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漢孝哀皇帝紀上卷第二十八



皇帝丙午即位,年十九。
五月,立皇后傅氏,帝祖母定陶恭王太后從弟女也。封皇后父晏為孔鄉侯。傅太后稱尊號,於是追尊定陶恭王為恭皇帝,傅太后為恭皇太后,帝母丁太后曰恭后,各置左右詹事,食邑如長信宮中官。追尊傅太后父為宗德侯,丁后父為褒德侯,舅丁明封為安陽,舅子滿為平周侯,追謚滿父忠為懷德侯,封趙太后弟欽為新城侯,太傅師丹為左將軍,賜爵關內侯。丹諫曰:「天下者,陛下之家也。肺腑何患不富貴,而多封爵外親及臣等。不宜蒼卒如此。」不聽。
六月,曲陽侯王根前定策,封二千戶。太僕安陽侯王舜有舊恩,益封五百戶。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各益千戶。詔曰:「河間王良喪太后,三年治喪。為宗室儀表,益封萬戶。有司上奏,王侯已下至庶人,占田不得過三十頃。賈人不得占田過科,沒入縣官。齊三服官,禁民諸綺繡難成,害女工之物皆止無作,除任子令誹謗欺誣法。掖庭(官)〔宮〕人年三十以下,出嫁之。官奴婢五十以上,免為庶人。禁郡國無得貢獻名獸,益吏三百石以下俸。察使殘酷虐者以時退免。有司不得舉赦前事。博士弟子父母與寧假。」
三年秋七月丁巳,大司空王莽乞骸骨避丁傅,賜黃金駟馬免。
庚午,左將軍師丹為大司馬,封高鄉亭侯。
八月庚申,鄭通里男子王褒衣絳衣帶劍,入北司馬門殿東門上前殿,入非常室中,解帳組,繫劍佩之。招殿前署長,命曰:「天帝令我居此宮。」考問褒,故公車大卒,病狂,忽忘不自知入宮狀,下獄死。
九月庚申,地震。自京師到北邊,郡國三十餘處壞城郭,凡壓殺四百餘人。
冬十月,大司空何武免。
癸酉,大司馬師丹為大司空,郎中令裒、黃門令殷由等言:「定陶恭王太后、恭皇后皆不宜復引定陶藩國之名以冠大號。又宜為恭皇帝立廟京師。」上下其議,皆以如裒等言。師丹獨議曰:「今定陶恭皇后以定陶為號者。母從子妻從夫之義。今不宜復改,禮為人後者為之子。陛下既王承先帝宗廟之禮義不得復奉恭皇后祭入其廟。今立京師,令臣下祭之,是無主也。又親盡自當毀,去一國太祖不隳之禮,而就無主當毀不正之禮,非所以尊厚恭皇后也。」丹由是不合上意。
會有上書者云:「古者以龜貝為貨,今以錢易之,民以故貧,宜復故幣。」上以問丹,丹對曰:「可改。」事下有司議者,以錢行已久矣,不可改。丹老忘其前語,從公卿議。上以丹反覆二辭,言無所守。又丹使吏上書奏事,吏私寫其草。丁傅子弟聞之,使人上書告丹漏洩省中語,下廷尉遂奏免丹。丹上書,還大司空高樂侯印綬。
丹字仲公,琅邪人,廉正守道,以儒術進。既廢,終於家。曲陽侯王根、成都侯王商皆有罪。根就國,商免為庶人,歸故郡。詔曰:「乃者河南、穎川郡水汎處,浸殺人民。遣光祿大夫循行舉,賜死者棺錢,人三千,其所傷縣邑及他郡國,無出今年租賦。」
博士申咸數言高陽侯薛宣為丞相時,後母死不行三年喪,不宜居相位。宣子況為黃門侍郎,賕客楊明,欲令斫咸面,使不復用。會司隸校尉闕,恐咸為之,遂使明斫咸於宮門外,斷鼻脣。事下有司。御史大夫眾等議,以為:「況恐咸為司隸舉奏宣,而公令明迫切宮闕,創戮近臣於大道人眾中,欲以隔塞聰明,抑絕論議之官,桀黠無所畏忌,禮下公門,軾路馬,敬近臣,謂其近主也。況首為惡,明手傷人,功意俱惡。明當以重刑,況皆棄市。」廷尉以為:「況謀先定,非恐為司隸造謀也。本爭私變,以父見謗,無他大惡。雖於掖門大道中,與凡民道爭無異。孔子曰:『必也正名乎。』明當以賊傷人,況與謀者皆削爵減死,為議且於先。」況減死罪一等,徙燉煌。宣免為庶人,卒於家。宣次子惠亦至二千石。
