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鞅




《鐵誓》


范氏、中行氏反易天明,斬艾百姓,欲擅晉政而滅其君。寡君恃鄭而保焉。今鄭為不道,棄君助臣。二三子順天明,從君命,經德義,除(謗)〔詬〕恥,在此行也。克敵者,上大夫受懸,下大夫受郡,士田十萬,庶人工商遂,人臣隸圉免。志父無罪,君圖之。若其有罪,絞縊以戮,桐棺三寸,不設屬辟,素車樸馬,無入于兆,下卿之罰也。見《左傳‧哀二年》。


《自為二書牘與二子》


節用聽聰,敬賢勿慢,能能勿賤。見《御覽》一百四十六引《韓詩外傳》。


《命相國肥義傅少子》


毋變而度,毋異而慮,堅守一心,以歿而世。見《史記‧趙世家》:肥義曰,昔者主父以王屬我也,曰云云。義再拜受命而籍之。


《潘吾勒石》


主父常游于此。見《韓非子‧外儲說左上》:趙主父令工施鉤梯而緣潘吾,刻疏人迹其人,廣三尺,長五尺,而勒之。


《空雄約》


自今以來,秦之所欲為,趙助之;趙之所欲為,秦助之。見《呂氏春秋‧淫辭篇》:空雄之遇,秦趙相與約。


《遺燕王喜書》


秦所以尤追燕急者,以太子丹故也。今王誠殺丹,獻之秦王,秦王必解,而社稷幸得血食。見《史記‧刺客傳》:秦拔薊城,燕王喜、太子丹等東保遼東。秦將李追擊燕王急,代王乃遺燕王喜書。


《書趙簡子夢之帝所事》


趙簡子疾,五日不知人,大夫皆懼。醫扁鵲視之,出,董安于問。扁鵲曰:「血脈治也,而何怪?在昔秦穆公嘗如此,七日而寤。寤之日,告公孫支與子與曰:『我之所甚樂。吾所久者,適有學也。帝告我:晉國將大亂,五世不安;其後將霸,未老而死;霸者之子且令而國男女無別。』公孫支書而藏之,秦讖于是出矣。獻公之亂,文公之霸,而襄公敗秦師于殽而歸縱淫,此子之所聞。今主君之疾與之同,不出三日,疾必間,間必有言也。」居二日半,簡子寤。語大夫曰:「我之帝所,甚樂,與百神游于鈞天,廣樂九秦《萬舞》,不類三代之樂,其聲動人心。有一熊欲來援我,帝命我射之,中熊,熊死。又有一羆來,我又射之,中羆,羆死。帝甚喜,賜我二笥,皆有副。吾見兒在帝側,帝屬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壯也,以賜之。』帝告我:『晉國且世衰,七世而亡。嬴姓將大敗周人于范魁之西,而亦不能有也。今余思虞舜之勛,適余將以其冑女孟姚配而七世之孫。』」董安于受言而書藏之。以扁鵲言告簡子,簡子賜扁鵲田四方畝。見《史記‧趙世家》。


《又書子晰事》


他日,簡子出,有人當道,辟之不去。從者怒,將刃之。當道者曰:「吾欲有謁于主君。」從者以聞。簡子召之曰:「嘻!吾有所見子晰也。」當道者曰:「屏左右,願有謁。」簡子屏人。當道者曰:「主君之疾,臣在帝側。」簡子曰:「然,有之。子之見我,我何為?」當道者曰:「帝令主君射熊與羆,皆死。」簡子曰:「是,且何也?」當道者曰:「晉國且有大難,主君首之。帝令主君滅二卿。夫熊與羆,皆其祖也。」簡子曰:「帝賜我二笥,皆有副,何也?」當道者曰:「主君之子,將克二國于翟,皆子姓也。」簡子曰:「吾見兒在帝側,帝屬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長以賜之。』夫兒,何謂以賜翟犬?」當道者曰:「兒,主君之子也。翟犬者,代之先也。主君之子必且有代。及主君之後嗣,且有革政而胡服,并二國于翟。」簡子問其姓而延之以官。當道者曰:「臣野人,致帝命耳。」遂不見。簡子書藏之府。見《史記‧趙世家》。案,此與上文夢之帝所為一事,未必簡子自書,蓋亦董安于受言而書藏之府耳。史蒙上文,故省其辭。


