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漢孝元皇帝紀下卷第二十三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三月,行幸河東,祠后土。益三河郡太守秩。中二千石戶十二萬為大郡。
夏四月,赦天下。
六月,立皇子興為信都王。興母婕妤為昭儀。
閏月丁酉,太皇太后上官氏崩。
冬十有一月,齊楚地震,大雨雪,深五尺,樹折屋壞。魏郡太守京房棄市。房字君明,東郡人也。為郎中,以言災異屢中,上親幸,房嘗宴見,問上曰:「幽厲之君何以危?所任何人也?」上曰:「君不明也,而任巧佞。」房曰:「知其巧佞而任之耶,將以為賢也?」上曰:「賢之。」房曰:「今何以驗之不賢?」上曰:「以其時亂君危而知之。」房曰:「齊桓公、秦二世亦嘗聞二君而非笑,時,任豎刁、易牙、趙高治政日亂,何不以幽厲卜之而覺悟乎?」上曰:「惟有道者,能以往知來耳。臨亂之君各賢其臣,令皆覺悟,安得危亡?」房因免冠頓首曰:「《春秋》紀二百四十二年災異,以示萬世之君。今陛下即位以來,災異並出,人民饑饉,盜賊不禁,視今為治邪,亂邪?所任者誰與?」房旨謂石顯,上亦知之,曰:「然幸其愈於彼,又以為不在此人。」房曰:「夫前世之君亦皆然矣。臣恐後之視今,猶今之視昔也。」
是時,房奏考功課吏法,上令房上弟子曉考功者,欲試用之。房薦上弟子姚平、任良「願以為刺史,臣得通藉殿中,為奏事,以防擁隔。」石顯等進言:「用弟子不若師。」上欲以房為刺史,顯等知刺史當得徑奏事,因言為刺史,恐太守不與同心,宜以為郡守。房自請歲盡得乘傳奏事。上許之。
房既拜,上封事曰:「辛酉以來,霧氣衰去。太陽清明,臣獨欣然,以為陛下有所定也。然少陰倍力而乘消息。臣疑陛下獨不得如意。臣出之後,恐為執事者所蔽,身死而功不成。及辛巳,霧氣復乘,太陽侵危,此上大夫侵陽之氣而上意疑也。己卯、庚辰之間,必有隔絕臣令不得乘傳奏事者。」房未發,顯果白,詔止房無乘傳奏事。房至新豐,復上奏曰:「臣以六月言遯卦不交,法曰:『道人始去,寒,涌水為災。』至七月,涌水出。臣弟子姚平謂臣曰:『房可謂知道,未可謂信道也。今湧水出,道人當遯死。尚復何言?』臣獨謂曰:『陛下與臣尤厚,雖死,臣猶言也。』平又謂曰:『房可謂小忠,未可謂大忠也。昔秦之時,趙高用事,有正生者,非刺高而〔死〕,高威自此而成,故秦之亂也,正先趨之也。』今臣守郡,竊恐未效而死。惟陛下無使臣塞涌水之災異,當正生之必死,為姚平所笑。」
房至陜,復上封事曰:「乃者丙戌小霧,丁亥霧衰去。然少陰并力而乘消息,戊子益盛。至壬辰五十分,霧氣復起。此消息欲正離卦之黨,并力而爭,安危之機不可不察。己丑有還風盡,辛卯而太陽復侵危,至癸巳,日月相薄,此邪陰用事而太陽為之疑也。臣去稍遠,太陽侵奪,願陛下察焉。」
房去月餘,竟徵下獄。房妻父張博,淮陽王之舅也。欲為淮陽王求入朝,謂房曰:「淮陽王入朝,可以為助。」因使房為淮陽王求入朝奏草。又房為上道幽厲之事,出對御史大夫鄭弘道之,顯告房、張博誹謗朝廷,詿誤諸侯,闚導以邪意,漏泄省中語。博腰斬。房棄市,時年三十一。
