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后




《除重辠詔》(元年)


前日孝惠皇帝言,欲除三族辠、妖言令,議未決而崩,今除之。見《漢書‧呂后紀》。


《議定列侯功次詔》(二年)


高皇帝匡飭天下,諸有功者皆受分地為列侯,萬民大安,莫不受休德。朕思念至於久遠而功名不著,亡以尊大誼,施後世。今欲差次列侯功以定朝位,臧于高廟,世世勿絕,嗣子各襲其功位。其與列侯議定奏之。見《漢書‧呂后紀》。


《廢少帝詔》(四年夏)


凡有天下治為萬民命者,蓋之如天,容之如地,上有驩心以安百姓,百姓欣然以事其上,驩欣交通而天下治。今皇帝疾久不已,迺失惑惛亂,不能繼嗣奉宗廟祭祀,不可屬天下,其代之。見《史記‧呂后紀》。


《議昭靈等尊號詔》(七年)


昭靈夫人,太上皇妃也;武哀侯、宣夫人,高皇帝兄姊也。號諡不稱,其議尊號。見《漢書‧呂后紀》。


《報匈奴冒頓書》


單于不忘弊邑,賜之以書,弊邑恐懼。退日自圖,年老氣衰,髮齒墮落,行步失度,單于過聽,不足以自污。弊邑無罪,宜在見赦。竊有御車二乘,馬二駟,以奉常駕。見《漢書‧匈奴傳》。


《遺孫女徵臣書》


國中口語籍籍,慎無復至江都。見《漢書‧江都王非傳》。


《璽書徵昌邑王》


制詔昌邑王:使行大鴻臚事少府樂成、宗正德、光祿大夫吉、中郎將利漢徵王,乘七乘傳詣長安邸。見《漢書‧武五子傳》。


《奏免東平相王尊》


尊為相倨傲不臣,王血氣未定,不能忍,愚誠恐母子俱死。今妾不得使王復見尊。陛下不留意,妾願先自殺,不忍見王之失義也。見《漢書‧王尊傳》。


《詔有司復甘泉泰畤等祠》(永始三年十月)


蓋聞王者承事天地,文接泰一,尊莫著於祭祀。孝武皇帝大聖通明,始建上下之祀,營泰畤於甘泉,定后土於汾陰,而神祇安之,饗國長久,子孫蕃滋,累世遵業,福流於今。今皇帝寬仁孝順,奉循聖緒,靡有大愆,而久無繼嗣。思其咎職,殆在徙南北郊,違先帝之制,改神祇舊位,失天地之心,以妨繼嗣之福。春秋六十,未見皇孫,食不甘味,寢不安席,朕甚悼焉。《春秋》大復古、善順祀。其復甘泉泰畤,汾陰后土如故,及雍五畤、陳寶祠在陳倉者。見《漢書‧郊祀志》下。


《治問成帝發病狀詔》(綏和二年三月)


皇帝暴崩,群眾讙譁怪之。掖庭令輔等在後庭左右,侍燕迫近,雜與御史、丞相、廷尉治問皇帝起居發病狀。見《漢書‧外戚傳》下。


《詔有司復長安南北郊》(綏和二年三月)


皇帝即位,思順天心,遵經義,定郊禮,天下說憙。懼未有皇孫,故復甘泉泰畤、汾陰后土,庶幾獲福。皇帝恨難之,卒未得其祐。其復南北郊長安如故,以順皇帝之意也。見《漢書‧郊祀志》下。


《詔有司復甘泉泰畤汾陰后土祠》(建平三年十一月)


皇帝孝順,奉承聖業,靡有解怠,而久疾未瘳。夙夜惟思,殆繼體之君不宜改作。其復甘泉泰畤、汾陰后土祠如故。見《漢書‧郊祀志》下:明年,復令太皇太后詔有司。


《貶徙趙太后詔》(元壽二年七月)


前皇太后與昭儀俱侍帷幄,姊弟專寵錮寢,執賊亂之謀,殘滅繼嗣。以危宗廟,誖天犯祖,無為天下母之義。貶皇太后為孝成皇后,徙居北宮。見《漢書‧外戚孝成趙皇后傳》:哀帝崩,王莽白太后詔有司。


《令傅皇后退居桂宮詔》(元壽二年七月)


定陶共王太后與孔鄉侯晏同心合謀,背恩忘本,專恣不軌,與至尊同稱號,終沒,至迺配食於左坐,誖逆無道。今令孝哀皇后退就桂宮。見《漢書‧外戚孝哀傅皇后傳》。


《廢趙皇后詔》(元壽二年八月)


皇后自知罪惡深大,朝請希闊,失婦道,無共養之禮,而有狼虎之毒,宗室所怨,海內之讎也,而尚在小君之位,誠非皇天之心。夫小不忍亂大謀。恩之所不能已者,義之所割也。今廢皇后為庶人,就其園。見《漢書‧外戚傳》。


《禁舉赦前事詔》(元壽二年九月)


