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望之




《上疏請選諫官》


陛下哀湣百姓,恐德化之不究,悉出諫官以補郡吏,所謂憂其末而忘其本者也。朝無爭臣,則不知過;過無達士,則不聞善。願陛下選明經術、溫故知新、通於幾微謀慮之士以為內臣,與參政事。諸侯聞之,則知國家納諫憂政,亡有闕遺。若此不怠,成康之道其庶幾乎!外郡不治,豈足憂哉?見《漢書‧蕭望之傳》。


《建白宜罷中書宦官》


尚書,百官之本。國家樞機,宜以通明公正處之。武帝遊宴後庭,故用宦者,非古制也。宜罷中書宦官,應古不近刑人。見《漢書‧石顯傳》。


《劾奏趙廣漢》


廣漢摧辱大臣,欲以劫持奉公,逆節傷化,不道。見《漢書‧趙廣漢傳》。


《奏駁耿壽昌增海租及近糴計》


故禦史屬徐宮,家在東萊,言往年加海租,魚不出。長老皆言武帝時縣官嘗自漁海,魚不出。後復予民,魚迺出。夫陰陽之感,物類相應,萬事盡然。今壽昌欲近糴漕關內之穀,築倉治船,費直二萬萬餘,有動眾之功,恐生旱氣,民被其災。壽昌習于商功分銖之事,其深計遠慮,誠未足任,宜且如故。見《漢書‧食貨志》。


《奏言三公非其人》


百姓或乏困,盜賊未止,二千石多材下不任職。三公非其人,則三光為之不明,今首歲日月少光,咎在臣等。見《漢書‧蕭望之傳》。


《馮奉世封爵議》


奉世奉使有指,而擅矯制違命,發諸國兵,雖有功效,不可以為後法。即封奉世,開後奉使者利,以奉世為比,爭逐發兵,要功萬里之外,為國家生事於夷狄。漸不可長,奉世不宜受封。見《漢書‧馮奉世傳》。


《駁張敞入穀贖罪議》


民函陰陽之氣,有(仁)〔好〕義欲利之心,在教化之所助。堯在上,不能去民欲利之心,而能令其欲利不勝其好義也;雖桀在上,不能去民好義之心,而能令其好義不勝其欲利也。故堯、桀之分,在於義利而已,道民不可不慎也。今欲令民量粟以贖罪,如此則富者得生,貧者獨死,是貧富異刑而法不一也。人情,貧窮,父兄囚執,聞出財得以生活,為人子弟者將不顧死亡之患,敗亂之行,以赴財利,求救親戚。一人得生,十人以喪,如此,伯夷之行壞,公綽之名滅。政教壹傾,雖有周召之佐,恐不能復。古者藏財於民,不足則取,有餘則予。《詩》曰「爰及矜人,哀此鰥寡」,上惠下也。又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下急上也。今有西邊之役,民失作業,雖戶賦口歛以贍其困乏,古之通義,百姓莫以為非。以死救生,恐未可也。陛下布德施教,教化既成,堯舜亡以加也。今議開利路,以傷既成之化,臣竊痛之。見《漢書‧蕭望之傳》,又見荀悅《漢紀》,又見《蓺文類聚》五十四。


《對兩府難問入穀贖罪議》


先帝聖德,賢良在位,作憲垂法,為無窮之規,永惟邊竟之不贍,故《金布令甲》曰:「邊郡數被兵,離饑寒,夭絕天年,父子相失,令天下共給其費」,固為軍旅卒暴之事也。聞天漢四年,常使死罪人入五十萬錢減死罪一等,豪強吏民請奪假貣,至為盜賊以贖罪。其後姦邪橫暴,群盜竝起,至攻城邑,殺郡守,充滿山谷,吏不能禁。明詔遣繡衣使以興兵擊之,誅者過半,然後衰止。愚以為此使死罪贖之敗也,故曰不便。見《漢書‧蕭望之傳》。


《烏孫元貴靡尚少主議》


烏孫絕域,信其美言,萬裏結婚,非長策也。見《漢書‧蕭望之傳》,又〈西域傳下〉。
烏孫持兩端,亡堅約,其效可見。前少主在烏孫四十餘年,恩愛不親密,邊境未以安,此已事之驗也。今少主以元貴靡不得立而還,信無負於四夷,此中國之大福也。少主不止,繇役將興,其原起此。見《漢書‧蕭望之傳》,又見《西域傳》下,小異。


