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上古三代文卷十五



謹案,杜子春注《周禮》云:《歸藏》,黃帝也。《御覽》六百九引《帝王世紀》云:殷人因黃帝曰《歸藏》。《禮運》:「我得《坤乾》焉。」鄭云:其書存者有《歸藏》。《疏》引熊安生云:《殷易》以坤為首,故先坤后乾。《隋志》、舊新《唐志》:《歸藏》十三卷。《隋志》又云:《歸藏》,漢初已亡,晉中經有之,唯載卜筮,不似聖人之旨。以本卦尚存,故取貫于《周易》之首,以備《殷易》之缺。案,《御覽》六百八引桓譚《新論》云:《歸藏》四千三百言。是西漢末已有此書。《漢志》本《七略》,偶失載耳。《文獻通考》引《崇文總目》云:今但存《初經》、《齊母》、《本蓍》三篇。《玉海》引《中興書目》同。《文淵閣書目》不著錄,蓋三篇又亡于元明之際。今搜輯群書所載,得八百四十六字,視桓譚所見本略存十二焉。」昔黃神與炎神爭鬥涿鹿之野,將戰,筮于巫咸,曰:「果哉而有咎?」見《御覽》七十九,《路史‧前紀》三、《後紀》四。


《歸藏》


昔者豐隆筮將雲氣而吉核之也。見《北堂書鈔》一百五十。案,舊寫本每條刪下半段,以「之也」字代之,通部如此。《穆天子傳二注》云:豐隆筮御雲得大壯卦,遂為云師。疑《歸藏》之文。陳禹謨本作「雖有豐隆莖得雲氣而結核」,蓋臆改也,不足據。
昔者河伯筮與洛戰而枚占,昆吾占之,不吉。見《初學記》二十。
昔常娥以西王母不死之藥服之,遂奔為月精。見《北堂書鈔》一百五十,《文選‧月賦注》,〈宣貴妃誄注〉,〈祭顏光祿文注〉,《御覽》九百八十四。
羿請不死之藥于西王母,姮娥竊之以奔月。將往,枚筮之于有黃。有黃占之曰:「吉。翩翩歸妹,獨將西行。逢天晦芒,毋驚恐,後且大昌。」見《續漢‧天文志上注》引張衡〈靈憲〉,當是《歸藏》之文。
鯀筮之于《歸藏》,得其大明,曰:「不吉,有初亡後。」見《路史‧後紀》十三。
昔者夏后啟筮享神于晉之墟,作為璇臺于水之陽。見《藝文類聚》六十二,《文選‧王元長曲水詩序注》,《初學記》二十四,《御覽》一百七十七。
昔夏后啟筮享神于大陵,而上鈞臺,枚占皋陶,曰:「不吉」。見《北堂書鈔》八十二,《初學記》二十四,《御覽》八十二。
啟筮徙九鼎,啟果徙之。見《路史‧後紀》十四〔十三〕。
昔者,桀筮伐唐,而枚占于熒惑,曰:「不吉,不利出征,惟利安處。彼為狸,我為鼠。勿用作事,恐傷其父。」見《御覽》八十二,又九百十二,《路史‧後紀》十(四)〔三〕。
武王伐商,枚占耆老,曰:「不吉。」見《路史‧後紀》五。
昔穆王天子筮出于西征,不吉,曰:「龍降于天,而道里修遠。飛而沖天,蒼蒼其羽。」見《御覽》八十五。
穆王獵干戈之野。見《御覽》八百三十一。
昔穆王子筮卦于禺彊。見《莊子‧大宗師》,《釋文》,《路史‧後紀》五。
節卦:殷王其國常(毋)〔母〕谷(目)。見《周禮‧太卜疏》,《路史‧發揮》。
剝:良人得其玉,(君子)〔小人〕得其粟。見《御覽》八百四十。
鼎有黃耳,利得鱣鯉。見《藝文類聚》九十九。
有鳧鴛鴦,有雁鷫鷞。見《藝文類聚》九十二,《御覽》九百二十五。
乾者,積石風穴之琴。亭之者弗亭,終身不瘳。見《北堂書鈔》一百五十八。
君子戒車,小人戒徒。見《文選‧顏延年秋胡詩注》。
上有高臺,下有雝池。以此事君,其貴若化;若以賈市,其富如河。見《御覽》四百七十二。
有人將來,遺我貨貝。以正則徹,以求則得,有喜則至。見《藝文類聚》八十四,《御覽》八百七(十)。
有人將來,遺我錢財,(自)〔日〕夜望之。見《御覽》八百三十(一)〔五〕。
東君、雲中。見《史記‧封禪書索隱》云:見《歸藏易》。
乾為天,為君,為父,為大赤,為辟,為卿,為馬,為禾,為血卦。見《路史‧發揮》。案,此蓋《說卦》文,《殷易》先有,非始《十翼》。
已上二十五事,引見不著篇名。其云黃神至夏后啟占驗,當在《啟筮篇》,而并及武王、穆王者,蓋太卜增加。《北堂書鈔》一百一引桓譚《新論》:《歸藏》藏于太卜,故《殷易》有周事。凡繇辭外,皆傳說耳。