房治《易》,事梁人焦戇。戇為外黃令,以伺候先知姦邪,盜賊不得發,嘗曰:「得我道以亡身者京生。」其說長為災變,分為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有占驗焉。鄭弘坐與房言,免光祿勳。匡衡為御史大夫。
三年夏,令三輔都尉及太郡都尉秩皆二千石。
六月甲辰,丞相韋玄成薨。
秋七月,御史大夫匡衡為丞相。
戊辰,衛尉李延壽為御史大夫。副校尉甘延壽、陳湯矯制發。戊巳校尉屯田吏士及西域羗胡兵攻郅支單于。
冬,斬郅支首,傳詣京師。時郅支強暴,東擊烏孫,西脅大宛諸國,漢遣使三輩至康居求谷吉等尸,郅支不肯奉詔,而困辱漢使,上書驕慢曰:「康居困危已久,願歸強漢。」〔於〕是湯與延壽等謀曰:「郅支單于威名遠震,今烏孫脅大宛,欲降伏康居。如得此三國,北擊伊婁,西取安息,南排月支,數月之間,城郭諸國危矣。郅支分離,所在絕遠,無城郭強弩之守,如發兵直詣城下,彼亡則無所之,守則不足以自保。千載之功可一朝而定。」延壽以為然,欲奏請之,湯曰:「國家與公卿議,大策非眾所見,事必不從。」會延壽久病,湯獨矯制發諸國兵。
延壽聞之起,大驚,欲止之。湯按劍叱延壽曰:「大眾已集,豎子欲沮吾眾耶?」延壽遂從,漢兵合四萬餘人。延壽、湯上䟽自劾奏矯制,陳言形勢兵狀,即引兵分為六校尉,其三校尉從南道逾葱領經大宛。其三校尉從北道入赤谷,過烏孫,經康居。萬餘騎救之,數奔營,不利,輒卻。漢兵遂燒木城,城中人皆入土城。漢兵四面推櫓楯,並入土城,單于被創死,得漢使節及谷吉等所賚帛書。凡斬閼氏、太子、名王以下千五百級,生虜百四十五人,降虜五千餘人。上議其功,丞相匡衡、大夫李延壽及石顯皆以為:「延壽、湯擅興師矯制,幸得不誅,不宜加爵土。」又遣吏訊驗湯私盜金事,皆不與湯。故正宗劉向上䟽曰:「郅支單于殺漢使吏士以百數,事暴於外國,傷威毀重。陛下赫然欲討之意未嘗忘。延壽、湯承聖旨,倚神靈,總百蠻之軍,攬城郭之兵,出萬死之計,入絕域之地。遂陷康居,屠五重城,搴翕侯之旗,斬郅支之首,懸旌萬里之外,揚威昆山之西,而掃谷吉之助,立昭明之功,蠻夷率服。稽首來賓,郡臣之功莫有大焉。昔周大夫方叔、尹吉甫為宣王誅玁狁,而百蠻從之。其《詩》曰:『驒驒惇惇,如霆如雷,顯允方叔,征伐玁狁,蠻荊來威。』《易》曰:『有嘉折首,獲非其醜。』今延壽、湯所誅威振天下,雖《易》之折首、《詩》之雷霆不能及也。吉甫之歸,周厚賜之,其《詩》曰:『吉甫燕喜,既多受祉,來歸自鎬,我行永久。』千里之鎬猶以為遠,況萬里之外。齊桓先有匡周之功,後有滅項之罪,君子計功補過,近事貳師李廣利損五萬之眾,糜億萬之費,經四年之勞,而廑獲駿馬四十匹。雖獲宛王之首,不足復費,而私罪甚眾,孝武以為萬里之伐,不錄其過,厚加封賞。今康居之國盛於大宛,郅支之號重於宛王,殺漢使甚於留馬。延壽、湯不煩漢使,不費斗儲,比於貳師,功德相百倍。且常惠隨欲擊之烏孫,鄭吉迎自來之日遂,猶皆列土受爵。故言威武勤勞則大於方叔、吉甫,列功覆過則優於齊桓、貳師,近事之功則高於長羅、安遠,大功未著,小惡數布,臣竊痛之!」上於是赦湯等矯制貪穢小罪,封延壽為宜城侯,湯為關內侯,食邑各三百戶。延壽為長水校尉,湯為射聲校尉。