《對詔問因亂滅匈奴議》


《春秋》:晉士匄帥師侵齊,聞齊侯卒,引師而還。君子大其不伐喪,以為恩足以服孝子,誼足以動諸侯。前單於慕化鄉善稱弟,遣使請求和親,海內欣然,夷狄莫不聞。未終奉約,不幸為賊臣所殺。今而伐之,是乘亂而幸災也,彼必奔走遠遁。不以義動兵,恐勞而無功。宜遣使者弔問,輔其微弱,救其災患。四夷聞之,鹹貴中國之仁義。如遂蒙恩得復其位,必稱臣服從,此德之盛也。見《漢書‧蕭望之傳》:五鳳中,匈奴大亂。議者多日,匈奴為害日久,可因其壞亂,舉兵滅之。詔遣問望之計策。望之對云云。上從其議。


《單于朝儀議》


單于非正朔所加,故稱敵國,宜待以不臣之禮,位在諸侯王上。外夷稽首稱藩,中國讓而不臣,此則羈縻之誼,「謙亨」之福也。《書》曰「戎狄荒服」,言其來〔服〕,荒忽亡常。如使匈奴後嗣卒有鳥竄鼠伏,闕於朝享,不為畔臣。信讓行乎蠻貉,福祚流於亡窮,萬世之長策也。見《漢書‧蕭望之傳》。
戎狄荒服,言其來〔服〕,荒忽無常,時至時去。宜待以客禮,讓而不臣。如其後嗣𨔵逃竄伏,使於中國不為叛臣。見《漢書‧匈奴傳贊》。案:此約文,與本傳小異,故竝錄之。


《雨雹對》


《春秋》昭公三年大雨雹,是時季氏專權,卒逐昭公。鄉使魯君察於天變,宜亡此害。今陛下以聖德居位,思政求賢,堯舜之用心也。然而善祥未臻,陰陽不和,是大臣任政,一姓擅勢之所致也。附枝大者賊本心,私家盛者公室危。唯明主躬萬機,選同姓,舉賢材,以為腹心,與參政謀,令公卿大臣朝見奏事,明陳其職,以考功能。如是,則庶事理,公道立,姦邪塞,私權廢矣。見《漢書‧蕭望之傳》。


《奏封事薦馮野王》


野王行能高妙,內足與圖身,外足以慮化。竊惜野王懷國之寶,而不得陪朝廷與朝者竝。野王前以王舅出,以賢復入,明國家樂進賢也。見《漢書‧馮奉世附傳》。


《上書言昌邑王賀》


賀,天之所棄。陛下至仁,復封為列侯。賀嚚頑放廢之人,不宜得奉宗廟朝聘之禮。見《漢書‧武五子昌邑王傳》:待中衛尉金安上上書言,奏可。


《奏昌邑王賀罪》


賀與故太守卒史孫萬世交通。萬世問賀:「前見廢時,何不堅守毋出宮,斬大將軍,而聽人奪璽綬乎?」賀曰:「然,失之。」萬世又以賀且王豫章,不久為列侯。賀曰:「且然,非所宜言。」見《漢書‧武五子昌邑王傳》。


《奏絕昌邑王後》


舜封象於有鼻,死不為置後,以為暴亂之人不宜為太祖。海昏侯賀死,上當為後者子充國;充國死,復上弟奉親;奉親復死,是天絕之也。陛下聖仁,於賀甚厚,雖舜於象無以加也。宜以禮絕賀,以奉天意。願下有司議。見《漢書‧武五子傳》。


《上書請益車師田卒》


車師去渠犂千餘里,間以河山,北近匈奴,漢兵在渠犂者勢不能相救,願益田卒。見《漢書‧西域傳下》。


《奏擊䍐幵》


郡兵皆屯備南山,北邊空虛,勢不可久。或曰至秋冬迺進兵,此虜在竟外之冊。今虜朝夕為寇,土地寒苦,漢馬不能冬,屯兵在武威、張掖、酒泉萬騎以上,皆多羸瘦。可益馬食,以七月上旬齎三十日糧,分兵竝出張掖、酒泉合擊䍐、幵在鮮水上者。虜以畜產為命,今皆離散,兵即分出,雖不能盡誅,亶奪其畜產,虜其妻子,復引兵還,冬復擊之,大兵仍出,虜必震壞。見《漢書‧趙充國傳》。


