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帝




《封王禁制書》(初元元年三月癸卯)


其封婕妤父丞相少史王禁為陽平侯,位特進。見《漢書‧五行志》中之上。


《申明毀廟制書》(建昭五年)


孝宣皇帝尊孝武廟曰世宗,損益之禮,不敢有與焉。他皆如舊制。見《漢書‧韋玄成傳》:初,上定迭毀禮,獨尊孝文廟為太宗,而孝武廟親未盡,故未毀。上于是迺復申明之,曰云云。《傳》又載哀帝即位,孔光、何武奏言。建昭五年制書與此同,唯少末句。


《議律令詔》


夫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難犯而易避也。今律令煩多而不約,自典文者不能分明,而欲羅元元之不逮,斯豈刑中之意哉?其議律令可蠲除輕減者,條奏,唯在便安萬姓而已。見《漢書‧刑法志》:元帝初立,迺下詔。


《遣使循行天下詔》(初元元年四月)


朕承先帝之聖緒,獲奉宗廟,戰戰兢兢。間者,地數動而未靜,懼于天地之戒,不知所繇。方田作時,朕憂蒸庶之失業,臨遣光祿大夫裒等十二人循行天下,存問耆老鰥寡孤獨困乏失職之民,延登賢俊,招顯側陋,因覽風俗之化。相守二千石誠能正躬勞力,宣明教化,以親萬姓,則六合之內和親,庶幾虖無憂矣。《書》不云乎?「股肱良哉,庶事康哉!」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見《漢書‧元紀》。


《免災民租賦詔》(初元元年四月)


關東今年穀不登,民多困乏。其令郡國被災害甚者毋出租賦。江海陂湖園池屬少府者以假貧民,勿租賦。賜宗室有屬籍者馬一匹至二駟,三老、孝者帛五匹,弟者、力田三匹,鰥寡孤獨二匹,吏民五十戶牛酒。見《漢書‧元紀》。


《節省詔》(初元元年九月)


間者,陰陽不調,黎民饑寒,無以保治,惟德淺薄,不足以充入舊貫之居。其令諸宮館希御幸者勿繕治,大僕減穀食馬,水衡省肉食獸。見《漢書‧元紀》。


《令孔霸奉孔子祀詔》(初元元年)


其令師褒成君關內侯霸,以所食邑八百戶祀孔子焉。見《漢書‧孔光傳》。


《災異求言詔》(初元二年三月)


蓋聞賢聖在位,陰陽和,風雨時,日月光,星辰靜,黎庶康寧,考終厥命。今朕恭承天地,託于公侯之上,明不能燭,德不能綏,災異竝臻,連年不息。乃二月戊午,地震于隴西郡,毀落太上皇廟殿壁木飾,壞敗豲道縣城郭官寺及民室屋,壓殺人眾。山崩地裂,水泉湧出。一年地再動,天惟降災,震驚朕師《翼奉傳》作「躬」」。治有大虧,咎至於斯。夙夜兢兢,不通大變,深惟鬱悼,未知其序。間者,歲數不登,元元困乏,不勝饑寒,以陷刑辟,朕甚閔之。已詔吏虛倉廩,開府臧,振捄貧民。郡國被地動災甚者,無出租賦。赦天下。群司其找思天地之戒,有可蠲除減省以便萬姓者,各條奏。悉意陳朕過失,毋有所諱。丞相、御史、中二千石舉茂材異等直言極諫之士,朕將親覽焉。見《漢書‧元紀》,又見《翼奉傳》,各有刪節,今合錄之。


《又詔》(初元二年七月)


歲比災害,民有菜色,慘怛于心。已詔吏虛倉廩開府庫振救,賜寒者衣。今秋禾麥頗傷。一年中地再動。北海水溢,流殺人民。陰陽不和,其咎安在?公卿將何以憂之?其悉意陳朕過,靡有所諱。見《漢書‧元紀》。


《原蕭望之詔》(初元三年秋)


制詔丞相御史:前將軍望之傅朕八年,亡它罪過,今事久遠,識忘難明。其赦望之罪,收前將軍、光祿勳印綬。見《漢書‧蕭望之傳》。


《賜蕭望之爵邑詔》(初元三年冬)