建平元年春正月,有石隕於地十六。是月大赦天下。
丁酉,光祿大夫傅喜為大司馬。喜,(大)〔太〕后從父弟,初為右將軍。太后預政事,諫后故。收喜右將軍印綬,以光祿大夫養病。大司空何武、尚書令沛國唐林皆上書言:「喜行義修潔,忠誠憂國。夫忠臣,社稷之衛也。魯以季友治亂,楚以子玉輕重,魏以無忌折衝。項以范增存亡,故楚跨有南土,帶甲百萬。鄰國不以為難,子玉為將,文公側席而坐。及其死也,君臣相慶,百端之眾,不如一賢。故秦行千金以間廉頗,漢散金以踈亞父。喜立於朝,陛下〔之〕光輝,傅氏之廢興也。」上亦自重之,故復用之。
丁未,有白氣著天,廣處如一疋布,長十餘丈。西南行,薨薨如雷,一刻而止。定襄有牡馬生駒,三足,隨群馬飲食。本志以為馬武用,其後大司馬董賢幼少見用之象也。新都侯趙欽、城陽侯趙訢皆有罪,免為庶人,徙遼西。太皇太后詔外家王氏田非塚塋,皆以賜民。」
秋九月甲辰,有石隕於虞二。
冬十月壬午,京兆尹朱博為大司空。中山王、馮太后媛弟宜鄉侯參皆自殺。時,中山王疾,上使中謁者張由將醫至中山,由素有狂易疾,發怒去。歸長安,尚書薄責擅去事狀。由恐,誣言中山王。太后呪詛上及(博)〔傅〕太后,太后素怒中山太后,遣御史按驗考訊,卒無所得。更使中謁者令史陳立與丞相長史大鴻臚丞親治其事。立受傅太后旨,冀得封侯,治馮太后女弟習及寡弟婦君之,等死者十餘人,誣對言服呪詛。立奏言呪詛謀反,大逆無道,責問馮太后。無服詞,立曰:「當熊之上殿何其勇也。今何怯也?」后曰:「此欲陷殺我。」乃飲藥而死。參家凡死十七人,宗族歸故國。張由歸,賜爵關內侯。立遷中大夫太僕。馮參兄弟四人,長兄野王為大鴻臚,(則)〔剛〕直不曲,名重當世。次逡,次立皆二千石,以治行稱。參好為容儀,進止恂恂,甚可觀也。矜嚴直操,不屈於五侯貴寵之家。
十有二月,有白氣出西南,從地上至天,出參下,貫天廁,廣如疋布,長十餘丈,十日而去。
二年春正月,有星孛於牽牛七十餘日。本志以為牽牛。日、月、五星所從起,曆數之元也。彗孛加之,改更之象。
丁丑,大司馬傅喜免。安陽侯丁明為大司馬。大司空朱博奏言:「高皇置御史大夫,位次丞相,上下相監,選授有序,所以尊聖德,重國相也。今更司空,與丞相同位,中二千石未更為大夫。而為丞相,權輕,非所以重國政也。」上從之,罷司空官。
夏四月戊午,大司空朱博為御史大夫。
論曰:「丞相三公之官而數變易,非典也。初,丞相秦之制,本次國命卿,故置左、右丞相,無三公之官。《詩》云:『夙夜匪懈,以(重)〔事〕一人。』一人者,謂天子也。自上已下必參而成位。《易》曰:『鼎足以喻三公。』所以參事統職,立官定制,三公蓋其宜也。」
乙亥,丞相孔光免,議太后失旨也。御史大夫朱博為丞相,少傅趙玄為御史大夫。博奏言,尊恭皇太后號曰帝太皇太后,稱永信宮。恭皇后曰帝太后,稱永安宮。立廟於京師,赦天下徒。罷州牧,復刺史。
荀悅曰:「州牧數變易,非典也。古者諸侯之國,百里而已。故《易》曰:『震驚百里。』以象諸侯之國也。夫國小人眾,易統也。古諸侯皆久其位,視民如子,愛國如家。於是建諸侯之賢者以為牧,故以考績黜陟,不統其政,不御其民。惠無所積,權無所并,故牧伯之位宜合古也。惟周制為不然,大國不過五百里,而公侯伯子男以次小焉。今漢廢諸侯之制以為縣,治民者本以強幹弱枝,一統於上,使權柄不分於下也。今之州牧號為萬里,總郡國,威尊勢重。與古之牧伯同號異勢。當周之末,天下戰國十有餘,而周室寥矣。今牧伯之制是近於戰國之迹,而無治民之實。刺史令為監御史,出督州郡而還,奏事可矣。」