延壽,北地人也。本為羽林士,超逾羽林亭樓,以材力進。湯字子公,山陽人也,家貧無行。初,富平侯張敞舉湯為茂材,湯待遷。父死不奔喪,坐下獄。論敞舉非其人,削戶二百。會敞薨,謚曰謬侯。湯立功西域,世以為張敞知人。
初,宣帝時,前將軍韓增舉馮奉世以為衛侯,使持節送大宛諸國客。時,莎車王與諸國共殺漢所置莎車王萬年,并殺漢使者奚充國。匈奴發兵攻莎車師不能下,而莎車遣揚言曰:「北道諸國已降匈奴矣。」於是攻劫南道,與之盟而背漢,鄯善以西皆絕不通。奉世以莎車日強,其勢難制,必危西域。乃矯以節,告諭諸國王各發其兵,合萬五千人追擊莎車。莎車王自殺,傳其首詣長安。諸國遂平,威振西域。
宣帝謂韓增曰:「賀將軍舉得人也。」議封奉世以為侯。丞相、將軍皆曰:「大夫出疆,有可以安國家,定社稷,專之可也。宜加爵位。」少府蕭望之以為奉使有所指,而擅矯制違命。今封奉世關內侯,後奉使者競逐利要功於夷狄,為國家生事,不可長也。宣帝從望之議。
及甘延壽之封也,杜延年子欽上䟽,追訟奉世前功曰:「比罪則郅支薄,量功則莎車眾,用師則奉世寡,制勝則奉世於邊境為功多,慮危則延壽於國家為禍深。其違命生事,則與奉世同,延壽割地而封,奉世獨不見錄。臣聞功同賞異則勞臣疑,罪均刑別則百姓惑。願陛下下有司議之。」上為前世事,不錄。
荀悅曰:「成其功,義足封,追錄前可也。《春秋》之義:『毀泉臺則惡之,舍中軍則善之。』各由其宜也。夫矯制之事,先王之所慎也。不得已而行之,若矯大而功小者,罪之可也。矯小而功大者,賞之可也。功過相敵,如斯而已可也。權其輕重而為之制宜焉。」
四年春正月,以討郅支單于功,告祠郊廟,赦天下。
夏六月甲申,中山王竟薨。藍田地震,山崩,壅灞水。安陽岸崩壅涇水,涇水逆流。
五年春二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三老孝弟力田,鰥寡孤獨帛。
夏六月庚申,復戾后園。
壬申晦,日有食之。
秋七月庚子,復太上皇寢廟園、原廟、昭靈后、武哀王、衛思后、昭哀后廟園。上寢疾,夢祖宗譴罷郡國廟園,上少弟楚孝主亦夢焉。上召問丞相匡衡,議欲復,衡言不可。衡乃禱高祖、孝文、孝景廟,陳言:「禮正,咎在臣。衡當受其咎。皇帝宜蒙福祐。」盡禱諸廟。上疾久不平,皆復脩舊祀如故。山陽社中大槐樹,吏民伐斷之。其夜樹自復立故處。