制詔御史:國之將興,尊師而重傅。故前將軍望之傅朕八年,道以經書,厥功茂焉。其賜爵關內侯,食邑八百戶,給事中,朝朔望,坐次將軍。見《漢書‧元紀》,又,《蕭望之傳》。


《詔免諸葛豐》


制詔御史:城門校尉豐,前與光祿勳堪、光祿大夫猛在朝之時,數稱言堪、猛之美。豐前為司隸校尉,不順四時修法度,專作苛暴,以獲虛威。朕不忍下吏,以為城門校尉。不內省諸己,而反怨堪、猛,以求報舉。告案(難)〔無〕證之辭,暴揚難驗之罪,毀譽恣意,不顧前言,不信之大者也。朕憐豐之耆老,不忍加刑,其免為庶人。見《漢書‧諸葛豐傳》。


《左遷周堪張猛詔》


豐言堪、猛貞信不立,朕閔而不治,又惜其材能未有所效。其左遷堪為河東太守,猛槐里令。見《漢書‧劉向傳》。


《罷珠厓郡詔》(初元三年春)


珠厓虜殺吏民,背叛為逆。今廷議者或言可擊,或言可守,或欲棄之,其指各殊。朕日夜惟思議者之言,羞威不行,則欲誅之;狐疑辟難,則守屯田;通于時變,則憂萬民。夫萬民之饑餓,與遠蠻之不討,危孰大焉?且宗廟之祭,凶年不備,況乎辟不嫌之辱哉!今關東大困,倉庫空虛,無以相贍,又以動兵,非特勞民,凶年隨之。其罷珠厓郡。民有慕義欲內屬,便處之;不欲,勿彊。見《漢書‧賈捐之傳》,又見《後漢‧鮮卑傳》。


《赦詔》(初元三年四月)


迺者,火災降于孝武園館,朕戰栗恐懼。不燭變異,咎在朕躬。群司又未肯極言朕過,以至于斯,將何以寤焉!百姓仍遭凶阨,無以相振,加以煩擾虖苛吏,拘牽乎微文,不得永終性命,朕甚閔焉。其赦天下。見《漢書‧元紀》。


《求言詔》(初元三年六月)


蓋聞安民之道,本繇陰陽。間者陰陽錯謬,風雨不時。朕之不德,庶幾群公有敢言朕之過者,今則不然,偷合苟從,未肯極言,朕甚閔焉。永惟烝庶之饑寒,遠離父母妻子,勞于非業之作,衛媮不居之宮,恐非所以佐陰陽之道也。其罷甘泉、建章宮衛,令就農。百官各省費。條奏于,毋有所諱。有司勉之,毋犯四時之禁。丞相、御史舉天下明陰陽災異者各三人。見《漢書‧元紀》。


《因災異改行新政詔》(初元五年四月)


朕之不逮,序位不明,眾僚久懬,未得其人。元元失望,上感皇天,陰陽為變,咎流萬民,朕甚懼之。迺者關東連遭災害,饑寒疾疫,夭不終命。《詩》不云乎?「凡民有喪,匍匐救之。」其令(大)〔太〕官毋日殺,所具各減半。乘輿秣馬,無乏正事而已。罷角抵、上林宮館希御幸者、齊三服官、北假田官、鹽鐵官、常平倉。博士弟子毋置員,以廣學者。賜宗室子有屬籍者馬一匹至二駟,三老、孝者帛,人五匹,弟者、力田三匹,鰥寡孤獨二匹,吏民五十戶牛酒。見《漢書‧元紀》。


《詔條責丞相御史》


惡吏負賊,妄意良民,至亡辜死。或盜賊發,吏不亟追而反繫亡家,後不敢復告,以故浸廣。民多冤結,州郡不理,連上書者交於闕廷。二千石選舉不實,是以在位多不任職。民田有災害,吏不肯除,收趣其租,以故重困。關東流民飢寒疾疫,已詔吏轉漕,虛倉廩開府臧相振救,賜寒者衣,至春猶恐不贍。今丞相、御史將欲何施,以塞此咎?悉意條狀,陳朕過失。見《漢書‧于定國傳》。