《歸藏啟筮》


太昊之盛,有白雲出自蒼梧,入于大梁。見《藝文類聚》一,《文選‧謝朓新亭渚別范零陵(諸)〔詩〕注》,《初學記》一,《(百)〔白〕帖》二,《御覽》八,又八百七十二。
昔女媧筮,張雲幕而枚占神明。占之曰:「吉。昭昭九州,日月代極。平均土地,和合萬國。」見《北堂書鈔》一百三十二,《初學記》二十五,《御覽》七十八。
共工人面、蛇身、朱髮。見《山海經‧大荒西經注》,《藝文類聚》十七,《御覽》三百七十三,《路史‧後紀》二。
蚩(水)〔尤〕出自羊水,八肱,八趾,疏首,登九淖以伐空桑,黃帝殺之于青丘。見《初學記》九,《路史‧後紀》四。案,《路史》又云:蚩尤疏言虎腃,八肱八趾。見《歸藏啟筮》。
空桑之蒼蒼,八極之既張,乃有夫羲和,是主日月,職出入,以為晦明。見《山海經‧大荒南經注》。
瞻彼上天,一明一晦,乃有夫羲和之子,出于陽谷。見《山海經‧大荒南經注》。
帝堯降二女為舜妃。見《周禮‧太卜》疏引〔《歸藏》〕《坤開筮》。《坤》是其卦名。
滔滔洪水,無所止極,伯鯀乃以息石息壤,以填洪水。見《山海經‧海內經注》,又見《史記‧甘茂傳索隱》,《北堂書鈔》一百六十作「以堙洪水」。
鯀死,三歲不腐,剖之以吳刀,化為黃龍。見《山海經‧海內經注》。
鯀殛死,三歲不腐,副之以吳刀,是用出禹。見《初學記》二十二,《路史‧後紀》十二。
麗山之子鼓,青羽人面馬身。見《山海經‧西山經注》,《路史‧後紀》四。案,《西山經》又云:鍾山其子曰鼓,其狀如人面而龍身。《注》云:其類皆見《歸藏啟筮》。
金水之子,其名曰羽蒙,乃(之羽)民是生百鳥。見《文選‧鸚鵡賦注》,《御覽》九百十四。
羽民之狀,鳥喙赤目而白首。見《山海經‧海外南經注》。
昔彼《九冥》,是與帝《辯》同宮之序,是為《九歌》。見《山海經‧大荒西經注》。不可竊《辯》與《九歌》以國于下。見《山海經‧大荒西經注》。


《歸藏鄭母經》


昔者羿善射,彃十日,果畢之。見《尚書》〔引〕《五子之歌》疏,《左傳‧襄四年疏》,《論語‧憲問》疏,《孟子‧梁惠王疏》,《山海經‧海外東經注》。案,洪興祖補注《天問》引《歸藏易》云「羿畢卜日」,即此約文。
夏后啟筮:「御飛龍登于天,吉。」明啟亦仙也。見《山海經‧海外西經注》。案,《穆天子傳五注》云:嵩,高山,啟母在此山化為石,而子啟亦登仙,皆見《歸藏》。
《明夷》曰:昔夏后啟上乘龍飛以登于天。皋陶占之曰:「吉。」見《御覽》九百二十九。案《路史‧後紀》十四引《歸藏鄭母經‧明夷》曰「夏后啟筮御龍飛升于天」,與上文連一條。