《上書理劉輔》


臣聞明主垂寬容之聽,崇諫爭之官,廣開忠直之路,不罪狂狷之言,然後百僚在位,竭忠盡謀,不懼後患,朝廷無讇諛之士,元首無失道之諐。竊見諫大夫劉輔,前以縣令求見,擢為諫大夫,此其言必有卓詭切至當聖心者,故得拔至於此。旬日之間,收下祕獄,臣等愚以為輔幸得託公族之親,在諫臣之列。新從下土來,未知朝廷體,獨觸忌諱,不足深過。小罪宜隱忍而已,如有大惡,宜暴治理官,與眾共之。昔趙簡子殺其大夫鳴犢,孔子臨河而還。今天心未豫,災異屢降,水旱疊臻,方當隆寬廣問襃直盡下之時也。而行慘急之誅於諫爭之臣,震驚群下,失忠直心。假令輔不坐直言,所坐不著,天下不可戶曉。同姓近臣本以言顯,其於治親養忠之義誠不宜幽囚於掖庭獄。公卿以下見陛下進用輔亟,而折傷之暴,人有懼心。精銳銷耎,莫敢盡節正言,非所以昭有虞之聽,廣德美之風也。臣等竊深傷之,唯陛下留神省察。見《漢書‧劉輔傳》。


《劾劉更生》


更生前為九卿,坐與望之、堪謀排車騎將軍高、許、史氏侍中者,毀離親戚,欲退去之而獨專權。為臣不忠,幸不伏誅,復蒙恩徵用,不悔前過,而教令人言變事,誣罔不道。見《漢書‧楚元王交附傳》。


《奏發陳咸朱雲事》


鹹宿衛執法之臣,幸得進見,漏泄所聞,以私語雲,為定奏草,欲令自下治。後知雲亡命罪人,而與交通,雲以故不得上。見《漢書‧朱雲傳》。案顏師古以上字屬下文,誤。


《罷郡國廟議》


臣聞祭非自外至者也,繇中出生於心也。故唯聖人為能饗帝,孝子為能饗親。立廟京師之居,躬親承事,四海之內各以其職來助祭,尊親之大義,五帝三王所共,不易之道也。《詩》云:「有來雍雍,至止肅肅,相維辟公,天子穆穆。」《春秋》之義,父不祭於支庶之宅,君不祭於臣僕之家,王不祭於下土諸侯。臣等愚以為宗廟在郡國,宜無修,臣請勿復修。見《漢書‧韋賢傳》。


《毀廟議》


《禮》;王者始受命,諸侯始封之君,皆為太祖。以下,五廟而疊毀。毀廟之主臧乎太祖,五年而再殷祭,言壹禘壹祫也。祫祭者,毀廟與未毀廟之主皆合食於太祖,父為昭,子為穆,孫復為昭,古之正禮也。《祭義》曰:「王者禘其祖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廟。」言始受命而王,祭天以其祖配,而不為立廟,親盡也。立親廟四,親親也。親盡而疊毀,親疏之殺,示有終也。周之所以七廟者,以後稷始封,文王、武王受命而王,是以三廟不毀,與親廟四而七。非有後稷始封、文武受命之功者,皆當親盡而毀。成王成二聖之業,制禮作樂,功德茂盛,廟猶不世,以行為諡而已。《禮》:廟在大門之內,不敢遠親也。臣愚以為高帝受命定天下,宜為帝者太祖之廟,世世不毀,承後屬盡者宜毀。今宗廟異處,昭穆不序,宜入就太祖廟而序昭穆如禮。太上皇、孝惠、孝文、孝景廟皆親盡宜毀,皇考廟親未盡如故。見《漢書‧韋賢傳》。


《毀廟遷主議》


祖宗之廟,世世不毀;繼祖以下,五廟而迭毀。今高皇帝為太祖,孝文皇帝為太宗,孝景皇帝為昭,孝武皇帝為穆,孝昭皇帝與孝宣皇帝俱為昭。皇考廟親未盡。太上、孝惠廟皆親盡,宜毀。太上廟主宜瘞園,孝惠皇帝為穆,主遷於太祖廟,寢園皆無復修。見《漢書‧韋賢傳》。


《復言罷文昭太后寢祠園》


古者制禮,別尊卑貴賤。國君之母,非適不得配食,則薦於寢,身沒而已。陛下躬至孝,承天心,建祖宗,定迭毀,序昭穆,大禮既定,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寢祠園宜如禮,勿復修。見《漢書‧韋賢傳》。


