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漢孝武皇帝紀二卷第十一



元光元年冬,初令郡國貢孝廉各一人,董仲舒始開其議。仲舒,廣川人也。初,景帝時為博士。下帷讀書弟子以次傳授其業,或莫見面。蓋三年不闚其園,其精專如此,進退容止,非禮不行,學士皆尊師之。後應賢良舉,上策曰:「夫守文之君,當塗之士,皆欲明先王之道,以戴翼世主者甚眾。然猶不能,豈所操持失其統歟?固天降命不可復反歟,必推之於大中而後息歟?三代受命,其符安在?災異之變,何稱而起?性命之情,或夭或壽,或仁或鄙,習聞其號,未昭其理。今欲風流而令行,輕刑而姦改,何修而臻於此。具明以喻朕意,靡有所隱。」
仲舒對曰:「臣謹按《春秋》以觀天人之際,甚可畏也。國家將有失道之敗,而天乃先出災害以譴告之,不知自省,又降怪異以驚恐之,尚不知變,而後傷敗乃至。自非大無道之世,天欲盡扶持而全安之,事在勉強而已。勉強學問,則聞見博而智益明矣。勉強行道,則德日起而大有功矣。《詩》云:『夙夜匪懈。』《書》云:『懋哉懋哉!』皆勉強之謂也。昔周道衰於幽厲,非道亡也,而幽厲不由道也。宣王修文武之業,周道粲然復至矣。非天降命不可復反也,所操持悖謬失其統也。臣聞非人力所致而自至者,此受命自然之符也。天下同心歸之,若子歸父母,亦是受命之符也。夫天瑞應,精誠而至。《書》曰:『白魚入於王舟,有火復於王屋,流為赤烏。』此蓋受命之符也。及末代衰微,廢德義,任刑罰。刑罰不中,則生邪氣;邪氣積於下,怨惡畜於上。上下不和,則陰陽繆戾而妖孽生矣。此災異所緣而起也。臣聞命者天之令也。性者生之質也,情者人之欲也。或夭或壽,或仁或鄙,陶冶而成之,不能純粹,又治亂之所生,故不能齊一也。堯舜行德則民仁壽,桀紂行暴則民鄙夭。夫下之從上,猶泥之在鈞,唯陶者之所為,『綏之斯安,動之斯來』,此之謂也。臣謹按《春秋》求王道之端,傳之於正。正次王,王次春。春者,天之所為也;正者,王之所為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為,下以正己所為也。然則王者所為,必則於天道。天道之大者在於陰陽。陽為德,陰為刑。刑德不失,而歲功成。今廢先生德教之官,而獨任執法之吏,而欲德化之被四表,固難成也。《春秋》謂一為元。一者萬物所從始也。元者辭之所謂本也。謂一為元者,示太治而欲正其本也。故為人君者,正其本心以正朝廷,朝廷正以正萬民,萬民正以正四方。四方正,遠近莫不皆正也。則陰陽調而風雨時,群生和而萬物植,福祥畢至,而王道成矣。孔子曰:『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自傷不能致此物,而身卑賤不能致也。今陛下居得致之位,又有能致之資。然而天地未一應瑞者,凡以教化之不立,而萬民不正故也。民之從利,如水之走下,非教化隄防之,不能禁也。聖人之繼亂世,掃除其迹而去之,復修教化而崇起之。夫秦滅先聖之道,為苟且之治,故立十四年而亡,其遺毒餘戾,至今未滅。琴瑟不調,甚者必解而更張之。為政而不行之,甚者必變而更化之。漢承暴秦之後,宜變其迹,乃可善治,三代相救。夏尚忠,商尚敬,周尚文。今漢宜少損周之文,用夏之忠。王者有改制之名,無變道之實。然所祖不同者,救病扶衰,所遭之變然也。」