《復詔條責丞相御史》(永光元年)


郎有從東方來者,言民父子相棄。丞相、御史案事之吏匿不言邪?將從東方來者加增之也?何以錯繆至是?欲知其實。方今年歲未可預知也,即有水旱,其憂不細。公卿有可以防其未然,救其已然者不?各以誠對,毋有所諱。見《漢書‧于定國傳》。


《赦詔》(永光元年三月)


五帝三王任賢使能,以登至平。而今不治者,豈斯民異哉?咎在朕之不明,亡以知賢也。是故壬人在位,而吉士雍蔽。重以周、秦之弊,民漸薄俗,去禮義,觸刑法,豈不哀哉!繇此觀之,元元何辜?其赦天下,令厲精自新,各務農畝。無田者皆假之,貸種、食如貧民。賜吏六百石以上爵五大夫,勤事吏二級,為父後者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見《漢書‧元紀》。


《大赦詔》(永光二年二月)


蓋聞唐、虞象刑,而民不犯;殷、周法行,而姦軌服。今朕獲承高祖之洪業,託位公侯之上,夙夜戰栗,永惟百姓之急,未嘗有忘焉。然而陰陽未調,三光(䁆)〔暗〕昧。元元大困,流散道路,盜賊並興。有司又長殘賊,失牧民之術。是皆朕之不明,政有所虧。咎至於此,朕甚自恥。為民父母,若是之薄,謂百姓何!其大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三老、孝弟、力田帛。又賜諸侯王、公主、列侯黃金,中二千石以下至中都官長吏各有差,吏六百石以上爵五大夫,勤事吏各二級。見《漢書‧元紀》。


《日食詔》(永光二年三月)


朕戰戰栗栗,夙夜思過失,不敢荒寧。惟陰陽不調,未燭其咎。婁敕公卿,日望有效。至今有司執政,未得其中,施與禁切,未合民心。暴猛之俗彌長,和睦之道日衰,百姓愁苦,靡所錯躬。是以氛邪歲增,侵犯太陽,正氣湛掩,日久奪光。迺壬戌,日有蝕之。天見大異,以戒朕躬,朕甚悼焉。其令內郡國舉茂材異等賢良直言之士各一人。見《漢書‧元紀》。


《赦詔》(永光二年六月)


間者,連年不收,四方咸困。元元之民,勞于耕耘,又亡成功,困于饑饉,亡以相救。朕為民父母,德不能覆,而有其刑,甚自傷焉。其赦天下。見《漢書‧元紀》。


《封馮奉世闕內侯詔》(永光二年)


羌虜桀黠,賊害吏民,攻隴西府寺,燔燒置亭,絕道橋,甚逆天道。左將軍光祿勳奉世前將兵征討,斬捕首虜八千餘級,鹵馬牛羊以萬數。賜奉世爵關內侯,食邑五百戶,黃金六十斤。見《漢書‧馮奉世傳》。


《留屯田》(永光二年冬)


羌虜破散創艾,亡逃出塞。其罷吏士,頗留屯田,〔備〕要害處。見《漢書‧馮奉世傳》:上曰。


《責吏詔》(永光三年十一月)


迺者己丑地動,中冬雨水,大霧,盜賊竝起。吏何不以時禁?各悉意對。見《漢書‧元紀》。


《赦詔》(永光四年二月)


朕存至尊之重,不能燭理百姓,婁遭凶咎。加以邊竟不安,師旅在外,賦斂轉輸,元元騷動,窮困亡聊,犯法抵罪。夫上失其道而繩下以深刑,朕甚痛之。其赦天下,所貸貧民勿收責。見《漢書‧元紀》。


《日蝕求言詔》(永光四年六月)


