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帝




《與諸將約》


先破秦入咸陽者,王之。見《史記‧項羽本紀》。


《斬宋義出令軍中》


宋義與齊謀反楚,楚王陰令羽誅之。見《史記‧項羽本紀》。


《請定箠令》


笞者,箠長五尺,其本大一寸,其竹也,末薄半寸,皆平其節。當笞者笞臀,母得更人,畢一罪,乃更人。見《漢書‧刑法志》。


《遺章邯書》


白起為秦將,南征鄢郢,北阬馬服,攻城略地,不可勝計,而竟賜死。蒙恬為秦將,北逐戎人,開榆中地數千里,竟斬陽周。何者?功多,秦不能盡封,因以法誅之。今將軍為秦將三歲矣,所亡失以十萬數,而諸侯並起滋益多。彼趙高素諛日久,今事急,亦恐二世誅之,故欲以法誅將軍以塞責,使人更代將軍以脫其禍。夫將軍居外久,多內卻,有功亦誅,無功亦誅。且天之亡秦,無愚智皆知之。今將軍內不能直諫,外為亡國將,孤特獨立,而欲常存,豈不哀哉!將軍何不還兵與諸侯為從,約共攻秦,分王其地,南面稱孤?此孰與身伏鈇質,妻子為僇乎?見《史記‧項羽本紀》。


《下令軍中》


猛如虎,很如羊,貪如狼,彊不可使者,皆斬之。見《史記‧項羽本紀》。


《勸進代王議》


群臣之議皆非也。夫秦失其政,諸侯豪桀竝起,人人自以為得之者以萬數。然卒踐天子之位者,劉氏也,天下絕望,一矣。高帝封王子弟,地犬牙相制,此所謂磐石之宗也,天下服其彊,二矣。漢興,除秦苛政,約法令,施德惠,人人自安,難動搖,三矣。夫以呂太后之嚴,立諸呂為三王,擅權專制,然而太尉以一節入北軍,一呼士皆左袒,為劉氏,叛諸呂,卒以滅之。此乃天授,非人力也。今大臣雖欲為變,百姓弗為使,其黨寧能專一邪?方今內有朱虛、東牟之親,外畏吳、楚、淮南、琅邪、齊、代之彊。方今高帝子獨淮南王與大王,大王又長,賢聖仁孝聞於天下,故大臣因天下之心而欲迎立大王,大王勿疑也。見《史記‧文紀》。


《將沒戒弟子》


魯、天下有仁義之國也,戰國之世,講頌不衰,且先君之廟在焉。吾謂叔孫通處濁世而清其身,學儒術而知權變,是今師也。宗于有道,必有令圖,歸必事焉。見《孔叢子‧荅問篇》。


《諫格虎賦》


帝使亡諸大夫問乎下國。下國之君方帥將士於中原,車騎駢闐,被行岡巒,手格猛虎,生(縳)〔縛〕貙犴,昧爽而出,見星而還。國政不恤,惟此為歡。乃誇於大夫曰:「下國鄙固,不知帝者之事。敢問天子之格虎,豈有異術哉?」大夫未之應。因又言曰:「下國褊陋,莫以虞心,故乃闢四封以為藪,圍境內以為林。禽鳥育之,驛驛淫淫。晝則鳴嚾,夜則嘷吟。飛禽起而日翳,〔走〕獸動而雷音。犯之者其罪死,驚之者其刑深。虞候苑令,是掌厥禁。於是分幕將士,營遮榛叢,戴星入野,列火求蹤。見(虞)〔虎〕自(自)〔來〕,乃往尋從。張罝網,羅刃鋒,驅檻車,聽鼓鍾。猛虎顛遽,奔走西東。(悕)〔怖〕駭內懷,迷冒怔忪。耳目喪精,值網而衝。局然自(縳)〔縛〕,〔或隻或雙〕。〔車徒抃讚〕,〔咸稱曰工〕。〔乃縛〕以絲組,斬其爪牙,支輪登較,高載歸家。孟賁被髮嗔目,蹂猾紛華。都邑百姓莫不于邁,陳列路隅,咸稱萬歲。斯亦畋獵之至樂也。」大夫曰:「順君之心樂矣。然非樂之至也。樂至者、與百姓同之之謂也。夫兕虎之生與天地偕,山林澤藪又其宅也。被有德之君,則不為害。今君荒於遊獵,莫恤國政,驅民入山林,格虎於其廷,妨害農業,殘夭民命,國政其必亂,民命其必散。國亂民散,君誰與處?以此為至樂,所未聞也。」於是下國之君乃頓首曰:「臣實不敏,習之日久矣,幸今承誨,請遂改之。」見《孔叢子‧連叢上》。