《歸藏初經》


初坤,初乾,初離,初坎,初兌,初艮,初釐,初巽。見《路史‧後紀》五,又〈發揮〉。案《玉海》三十五引作「初乾,初奭,初艮、初兌,初犖、初離,初釐,初巽」,卦皆六畫。奭即坤,犖即坎,釐即震。世有《歸藏鏡》,亦作奭、作犖、作釐。


《歸藏齊母經》


瞿有,瞿有,䱄宵梁為酒。尊于雨壼兩羭,飲之二日然後穌。士有澤,我取其魚。見《爾雅‧釋畜注》,〈釋畜疏〉云:《歸藏齊母經》之文也。瞿有,卦名。


《歸藏本蓍篇》


蓍末大于本為上吉;蒿末大于本,次吉;荊末大于本,次吉;箭末大于本,次吉;竹末大于本,次吉。蓍一五神,蒿二四神,荊三三神,箭四二神,竹五一神。筮〔五〕犯皆臧,五筮之神明皆聚焉。見《御覽》七百二十七引《歸藏》,不著篇名。《崇文總目》云「今唯存《初經》、《齊母》、《本蓍》三篇」,知此為《本蓍》篇文。
《左傳‧襄九年》:穆姜夢于東宮,初往而筮之,遇艮之八。《注》:《連山》、《歸藏》皆以七、八為占,故言遇艮之八。疏:七為少陽,八為少陰,九為老陽,六為老陰,老變而少不變。《周易》以變為占,二《易》以不變為占。
此筮遇艮之八,謂艮之第二爻不變者,是八也。
謹案,《周禮》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其經卦皆八,其別皆六十有四。秦焚書,唯《易》以卜筮存。《易》蓋統三《易》言之。漢專用《周易》,而夏殷《易》若存若亡,通儒不盡見之,後竟佚失,可惜也。余編《上古三代文》,既輯《歸藏》一篇如右。而左氏所載或用《周易》,《傳》必明明標出;其不標出者,實兼三《易》。然亦有筮者臨時推測,別撰韻語為象辭,復以韻語下斷者。今輯一篇,題曰《筮辭》,附《歸藏》後焉。」同復于父,敬如君所。見《左傳‧閔二年》:成季之將生也,筮之,遇《大有》之《乾》云云。《注》:筮者之辭也。


《筮辭》


涉河,侯車敗。見《左傳‧僖十五年》:秦伯伐晉,卜徒父筮之吉,云云。
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同上。詰之,對曰:乃大吉也。三敗,必獲晉君。其卦遇《蠱》云云。《注》:蓋卜筮者雜辭,以狐蠱為君,其義欲以喻晉惠公,其象未聞。
土刲羊,亦無𥁃也;女承筐,亦無貺也。西鄰責言,不可償也。《歸妹》之《睽》,猶無相也。《震》之《離》,亦《離》之《震》。為雷為火,為嬴敗姬。車說其輹,火焚其旗,不利行師,敗于宗丘。《歸妹》、《睽孤》,張之弧寇。姪其從姑,六年其逋,逃歸其國,而棄其家,明年其死于高梁之虛。見《左傳‧僖十五年》:初,晉獻公筮嫁伯姬于秦,遇《歸妹》之睽。史蘇占之曰,不吉。其繇曰云云。《注》:凡筮者用《周易》,則其象可推。非此而往,則臨時占者,或取于象,或取于氣,或取于時日王相,以成其占。
南國䠞,射其元王,中厥目。見《左傳‧成十六年》:晉楚遇于鄢陵,公筮之。史曰:吉。其卦遇《復》云云。《注》:此卜者辭也。
謹案,《周禮》太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其經兆之體皆百有二十,其頌皆千有二百。蓋三兆頌合三千六百。群書所載卜之遇兆曰、其繇曰、占曰者,皆卜頌也。卜以五行以兆。《左傳‧哀九年》:趙鞅卜救鄭,遇水適火。《注》:水火之兆。疏引服虔云:兆南行適火,卜法橫者為土,立者為木,邪向經者為金,背經者為火,囚光而細曲者為水。自漢以來,筮專行而卜微。今輯《卜頌》一篇,附三《易》之後焉。」鼎成三足而方,不炊而自烹,不舉而自臧,不遷而自行,以祭于昆吾之虛。上鄉。見《墨子‧耕柱》:昔者夏后開使蜚廉采金于山川,而陶鑄之于昆吾,是使翁難乙卜于以若之龜,龜曰。


