,因吏謁見如縣令。及成至,直凌都出其上。然都素聞其聲,亦與結歡。後成為中尉,其治放郅都,其廉弗及也。自此之後,吏治多放成由者已。
是時季布弟季心亦任俠,立然諾作,氣蓋關中方數千里,士爭為之死。心為中尉,司馬郅都為中尉,不敢加也。
夏四月,有星孛於西方。立皇子越為廣川王,寄為膠東王。
秋七月,更郡為太守,尉為都尉。
九月,封楚趙傅相死事者四人子為列侯。
甲(戍)〔戌〕晦,日有蝕之。
三年冬十有一月,罷諸侯王御史大夫官。
夏四月,旱。
秋九月,蝗。有星孛于西方。
戊戌晦,日有蝕之,既。丞相周亞夫免,御史大夫周舍為丞相。立皇子乘為清河王,太子太傅衛綰為御史大夫。
四年春三月,起德陽宮。
夏,蝗。
秋,赦天下。徙作陽陵者死罪欲腐刑者,許之。
十月戊午,日有蝕之。
五年夏四月,立皇子舜為常山王。
六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
秋八月己酉,未央東闕災。
九月,詔曰:「獄者,人之大命,死者不可復生。諸獄疑,雖文致於法,人心不厭者,輒讞之。」
六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十有二月,定鑄錢,偽黃金法,棄市令。
春三月,雨雪。
夏四月,梁王武薨,謚曰孝王。時,梁王北獵,梁有獻牛,足出背上。本志以為牛禍,思心務亂之咎也。乃分梁為五國,盡封梁孝王男五人、女五人,皆食湯沐邑。
五月丙戌,立梁孝王子明為濟川王,勗為(甾)〔淄〕川王,彭離為濟南王,定為山陽王,識為濟陰王,不疑為衡山王。詔令吏二千石車朱兩輪,千石至六百石。詔有司減笞法,自除肉刑之後笞五百,三百率多死者,故定律:笞五百曰三百,三百曰一百,猶尚不全。又詔曰:「笞者,所以教之也,其宜定捶令長五尺,其本大一寸,末大半寸,皆平其節。當臀笞者,不得更人。笞畢一人,笞乃更人。」自是笞者得全。
六月,匈奴入鴈門,至武威,酒泉邑,入上郡,取苑馬。吏卒戰死者三千人。
秋七月辛亥晦,日有蝕之。
後元元年春正月,詔曰:「獄者,重事也,其疑獄,有令讞之而後不當,讞者不為失。」
三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中二千石諸侯相爵右庶長。
夏,大酺五日。
五月,地震。
秋七月丙午,丞相周舍免。
乙巳,先晦一日,日有蝕之。
八月壬辰,御史大夫衛綰為丞相,衛尉直不疑為御史大夫。不疑,南陽人也,好黃老術,隱名迹。初,為郎,其同舍郎有告歸者,誤持其同舍郎金去。郎意不疑,不疑買金償之。後告歸者還,乃知之。或毀不疑淫嫂,不疑曰:「我乃無兄。」終不自明矣。吳楚反時為將軍,封塞侯。條侯周亞夫下獄死。時為父買尚方工官甲稍五百枝,可以葬者取庸治之,不與顧直,庸怒而上變,反告之。事連亞夫,召至廷尉,責問:「君侯欲反邪?」亞夫曰:「臣所買乃葬器,何謂反乎?」吏曰:「君侯縱不反地上,即反地下耳。」初,捕亞夫,亞夫欲自殺,其夫人止之,及至廷尉,因不食五日,歐血死。亞夫為河內太守,許負相之曰:「君侯三年為侯,八年為將,九年為相。貴重於人臣無二,其後當餓死,縱理入口,餓死法也。」居三歲,兄勝有罪免,文帝封亞夫續綘侯,後盡如負言。
上欲廢栗姬太子,亞夫固爭之,不得。上由是䟽之。而梁孝王以吳楚之圍,怨亞夫不救,每朝常與太后言亞夫之短。太后欲封其兄王信,上謙讓不許。太后曰:「人生各以時行耳。竇長君在時,不得侯,及死,其子彭祖乃侯,吾甚恨之。」帝趣侯信也!上曰:「請得與丞相計之。」亞夫曰:「高皇帝約『非劉氏不王,非有功不侯。不如約者,天下共擊之。』」上默然,遂不封。
荀悅曰:「高皇帝刑白馬而盟曰:『非劉氏不王,非有功不侯。不如約者,當天下共擊之。』是教下犯上,而興兵亂之階也。若後人不修是盟約,不行也。《書》曰:『法惟上行,不惟下行。』若以為典,未可通也。」
匈奴徐盧等五人降,上欲封之,亞夫曰:「彼背其王,陛下何以責人臣守節哉?」上曰:「丞相議不可用。」乃悉封之。
荀悅曰:「《春秋》之義,許夷狄者不一而足也。若以利害由之,則以功封其逋逃之臣。賞有等差,可無列土矣。」上常居禁中,召亞夫賜食。獨置大胾,無臠,又不置箸。亞夫心不平,顧謂掌席者取箸。亞夫前食,既出,上目送之,曰:「此快快,非少主之臣也!」亞夫以數忤上意,故得罪也。
二年冬十月,詔省列侯之國。
春,匈奴入鴈門,太守馮敬與戰死。發車騎材官屯鴈門,以歲不登,禁食馬粟,食馬粟者沒入之。封皇后兄王信為孟侯。
夏四月,詔曰:「雕文刻鏤,傷農事者也;錦繡纂組,害女功者也。農事傷則饑之本,女功害則寒之原。夫饑寒並至,能不為非者寡矣。朕親耕,后親桑,以奉宗廟粢盛祭服,以為天下先;不受獻,減太官,省徭賦,欲天下務農蠶,常有畜積,以備災害。強無凌弱,眾不暴寡,耆老以壽終,孤幼得遂長。今歲或不登,民食頗寡,其咎安在?或詐為吏,以貨賂為市,盜奪百姓,侵侮萬民。縣丞長吏縱姦法與盜,甚無謂也。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職,不事官職耗亂者,丞相以聞,請其罪,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自漢初務勸農,累世承業,至是始天下殷富,家給人足,京師之錢累百巨億,貫(杇)〔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充實露積於外,腐敗而不可食。眾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群,守閭閻者食梁肉;為吏者長子孫;居官者以官為姓號。人人自愛而重犯法,仁義興焉。
三年春正月,詔萬民采黃金珠玉者,坐贓為盜。詔曰:「高年者人所尊敬,鰥寡孤獨者人所哀憐也。其令八歲以下,八十以上,及孕子未乳當鞫繫者,無訟繫之。」
甲午,帝崩于未央宮。遺賜諸侯王列侯馬二駟,吏二千石黃金二斤,民戶百錢。出宮人復終身。
讚曰:本紀稱周(泰)〔秦〕之弊,密文峻法而姦不勝。漢興,掃除苛政,與民休息。至於孝文,加之恭儉,孝景遵業,五六十載之間,至於移風易俗,黎民醇厚。周云成康,漢稱文景,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