又曰:「古所謂功者,以任官稱職為美,不謂積日累久也。小材雖累日,不離於小官;賢才雖未久,不害為宰相。是以有司竭其務,治其業。今則不然。累日以取貴,積久以致官,是以賢不肖不得其真,宜勿以日月為功。誠以賢能為實,使郡國各擇吏民之賢者,歲貢一人以給宿衛,所貢得賢者有賞,不肖者行罰。如此率天下賢能,可得而官也。」
又曰:「積小者大,慎微者著。積善在身,猶長日加益,人不知也;積惡在身,猶火之消膏,人不見也。非明乎情性察乎流俗者,孰能識之?天之所分與,與之齒者去其角,傅其翼者兩其足,是所受者大,不得取其小也。古之食祿者,不食於民力,是與天意同也。昔公儀休相魯,去織婦拔園葵曰邑也,己食祿矣。又奪園夫妻、女工之利乎?夫遑遑求財利常恐匱乏者,庶人之意也;遑遑求仁義常恐不能化民者,大夫之意也。《易》曰:『負且乘,致寇至。』此言處君子之位者,不可以庶人行也。」
又曰:「春秋大一統。一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義也。今師師異道,人人異論,百家殊方,旨意不同,是以上無以持一統;法制數變,下不知所守。臣愚以為諸不在六藝之科,非孔氏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邪僻之說滅息,然後統紀可一,法度可明,民知所從矣。」仲舒對策,擢為江都相。
時,易王甚驕而好勇,問仲舒曰:「越王與大夫種后庸、范蠡謀伐吳,遂滅之。孔子稱殷有三仁焉,寡人亦以越有三仁。」仲舒對曰:「若魯君伐齊,問柳下惠曰:『吾伐齊,何如?』對曰:『不可。』歸而有憂色,曰:『吾聞伐國者,不可問仁人,此問何為至於我哉!』徒見問耳,且猶羞之,況設詐而伐吳乎?由是言之,越曾無一仁矣。仁人者,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是故仲尼之門,五尺之童羞稱五伯,為其先詐力而後仁義也。」王曰:「善哉!」及其去位,居家絕不問家產業,以修學著書為事,所著凡百三十篇。而說《春秋》事,復數十篇。朝廷有大議,使者就其家而問之國家大議,多仲舒發之。
春二月丙辰晦,日有食之。車騎將軍李廣屯雲中,車騎將軍程不識屯鴈門,以備匈奴。
六月罷。廣,隴西人也,為將得士眾心,無部曲行陣,善就水草頓舍,人人自便,不擊刁斗自衛,幕府少文書,而程不識正行伍部曲營陣,擊刁斗自衛,吏治軍簿至明,士卒不得自便,而俱為名將。
夏四月,赦天下,復七國宗室削絕屬籍。
五月,詔舉賢良。
秋七月癸未,先晦一日,日有蝕之。
是歲,天星盡動搖。上問候星者,對曰:「星搖,民將勞也。」
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始詔公卿議伏匈奴。匈奴者,其先夏后氏之(苖)〔苗〕裔,其在于古曰淳維。匈奴始祖名薰粥氏,山戎獫狁是也。始祖居於北邊,隨水草畜牧而轉徙,居無城郭耕田之業,然亦各有分地。無文法,以言語為約束。其俗,寬則射獵,急則習戰。長兵則弓矢,短兵則矛鋋。見利則進,不利則退。食肉衣皮,壯者食肥美,老者飲食其餘。父死則妻其母;弟兄死皆娶其妻。其俗有名不諱,無文字。自商周已來,世為中國患。