《楊柳賦》


嗟茲楊柳,先生後傷。蔚茂炎夏,多陰可涼。伐之原野,樹之中塘。溉浸以時,日引月長。巨本洪枝,條脩遠楊。夭繞連枝,猗(𨚗)〔那〕其旁。或拳句以逮下土,或擢迹而接穹蒼。綠葉累疊,鬱茂翳沈,蒙籠交錯,應風悲吟。鳴鵠集聚,百變其音。爾乃觀其四布,運其所臨。南垂大陽,北被宏陰,西奄梓園,東覆果林。規方冒乎半頃,清室莫與比深。於是朋友同好,几筵列行。論道飲燕,流川浮觴。殽核紛雜,賦詩斷章。各陳厥志,考以先王。賞恭罰慢,事有紀綱。洗觶酌樽,兕觥並揚。飲不至醉,樂不及荒。威儀抑抑,動合典章。退坐分別,其樂難忘。惟萬物之自然,固神妙之不如。意此楊樹,依我以生。未經一紀,我賴以寧。暑不御䈉,淒而涼清。內蔭我宗,外及有生,物有可貴,云何不銘?乃作斯賦,以敘厥情。見《孔叢子‧連叢上》。


《鴞賦》


季夏庚子,思道靜居。爰有飛鶚,集我屋隅。異物之來,吉凶之符。觀之歡然,覽考經書。在德為祥,棄常為妖。尋氣而應,天道不渝。昔在賈生,有識之士,忌茲服鳥,卒用喪己。咨我令考,信道秉真。變怪生家,謂之天神。脩德滅邪,化及其鄰。禍福無門,唯人所求。聽天任命,慎厥所脩。栖遲養志,老氏之疇。祿爵之來,秪增我憂。時去不索,時來不逆。庶幾中庸,仁義之宅。何思何慮,自令勤劇。見《孔叢子‧連叢上》,又見《蓺文類聚》九十二,《御覽》九百二十七。


《蓼蟲賦》


季夏既望,暑往涼還。逍遙諷誦,遂歷東園。周旋覽觀,憩乎南藩。覩茲茂蓼,結葩吐榮。猗(郍)〔那〕隨風,綠葉紫莖。爰有蠕蟲,厥狀似螟。群聚其間,食之以生。於是寤物託事,推況乎人!幼長斯蓼,莫或知辛。膏梁〔粱〕之子,豈曰不人?惟非德義,不以為家。安逸無心,如禽獸何!逸必致驕,驕必致亡。匪唯辛苦,乃丁大殃。見《孔叢子‧連叢上》,又見《蓺文類聚》八十二,《御覽》九百四十八。


《與侍中從弟安國書》


臧報侍中相知:深忿俗儒淫辭冒義,有意欲校亂反正,由來久矣。然雅達博通,不世而出;流學守株,比肩皆是。眾口非非,正將焉立?每獨念至此,夙夜反側,誠懼仁弟道未信於世,而以獨知為愆也。人之所欲、天必從之。舊章潛於壁室,正於紛擾之際。欻爾而見俗儒結舌,古訓復申,豈非聖祖之靈,欲令仁弟讚明其道以闡其業者哉?且曩雖為今學,亦多所不信。唯聞《尚書》二十八篇,取象二十八宿,謂為至然也,何圖古文乃自百篇邪?如《堯典》,說者以為堯舜同道,弟素常以為雜有《(堯)〔舜〕典》,今果如所論。及成王遇風雷,周公見任,俗儒群驅,狗吠雷同,不得其髣髴,惡能明聖道之真乎?
知以今讎古之隸篆推科斗,已定五十餘篇,並為之傳云。其餘錯亂文字,摩滅不可分了,欲垂待後賢,誠合先君闕疑之義。顧惟世移,名制變改,文體義類轉益難知。以弟博洽溫敏,既善推理,又習其書,而猶尚絕意,莫肯垂留三思,縱使來世亦有篤古碩儒,其若斯何?嗚呼,惜哉!先王遺典,闕(不而)〔而不〕補;聖祖之業,分半而泯。後之君子,將焉取法?假令顏、閔不歿,游、夏更生,其豈然乎?其豈然乎?不能已已,貴復申之。見《孔叢子‧連叢上》。