夫赦令者,將與天下更始,誠欲令百姓改行潔己,全其性命也。往者有司多舉奏赦前事,累增罪過,誅陷亡辜,殆非重信慎刑、灑心自新之意也。及選舉者,其歷職更事有名之士,則以為難保,廢而弗舉,甚謬於赦小過舉賢材之義。諸有臧及內惡未發而薦舉者,皆勿案驗。令士厲精鄉進,不以小疵妨大材。自今以來,有司無得陳赦前事置奏上。有不如詔書為虧恩,以不道論。定著令,布告天下,使明知之。見《漢書‧平紀》。


《令王莽勿辭安漢公詔》(元始元年正月)


「無偏無黨,王道蕩蕩。」屬有親者,義不得阿。君有安宗廟之功,不可以骨肉故蔽隱不揚。君其勿辭。見《漢書‧王莽傳》上。
君以選故而辭以疾,君任重,不可闕,以時亟起。見《漢書‧王莽傳》上。


《益封孔光等四輔詔》(元始元年正月)


太傅博山侯光,宿衛四世,世為傅相,忠孝仁篤,行義顯著,建議定策,益封萬戶,以光為太師,與四輔之政。車騎將軍安陽侯舜,積累仁孝,使迎中山王,折衝萬里,功德茂著,益封萬戶,以舜為太保。左將軍光祿勳豐,宿衛三世,忠信仁篤,使迎中山王,輔導共養,以安宗廟,封豐為廣陽侯,食邑五千戶,以豐為少傅。皆授四輔之職,疇其爵邑,各賜第一區。侍中奉車都尉邯,宿衛勤勞,建議定策,封邯為承陽侯,食邑二千四百戶。見《漢書‧王莽傳》上。


《以王莽為太傅詔》(元始元年正月)


大司馬新都侯莽,三世為三公,典周公之職,建萬世策,功德為忠臣宗,化流海內,遠人慕義,越裳氏重譯獻白雉。其以召陵、新息二縣戶二萬八千益封莽,復其後嗣,疇其爵邑,封功如蕭相國。以莽為太傅。幹四輔之事,號曰安漢公。以故蕭相國甲第為安漢公第,定著於令,傳之無窮。見《漢書‧王莽傳》上。


《聽王莽讓益封詔》(元始元年正月)


公自期百姓家給,是以聽之。其令公奉、舍人賞賜皆倍故。百姓家給人足,大司徒、大司空以聞。見《漢書‧王莽傳》上。


《拜平帝母衛姬為中山孝王后詔》(元始元年正月)


中山孝王后深分明為人後之義,條陳故定陶傅太后、丁姬誖天逆理,上僭位號,徙定陶王於信都,為共王立廟於京師,如天子制,不畏天命,侮聖人言,壞亂法度,居非其制,稱非其號。是以皇天震怒,火燒其殿,六年之間大命不遂,禍殃仍重,竟令孝哀帝受其餘災,大失天心,夭命暴崩。又令共王祭祀絕廢,精魂無所依歸。朕惟孝王后深說經義,明鏡聖法,懼古人之禍敗,近事之咎殃,畏天命,奉聖言,是乃久保一國,長獲天祿,而令孝王永享無疆之祀,福祥之大者也。朕甚嘉之。夫襃義賞善,聖王之制。其以中山故安戶七千益中山后湯沐邑,加賜及中山王黃金各百斤,增傅相以下秩。見《漢書‧外戚中山衛姬傳》。


《封王堅固為卭成侯詔》(元始元年)


孝宣王皇后,朕之姑,深念奉質共脩之義,恩結于心。惟邛成共侯國廢祀絕,朕甚閔焉。其封共侯曾孫堅固為邛成侯。見《漢書‧外戚孝宣王皇后傳》。


《令王莽平決奏事詔》(元始元年)


皇帝幼年,朕且統政,比加元服。今眾事煩碎,朕春秋高,精氣不堪,殆非所以安躬體而育養皇帝者也。故選忠賢,立四輔,群下勸職,永以康寧。孔子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而不與焉。」自今以來,惟封爵乃以聞。他事,安漢公、四輔平決。州牧、二千石及茂材吏初除奏事者,輒引入至近署對安漢公,考故官,問新職,以知其稱否。見《漢書‧王莽傳》上。


《還傅喜詔》(元始初)


高武侯喜,姿性端愨,論議忠直,雖與故定陶太后有屬,然終不順指從邪,介然守節,以故斥逐就國。傳不云乎?「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其還喜長安,以故高安侯莫府賜喜,位特進,奉朝請。見《漢書‧傅喜傳》。


《罷申屠剛詔》


剛所言僻經妄說,違背大義。其罷歸田里。見《後漢‧申屠剛傳》:平帝時舉賢良方正對策,莽令太后下詔。


《更名詔》(元始二年春)


皇帝二名,通于器物,今更名,合於古制。使太師光奉太牢告祠高廟。見《漢書‧平紀》。


《賜公孫弘子孫當為後者爵詔》(元始二年四月)