《卜頌》


逢逢白雲,一南一北,一西一東。九鼎既成,遷于三國。見《墨子‧耕柱》:乙又言兆之由,曰享矣云云。由,同「繇」。
非龍非彲,非虎非罷。兆得公侯,天遺汝師。以之佐昌,施及三王。見《六韜》:文王將田,史編布卜曰:田于渭陽,將大得焉云云。文王曰:兆致是乎?史編曰:編之太祖史疇為禹占,得皋陶,兆比于此。案,《史記‧齊世家》載此,小異。
蜉蝣之羽,飛集于戶。鴻之戾止,弟弗克理。重靈降誅,尚復其所。見《文選‧思玄賦注》引《古文周書》:周穆王姜后晝寢而孕。越姬嬖,竊而育之,斃以玄鳥二七,塗以彘血,置諸姜后,遽以告王。王恐,發書而占之曰。
蟲飛集戶,是曰失所。惟彼小人,弗克以育君子。同上:問左史氏,史灼曰。案,「灼」本又作「豹」。
(關)〔闕〕親,將留其身。歸于母氏,而後獲寧。冊而藏之,厥休將振。同上:史良曰是謂云云。
鳳皇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見《左傳‧莊二十二年》: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云云。
其名曰友,在公之右。間于雨社,為公室輔。見《左傳‧閔二年》:成季之將生也,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曰男也。又見昭三十二〔年〕。
挾以銜骨,齒牙為猾,戎、夏交狡。見〈晉語一〉:獻公卜伐驪戎,史蘇卜之,曰勝而不吉,遇兆云云。公不聽,遂伐驪戎,克之,得驪姬以歸。
專之渝,攘公之羭。一薰一蕕,十年尚猶有臭。見《左傳‧僖四年》:初,晉獻公欲以驪姬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公曰:從筮。卜人曰:筮短龜長,不知從長,且其繇曰云云,必不可。弗聽。
兆如山陵,有夫出征,而喪其雄。見《左傳‧襄十年》:鄭皇耳帥師侵衛,孫文子卜追之,獻兆于定姜,姜氏問繇,曰云云。
君子得黿,小人遺冠。見《御覽》六百八十四,八百三十二,九百三十二引《古文瑣語》:范獻子卜臘,其繇曰云云。獻子臘,無所得,遺(得)其豹冠。
沉陽,可以興兵,利以伐姜,不利(于)〔子〕商。見《左傳‧哀九年》:趙鞅卜救鄭,遇水適火。史龜曰是謂云云。
如魚窺尾,銜流而方羊。裔焉大國,滅之將亡。闔門塞竇,乃自後踰。見《左傳‧哀十七年》:衛侯萬渾良夫,叫天無辜。衛侯貞卜,其繇曰。
大橫庚庚,余為天王,夏啟以光。見《史記‧文帝紀》:陳平等遣人迎代王,代王卜之,兆得大橫,占曰。


《夏書》


昏、墨、賊、殺。見《左傳‧昭十四年》:(夏)〔叔向〕引《夏書》云云。「皋陶之刑也」《注》:《逸書》。


《夏訓》


有窮、后羿。見《左傳‧襄四年》引《夏訓》有之,《注》:《夏訓》,夏書。
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鉏遷于窮石,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射也,不修民事,而淫于原獸,棄武羅、伯因、熊髡、尨圉而用寒浞。寒浞,伯明氏之讒子弟也,伯明后寒棄之,夷羿收之,信而使之,以為己相。浞行媚于內,而施賂于外,愚弄其民,而虞羿于田。樹之詐慝,以取其國家,外內咸服。羿猶不悛,將歸自田,家眾殺而亨之,以食其子。其子不忍食諸,死于窮門。靡奔有鬲氏,浞因羿室,生澆及豷,恃其讒慝詐偽而不德于民,使澆用師滅斟灌及斟尋氏。處澆于過,處豷于戈,靡自有鬲氏收二國之燼,以滅浞而立少康。少康滅澆于過,后杼滅豷于戈。有窮由是遂亡。同上。