蓋聞明王在上,忠賢布職,則群生和樂,方外蒙澤。今朕晻于王道,夙夜憂勞,不通其理,靡瞻不眩,靡聽不惑,是以政令多還,民心未得,邪說空進,事亡成功,此天下所著聞也。公卿大夫好惡不同,或緣姦作邪,侵削細民,元元安所歸命哉!乃六月晦,日有蝕之。《詩》不云乎?「今此下民,亦孔之哀。」自今以來,公卿大夫,其勉思天戒,慎身修永,以輔朕之不逮。直言盡意,無有所諱。見《漢書‧元紀》。


《徵周堪詔》(永光四年六月)


河東太守堪,先帝賢之,命而傅朕。資質淑茂,道術通明,論議正直,秉心有常,發憤悃愊,信有憂國之心。以不能阿尊事貴,孤特寡助,抑厭遂退,卒不克明。往者眾臣見異,不務自修,深惟其故,而反晻昧說天,託咎此人。朕不得已,出而試之,以彰其材。堪出之後,大變仍臻,眾亦嘿然。堪治未期年,而三老、官屬有識之士詠頌其美,使者過郡,靡人不稱。此固足以彰先帝之知人,而朕有以自明也。俗人乃造端作基,非議詆欺,或引幽隱,非所宜明,意疑以類,欲以陷之,朕亦不取也。朕迫于俗,不得專心。乃者天著大異,朕甚懼焉。今堪年衰歲暮,恐不得自信,排于異人,將安究之哉?其徵堪詣行在所。見《漢書‧劉向傳》。


《議罷郡國廟詔》(永光四年十月)


朕聞明王之御世也,遭時為法,因事制宜。往者天下初定,遠方未賓,因嘗所親,以立宗廟。蓋建威銷萌,一民之至權也。今賴天地之靈,宗廟之福,四方同軌,蠻貊貢職。久遵而不定,令疏遠卑賤,共承尊祀,殆非皇天祖宗之意,朕甚懼焉。傳不云乎?「吾不與祭,如不祭。」其與將軍、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諸大夫、博士議郎議。見《漢書‧韋玄成傳》。


《初陵勿置縣邑詔》(永光四年十月)


安土重遷,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願也。頃者,有司緣臣子之義,奏徙郡國民以奉園陵,令百姓遠棄先祖墳墓,破業失產,親戚別離。人懷思慕之心,家有不安之意。是以東垂被虛耗之害,關中有無聊之民,非久長之策也。《詩》不云虖?「民亦勞止,迄可小康。惠此中國,以綏四方。」今所為初陵者,勿置縣邑,使天下咸安土樂業,亡有動搖之心。布告天下,令明知之。見《漢書‧元紀》。


《議毀廟詔》(永光四年十一月)


蓋聞明王制禮,立親廟四,祖宗之廟,萬世不毀,所以明尊祖敬宗,著親親也。朕獲承祖宗之重,惟大禮未備,戰栗恐懼,不敢自專。其與將軍、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諸大夫、博士議。見《漢書‧韋玄成傳》。


《正毀廟遷主禮儀詔》(永光五年)


蓋聞王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尊尊之大義也;存親廟四,親親之至恩也。高皇帝為天下誅暴除亂,受命而帝,功莫大焉。孝文皇帝國為代王,諸呂作亂,海內搖動,然群臣黎庶靡不壹意,北面而歸心,猶謙辭固讓而後即位。削亂秦之迹,興三代之風,是以百姓晏然,咸獲嘉福,德莫盛焉。高皇帝為漢太祖,孝文皇帝為太宗,世世承祀,傳之無窮,朕甚樂之。孝宣皇帝為孝昭皇帝後,于義一體。孝景皇帝廟及皇考廟皆親盡,其正禮儀。見《漢書‧韋玄成傳》。


《赦甘延壽陳湯矯制罪詔》(建昭四年正月)


匈奴郅支單于背畔禮義,留殺漢使者、吏士,甚逆道理,朕豈忘之哉!所以優游而不征者,重動師眾,勞將(率)〔帥〕,故隱忍而未有云也。今延壽、湯睹便宜,乘時利,結城郭諸國,擅興師矯制而征之。賴天地宗廟之靈,誅討郅支單于,斬獲其首,及閼氏貴人名王以下千數。雖踰義干法,內不煩一夫之役,不開府庫之臧,因敵之糧以膽軍用,立功萬里之外,威震百蠻,名顯四海,為國除殘,兵革之原息,邊竟得以安。然猶不免死亡之患,罪當在于奉憲,朕甚閔之。其赦延壽、湯罪,勿治。見《漢書‧陳湯傳》。