六月庚申,太后丁氏崩,葬定陶。發濟陰、陳留近郡五萬人穿土。待詔賀良等奏天官曆包元《太平經》十二卷,言漢家曆運中衰,當再受命,宜改元易號。《太平經》者,成帝時齊人甘忠詐造,云「天帝使真人赤松子,教我此道。」時,劉向奏言忠可殺,假鬼神惑眾。下獄治服,未斷病死。而賀良受其書,劉歆以為不合五經,不可施行。司隸解光、平陵李尋好之,勸上從賀良等議。時,上多病,乃赦天下。改年為太初元年,號陳聖劉太平皇帝。刻漏以一百二十為度。
秋七月,以渭城永陵賀良等又欲變亂政事,大臣爭以為不可。賀良等奏言大臣皆不知天命,宜退丞相御史大夫,以解光、李尋輔政。」時,上疾自若,以其言無驗。遂下賀良等議,皆伏誅。光、尋等減死一等,徙燉(熄)〔煌〕。
李尋字子良,平陵人也。治《尚書》,好災異。初,以待詔問,對曰:「陛下秉四海之眾,曾無楨幹之臣。朝廷無人,則為亂賊所輕。惟陛下執乾剛之德,強志守度。進用忠良,無聽讒佞竭邪臣之態。諸阿保乳母甘言悲辭之訴,斷而勿聽。勉大義,絕小不忍。」尋雖失其議於賀良,先言災異數中。擢拜騎都尉,言多忠切。
荀悅曰:「夫內寵嬖近阿保御豎之為亂,自古所患,故尋及之。孔子曰:『惟女子與小人為難養。』性不安於道,智不周於物,其所以事上也。唯欲是從,唯利是務,飾便假之容,供耳目之好。以姑息為忠,以苟容為智。以伎巧為材,以佞諛為美。而(新)〔親〕近於左右,翫習於朝夕。先意承旨,因間隨隙。以惑人主之心,求贍其私欲。慮不遠圖,不恤大事。人情不能無懈怠,或忽然不察其非而從之,或知其非不忍割之,或以為小事而聽之,或心迷而篤信之,或眩曜而不疑之。其事皆始於纖微,終於顯著。反亂弘大,其為害深矣,其傷德甚矣。是以明主唯大臣是任,惟正直是用。內寵便辟請求之事,無所聽焉。事有損之而益,益之而損。物有善而不居,惡而不可避。甘醴有鴆毒,藥酒有治病。是以君子以道折中,不肆心則不縱體焉。惟義而後已。」
秋七月甲寅,丞相朱博、御史大夫趙玄、孔鄉侯傅晏有罪。博自殺,玄減死二等論,晏削邑三分去一。傅太后欲稱尊號,晏謟諛順旨。而晏與博結,謀立尊號。博遂為丞相。太后怨傅喜,使晏諷博令免喜。博素與晏交善,許之。御史大夫趙玄止之,(傅)〔博〕曰:「已許孔鄉侯矣。匹夫相要,尚得相死,何況至尊?博亦有死耳。」玄遂許可。奏免喜,并孔鄉〔侯〕、何武并免為庶人。
上疑博、玄受諷,旨即召玄尚書省問狀,玄辭服。有詔議其罪,議者以為:「《春秋》之義,姦以事上,常刑不赦。」遂抵罪。初,博、玄皆拜於上前,有音如鍾,殿中郎吏侍陛者皆聞。上以問黃門侍郎李尋,尋曰:「《洪範》所謂鼓妖者也。人君不聰明,為眾所惑。空名而得進,即有應而無形。不知所從至,其傳曰其歲月日之中,則正卿受之。今以四月加辰巳有其異,是為中焉。正卿謂執政大臣也。宜退丞相、御史大夫,以應天變。然雖不退,不日期年,其人自受其咎。」
博,杜陵人也。始為冀州刺史。行縣,吏民夜遮道自言者數百人,從事請留見自言事者,畢乃發,欲以觀試博。博心知之,告外趣駕。博出駐車見自言者,使從事明勑告吏民:「夫欲言縣丞尉者,刺史不察黃綬,各自詣郡,欲言二千石墨綬長吏者,行部還,詣治所,民為吏所冤,欲言盜賊辭訟事者,各使詣屬所部從事。」駐車決遣,四五百人皆罷,如神,吏民大驚。後博徐問,果此老吏從事教民聚會。博殺此吏,自此州郡吏民畏服其威。後為廷尉,自以不曉文法,恐官屬欺誣之。乃召見正監典法掾吏,曰:「試為廷尉撰前世決難知者十餘事,得諸覆思之。」於是共條白十事,召正監掾吏,坐而問。博處其輕重,十中八九,官屬服博,才過人也。
博初起為亭長,為人廉潔,不好酒色,食不重味。案上不過三杯,夜寢早起,妻稀見面。然好遊俠,欲士宦者薦舉之,欲報仇怨者解劍帶之。其趣事待士如流,而無大正,卒以此敗。