《與子琳書》


告琳:頃來聞汝與諸友生講肄書傳,滋滋晝夜,衎衎不怠,善矣!人之進道,唯問其志。取必以漸,勤則得多。山霤至柔,石為之穿;蝎蟲至弱,木為之弊。夫霤非石之鑿,蝎非木之鑿,然而能以微脆之形,陷堅剛之體,豈非積漸之致乎?《訓》曰「徒學知之未可多,履而行之乃足佳」,故學者所以飾百行也。侍中子國,明達淵博,雅好絕倫,言不及利,行不欺名,動遵禮法。少小長,操故。雖與群臣並居近侍,頗見崇禮。不供褻事,獨得掌御唾壺。朝廷之士,莫不榮之。此汝親所見。《詩》不云乎?「無念爾祖,聿脩厥德。」又曰:「操斧伐柯,其則不遠。」遠則尼父,近則子國。於以立身,其庶矣乎!見《孔叢子‧連叢上》,又見《蓺文類聚》五十五。


《尚書序》


古者伏地氏之王天下也,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由是文籍生焉。伏羲、神農、黃帝之書。謂之《三墳》,言大道也;才昊、顓頊、高辛、唐、虞之書,謂之《五典》,言常道也;至於夏、商、之書,雖設教不倫,雅誥奧義,其一歸揆。是故歷代寶之,以為大訓。八卦之說,謂之《八索》,求其義也。九州之志,謂之《九丘》。丘,聚也,言九州所有,土地所生,風氣所宜,皆聚此書也。《春秋左氏傳》曰楚左史倚相能讀《三墳》、《五典》,《八索》、《九丘》,即謂上世帝王遺書也。
先君孔子,生於周末。覩史籍之煩,懼覽之者不一,遂乃定禮樂,明舊章,刪《詩》為三百篇,約史記而修《春秋》,讚《易》道以黜《八索》,述職方以除《九丘》,討論《墳》、《典》,斷自唐虞以下訖於周,芟夷煩亂,翦截浮辭,舉其宏網,撮其機要,足以垂世立教。典謨訓誥誓命之文,凡百篇,以恢弘至道,示人主以軌範也。帝王之制,坦然明白,可舉而行。三千之徒,並受其義。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我先人用藏其家書於屋壁。
漢室龍興。開設學校,旁求儒雅,以闡大猷。濟南伏生,年過九十,失其本經,日以傳授,裁二十餘篇。以其上古之書,謂之《尚書》。百篇之義,世莫得聞。至魯共王好治宮室,壞孔子舊宅以廣其居,於壁中得先人所藏古文虞夏商周之書,及傳《論語》、《孝經》,皆科斗文字。王又升孔子堂,聞金后絲竹之音,乃不壞宅,悉以書還孔氏。科斗書廢已久,時人無能知者。以所聞伏生之書,考論義文義,定其可知者,為隸古定;更以竹簡寫之,增多伏生二十五篇。伏生又以舜典合於《堯典》,《益稷》合於《皋陶謨》,《盤庚》三篇合為一,《康王之誥》合於《顧命》,復出此篇并序,凡五十九篇,為四十六卷。其餘錯亂摩滅,不可復知。悉上送官,藏之書府,以待能者。
承詔為五十九篇作傳,於是遂研精覃思,博考經籍,採摭群言,以立訓傳,約文申義,敷暘厥旨,庶幾有補於將來。《書序》,序來所以為作者之意,昭然義見,宜相附近,故引之各冠其篇首。定五十八篇既畢,會國有巫蠱事,經籍道息,用不復以聞,傳之子孫,以貽後世。若好古博雅君子與我同志,亦所不隱也。見《文選》,《唐石經尚書》,《宋板尚書注疏本》,《宋巾箱板尚書》,《仿岳板尚書》。