《上疏言宜聽韋玄成讓襲爵》


聖王貴以禮讓為國,宜優養玄成,勿枉其志,使得自安衡門之下。見《漢書‧韋賢傳》。


《上疏告楊惲罪》


高昌車犇入北掖門,惲語富平侯張延壽曰:「聞前有犇車抵殿門,門關折,馬死,而昭帝崩。今復如此,天時,非人力也。」左馮翊韓延壽有罪下獄,惲上書訟延壽。郎中丘常謂惲曰:「聞君侯訟韓馮翊,當得活乎?」惲曰:「事何容易!脛脛者未必全也。我不能自保,真人所謂鼠不容穴銜窶數者也。」又中書謁者令宣持單于使者語,視諸將軍、中朝二千石。惲曰:「冒頓單於得漢美食好物,謂之殠惡,單於不來明甚。」惲上觀西閣上畫人,指桀紂畫謂樂昌侯王武曰:「天子過此,一二問其過,可以得師矣。」畫人有堯、舜、禹、湯,不稱而舉桀、紂。惲聞匈奴降者道單於見殺。惲曰:「得不肖君,大臣為畫善計不用,自令身無處所。若秦時但任小臣,誅殺忠良,竟以滅亡;令親任大臣,即至今耳。古與今如一丘之貉。」惲妄引亡國以誹謗當世,無人臣禮。又語長樂曰:「正月以來,天陰不雨,此《春秋》所記,夏侯君所言,行必不至河東矣。」以主上為戲語,尤悖逆絕理。見《漢書‧楊敞傳》。


《與蓋寬饒書》


明主知君絜白公正,不畏彊禦,故命君以司察之位,擅君以奉使之權,尊官厚祿已施於君矣。君宜夙夜惟思當世之務,奉法宣化,憂勞天下,雖日有益月有功,猶未足以稱職而報恩也。自古之治,三王之術各有制度。今君不務循職而已,迺欲以太古久遠之事匡拂天子,數進不用難聽之語以摩切左右,非所以揚令名全壽命者也。方今用事之人皆明習法令,言足以飾君之辭,文足以成君之過。君不惟蘧氏之高蹤,而慕子胥之末行,用不訾之軀,臨不測之險,竊為君痛之。夫君子直而不挺,曲而不詘。《大雅》云:「既明且哲,以保其身。」狂夫之言,聖人擇焉。唯裁省覽。見《漢書‧蓋寬饒傳》。


《奏封事》


方今聖道浸廢,儒術不行,以刑餘為周、召,以法律為《詩》《書》。
《韓氏易傳》言:「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家以傳子,官以傳賢,若四時之運,功成者去,不得其人則不居其位。」見《漢書‧蓋寬饒傳》。


《請刪定律令疏》


聖主置諫爭之臣者,非以崇德,防逸豫之生也;立法明刑者,非以為治,救衰亂之起也。今明主躬垂明聽,雖不置廷平,獄將自正。若開後嗣,不若刪定律令。律令一定,愚民知所避,姦吏無所弄矣。今不正其本,而置廷平以理其末也。政衰聽怠,則廷平將招權而為亂首矣。見《漢書‧刑法志》。


《上書理蓋寬饒》


臣聞山有猛獸,藜藿為之不采;國有忠臣,姦邪為之不起。司隸校尉寬饒居不求安,食不求飽,進有憂國之心,退有死節之義,上無許、史之屬,下無金、張之託,職在司察,直道而行,多仇少與,上書陳國事,有司劾以大辟。臣幸得從大夫之後,官以諫為名,不敢不言。見《漢書‧蓋寬饒傳》。


《上元帝書諫射獵》


竊見關東困極,人民流離。陛下日撞亡秦之鐘,聽鄭衛之樂,臣誠悼之。今士卒暴露,從官勢倦,願陛下反亟宮,思與百姓同憂樂。天下幸甚!見《漢書‧辥廣德傳》。


《奏劾蕭望之》


侍中謁者良使(丞)〔承〕制詔望之,望之再拜已。良與望之言,望之不起,因故下手,而謂禦史曰「良禮不備」。故事丞相病,明日禦史大夫輒問病;朝奏事會廷中,差居丞相後,丞相謝,大夫少進,揖。今丞相數病,望之不問病,會廷中,與丞相均禮。時議事不合意,望之曰:「侯年寧能父我邪!」知禦史有令不得擅使,望之多使守史自給車馬,之杜陵護視家事。少史冠法冠,為妻先引。又使買賣,私取附益凡十萬三千。案望之大臣,通經術,居九卿之右,本朝所仰,至不奉法自修,踞慢不遜攘,受所監臧二百五十以上,請逮捕繫治。見《漢書‧蕭望之傳》。


《與楊惲書》


大臣廢退,當闔門惶懼,為可憐之意,不當治產業,通賓客,有稱譽。見《漢書‧楊敞傳》。


《戒子》


我死。官屬即送汝財物,慎毋受。汝九卿儒者子孫,以廉潔著,可以自成。見《漢書‧儒林傳》。


《上疏言霍氏》


霍氏太盛,陛下即厚愛之,宜以時抑制,無使至亡。見《漢書‧霍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