竟寧元年春正月,匈奴呼韓邪單于來朝,單于(諸)〔請〕妻漢女以自親,賜單于待詔掖庭。王嬙字昭君為閼氏,單于上書願保塞,請罷邊備塞。上下有司議皆以為便,郎中令侯應以為不可許。上詰問狀,對曰:「臣聞北邊塞至遼東,外有陰山,東西千餘里,草木茂盛,多禽獸,本冒頓單于依阻其中,治作弓矢,是苑囿也。至孝武出師征伐,斥奪其地,攘之於漢北。建塞徼,起亭隧,築外城而設屯戍,以守之,然後邊境得少安。漠北地平,少草木,多大砂,匈奴來寇抄,無所藏隱,從塞以南,徑深山大谷,往來差難。邊境長老言匈奴失陰山,後過之,無不哭。如罷備邊戍卒,示夷狄之大利,不可一也。今聖德廣被,單于稽首來臣。夫夷狄之情,困則卑辱,強則驕逆,天性然也。前以罷外城,省亭燧,今纔足候望通烽火而已。古者安不忘危,不可復罷,二也。中國有義禮之則,刑罰之禁。臣愚猶禁犯,又況單于,能必其眾不犯約哉!三也。自中國尚設關梁以制諸侯,所以絕臣下之覬覦也。設塞徼,置屯戍,非獨為單于而已,亦為諸屬國降民,本故匈奴之人,恐其思舊逃亡,四也。近西羗保塞,與漢交通,吏民貪利,侵盜其畜產妻子,以此怨恨,起而背叛,世世不絕。今罷乘塞,則生慢易忿爭之漸,五也。往者從軍多沒不還者,其子孫貧困,一旦走出,從其親戚,六也。又邊人婢奴怨苦,欲走者多,自知匈奴中樂,無柰邊侯急切何!時有走塞者,七也。盜賊桀黠,群輩犯法,如其窘急,亡走北出,則不可制,八也。起塞以來百有餘年,非皆以土坦也,或因山巖石,木柴僵落,谿谷之間,稍稍率徒卒築治,費功久遠,不可勝計。臣恐議者不深慮其始終,欲以一切息徭役,十年之後,百年之內,卒有他變,障塞敗壞,亭(戌)〔戍〕滅絕,當發戍屯治繕,累世之功不可卒就,九也。若罷戍卒,省候望,單于自以保塞守衛,必深得漢,請(永)〔求〕無己。小失其意,則不可測。開夷狄之隙,以虧中國之固,十也。非所以永持至安,威制百蠻之長策。」上乃使車騎軍口喻單于曰:「中國亦有關梁,非徙以備外,亦以防中國之姦邪放縱,出為寇害,故為制度以專眾心。」遂不罷塞焉。
皇太子冠。初,定陶恭王有才藝,曉音樂,而太子頗有酒色之失,王皇后無寵。上有意欲立定陶王為太子,數稱其才。樂陵侯史丹者,悼皇后之舅,史恭之孫,為侍中。護太子家,於是丹進曰:「所謂才者,敏而好學,溫故知新,皇太子是也。若乃器人于絲竹鼓鼙之間,是則,陳惠、李(欽)〔微〕高於匡衡,可為相國也。」於是上默而笑。後上疾甚,數問景帝時立膠東王故事,丹涕泣,因以死爭之。上亦以太子先帝所愛,卒不易。
二月,御史大夫李延壽卒。
三月丙寅,太子太傅張譚為御史大夫。
癸未、復孝惠寢廟園,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寢廟園等。
夏五月壬辰,帝崩于未央宮。匡衡復奏言:「前以上體不平,故復諸祀。卒不蒙福,請悉罷。」於是毀太上皇、孝惠、孝景帝廟。罷孝昭太后、昭靈太后、武哀王、昭哀后寢廟園。丞相御史大夫奏石顯及其黨,皆免官。顯徙居故鄉濟南,憂懣不食,道病死。顯之歸也,留其器物什數百萬,以與故所厚萬章,章不受,曰:「石氏之禍,萬氏反當為福耶!」章者,長安大俠,為京兆尹門下督,嘗從至殿中,侍中諸貴人爭趨揖章。莫與◇京兆尹言者,後京兆尹不復從章。章既游俠,亦得顯力。及王遵為京兆尹,誅豪桀,乃殺章。