《古文孝經訓傳序》


《孝經》者,何也?孝者,人之高行;經,常也。自有天地人民以來,而孝道著矣。上有明王,則大化滂流,充塞六合。若其無也,則斯道滅息。當吾先君孔子之世,周失其柄,諸侯力爭。道德既隱,禮誼又廢,至乃臣弒其君,子弒其父,亂逆無紀,莫之能正。是以夫子每於閒居而歎迷古之孝道也。夫子敷先王之教於魯之洙泗,門徒三千,而達者七十有二也。貫首弟子顏回、閔子騫、冉伯牛、仲弓性也,至孝之自然,皆不待諭而寤者也。其餘則悱悱憤憤,若存若亡。唯曾參躬行匹夫之孝,而未達天子諸侯,以下揚名顯親之事,因侍坐而諮問焉,故夫子告其誼。於是曾子喟然知孝之為大也,遂集而錄之。名曰《孝經》。與《五經》並行於世。
逮乎六國,學校衰廢。及秦始皇焚書坑儒,《孝經》由是絕而不傳也。至漢興建元之初,河間王得而獻之,凡十八章,文字多誤,博士頗以教授。後魯恭王使人壞夫子講堂,壁中石圅得《古文孝經》二十二章,載在竹牒。其長尺有二寸,字科斗形。魯三老孔子惠抱詣京師,獻之天子。天子使金馬門待詔學士與博士群儒從隸字寫之,還子惠一通,以一通賜所幸侍中霍光。光甚好之,言為口實。時王公貴人咸神祕焉,比於禁方。天下競欲求學,莫能得者。每使者至魯,輒以人事請索;或好事者募以錢帛,用相問遺。魯吏有至帝都者,無不齎持以為行路之資。故《古文孝經》初出於孔氏,而今文十八章,諸儒各任意巧說,分為數家之誼,淺學者以當《六經》。其大,車載不勝,反云孔氏無《古文孝經》,欲矇時人。度其為說,誣亦甚矣。吾愍其如此,發憤精思,為之訓傳。悉載本文,萬有餘言。朱以發經,墨以起傳,庶後學者覩正誼之有在也。
今中祕書皆以魯三老所獻古文為正。河閒王所上多誤,然以先出之故,諸國往往有之。漢先帝發詔稱其辭者,皆言「《傳》曰」,其實《今文孝經》也。昔吾逮從伏生論《古文尚書》誼,時學士會云出叔孫氏之門,自道知《孝經》有師法。其說移風易俗,莫善於樂。謂為天子用樂,省萬邦之風以知其盛衰。衰則移之以貞盛之教,淫則移之以貞固之風,皆以樂聲知之。知則移之,故云移風易俗莫善於樂也。又師曠云「吾驟歌南風,多死聲,楚必無功」,即其類也。且曰庶民之愚,安能識音,而可以樂移之乎?當時眾人,僉以為善。吾嫌其說迂,然無以難之。後推尋其意,殊不得爾也。子游為武城宰,作絃歌以化民。武城之下邑,而猶化之以樂。故傳曰:「夫樂以關山川之風,以曜德於廣遠。風德以廣之,風物以聽之,脩《詩》以詠之,脩《禮》以節之」。又曰:「用之邦國焉,用之鄉人焉。」此非唯天子用樂明矣。夫雲集而龍興,虎嘯而風起,物之相感有自然者,不可謂毋也。胡笳吟動,馬蹀而悲;黃老之彈,嬰兒起舞。庶民之愚,愈於胡馬與嬰兒也,何為不可以樂化之?經又云:「敬其父則子說,敬其君則臣說。」而說者以為各自敬其為君父之道,臣子乃說也。余謂不然。君雖不君,臣不可以不臣;父雖不父,子不可以不子。若君父子敬其為君父之道,則臣子便可以忿之邪?此說不通矣。吾為傳,皆弗之從焉也。見《古文孝經》,《日本國本》。