至匈奴姓攣鞮氏,國人稱之曰撐黎孤塗若單于。匈奴謂天為「撐黎」,謂子為孤塗若,言天子也。單于者,廣大之貌,言其單于然也。置左右賢王、左右谷蠡王、左右大將軍、左右大當戶,凡二十四長,其大臣皆世官職。左賢王將居東方上谷之東北,接穢貊、朝鮮;右賢王將居西方,治上郡西,接互、羗;而單于庭直代郡雲中。歲正月,諸王長少會單于庭。五月,大會龍庭,而祭其先祖、天地、鬼神。秋,大會蹛林,校閱人畜。其法,拔刃尺者死,盜者沒入其家財。單于朝拜日,夕拜月,其座,長左而北面,日尚戊巳。其送死,有棺槨衣衾,而無封樹喪服;近幸臣妾從死者,多至數十人。舉事常隨月,月盛壯則進兵,月虧則退兵。其攻戰,斬首虜則賜一巵酒,而得所虜獲因以與之,得人因為奴婢。故其戰,人人自趣利。
秦始皇時,使蒙恬將數十萬眾,北擊胡,悉收河南地,因河為塞,築四十四縣。臨河徙譴人民以充之,因山險谿峻繕治之,起臨洮至遼東萬餘里。
是時,匈奴單于曰頭曼,頭曼不勝秦,北徒十有餘年。頭曼太子名冒頓,殺父而立。是時,東(吳)〔胡〕強盛,使使請冒頓千里馬,冒頓問群臣,群臣皆曰:「此匈奴寶馬也,勿與。」冒頓曰:「柰何!與鄰國愛,一馬乎?」遂與之。又使人請冒頓一閼氏,冒頓問左右,左右皆怒,請擊之。冒頓曰:「柰何!與鄰國愛,一女子乎?」復以與之。
東胡以冒頓為畏己,愈驕。匈奴間有棄地不居者千里,東胡又使求之。冒頓問群臣,群臣或曰:「此棄地,與之。」於是冒頓大怒,曰:「此地者,國之本也,何與之有?」斬言與地者,即上馬,令有後出者斬。遂東襲擊東胡,東胡不設備,遂破滅東胡。西擊月氐,東并樓煩、白羊、河南,悉收秦所奪地,遂入侵燕代。北服渾窳、屈射、丁零、高昆、新黎之國,控弦之士四十餘。自上古已來,唯冒頓為強大。
高帝有平城之圍,時冒頓為書,戲慢,甚不敬。高后怒,詔群臣議擊之,樊噲曰:「願將十萬眾,橫行匈奴中。」中郎將季布曰:「噲可斬也!高帝困於平城,噲為大將軍不能以四十萬解高祖之圍,而欲以十萬乘橫行匈奴中,是面謾也。且夷狄如禽獸,得其善言不足喜,得其惡言不足怒。」高后曰:「善。」乃遣使報單于書,卑辭厚答,遺以御車二乘,馬十騎,單于又遣使來謝。
至文帝遺老上單于書,封以尺一牘印曰:「皇帝敬問單于。」單于報以尺二牘,封皆大辭曰「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單于敬問皇帝」。自是數侵邊,及單于背約,寇邊無已。
於是上議伐之,太行王恢曰:「匈奴和親,率不過數歲,請擊之。」御史大夫韓安國以為:「匈奴輕疾之兵也,至如颷風,去如流電,居處無常,難得而制。今將卷甲親舉,深入長驅,從行則迫脅,橫行則中絕,徐行則後利,疾行則糧絕,難以為功。聖人以天下為度者也,不以私怒傷天下公議,故高帝始結和親,孝文遵其約,二聖之迹,足以為效。」王恢曰:「五帝不相襲禮,三王不相沿樂,各因時宜也。且言擊之者,固非發兵而深入也,將順單于之欲,誘而致之於邊,選驍騎羽林壯士陰為之備。吾勢已定,或營其左,或營其右,或當其前,或當其後,單于必可擒也。」上從恢議。