《議》


主賢明,則悉心以事之;不肖,則飾奸而試之。見《韓非子‧外儲說左下》。


《上言舉中牟二士》


中牟有士曰中章、胥己者,其身甚修,其學甚博,君何不舉之?見《韓非子‧外儲〔說〕左上》:王登為中牟令,上言于襄主。主曰:「子見之,我將為中大夫。」


《獻書秦王》


大王廣地寧邑,諸侯皆賀,敝邑寡君亦竊嘉之,不敢寧居,使下臣奉其幣物,三至王廷,而使不得通,使若無罪,願大王無絕其歡;若使有罪,願得請之。見《戰國策》二十一。


《備邊約》


匈奴即入盜,急入收保,有敢捕虜者斬。見《史記‧廉頗藺相如附傳》。


《下令國中》


昔我穆公,自岐、雍之間,修德行武,東平晉亂,以河為界,西霸戎翟,廣地千里,天子致伯,諸侯畢賀,為後世開業甚光美。會往者厲、躁、簡公、出子之不寧,國家內憂,未遑外事。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諸侯卑秦,丑莫大焉。獻公即位,鎮撫邊境,徙治櫟陽,且欲東伐,復穆公之故也,修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見《史記‧秦本紀》。
有敢言鄭安平事者,以其罪罪之。見《史記‧范睢傳》。


《遺楚懷王書》


始寡人與王約為弟兄,盟于黃棘,太子為質,至歡也。太子陵殺寡人之重臣,不謝而亡去。寡人誠不勝怒,故兵侵君王之邊。今聞君王乃令太子質于齊以求平。寡人與楚接境壤界,故為婚姻,所從相親久矣。而今秦楚不歡,則無以令諸侯。寡人願與君王會武關,面相約,結盟而去,寡人之願也。敢以聞下執事。見《史記‧楚世家》。


《遺楚頃襄王書》


楚倍秦,秦且率諸侯伐楚,爭一日之命。願王之飭士卒,得一樂戰。見《史記‧楚世家》。


《詳為好書遺平原君》


寡人聞君之高義,願與君約為布衣之交。君幸過寡人,寡人願與君為十日之飲。見《史記‧范睢傳》:秦昭王聞魏齊在平原君所,欲為范雎必報其仇,乃詳為好書遺平原君。


《遺趙孝成王書》


(君)〔王〕之弟在秦,范君之仇魏齊在平原君之家。王使人疾持其頭來;不然,吾舉兵而伐趙,又不出王之弟于關。見《史記‧范雎傳》。


《與夷人刻石為盟要》


秦犯夷,輸黃龍一雙;夷犯秦,輸清酒一鍾。見《後漢‧南蠻傳》,又《華陽國志》一。


《華山勒石》


昭王嘗與天神博于此矣。見《韓非子‧外儲說左上》:秦昭王令工施鉤梯而上華山,以松柏之心為博。箭長八尺,棋長八寸,而勒之。


《將死出令》


為我葬,必以魏子為殉。見《戰國策》四:秦宣太后愛魏丑夫。太后病將死,出令。


《自鄭使告于秦》


鄭人使我掌其北門之管。若潛師以來,國可得也。見《左傳‧僖三十二年》。


《定變法之令》


令民為什伍,而相收司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者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有軍功者,各以(卒)〔率〕受上爵;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僇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見《史記‧商君傳》。


《南門募徙木令》


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見《史記‧商君傳》: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國都市南門,募云云。


《復募》


能徙者,予五十金。見《史記‧商君傳》:民怪之,莫敢徙,復曰。


《遺魏將公子卬書》


吾始與公子歡,今俱為兩國將,不忍相攻,可與公子面相見,盟,樂飲而罷兵,以安秦魏。見《史記‧商君傳》。
當作「立法」。案,《商君書》二十九篇,今二十四篇,見存不錄,錄其佚篇。」