《家語序》


《孔子家語》者,皆當時公卿士大夫及七十二弟子之所諮訪交相對問言語也。既而諸弟子各記其所問焉,與《論語》、《孝經》並時。弟子取其正實而切事者,別出為《論語》;其餘則都集錄之,名之曰《孔子家語》。凡所論辯疏判較歸,實自夫子本旨也。屬文下辭,往往頗有浮說,煩而不要者,亦繇七十二子共敘述首尾,加之潤色。其材或有優劣,故使之然也。
孔子既沒而微言絕,七十二弟子終而大義。六國之世,儒道分散,遊說之士各以巧意而為枝葉,孟軻、荀卿守其所習。當秦昭王時,荀卿入秦,昭王從之問儒術,荀卿以孔子之語及諸國七十二弟子之言,凡百餘篇與之,繇此秦悉有焉。始皇之世,李斯焚書,而《孔子家語》與諸子同列,故不見滅。高祖藏之,其後被誅亡,而《孔子家語》乃散在人間。好事者或各意增損其言,故使同是是事而輒異辭。孝景皇帝末年,募求天下遺書,于京師大夫皆送官,得呂氏之所傳《孔子家語》,而與諸國事及七十子辭妄相錯雜,不可得知,以付掌書與典禮。眾篇亂簡,合而藏之祕府。
元封之時,吾在仕京師,竊懼先人之典辭將遂泯沒,于是因諸公卿大夫,私以人事募求其副,悉得之。乃以事類相次,撰集為四十篇。又有《曾子問禮》一篇,自別屬《曾子問》,故不復錄。其諸弟子書所稱引孔子之言,本不存乎《家語》,亦以自己自有所傳也,是以皆不收也。將來君子,不可不鑑。見元王廣謀、明何孟春注《家語》。皆載此序。


《祕記》


良得黃石公不死之法,不但《兵法》而已。見《抱朴子‧內篇‧至理》。
雖為呂后所強飲食,尋復修行仙道,良本師四皓,角里先生、綺里季之徒,皆仙人也。良悉從其神方,密自度世,但世人不知,故云其死耳。同上。


《上成帝書辯家語宜記錄》


臣聞明王不掩人之功,大聖不遺人小善,所以能口其明聖也。陛下發明詔,諮群儒,集天下書籍,無言不悉,命通才大夫校定其義,使遐載之文,以大著于今日,立言之士,垂於不朽。此則蹈明王之軌,遵大聖之風者也。雖唐明帝之煥然,周王之彧彧,未若斯之極也。故述作之士,莫不樂測大倫焉。
臣祖故臨淮太守國,逮仕於孝武皇帝之世,以經學為名,以儒雅為官,讚明道義,見稱前朝。時魯恭王壞孔子故宅,得古文科斗《尚書》、《孝經》、《論語》,世人莫有能言者。安國為之今文讀而訓傳其義,又撰次《孔子家語》。既畢,會巫蠱事起,遂廢不行于時。然其典雅正實,與世所傳者不可同日而論也。光祿大夫向,以為時所未施之故,《尚書》則不記於《別錄》,《論語》則不使名家也。臣竊惜之,且百家章句,無不畢記《孔子家語》古文正實而疑之哉?又戴聖近世小儒,以《曲禮》不足,而乃取《孔子家語》雜亂者,及子思、孟軻、孫卿之書以裨益之,總名曰《禮記》。今尚見其已在《禮記》者,則便除《家語》之本篇,是滅其原而存其末,不亦難乎!臣之愚以為宜如此為例,皆記錄見,故敢冒眛以聞。見《家語》後敘末附記。


《上書對問日蝕事》


臣聞日者,眾陽之宗,人君之表,至尊之象。君德衰微,陰道盛彊,侵蔽陽明,則日蝕應之。《書》曰「羞用五事」,「建用皇極」。如貌、言、視、聽、思失,大中之道不立,則咎徵薦臻,六極屢降。皇之不極,是為大中不立,其傳曰「時則有日月亂行」,謂朓、側匿,甚則薄蝕是也。又曰「六珍之作」,歲之朝曰三朝,其應至重。乃正月辛丑朔,日有蝕之,變見三朝之會。上天聰明,苟無其事,變不虛生。書曰「惟先假王正厥事」,言異變之來,起事有不正也。臣聞師曰,天右與王者,故災異數見,以譴告之,欲其改更。若不畏懼,有以塞除,而輕忽簡誣,則凶罰加焉,其至可必。《詩》曰:「敬之敬之,天惟顯思,命不易哉!」又曰:「畏天之威,于時保之。」皆謂不懼者凶,懼之則吉也。陛下聖德聰明,兢兢業業,承順天戒,敬畏變異,勤心虛己,延見群臣,思求其故,然後敕躬自約,總正萬事,放遠讒說之黨,援納斷斷之介,退去貪殘之徒,進用賢良之吏,平刑罰,薄賦斂,恩澤加於百姓,誠為政之大本,應變之至務也。天下幸甚。《書》曰「天既付命正厥德」,言正德以順天也。又曰「天棐諶辭」,言有誠道,天輔之也。明承順天道,在於崇德博施,加精致誠,孳孳而已。俗之祈禳小數,終無益於應天塞異,銷禍興福。較然甚明,無可疑惑。見《漢書‧孔光傳》。