夏六月,護國將軍韓安國、驍騎將軍李廣、輕車將軍公孫賀、屯騎將軍王恢、材官將軍李息襲匈奴,陰使鴈門馬邑、豪聶壹詐亡入匈奴,謂單于曰:「吾能斬馬邑令以降,則物可盡得也。」單于愛信之,令歸為間。壹乃詐斬死罪囚,頭懸邑城上,以示單于使者。使者還,單于乃將十萬騎入武川塞。是時,漢兵三十餘萬伏馬邑旁草中,王恢、李息約從代出,擊輜重。單于未到馬邑百餘里,鴈門尉吏行徼。單于大驚而還,曰:「吾得尉吏,天也,以為天王。」乃遠走,兵追至塞,不及,乃罷。上大怒,恢首謀不出兵擊單于輜重也,恢自殺。
時,主父偃上書諫伐匈奴,曰:「臣聞怒者逆德,兵者凶器,爭者末節。數戰〔窮〕武,未有不悔者也。始皇務勝不休,欲攻匈奴,李斯諫曰:『匈奴無城郭之居,委積之守,遷徙鳥竄,難得而制也。輕兵深入糧食必絕;運糧以行,重不及事。得其地,不可以耕而食也;得其人,不可役而畜也。勝必殺之,非仁德也。疲弊中國,甘心匈奴,非完計也。』始皇不聽,出兵攻胡,卻地千里皆()〔澤〕鹵不生五穀。然後發天下丁男以(戌)〔戍〕河北,飛芻輓粟,以遠轉輪,率三十鐘而致一石,天下所以叛也。夫兵久則變生,事苦則慮易。《周書》曰:『安危在出令,存亡在所用。』願陛下熟計之。」偃凡上十事,其一事諫伐匈奴,九事為律令。
燕人徐樂上書曰:「天下之患,在於土崩,不在瓦解。秦之末世,天下大壞,是謂土崩。吳楚七國之時,是謂瓦解。今關東比年穀不登,民多困窮,不安其處,故易動,易動者,土崩之勢也。故明主之要,其在於使天下無土崩之勢而已。」
臨淄人嚴安上書曰:「今天下奢侈,車馬衣裘宮室皆兢修飾。夫養失而泰,樂失而淫,禮失而采,教失而偽。偽、采、淫、泰,非範民之道也。是以天下逐利而已。臣願為民制度以防其淫,使富貧不相懼以和其心,心和志定則盜賊消。刑罰少,陰陽和,萬物(蕃)〔審〕也。昔秦北構禍於胡,南樹怨於越,宿兵於無用之地。丁男被甲,丁女轉輪,苦不聊生,自經於野樹,死者相望。故絕世滅祀,窮兵之禍也。周失之弱,秦失之強,不變〔之〕患也。」此三人同日上書,上皆召見,謂之曰:「公等家皆安在,何相見之晚也!」皆拜郎中,而偃一歲四遷,至太中大夫。
上自即位好士,既舉賢良,赴闕上書自衛者甚眾。其上第者見尊寵,下者賜帛罷。若嚴助、朱買臣、吾丘壽王、司馬相如、主父偃、徐樂、嚴安、東方朔、枚皋、膠倉、終軍、嚴忌等皆以材能,並在左右。每大臣奏事,上令助等辨論之,中外相應以義理之文。
秋九月,令民大酺五日。
三年春,河水徙自頓丘東南入于渤海。
夏五月,封高帝功臣後五人並為列侯。河決濮陽,汎十六郡。發卒十萬救河決。起龍淵宮。
四年冬十有二月,魏其侯竇嬰棄市。初,嬰之貴重也,田蚡常奉事之。及嬰廢而蚡甚用事,蚡從嬰請田,嬰弗與,曰:「老僕雖棄,寧可以勢奪乎!」故太僕穎川灌夫與嬰善,亦怒蚡。蚡聞之,曰:「蚡事魏其侯,無所不可,而愛數頃田,且灌夫何預也。」灌夫家在穎川,橫甚,蚡乃請案灌夫家事。灌夫亦持蚡陰事,賓客和之,俱止。蚡取燕王女為夫,太后詔列侯宗室皆當賀。嬰過要灌夫,欲與夫俱行,夫不欲往。嬰曰:「事已和矣。」固請與行。夫行,酒至蚡,蚡曰:「不得持滿。」夫怒,蚡因嘻笑曰:「將軍貴人也,釋之。」次至汝陰侯灌賢,程不識方相與耳語,未得持酒。夫乃發怒罵賢及程不識,蚡謂夫曰:「程、李俱為東西衛尉,今眾辱程將軍,獨不為李將軍故乎?」李將軍者,李廣也,夫素所敬也。夫曰:「今日斬頭穿胸,何知程、李乎!」座稍稍罷出,蚡令騎留夫,或按夫頭令謝,夫怒,不肯謝。蚡乃麾騎(縳)〔縛〕夫,召御史曰:「今日召宗室,有詔。」灌夫罵坐不敬,繫居室。按其前事,遣吏分捕灌夫支屬,皆棄市。