《遣使循行天下詔》(建昭四年四月)


朕承先帝之休烈,夙夜栗栗,懼不克任。間者陰陽不調,五行失序,百姓饑饉。惟烝庶之失業,臨遣諫大夫博士賞等二十一人循行天下,存問耆老鰥寡孤獨乏困失職之人,舉茂材特立之士。相將九卿,其帥意毋怠,使朕獲觀教化之流焉。見《漢書‧元紀》。


《赦詔》(建昭五年三月)


蓋聞明王之治國也,明好惡而定去就,崇敬讓而民興行,故法設而民不犯,令施而民從。今朕獲保宗廟,兢兢業業,匪敢解怠。德薄明晻,教化淺微。傳不云虖?「百姓有過,在予一人。」其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三老、孝弟、力田帛。見《漢書‧元紀》。


《禁妨農詔》(建昭五年三月)


方春農桑興,百姓戮力自盡之時也。故是月勞農勸民,無使後時。今不良之吏,覆案小罪,徵召證案,興不急之事,以妨百姓,使失一時之作,亡終歲之功。公卿其明察申敕之。見《漢書‧元紀》。


《改元竟寧詔》(竟寧元年正月)


匈奴郅支單于背叛禮義,既伏其辜,虖韓邪單于不忘恩德,鄉慕禮義,復修朝賀之禮,願保塞傳之無窮,邊垂長無兵革之事。其改元為竟寧。見《漢書‧元紀》。


《以張譚為御史大夫詔》(竟寧元年三月)


剛強堅固,確然亡欲,大鴻臚野王是也。心辨善辭,可使四方,少府五鹿充宗是也。廉潔節儉,太子少傅張譚是也。其以少傅為御史大夫。見《漢書‧馮奉世附傳》。


《敕東平王傅相詔》


夫人之性,皆有五常。及其少長,耳目牽于耆欲,故五常銷而邪心作。情亂其性,利勝其義,而不失厥家者,未之有也。今王富于春秋,氣力勇武,獲師傅之教淺,加以少所聞見,自今以來,非《五經》之正術,敢以游獵非禮道王者,輒以名聞。見《漢書‧宣元六王傳》。


《璽書勞馮奉世且讓之》(永光二年)


皇帝問將兵右將軍,甚苦暴露。羌虜侵邊境,殺吏民,甚逆天道,故遣將軍帥士大夫行天誅。以將軍材質之美,奮精兵,誅不軌,百下百全之道也。今乃有畔敵之名,大為中國羞。以昔不閑習之故邪?以恩厚未洽,信約不明也?朕甚怪之。上書言羌虜依深山,多徑道,不得不多分部遮要害,須得後發營士,足以決事。部署已定,埶不可復置大將。聞之。前為將軍兵少,不足自守,故發近所騎日夜詣,非為擊也。今發三輔、河東、弘農越騎、迹射、佽飛、彀者、羽林孤兒及呼速絫、嗕種,方急遣。且兵,凶器也。必有成敗者,患策不豫定,料敵不審也,故復遣奮武將軍。兵法曰大將軍出,必有偏裨,所以揚威武,參計策,將軍又何疑焉?夫愛吏士,得眾心,舉而無悔,禽敵必全,將軍之職也。若乃轉輸之費,則有司存,將軍勿憂。須奮武將軍兵到,合擊羌虜。見《漢書‧馮奉世傳》。


《賜淮陽王欽璽書》(建昭)


皇帝問淮陽王。有司奏〔王〕,王舅張博數遺王書,非毀政治,謗訕天子,褒舉諸侯,稱引周、湯以讇惑王,所言尤惡,悖逆無道。王不舉奏,而多與金錢,報以好言,罪至不赦,朕惻焉不忍聞,為王傷之!推原厥本,不祥自博,惟王之心,匪同于凶。巳詔有司,勿治王事,遣諫大夫駿申諭朕意。《詩》不云乎?「靖恭爾位,正直是與。」王其勉之。見《漢書‧宣元六王傳》。