《舉成公敞封事》


臣以朽材,前比歷位典大職,卒無尺寸之效,幸免罪誅,全保首領;今復拔擢,備內朝臣,與聞政事。臣光智謀淺短,犬馬齒臷,誠恐一旦顛仆,無以報稱。竊見國家故事,尚書以久次轉遷,非有踔絕之能,不相踰越。尚書僕射敝,公正勤職,通敏於事,可尚書令。謹封上。見《漢書‧孔光傳》。


《奏罷減樂人員》


郊祭樂人員六十二人,給祠南北郊。大樂鼓員文人,嘉至鼓員十人,邯鄲鼓員二人,騎吹鼓員三人,江南鼓員二人,淮南鼓員四人,巴俞鼓員三十六人,歌鼓員二十四人,楚嚴鼓員一人,梁皇鼓員四人,臨淮鼓員三十五人,茲邡鼓員三人。凡鼓十二,員百二十八人。朝賀置酒陳殿下,應古兵法。外郊祭員十三人,諸族樂人兼《雲招》給祠南郊用六十七人,兼給事雅樂用四人,夜誦員五人,剛、別柎員二人,給《盛德》主調箎員二人,聽工以律知日冬夏至一人,鐘工、磬工、簫工員各一人,僕射二人主領諸樂人,皆不可罷。竽工員三人,一人可罷。琴工員五人,三人可罷。柱工員二人,一人可罷。繩弦工員六人,四人可罷。鄭四會員六十二人,一人給事雅樂,六十一人可罷。張瑟員八人,七人可罷。《安世樂》鼓員二十人,十九人可罷。沛吹鼓員十二人,族歌鼓員二十七人,陳吹鼓員十三人,商樂鼓員十四人,東海鼓員十六人,長樂鼓員十三人,縵樂鼓員十三人。凡鼓八,員百二十八人。朝賀置酒,陳前殿房中,不應經法。治竽員五人,楚鼓員六人,常從倡三十人,常從象人四人,詔隨常從倡十六人,秦倡員二十九人,秦倡象人員三人,詔隨秦倡一人,雅大人員九人,朝賀置酒為樂。楚四會員十七人,巴四會員十二人,銚四會員十二人,齊四會員十九人,蔡謳員三人,齊謳員六人,竽瑟鐘磬員五人,皆鄭聲,可罷。師學百四十二人,其七十二人給大官挏馬酒,其七十人可罷。大凡八百二十九人,其三百八十八人不可罷,可領屬大樂;其四百四十一人不應經法,或鄭衛之聲,皆可罷。見《漢書‧禮樂志》。


《條奏限名田奴婢》


諸王、列侯得名田國中,列侯在長安及公主名田縣道,關內侯、吏民名田,皆無得過三十頃。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關內侯、吏民三十人。年六十以上,十歲以下,不在數中。賈人皆不得名田、為吏,犯者以律論。諸名田畜奴婢過品,皆沒入縣官。見《漢書‧哀紀》。


《奏請議毀廟》


永光五年制書,高皇帝為漢太祖,孝文皇帝為太宗。建昭五年制書,孝武皇帝為世宗。損益之體,不敢有與。臣愚以為迭毀之次,當以時定,非令所為擅議宗廟之意也。臣請與群臣雜議。見《漢書‧韋玄成傳》。