竇嬰欲救灌夫,其夫人止之,嬰曰:「終不令灌仲孺死,嬰獨生。」乃還其家,竊出上書。召見,具言灌夫事不足誅,上欲赦之,蚡固爭之。上令兩廷尉辨其事,御史大夫韓安國兩順之,主爵都尉汲黯是竇嬰,內史鄭當時亦是竇嬰,而復不堅其辭,莫敢對。上怒內史曰:「公平生數言魏其侯、武安侯之短長,今日廷論,乃局趣效轅下駒,吾并斬若屬矣!」即罷起,太后怒,不食,曰:「我在也,而人皆籍吾兄弟,令我百歲後,皆為魚肉乎?」上使御史薄責嬰,劾繫都司空,嬰令兄子上書,幸復召見。
初,景帝時嬰常受遺詔曰:「事有不便,輒以便宜上書。」案尚書,大行無遺詔。詔書獨藏在嬰家,丞相乃奏劾嬰矯先帝令,遂棄市,而灌氏族矣。
春三月,丞相田蚡薨。蚡疾,一身盡痛,若有人擊之者,呼曰服罪服罪。上使見鬼者瞻之,曰:「魏其侯與灌夫共手笞之。」蚡初折節好士以采名譽,每奏事,語移日,所言輒聽。薦人或起家至二千石,上曰:「君除吏盡未?吾亦欲除吏。」其用事如此。後甚驕恣,嘗請考工地,欲以益宅,上怒曰:「何不遂取武庫?」蚡治宅舍,請甲第田園極膏腴,前堂羅鍾鼓,立曲旃;後室婦女以百數。珍物玩好狗馬不可勝數。淮南王安來朝,蚡以太尉,迎安霸上,謂安曰:「上未有太子,大王最賢,高帝孫,如一旦晏駕,非大王當立誰哉?」淮南大喜,多厚贈蚡。至灌夫事,上不直蚡,以太后故屈。及後聞淮南王事,上曰:「若武安侯在,族之矣。」
初,魏其侯用事賓客甚盛,後廢棄,客皆移於武安侯,唯灌夫獨不去。初,灌夫父張孟為穎陰侯,灌嬰舍人,得幸,嬰進之,至二千石,故冒灌氏姓。吳楚反時,孟以校尉戰死,時夫從軍,不肯隨歸,願取吳王頭若將軍,以報父讎。於是被甲持戟,募軍中壯士所善願從者數十人。及出壁門,莫敢進。獨兩人及騎奴十餘人,馳入吳軍之麾下,所殺傷數十人。不復得前,還,獨與一騎歸。夫身中大創十餘處幾至於死,創少瘳,復請行,太尉固留之,乃止。由是勇義聞於天下。
夏四月,隕霜殺草。
五月,地震。赦天下。
丁巳,平棘侯薛澤為丞相,御史大夫韓安國免。
秋九月,中尉張歐為御史大夫,以仁厚見尊重。
五年春正月,河間王德薨,謚獻王。德好學,修禮樂,造次必於儒者。道術之士自四方至者,皆得古文之書。先是來朝,上策問三十餘事,具推道術而對,文約旨明,上甚重之。
夏,發巴蜀民治南夷道,南夷道君長有十數,夜郎最大。其西,靡漠之屬以十數,靡漠最大。自靡漠以北,君長以十數,卬都最大,皆椎髻,耕田,有聚邑。其外,西自桐師以東,至葉榆,名為越雋、昆明,皆編髮,隨畜遷徙,無常居。大君長地方可數千里,自越雋以東北,君長以十數,莋都最大。自莋都以東北,君長以十數,冉駹最大。其俗,或土著,或移徙。自冉駹以東北,君長以十數,白馬最大,此皆巴蜀外西南夷也。
初,楚莊王使將軍莊蹻循江略地黔中南以西,蹻至靡漠,地方三百里,其旁平地肥饒數千里,既克定之,會秦奪楚巴黔中郡,道塞不通,蹻因以其眾王靡漠,變服從其俗。秦時嘗通伍人之道,於此諸國,頗置長吏。漢興,皆棄之。及太行王恢之救越也,使鄱陽令唐蒙使於南越,越食蒙以枸醬,蒙問所從來,曰:「從西北牂牁江。」江漢廣數千里,出鄱禺城下。