《訓語》


夏之衰也,(褎)〔褒〕人之神化為二龍,以同于王庭而言曰:「余,(褎)〔褒〕之二君也。」夏后卜殺之與去之與止之,莫(告)〔吉〕。卜請其漦而藏之,吉。乃布幣焉而策告之,龍亡而漦在,櫝而藏之,傳郊之。及殷周,莫之發也。見〈鄭語〉史伯引「《訓語》有之,」《注》:《訓語》,《周書》。


《秩官》


敵國賓室,關尹以告,行理以節逆之,候人為導,卿出郊勞,門尹除門,宗祝執祀,司里授館,司徒具徒,司空視塗,司寇詰奸,虞人入材,甸人積薪,火師監燎,水師監濯,膳宰致饔,廩人獻餼,司馬陳芻,工人展車,百官以物至,賓人如歸。是故大小莫不懷愛。其貴國之賓至,則以班加一等,益虔。至于王吏,則皆官正莅事,上卿監之。若王巡守,則君親監之。見〈周語中〉:單襄公引周之《秩官》。《注》:秩官,周常官,篇名。


《西方之書》


懷與安,實疚大事。見〈晉語四〉。《注》:西方謂周。


《大度之書》


舉兵之日而境內不貧,戰而必勝,勝而不死,得地而國不敗,為此四者若何?舉兵之日而境內不貧者,計數得也;戰而必勝者,法度審也;勝而不死者,教器備利而敵不敢校也;得地而國不敗者,因其民也。見《管子‧兵法》。


《鄭書》


安定國家,必大焉先。見《左傳‧襄三十年》:子產引「《鄭書》有之」,《注》:鄭國史書。
惡直醜正,實蕃有徒。見《左傳‧昭二十八年》:晉司馬叔游引「《鄭書》有之」,《注》:鄭書,古書名也。


《太府之憲》


〔子弒父〕,〔臣弒君〕,〔有常不赦〕。國雖大赦,降臣亡子,不得與焉。見《戰國策‧魏四》:安陵君言,先君手受《太府之憲》,《憲》之上篇曰。《注》:以城降人及亡人之子。


《禮志》


將有請于人,必先有入焉。欲人之愛己也,必先愛人。欲人之從己也,必先從人。無德于人,而求用于人,罪也。見〈晉語四〉。


《前志》


敵惠敵怨,不在后嗣。見《左傳‧文六年》。


《志》


言以足志,文以足言。見《左傳‧襄二十五年》。
高山峻原,不生草木。松柏之地,其土不肥。見〈晉語九〉。


《軍志》


允當則歸。見《左傳‧僖二十八年注》:《軍志》,兵書。
知難而退。同上,又見〈宣十二年〉:隨武子曰,見可而進,知難而退,軍之善政也。
有德不可敵。同上。
先人有奪人之心。見《左傳‧宣十二年》。


《周志》


勇則害上,不登于明堂。見《左傳‧文二年》引「《周志》有之」,《注》:《周志》,《周書》也。案,見《周書‧大匡解》。
文王夢天帝服玄穰,以立于令狐之津。帝曰:「昌,賜汝望。」文王再拜稽首。太公于後亦再拜稽首。文王夢之夜,太公夢之亦然。其後文王見太公而訆之曰:「而名為望乎?」答曰:「唯,為望。」文王曰:「吾如有所見于汝。」太公言其年月與其日,且盡道其言,「臣此以得見也。」文王曰:「有之!有之!」遂與之歸,以為卿士。見晉太康十年,汲縣《齊太公廟碑》引《周志》。
謹案,《晉書‧束晢傳》:初,太康二年,汲郡人不准盜發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書數十年,其《瑣語》十一篇,諸國卜夢妖妖怪相書也。《隋志》:《古文瑣語》四卷,汲冢書。舊新《唐志》同。宋以後不著錄,今輯群書引見,省并復重,得二十五事,匯為一篇。至《穆天下傳》、《竹書紀年》,俱汲冢古文,見存不錄。」舜囚堯于平陽,取之帝位。今見有囚堯城。見《史通‧疑古篇》,《廣宏明集》十一。案《初學記》八引《竹書》云:舜囚堯、偃蹇、丹朱,蓋此城也。