《六法》


先王當時而立法,度務而制事。法宜其時則治,事適其務故有功。然則法有時而治,事有當而功。今時移而法不變,務易而事以古,是法與時詭,而事與務易也。故法立而亂益,務為而事廢。故聖王之治國也,不法古,不循今,當時而立功,在難而能免。今民能變俗矣,而法不易;國形更勢矣,而務以古。夫法者,民之治也;務者,事之用也。國失法則危,事失用則不成。故法不當時,而務不適用,而不危者,未之有也。見《群書治要》三十六。


《答鬼谷先生書》


先生秉德含弘,飢必啖芝英,渴必飲玉漿,德與神靈齊,明與三光同。不忘賜書,戒以貪味。儀以不敏,名聞不昭,入秦匡霸,欲翼時君。刺以河邊,喻以深山,雖素空闇,誠銜斯旨。儀等曰:「偉哉先生!方覽遐鑒,興亡皎然。二子不能抑志退身,甘蓼蟲之樂,棲竹葦之巢,自掇泯滅,悲夫痛哉!」見《錄異記》:鬼谷先生遺儀、秦書,儀、秦答。


《為秦破從連橫獻書楚王》


秦地半天下,兵敵四國,被山帶河,四塞以為固。虎賁之士百餘萬,車千乘,騎萬匹,粟如丘山。法令既明,士卒安難樂死。主嚴以明,將知以武。雖無出兵甲,席卷常山之險,折天下之脊,天下後服者先亡。且夫為從者,無以異于驅群而攻猛虎也。夫虎之與羊,不格明矣。今大王不與猛虎而與群羊,竊以為大王之計過矣。
凡天下強國,非秦而楚,非楚而秦。兩國敵侔交爭,其勢不兩立。而大王不與秦,秦下甲兵,據宜陽,韓之上地不通;下河東,取成皋,韓必入臣于秦。韓入臣,魏則從風而動。秦攻楚之西,韓、魏攻其北,社稷豈得無危哉?且夫約從者,聚群弱而攻至強也。夫以弱攻強,不料敵而輕戰,國貧而驟舉兵,此危亡之術也。臣聞之,兵不如者,勿與挑戰;粟不如者,必與持久。夫從人者,飾辯虛辭,高主之節行,言其利而不言其害,卒有楚禍《史記》作「秦禍」」,無及為已。是故願大王之熟計之也。
秦西有巴蜀,方船《史記》作「大船」」積粟起于汶山,循江而下,至郢三千餘里。舫船載卒,一舫載五十人,與三月之糧,下水而浮,一日行三百餘里。里數雖多,不費馬汗之勞,不至十日而拒扞關。扞關驚,則從竟陵已東,盡城守矣,黔中、巫郡非王之有已。秦舉甲出之武關,南面而攻,則北地絕。秦兵之攻楚也,危難在三月之內;而楚恃諸侯之救,在半歲之外,此其勢不相及也。夫恃弱國之救,而忘強秦之禍,此臣之所以為大王之患也。且大王嘗與吳人五戰,三勝而亡之,陳卒盡矣,有偏守新城而居民苦矣。臣聞之,攻大者易危,而民弊者怨于上。夫守易危之功,而逆強秦之心,臣竊為大王危之。且夫秦之所以不出甲于函谷關十五年以攻諸侯者,陰謀有吞天下之心也。楚嘗與秦構難,戰于漢中,楚人不勝,通侯執珪死者七十餘人,遂亡漢中。楚王大怒,興師襲秦,戰于藍田,又却。此所謂兩虎相搏者也。夫秦、楚相弊,而韓、魏以全制其後,許無過《史記》作「危」」于此者矣。是故願大王熟計之也。
秦下兵攻衛、陽晉,必開扃天下之匈。大王悉起兵以攻宋,不至數月而宋可舉。舉宋而東指,則泗上十二諸侯盡王之有已。凡天下所信約從親堅者蘇秦,封為武安君而相燕,即陰與燕王謀破齊共分其地。乃佯有罪,出走入齊,齊王因受而相之。居二年而覺,齊王大怒,車裂蘇秦于市。夫以一詐偽反覆之蘇秦,而欲經營天下,混一諸侯,其不可成也亦明矣。今秦之與楚也,接境壤界,固形親之國也。大王誠能聽臣,臣請秦太子入質于楚,楚太子入質于秦,請以秦女為王箕帚之妾,效萬家之都以湯沐之邑,長為昆弟之國,終無相攻擊。臣以為計無便于此者。故敝邑秦王使使臣獻書大王之從車下風,須以決事。見《戰國策》十四,又《史記‧張儀傳》少末廿一字。