《敕諭東平王宇璽書》


皇帝問東平王。蓋聞親親之恩,莫重于孝;尊尊之義,莫大于忠。故諸侯在位不驕,以致孝道;制節謹度,以翼天子。然後富貴不離於身,而社稷可保。今聞王自修有闕,本朝不和,流言紛紛,謗自內興,朕甚憯焉。為王懼之。《詩》不云乎?「毋念爾祖,述修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朕惟王之春秋方剛,忽于道德,意有所移,忠言未納,故臨遣太中大夫子蟜諭王朕意。孔子曰:「過而不改,是謂過矣。」王其深維孰思之,無違朕意。見《漢書‧宣元六王傳》。


《賜東平王太后璽書》


皇帝使諸吏宦者令承問東平王太后。朕有聞,王太后少加意焉。夫福善之門,莫美于和睦;患咎之首,莫大于內離。今東平王出繈褓之中,而託于南面之位,(如)〔加〕以年齒方剛,涉學日寡,驁忽臣下,不自它于太后。以是之間,能無失禮義者,其唯聖人乎?傳曰:「父為子隱,直在其中矣。」王太后明察此意,不可不詳。閨門之內,母子之間,同氣異息。骨肉之恩,豈可忽哉!豈可忽哉!昔周公戒伯禽曰:「故舊無大故,則不可棄也,毋求備於一人。」夫以故舊之恩,猶忍小惡,而況此乎!已遣使者諭王。王既悔過服罪,太后寬忍以貰之,後宜不敢。王太后強餐,止思念,慎疾自愛。見《漢書‧宣元六王傳》。


《賜諸葛豐書》


夫司隸者刺舉不法,善善惡惡,非得顓之也。免處中和,順經術意。見《漢書‧諸葛豐傳》。


《報貢禹》


朕以生有伯夷之廉,史魚之直,守經據古,不阿當世,孳孳于民,俗之所寡,故親近生,幾參國政。今未得久聞生之奇論也,而云欲退,意豈有所恨與?將在位者與生殊乎?往者嘗令金敞語生,欲及生時祿生之子,既已諭矣,今復云子少。夫以王命辨護生家,雖百子何以加?傳曰:亡懷土,何必思故鄉!生其強飯慎疾以自輔。見《漢書‧貢禹傳》。


《報于定國》(永光元年)


君相朕躬,不敢怠息,萬方之事,大錄于君。能無過者,其唯聖人。方今承周秦之敝,俗化陵夷,民寡禮誼,陰陽不調。災咎之發,不為一端而作,自聖人推類以記,不敢專也,況于非聖者乎!日夜惟思所以,未能盡明。經曰:「萬方有罪,罪在朕躬。」君雖任職,何必顓焉?其勉察郡國守相(郡)〔群〕牧,非其人者毋令久賊民。永執綱紀,務悉聰明,強食慎疾。見《漢書‧于定國傳》:定國上書自劾,歸侯印,乞骸骨。上報。


《詰問賈捐之》(初元三年春)


珠厓內屬為郡久矣,今背叛逆節,而云不當擊。長蠻夷之亂,虧先帝功德,經義何以處之?見《漢書‧賈捐之傳》:初元元年,珠厓又反,連年不定。捐之建議,以為不當擊。上使侍中駙馬都尉樂昌侯王商詰問捐之。


《使許嘉口諭呼韓邪單于》(建昭)


單于上書,願罷北邊吏士屯戍,子孫世世保塞。單于鄉慕禮義,所以為民計者甚厚,此長久之策也,朕甚嘉之。中國四方皆有關梁障塞,非獨以備塞外也,亦以防中國姦邪放縱,出為寇害,故明法度以專眾心也。敬諭單于之意,朕無疑焉。為單于怪其不罷,故使大司馬車騎將軍嘉曉單于。見《漢書‧匈奴傳》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