荀悅曰:「自漢興以來至於茲,祖宗之治迹,可得而觀也。開祖開建大業,統辟元功,度量規矩,不可尚也。時,天下初定,庶事草創,故韶夏之音未有問焉。孝文皇帝克己復禮,躬行玄默。遂至昇平,而刑罰幾措。時稱古典,未能悉備制度,玄雅禮樂之風闕焉。故太平之功不興,孝武皇帝規(悏)〔恢〕萬世之業,安固後嗣之基,內修文學,外耀武威,延天下之士,濟濟盈朝,興事創制,無所不施。先王之風,燦然復存矣。然猶好其文,不盡其實,發其始,不要其終,奢侈無限,窮兵極武,百姓空竭,萬民疲弊。當此之時,天下騷動,海內無聊,而孝文之業衰矣。孝宣皇帝任法審刑,綜核名實,聽斷精明,事業修理,下無隱情。是以功光前世,號為中宗。然不甚用儒術,從諫如流,下善齊肅,賓禮舊老,優容寬直,其仁心文德,足以為賢主矣。而佞臣石顯用事,隳其大業,明不照姦,決不斷惡,豈不惜哉!昔齊桓公任管仲以霸,任豎刁以亂,一人之身,唯所措之。夫萬事之情,常立於得失之原,治亂榮辱之機,可不惜哉!楊朱哭多岐,墨翟悲素絲,傷其本同而末殊。孔子曰:『遠佞人。』《詩》云:『取彼讒人,投畀豺虎。』疾之深也,若夫石顯可以痛心泣血矣。豈不疾之哉!」
「初,宣帝任刑法,元帝諫之,勸以用儒術。宣帝不聽乃嘆曰:『亂我家者,必太子也!』故凡世之論政治者,或稱教化,或稱刑法,或言先教而後刑,或言先刑而後教,或言教化宜詳,或曰教化宜簡,或曰刑法宜略,或曰刑法宜輕,或曰宜重,皆引為政之一方,未究治體之終始。聖人之大德也,聖人之道必則天地,制之以五行,以通其變,是以博而不泥。夫德刑並行,天地常道也。先王之道,上教化而下刑法,右文德而左武功,此其義也。或先教化,或先刑法,所遇然也。撥亂抑強,則先刑法。扶弱綏新,則先教化。安平之世,則刑教並用。大亂無教,大治無刑。亂之無教,勢不行也。治之無刑,時不用也。教初必簡,刑始必略,則其漸也。教化之隆,莫不興行,然後責備。刑法之定,莫不避罪,然後求密。未可以備,謂之虐教。未可以密,謂之峻刑。虐教傷化,峻刑害民,君子弗由也。設必違之教,不量民力之未能,是陷民於惡也,故謂之傷化。設必犯之法,不度民情之不堪,是陷民於罪也,故謂之害民。莫不興行,則毫毛之善可得而勸也,然後教備。莫不避罪,則纖芥之惡可得而禁也,然後刑密。故孔子曰:『不嚴以蒞之,則民不敬也。嚴以蒞之,動之不以禮,未善也。』是言禮刑之並施也。吾末如之何?言教之不行也。可以勝殘去殺矣,言刑之不用也。《周禮》曰:『治新國,用輕典。』略其初也。《春秋》之義:『貶纖芥之惡。』備至密也。孔子曰:『行有餘力,則可以學文。』簡於始也。『繪事後素。』成有終也。夫通於天人之理,達於變化之數,故能達於道。故聖人則天,賢者法地。考之天道,參之典經,然後用於正矣。」
讚曰:本紀稱孝元皇帝多才藝,善史書。鼓琴,吹洞簫,自度聲曲,分別節度,窮極要妙。少好儒術,及即位,徵用儒生,委之以政,貢、薛、韋、匡迭為宰相。而上牽制文義,優游不斷,然寬弘盡下,出於恭儉,號令溫雅,有古人之風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