《獻書韓王》


韓地險惡,山居。五穀所生,非麥而豆;民之所食,大抵豆飯藿羹。一歲不收,民不饜糟糠。地方不滿九百里,無二歲之所食。料大王之卒,悉之不過三十萬,而厮徒負養在其中矣;為除守徼亭鄣塞,見卒不過二十萬而已矣。秦帶甲百餘萬,車千乘,騎萬匹,虎摯之士,跿跔科頭,貫頤奮戟者,至不可勝計也。秦馬之良,戎兵之眾,探前趹後,蹄間三尋者,不可稱數也。山東之卒,被甲冒冑以會戰;秦人捐甲徒裎以趨敵,左挈人頭,右挾生虜。夫秦卒之與山東之卒也,猶孟賁之與怯夫也。以重力相壓,猶鳥獲之與嬰兒也。夫戰孟賁、鳥獲之士,以攻不服之弱國,無以異于墮千鈞之重,集于鳥卵之上,必無幸矣。諸侯《史記》作「夫群臣諸侯」」不料兵之弱、食之寡,而聽從人之甘言好辭,比周以相飾也,皆言曰:「聽吾計,則可以強霸天下。」夫不顧社稷之長利,而聽須臾之說,詿誤人主者,無過于此者矣。大王不事秦,秦下甲據宜陽斷絕韓之上地;東取成皋、宜陽《史記》作「滎陽」」,則鴻台之宮,桑林之菀,非王之有已。夫塞成皋,絕上地,則王之國分矣。先事秦則安矣,不事秦則危矣。夫造禍而求福,計淺而怨深,逆秦而順楚,雖欲無亡,不可得也。故為大王計,莫如事秦。秦之所欲,莫如弱楚,而能弱楚者莫如韓。非以韓能強于楚也,其地勢然也。今主西面而事秦,以攻楚為敝邑,秦王必喜。夫攻楚而私其地,轉禍而說秦,計無便于此者也。是故秦王使使臣獻大王御史,須以決事。見《戰國策》二十六。又《史記‧張儀傳》少末十七字。


《為文檄告楚相》


始吾從若飲,我不盜而璧,若笞我。若善守汝國,我顧且盜而城。見《史記‧張儀傳》:嘗從楚相飲,楚相亡璧,門下意張儀,共執儀,掠笞數百,不服。儀既相秦,為文檄告楚相。


《白沙郵三石人刻要》


水竭不見足,盛不沒肩。見《華陽國志》:李冰為蜀守,于玉女房下白沙郵作三石人,立三水中,刻江神要云云。《北堂書鈔》一百六十引同。《水經‧江水一注》作「水竭不至足,盛設要」。今本《華陽國志》或作「立三水中,與江神要」。