是時,茂陵原涉為州里大俠。初,涉父為南陽太守,死,官郡內賦歛千萬。時俗皆通受之,唯涉獨不受。行喪三年,由是名顯。年二十治劇縣,為谷口令,不言而治。居歲,去官為季父報仇,郡國豪傑有氣節者皆歸慕之。人無賢不肖傾身相待,所在闐門閭里盡滿。然身衣服車馬甚節,妻子內困,專以振施貧窮,赴急為務,涉略似郭解,外溫人謙遜,內隱忍,睚眥於埃塵,獨死者甚眾。王莽時以涉為鎮戎大尹。
荀悅曰:「天子建國,諸侯立家。自卿大夫已下至於(上)〔士〕庶人為有等差。是以民服其上,而下無覬覦。孔子曰:『天下有道,政不在大夫。』百官有司奉治令,以修所職,失職有誅,侵官有罪。夫然,故上下相順,庶事治焉。周室既衰,禮樂征伐自諸侯出。桓文之後,大夫世權,陪臣執國命,陵遲以至於戰國,合從連衡,易政爭強。由此列國公子,魏有信陵,趙有平原,楚有春申,齊有孟嘗,皆(籍)〔藉〕王公之勢,競為遊俠,雞鳴狗盜,無不賓禮。而趙相虞卿棄國捐君,以周窮交拔魏齊之厄。信陵無忌竊符矯命,殺將專師,以赴平原之急。皆取重諸侯,顯名天下,(榏)〔搤〕腕遊談者,以四豪為稱首。於是背親死黨之義成,守職奉上之道廢矣。及漢興,禁網踈闊,未之匡正。是以代相陳(稀)〔豨〕從車千乘,而吳濞、淮南皆招賓客以千數,外戚魏其、武安之徒皆競逐於京師。希交遊於天下。劇孟、郭解之徒皆馳騖於閭閻,權行州郡,力折公卿。眾庶覬其名迹,榮而慕之。雖陷刑辟,自為殺身成名。若季路、仇牧,死而不悔也。故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非明王在上,示之以好惡,齊之以禮法,民何由知禁而反正乎!古之正法:五伯,三王之罪人也。六國,五伯之罪人也。夫四豪,六國之罪人也。況郭解之論,以匹夫之細,竊生殺之權,罪已不容於誅矣。然觀其溫良汎愛,賙急,謙退不伐,亦有絕異之資。惜乎不入道德,苟放縱於末流,殺身亡宗,非不幸!。自魏其、武安、淮南之徒,天子切齒。至於衛、霍改節,然郡國豪傑處處皆有,京師親戚冠蓋相望,亦古今之常,莫足言者。唯王氏五侯賓客為盛,而(婁)〔樓〕護為師。諸公之間陳遵為雄桀。閭里之俠獨涉為魁首。
九月,光祿勳平當為御史大夫。
十月甲寅,御史大夫平當為丞相,京兆尹王嘉為御史大夫。
三年春正月,立廣德夷王弟廣漢為廣平王。
九月,帝母太后所居桂宮正殿災。
三月己酉,丞相平當薨。當字子思,平陵人也,以明經忠賢進。初,拜丞相,以冬十月,賜爵關內侯。其春,上召,欲詔封,當稱疾篤。宗族皆謂當曰:「何不強起受侯印綬為子孫邪?」當曰:「吾在死大位,已負素餐之責矣。起受侯印,還寢而死。死有餘罪,今不起者,為子孫也。」後月餘,卒。子晏亦以明經位至大司徒,封防鄉侯。有星孛於河鼓。
夏四月丁酉,御史大夫王嘉為丞相。嘉字公仲,平陵人也,為九江、河南太守。治甚有聲名,剛直弘毅有威。上敬重之。河南太守王崇為御史大夫。
九月,立魯頃王子郚鄉侯閔為魯王。
冬十月,汝南西平遂陽,樗樹臥生枝葉如人形,青黃色,面白,頭有髭髮,凡長六尺一寸,有耳。
十一月壬子,復甘泉泰畤,后土祠,南北郊。東平王雲有罪自殺,雲后謁棄市。是時無鹽邑山有石立自,開道,故汝南太守孫寵以遊說顯名,與待詔河內息夫躬相結察事。躬陰與寵誣言告東平王雲,欲以獲封。躬乃與中郎右師譚因中常侍宋弘上變事告東平王。依往時泰山石立,而宣帝興雲與后日夜祝詛,冀獲非望。下有司按驗伏誅。
是歲,零陵大樹偃仆地,圍一丈六尺,長十丈七尺。民斷其根,長七尺餘,皆枯。
三月,樹自立故處。有大魚出於東萊,長丈八尺,高丈一,七枚,皆死。《京房易傳》曰:「后妃專權,厥妖木臥復立。棄正作淫,厥妖木斷復續。海出巨魚,邪人進,賢人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