《汲冢瑣語》


仲壬崩,伊尹放太甲,乃自立四年。見《御覽》八十三。
周宣王夜臥而晏起,后夫人不出于房。(其)〔姜〕后既出,乃脫簪珥,待罪于永巷,使其傅母通言于宣王曰:「妾之淫心見矣,至使君王失禮而晏起,以見君王之樂色而忘德也。亂之興,從婢子起,敢請罪。」王曰:「寡人不德,實自生過,非夫人之罪也。」遂復姜后(也)〔而〕勤于政事,早朝晏退,卒成中興之名。見《藝文類聚》十五。
宣王之元妃獻后生子不恆,期月而生,后弗敢舉。天子召問群(臣及)〔王之〕元史,史皆荅曰:「若男子也,身體有不全,諸骨節有不備者,則可;身體全,骨節備,不利于天子也,將必喪邦。」天子曰:「若而不利余一人,命棄之。」仲山甫曰:「天子年長矣,而未有子,或天將以是棄周,雖棄之,何益?且卜筮言,何必從?」天子乃弗棄之。見《御覽》八十五,又一百三十五。
幽王娶褒姒,楚矢箕服,是喪王國。見《北堂書鈔》二十六,又四十二。
周王欲殺王子宜咎,立伯服。釋,虎將執之,宜咎叱之,虎弭耳而服。見《御覽》八百九十一,《事類賦注》二十。
晉冶氏女徒病,棄之。舞囂之馬僮飲馬而見之。病徒曰:「吾良夢。」馬僮曰:「汝奚夢乎?」曰:「吾夢乘水如河汾,三馬當以(舞僮告)〔告舞僮〕。」舞囂自往視之,曰:「尚可活,吾買汝。」荅曰:「棄之矣,猶未死乎?」舞囂曰:「未。」遂買之。至舞囂氏而疾。有間,而生荀林父。見《御覽》六百四十二。
晉平公夢見赤熊窺屏,惡之而有疾。使問之產案,《左傳》昭七年疏引以上同」,子產曰:「昔共工之卿曰浮游,既敗于顓頊,自沒沉淮之淵案,《路史‧後紀》引作「自沉于淵」」。其色赤,其言善笑,其行善顧,其狀如熊,常為天王崇。見之堂,則王天下者死;見之堂下,則邦人駭;見之門,則近臣憂;見之庭,則無傷。今窺君之屏,病而無傷。祭顓頊共工,則瘳。」公如其言而病間。見《御覽》九百八,《路史‧後紀》二。案,《史通》云:尋《汲冢瑣語》,即《乘》之流耶?其《晉春秋篇》云:平公疾,朱熊窺屏。左氏亦載斯事,而云夢黃熊入門。
晉平公與齊景公乘,至于澮上,見人乘白驂八駟,以來平公之前。公問師曠曰:「有犬狸身而狐尾者乎?」案,《水經注》引作「有犬狸身而孤尾,隨平公之車,公問師曠」。《太平廣記》引作「去其車而隨公之車」。」師曠有頃而答曰:「有之。首陽神,其名曰者來。首陽之神飲酒霍太山而歸其居,而于澮乎見之案,《水經注》引對曰:首陽之神,有犬狸身孤尾。其逢君者,飲酒得福則徼之。《太平廣記》引作「狸身而孤尾,其名曰首陽之神,飲酒于霍太山,而歸其君」」。甚善,君有喜焉。」見《水經‧澮水注》,《御覽》四十,《太平廣記》二百九十一。
師曠御晉平公案,《御覽》三百六十九引作「晉師曠晝侍平公」」,鼓瑟,輟而笑曰:「齊君與其嬖人戲,墜于床而傷其臂。」平公命人書之曰:「某月某日案,《御覽》三引作「某年某月」」,齊君戲而傷。」問之于齊侯,齊侯笑曰:「然,有之。」見《藝文類聚》十九,《御覽》三百六十九,又三百九十一。案,《御覽》三百六十九引作「公晝記之,使問齊侯,果如其言」。
有鳥飛從西方來,白質,五色皆備,集平公之庭,相見如讓。公召叔嚮問之。叔嚮曰:「吾聞師曠曰:『西方有白質鳥,五色皆備,其名曰翬;南方赤質,五色皆備,其名曰搖。』其來為吾君臣,其祥先至矣。」見《御覽》九百十七。