《獻書昭王》


臣聞明主正,有功者不得不賞,有能者不得不官,勞大者其祿厚,功多者其爵尊,能治眾者其官大。故不能者不敢當其職焉,能者亦不得蔽隱。使以臣之言為可,則行而益利其道;若將弗行,則久留臣無為也。語曰:「人主《後語》作「庸主」」賞所愛而罰所惡,明主則不然,賞必加于有功,刑必斷于有罪。」今臣之胸不足以當椹質,要不足以待斧鉞,豈敢以疑事嘗試于王乎?雖以臣為賤而輕辱臣,獨不重任臣者後無反覆于王前邪?臣聞周有砥厄,宋有結綠,梁有懸黎,楚有和璞。此四寶者,工之所失也,而為天下名器。然則聖王之所棄者,獨不足以厚國家乎?臣聞善厚家者,取之于國;善厚國者,取之于諸侯。天下有明主,則諸侯不得擅厚矣。是何故也?為其凋榮也。良醫知病人之死生,聖主明于成敗之事,利則行之,害則舍之,疑則少嘗之,雖堯、舜、禹、湯復生,弗能改已。語之至者,臣不敢載之于書;其淺者,又不足聽也。意者,臣愚而不闔于王心邪?亡其言臣者將賤而不足聽邪?非若是也,則臣之志,願少賜游觀之間,望見足下而入之。見《戰國策》五,又見《史記‧范雎傳》。《史記》「將賤而不足聽邪」已下作「賤而不可用乎?又有自非然者,臣願得少賜游觀之間,望見顏色,一語無效,請伏斧質」等句,餘文字亦有同異。


《呂氏春秋序意》


維秦八年,歲在涒灘,秋,甲子朔,朔之日,良人請問《十二紀》。文信侯曰:「嘗得學黃帝之所以誨顓頊矣:『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為民父母。』蓋聞古之清世,是法天地。凡《十二紀》者,所以紀治亂存亡也,所以知壽夭吉凶也。上揆之天,下驗之地,中審之人,若此則是非可不可無所遁矣。天曰順,順維生;地曰固,固維寧;人曰信,信維聽。三者咸當,無為而行。行也者,行其理也。行數,循其理,平其私。夫私視使目盲,私聽使耳聾,私慮使心狂。三者皆私設精,則智無由公;智不公,則福日衰,災日隆,以日倪而西望知之。」見《呂氏春秋》十二。案,此下尚有趙襄子一段,非《十二紀》之總序也,不錄。


《柳下惠誄》


夫子之不伐兮,夫子之不竭兮。夫子之信誠,而與人無害兮。屈柔從俗,不強察兮。蒙恥救民,德彌大兮。雖遇三黜,終不蔽兮。愷悌君子,永能厲兮。嗟乎惜哉!乃下世兮。庶幾遐年,今遂逝兮。鳴呼哀哉!魂神泄兮。夫子之謚,宜為惠兮。見《列女傳》二:柳下既死,門人將誄之,妻曰:將誄夫子之德邪?則二三子不如妾之知也。乃誄云云。門人從之以為誄,莫能竄一字。


《置兒絝中祝》


趙宗滅乎,若號;即不滅,若無聲。見《史記‧趙世家》。


《款門上魏哀王書》


曲沃之老婦也,心有所懷,願以聞于王。見《列女傳》三:魏哀王為大子納妃而美,將自納焉。負因款王門而上書。王召入,遂與太子妃,而賜負三十鍾。


《密遺夫韓憑書》


其雨淫淫,河(水大)〔大水〕深,日出當心。見《搜神記》十一:宋康王奪韓憑妻何氏,憑怨,王囚之,論為城旦。妻密遺憑書,繆其辭。《御覽》五百五十九作「河大水深」。


《遺書于帶》


王利其生,妾利其死。願以尸骨,賜憑合葬。見《搜神記》十一:韓憑自殺,妻遂自投台,左右攬之,衣不中手而死。遺書于帶。


《持幟見頃襄王言隱事》


大魚失水,有龍無尾。牆欲內崩,而王不視。見《列女傳》六。


《上書趙王》


括不可使將。
始妾事其父,時為將,身所奉飯飲而進食者以(千)〔十〕數,所友者以百數。大王及宗室所賞賜者,盡以予軍吏士大夫。受命之日,不問家事。今括一旦為將,東向而朝,軍吏無敢仰視之者。王所賜金帛,歸藏于家,而日視便利田宅可買者買之。王以為何如其父?父子異心,願王必遣。
王終遣之,即有如不稱,妾得無隨坐乎?見《史記‧趙奢傳》:趙孝成王七年,秦與趙兵相距長平,信秦之間,以趙奢子括為將,代廉頗。及括將行,其母上書云云。括軍敗,前後所亡四十五萬。趙王以括母先言,竟不誅也。又略見《御覽》二百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