《奏諫復留傅遷》


詔書:「侍中駙馬都尉遷巧佞無義,漏泄不忠,國之賊也,免歸故郡。」復有詔止。天下疑惑,無所取信,虧損聖德,誠不小愆。陛下以變異連見,避正殿見群臣,思求其故,至今未有所改。臣請歸遷故郡,以銷姦黨,應天戒。見《漢書‧孔光傳》。


《奏劾王嘉》


嘉迷國罔上,不道,請與廷尉雜治。見《漢書‧王嘉傳》。


《奏徙毋將隆》


隆前為冀州牧,治中山馮太后獄,冤陷無辜,不宜處位在中土。見《漢書‧母將隆傳》。


《奏徙張由史立》


由前誣告骨肉,立陷人入大辟,為國家結怨於天下,以取秩遷,獲爵邑,幸蒙赦令。請免為庶人,徒合浦。見《漢書‧孝元馮昭儀傳》。


《奏徙董賢家屬》


賢質性巧佞,翼姦以獲封侯。父子專朝,兄弟並寵,多受賞賜,治第宅,造冢壙,放效無極,不異王制,費以萬萬計,國家為空虛。父子驕蹇,至不為使者禮,受賜不拜,罪惡暴著。賢自殺伏辜死後,父恭等不悔過,乃復以沙畫棺四時之色,左蒼龍,右白虎,上著金銀日月,玉衣珠璧以棺,至尊無以加。恭等幸得免於誅,不宜在中土。臣請收沒入財物縣官,諸以賢為官者皆免。見《漢書‧佞幸傳》。


《奏遣紅陽侯王立就國》


立舊惡:「前知定陵侯淳于長犯大逆罪,多受其賂,為言誤朝。後白以官婢楊寄私子為皇子,眾言曰呂氏、少帝復出,紛紛為天下所疑,難以示來世,成襁褓之功。請遣立就國。」見《漢書‧王莽傳》上。


《奏不聽王莽讓宰衡》


賞未足以直功,謙約退讓,公之常節,終不可聽。見《漢書‧王莽傳上》。
安、臨親受印韍,策號通天,其義昭昭。黃郵、召陵、新野之田為入尤多,皆止於公,公欲自損以成國化,宜可聽許。治平之化當以時成,宰衡之官不可世及。納徵錢,乃以尊皇后,非為公也。功顯君戶,止身不傳。襃新、賞都兩國合三千戶,甚少矣。忠臣之節,亦宜自屈,而信主上之義。宜遣大司徒、大司空持節承制,詔公亟入眂事。詔尚書勿復受公之讓奏。見《漢書‧王莽傳上》。


《立嗣議》


禮,立嗣以親。中山王,先帝之子,帝親弟也。以《尚書‧盤庚》殷之及王為比,中山王宜為嗣。見《漢書‧孔光傳》。


《淳于長小妻迺始等坐罪議》


大逆無道,父母妻子同產無少長皆棄市,欲懲後犯法者也。夫婦之道,有義則合,無義則離。長未自知當坐大逆之法,而棄去乃始等,或更嫁,義已絕,而欲以為長妻論殺之,名不正,不當坐。見《漢書‧孔光傳》。


《丞相遣郡國計吏敕》


元壽二年,以丞相為大司徒,郡國守丞長史上計。事竟發遣,君侯出坐庭上,親問百姓所疾苦,所計掾吏各一大音聲者上荅。又讀五條詔書敕,讀畢罷遣。敕曰。
詔書殿下,禁吏無苛暴。丞長史歸告二千石,順民所疾苦,急去殘賊,審擇良吏,無任苛刻,治獄決訟,務得其中。明詔憂百姓困於衣食。二千石帥勸農桑,思稱厚恩,有以賑贍之,無煩擾奪民時。公卿以下,務飭儉恪。今俗奢奓過制度,日以益甚。二千石務以身帥,有以化之。民𤕠食者,請論以法。養視疾病,致醫藥務治之。詔書無飾廚傳增養食,至今未變,或更尤過度,甚不稱。歸告二千石,務省約如法,且案不改者,長吏以聞。官寺鄉亭漏敗,垣墻陁壞,治所辦護者,不稱任,先自劾不應法。歸告二千石勿聽。見《漢舊儀》,《永樂大典本》,又引見《續漢‧百官志一注》,《北堂書抄》七十九。合訂成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