蒙因上書曰:「南越地,東西皆萬餘里,名為外臣,實一州主。今以長沙、豫章往來,水道絕難,竊聞夜郎精兵可數十萬。若從夜郎,浮舩下牂牁,出其不意,此制越一奇也。可通夜郎道為置吏。」上許之,乃拜蒙中郎將,發巴蜀兵千餘人,奉幣帛見夜郎侯,喻以威德,為置長吏旁小邑,皆貪漢贈帛,以為道遠,漢中不能有也。故皆且聽命,司馬相如亦言西南夷(卭)〔邛〕、莋可置都,上悅之,以相如為中郎將,往喻意皆聽命。
後西南夷數反,發兵,興徭役,費用甚多。相如知其難通,業已建之,乃假巴蜀之論以諷上,且以宣其使旨於百姓曰:「蓋聞天子之於夷狄也,其義羈縻勿絕而已。今已罷三郡之士,通夜郎之途,二年於茲,而功不竟,士卒勞倦,萬民不贍;今又接之以西夷,百姓力屈,恐不能卒業,此使者之累也。夫(卭)〔邛〕、莋、西僰之人與中國不並也,其已久矣。仁者不能以德來,強者不能以力并,意者殆不可乎!夫割齊民以附夷狄,弊所恃以事無用,鄙人固陋,不識所謂。」
使者答曰:「蓋世有非常之人,然後有非常之事;有非常之事,然後有非常之功。非常者,固常人之所異也。故曰非常之人,黎民懼焉;及臻厥功,天下異然也。』夫賢君之踐位也,豈將委瑣偓促,拘文牽俗,循誦習傳,當世取悅。或將必崇論宏議,創業垂統,為萬世規。故馳騖於兼并容包,而勤思乎參天兩地。今封疆之內,冠帶之倫,咸獲嘉祉,靡有闕遺矣。而夷狄殊俗之國,遼絕異黨之地,舟車不通,人迹罕至,政教未加,風流猶微,內之則犯義侵禮於邊〔境〕,外之則邪行橫作,放殺其上,君臣易位,尊卑失序,父兄不辜,沖幼奴虜係縲,嘷泣內鄉而怨曰:『蓋聞中國至仁,德洋恩普,品類群物,靡不樂其所,今獨曷為遺忘已!』舉踵恩望,如枯旱之望雨。上聖之心又焉能已矣。故乃北出師以討強胡,南馳使以誚勁越。四面之人風德,三方之君鱗集仰流,願得受號者以億計。故乃關沫、若,徼牂牁,鏤靈山,梁孫原,創道德之塗,垂仁義之統,將博恩廣施,遠撫長駕,使䟽逖不閉,爽曶昧闇得曜光明,偃甲兵於此,息攻伐於彼。遐邇同體,中外禔福,不亦康乎?夫拯民於沈溺,奉至尊之休德,反衰世之凌遲,繼周室之絕業,天子之急務也。百姓雖勞,惡得已乎!方將增泰山之封,加梁父之事,鳴和鸞而揚《雅》、《頌》,上咸五帝,下登三王。觀者未覩旨,聽者未聞音。夫鷦鵬已翔於寥廓,而羅者猶視於藪澤,豈不哀哉!」
是時,又發卒萬人治鴈門阻險。
秋七月,大風拔木。
乙巳,皇后陳氏廢。皇后,堂邑侯陳午女也,午即嬰孫也。嬰封堂邑侯,午尚長公主嫖。上為太子時,長公主有力焉,故太后取公主女配太子。及為皇后,驕恣擅權,寵十餘年,無子,又挾婦人媚道,故廢。時,長公主寡居五十餘矣。有董偃者,年十三,隨其母賣珠於主家,主見其姣好,因留第中。出則執轡,入則侍內。使散財交士,令府中曰董君,所散一日金滿百斤,帛滿千匹,乃白之。其後主稱疾,疾瘳,請上臨之,欲因是以見董偃。上曰:「願謁主人公,公主脫簪珥。」徒跣,頓首謝因引偃,偃著綠幘碧韝,伏殿下。上為之起,寵遇之。自是董偃貴寵,聞於天下。
後上為主置酒宣室,使謁者引納董君,侍郎東方朔避戟而前曰:「董偃有斬罪三,安得入乎?偃以人臣私侍公主,其罪一也。敗男女之禮以傷王制,其罪二也。偃不遵經學,以奢侈狗馬,干上之欲,始為淫首,其罪三也。」上默然良久,曰:「吾以業設酒,後而改之。」朔曰:「不可。夫宣室,先帝之正處也,非法度之正不得入也。故淫亂之漸,其變為篡,豎貂為淫而易牙作患,慶父誅而魯國全,管蔡戮而周室安。」上曰:「善。」更置酒北宮,引納董君,賜朔金三十斤。