齊景公伐宋,至曲陵,夢見大君子,甚長而大,大下而小上,(甚)〔其〕言甚怒,好仰。晏子曰:「若是,則盤庚也。夫盤庚之長九尺有餘,大下小上,白色而髯,其言好仰而聲上。」公曰:「是也。」「是怒君師,不如違之。」遂不伐宋也。見《御覽》三百七十七。
齊景公伐宋,至曲陵,夢見有短丈夫賓于前。晏子曰:「君所夢何如哉?」公曰:「其賓者甚短,大上而小下,其言甚怒,好俯。」晏子曰:「如是,則伊尹也。伊尹甚大而短,大上小下,赤色而髯,其言好俯而下聲。」公曰:「是矣。」晏子曰:「是怒君師,不如違之。」遂不果伐宋。見《御覽》三百七十八。
范獻子卜獵,命人占之,曰其繇曰:「君子得黿,小人遺冠。」范獻子獵而無得,遺其豹冠。見《御覽》六百八十四,又八百三十二,又九百三十二。
隕石于鑄三。宋景公問于刑史子臣曰:「隕石于鑄三,何也?」刑史子臣荷曰:「天下之望山三,將崩。」見《北堂書鈔》一百六十。
初,刑史子臣謂宋景公曰:「從今已往,五祀案,《御覽》引作「五月」」五日,臣死;自臣死後五年五月丁亥案,《御覽》作「丁已」」吳亡;已後五祀八月辛巳,君薨。」刑史子臣至死日,朝見景公,夕而死。後吳亡,景公懼,思刑史子臣之言。將至死日,乃逃于瓜圃案,《初學記》二十四引「瓜圃」見《瑣語》」,遂死焉。求得,已蟲矣。見《藝文類聚》八十七,《御覽》九百七十八,《事類賦注》二十七。
智伯既敗,將出走,夢火見于西方,乃出奔秦;又夢火見于南方,遂奔楚也。見《御覽》八百九十六〔八百六十九〕,《事類賦注》八。
蒲且子見雙鳧過之,其不被(戈)〔弋〕者亦下。見《文選‧勵志詩注》。
齊東有二石,高八尺,博四尺,而入于海。見《北堂書鈔》一百六十。
《汲冢瑣語》記太丁時事,以為《夏殷春秋》。見《史通‧六家篇》。
《瑣語》又有《晉春秋》,記獻公十七年事。見《史通‧六家篇》。
《瑣語春秋》載魯國閔公時事,言之最詳。見《史通‧惑經篇》。
汲冢所得書,尋亦亡逸。今惟《紀年》、《瑣語‧師春》在焉。案《紀年》,《瑣語》載春秋時事,與《左氏》同。見《史通‧申左篇》。
(疏)〔瓜〕圃見《瑣語》。見《初學記》二十四。
《汲冢瑣語》乃載秦望碑。見《顏氏家〔訓〕‧書証篇》。
謹案,《古文周書》亦汲冢所得,今僅《文選注》引有二條,或以《逸周書》當之,非也。」周穆王姜后晝寢而孕。越姬嬖,竊有育之,斃以玄鳥二七,塗以彘血,寘諸姜后,遽以告王。王恐,發書而占之,曰:「蜉蝣之羽,飛集于戶。鴻之戾止,弟弗克理。重靈降誅,尚復其所。」問左史氏,史豹曰:「蟲飛集戶,是曰失所。惟彼小人,弗克以育君子。」史良曰:「是謂(關)〔闕〕親,將留其身,歸于母氏,而後獲寧。冊而藏之,厥休將振。」王與令尹冊而藏之于櫝。居三月,越姬死,七日而復,言其情曰:「先君怒(子)〔予〕甚,曰:『爾夷隸也,胡竊君之子不歸母氏?將寘而大戮,及王子于治。』」見《文選‧思玄賦注》引《古文周書》。案,梅鼎祚《文紀》引此作《汲冢‧師春》,未詳所出。


《古文周書》


穆王田,有黑鳥若鳩,翩飛而跱于衡,御者斃之以策,馬逸,不克止之,躓于乘,傷帝左股。見《文選‧赭白馬賦注》引《古文周書》。


《桃左春秋》


人主之疾死者不能處半。人主弗知,則亂多資。見《韓非子‧備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