太皇太后詔大司徒大司空:「蓋聞治國之道,富民為始;富民之要,在於節儉。《孝經》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禮,與奢也寧儉。』昔者管仲相齊桓,霸諸侯,有九合一匡之功,而仲尼謂之不知禮,以其奢泰侈擬於君故也。夏禹卑宮室,惡衣服,後聖不循。由此言之,治之盛也,德優矣,莫高於儉。儉化俗民,則尊卑之序得,而骨肉之恩親,爭訟之原息。斯乃家給人足,刑錯之本也歟?可不務哉!夫三公者,百寮之率,萬民之表也。未有樹直表而得曲影者也。孔子不云乎?『子率以正,孰敢不正?』『舉善而教,不能則勸。』維漢興以來,股肱宰臣身行儉約,輕財重義,較然著明,未有若故丞相平津侯公孫弘者也。位在丞相而為布被,脫粟之飯,不過一肉。故人所善賓客,皆分奉祿以給之,無有所餘。誠內自克約而外從制。汲黯詰之,乃聞于朝,此可謂減於制度而可施行者也。德優則行,否則止,與內奢泰而外為詭服以釣虛譽者殊科。以病乞骸骨,孝武皇帝即制曰:『賞有功,襃有德,善善惡惡,君宜知之。其省思慮,存精神,輔以醫藥。』賜告治病,牛酒雜帛。居數月,有瘳,視事。至元狩二年,竟以善終于相位。夫知臣莫若君,此其效也。弘子度嗣爵,後為山陽太守,坐法失侯。夫表德章義,所以率俗厲化,聖王之制,不易之道也。其賜弘後子孫之次當為後者爵關內侯,食邑三百戶,徵詣公車,上名尚書,朕親臨拜焉。」見《史記‧平津侯傳附錄》。


《詔群臣》(元始二年)


蓋聞母后之義,思不出乎門閾。國不蒙佑,皇帝年在襁褓,未任親政,戰戰兢兢,懼於宗廟之不安。國家之大綱,微朕孰當統之?是以孔子見南子,周公居攝,蓋權時也。勤身極思,憂勞未綏。故國奢則視之以儉,矯枉者過其正。而朕不身帥,將謂天下何!夙夜夢想,五穀豐孰,百姓家給,比皇帝加元服,委政而授焉。今誠未皇于輕靡而備味,庶幾與百僚有成,其勗之哉!見《漢書‧王莽傳》上「莽帥群臣奏願遵帝王之常服,復太官之法膳,又令太后下詔。」


《詔王莽》(元始二年)


聞公菜食,憂民深矣。今秋幸熟,公勤於職,以時食肉,愛身為國。見《漢書‧王莽傳》上。


《勿采王莽女詔》


王氏女,朕之外家,其勿采。見《漢書‧王莽傳》上。


《為平帝納采王莽女詔》


遣大司徒、大司空策告宗廟,雜加卜筮,皆曰:「兆遇金水王相,卦遇父母得位,所謂『康強』之占,『逢吉』之符也。」見《漢書‧王莽傳》上。


《詔王莽》


夫唐堯有丹朱,周文王有管、蔡,此皆上聖亡奈下愚子何,以其性不可移也。公居周公之位,輔成王之主,而行管、蔡之誅,不以親親害尊尊,朕甚喜之。昔周公誅四國之後,大化乃成,至於刑錯。公其專意翼國,期於致平。見《漢書‧王莽傳》上。


《非坐不道無得繫婦女老弱詔》


蓋夫婦正,則父子親,人倫定矣。前詔有司復貞婦,歸女徒,誠欲以防邪辟,全貞信。及眊悼之人,刑罰所不加,聖王之所制也。惟苛暴吏多拘繫犯法者親屬、婦女老弱,搆怨傷化,百姓苦之。其明敕百寮,婦女非身犯法,及男子年八十以上七歲以下,家非坐不道,詔所名捕,它皆無得繫。其當驗者,即驗問。定著令。見《漢書‧平紀》,又見《通典》一百六十三。


《詔孔光等》


公每見,叩頭流涕固辭,今移病,固當聽其讓,令眂事邪?將當遂行其賞,遣歸就第也?見《漢書‧王莽傳》上。


《許刻宰衡太傅大司馬印章詔》


可。韍如相國,朕親臨授焉。見《漢書‧王莽傳》上。


《荅群臣請加王莽九錫詔》


可。其議九錫之法。見《漢書‧王莽傳》上。


《詔孔光》


太師光,聖人之後,先師之子,德行純淑,道術通明,居四輔職,輔道于帝。今年耆有疾,俊艾大臣,惟國之重,其猶不可以闕焉。《書》曰:『無遺耇老。』國之將興,尊師而重傅。其令太師毋朝,十日一賜餐。賜太師靈壽杖,黃門令為太師省中坐置几,太師入省中用杖,賜餐十七物,然後歸老于弟,官屬按職如故。見《漢書‧孔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