自偃之後,諸公主行多僻恣者矣。上妹之子尚上女夷安公主,驕放犯罪死,左右為之請,上流涕曰:「廢先帝之法,吾何面目入郊廟乎?」乃哀不能自勝,朔進曰:「臣聞樂太甚則陽溢,悲太甚則陰損。聖王為政,賞不避仇讎,誅不阿親戚。陛下行之,天下幸甚!臣昧死再拜上千萬壽。」
上嘗問朔曰:「吾欲化天下,豈有道乎?」朔對曰:「孝文帝自衣弋綈,足履革舄,集上書囊以為殿帷;以道德為麗,以仁義為準。於是天下昭然大化。今陛下崇苑囿,起建章,左鳳闕,右神明,號千門萬戶;木土衣緹繡,犬馬被繢罽;宮人簪瑇瑁,垂珠璣;設戲車,教馳逐,餙文采奇怪;撞千石之鐘,擊雷霆之鼓,作排優,舞鄭女。上為淫侈如此,而欲民不奢佚,事之難也。陛下誠能用臣朔之計,摧甲乙之帳焚之於四達之衢,卻走馬之街,示不復用,則堯舜之隆可與比而治也。」朔又上書自訟,獨不得大官。因陳農戰強國之計數萬言,專用商鞅、韓非之語,文旨放蕩,頗復以(恢)〔詼〕諧,終不見用。
八月,螟蟲。徵賢良文學,上策之曰:「蓋聞上古至治,畫衣冠,異章服,而民不犯;陰陽和,風雨時;父不哭子,兄不哭弟;人迹所及,跛行喙息,咸得其宜,今何修而臻此乎?仁義禮智四者之宜,安所施設。天人之符,廢興何如?菑川人公孫弘對曰:「臣聞厚賞重刑,未足以勸善禁非,必信而已矣。是故因能而任官,則分職治;去無用之言,則事情得,不作無用之器,則賦歛省;不奪民時,不妨民力,則百姓富;有德者進,無德者退,則朝廷明;有功者上,無功者下,則群臣悅;罰當罪,則姦邪止;賞當功,則群下勸:凡此八者,治之本也。故養民者,禁之則不爭,治之則不怨,有禮則不暴,愛之則親上,此有天下之急也。罰不違義,則民服而不離;和不遠禮,則民親而不慢。故畫衣冠,異章服,而民不犯者,此道素行也。臣聞之,氣同則相從,聲比則相應。人主和德於上,則萬類和洽於下,故心和則氣和,氣和則形和,形和則聲和,聲和則天地之和應也。故曰:『陰陽和,風雨時,甘露降,五谷登,山不童,澤不涸,嘉禾興,朱草生。』此和之至也。故形和則無疾,無疾則不失,故父不哭子,兄不哭弟。遠方民物,莫不蒙化,此和之極也。臣聞之致利除害,愛憎無私,謂之仁;明是非,立可否,謂之義;進退有度,尊卑有分,謂之禮;擅殺生之柄,通壅塞之路,謂之權。審輕重之數,論得失之道,使遠近情偽必見於上,謂之智術:凡此四者,治之大用也。得其要術,則天下安樂,法設而不用,不得其術,則主昏於上,官亂於下,故天無私親,順之則和起,逆之則害生,此天人之符也。」
時對者百餘人,太常奏弘第居下策。上擢弘對為第一。召入見,容貌甚麗,拜為博士,待詔金馬門。弘又上䟽曰:「先世之吏正,故其民篤;今世之吏邪,故其民薄。政弊而不行,令倦而不聽。夫邪吏行弊政,用倦令治薄民,不可得而治,此政之所以失也。臣聞周公旦治天下,朞年而變,二年而化,五年而定。唯下之所志。」上以書答焉,問弘稱:「周公之治,強朕自視,孰與周公賢?」對曰:「臣愚淺薄,無敢比於周公!雖然,愚心曉然見治道之所以然也。夫虎豹牛馬,禽獸之不可制者,及其教馴服習,唯人之從。臣聞揉曲木者不累日,銷金石者不累月,夫人之於利害好惡,豈比禽獸木石之類哉?朞年而變,臣弘常切遲之。」上嘉異其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