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武帝(二)




《制詔貰侍御史》(建武二十年十二月)


以陳留督郵虞廷故,貰御史罪。見《後漢‧虞延傳》。


《地震詔》(二十〔二〕年九月戊辰)


制詔曰日者地震,南陽尤甚。夫地者,任物至重,靜而不動者也。而今震裂,咎在君上。鬼神不順無德,災殃將及吏人,朕甚懼焉。其令南陽勿輸今年田租、芻藁。遣謁者案行:其死罪繫囚在戊辰以前,減死罪一等;徒皆弛解鉗,衣絲絮。賜郡中居人壓死者棺錢,人三千。其口賦逋稅而廬宅尤破壞者,勿收責。吏人死亡,或在壞垣毀屋之下,而家羸弱不能收拾者,以見錢穀取傭,為尋求之。見《後漢‧光武紀》。


《除杜喬為丹水長詔》(二十三年)


公侯子孫,必復其始;賢者之後,宜宰城邑。其以喬為丹水長。見《後漢‧杜林傳》。


《詔增百官俸》(二十六年正月)


前以用度不足,吏祿薄少。今益其俸,自三公下至佐使,各有差。見官輯本《東觀漢記》。


《營壽陵詔》(四月)


無為山陵,陂池裁令流水而已。迭興之後,亦無丘壟,使合古法。今日月已逝,當豫自作,臣子奉承,不得有加。見官輯本《東觀漢記》。
臨平望平陰,河水洋洋,舟船泛泛,善矣。夫周公、孔子猶不得存,安得松喬與之而共游乎?文帝曉終始之義,景帝所謂孝子也,故遭反覆,霸陵獨完,非成法耶?同上。
古者帝王之葬,皆陶人瓦器,木車茅馬,使後世之人不知其處。太宗識終始之義,景帝能述遵孝道,遭天下反覆,而霸陵獨完受其福,豈不美哉!今所制地不過二三頃,無為山陵,陂池裁令流水而已。見《後漢‧光武紀》下。案此與《東觀記》互有刪節,故竝錄之。


《行禘祫祭詔》(二十六年)


禘、祫之祭,不行已久矣。「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宜據經典,詳為其制。見《後漢‧張純傳》。


《二府去大詔》(二十七年五月丁丑)


昔契作司徒,禹作司空,皆無「大」名,其令二府去「大」。見《後漢‧光武紀》。


《報臧宮馬武請滅匈奴詔》(二十七年)


《黃石公記》曰:「柔能制剛,弱能制彊」。柔者,德也;剛者,賊也。弱者仁之助也,彊者怨之歸也。故曰:有德之君,以所樂樂人;無德之君,以所樂樂身。樂人者,其樂長;樂身者,不久而亡。舍近謀遠者,勞而無功;舍遠謀近者,逸而有終。逸政多忠臣,勞政多亂人。故曰:務廣地者荒,務廣德者彊;有其有者安,貪人有者殘。殘滅之政,雖成必敗。今國無善政,災變不息,百姓驚惶,人不自保,而復欲遠事邊外乎?孔子曰:「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且北狄尚彊,而屯田警備傳聞之事,恒多失實。誠能舉天下之半,以滅大寇,豈非至願!苟非其時,不如息人。見《後漢‧臧宮傳》。


《減死罪詔》(二十八年十月)


死罪繫囚,皆一切募下蠶室,其女子宮。見《後漢‧光武紀》。


《減罪詔》(二十九年四月)


令天下繫囚,自殊死已下及徒,各減本罪一等,其餘贖罪輸作,各有差。見《後漢‧光武紀》下。


《拒群臣請封禪詔》(三十年)


災異連仍,日月薄食,百姓怨嘆,而欲有事于泰山,污七十二代編錄,以羊皮雜貂裘,何強顏耶?見官輯本《東觀漢記》。
即位三十年,百姓怨氣滿腹。吾誰欺?欺夭乎?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何污七十二代之編錄?桓公欲封,管仲非之。若郡縣遠遣吏上壽,虛稱盛美,必髡,兼令屯田。見《續漢‧祭祀志》上。


《詔許梁松等封禪》(中元元年)


許。昔小白欲封,夷吾難之;季氏欲旅,仲尼非焉。蓋齊諸侯、季氏大夫,皆無事于泰山。今予末小子,巡祭封禪,德薄而任重,一則以喜,一則以懼。喜于得承鴻業,帝堯善及子孫之餘賞,蓋應圖?籙當得是當;懼于過差,執德不弘,信道不篤,為議者所誘進,後世知吾罪深矣。見《續漢‧祭祀志》下注引《東觀書》。


《遣詔》(二年二月戊戌)


朕無益百姓,皆知孝文皇帝制度,務從約省。刺史、二千石長吏皆無離城郭,無遣吏及因郵奏。見《後漢‧光武紀》。


《以張況為常山關長詔》(巳下年月未詳)


家人居不足贍,且以一縣自養。見《後漢‧張禹傳》注引《東觀記》。案此詔當在元二年間。


《以王閎子補吏詔》


武王克殷,表商容之閭。閎修善謹敕,兵起,吏民獨不爭其頭首。今以閎子補吏。見《漢書‧董賢傳》。


《賜張堪詔》


平陽丞李善稱故令范遷于張堪,令人面熱汗出。其賜堪新繒百匹,以表廉吏。見《御覽》三百八十七引《東觀記》。


《四科取士詔》


方今選舉,賢佞朱紫錯用。丞相故事,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節清白;二曰學通行修,經中博士;三曰明達法令,足以決疑,能案章覆問,文中御史;四曰剛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決,才任三輔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自今以後,審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茂才尤異孝廉之吏,務盡實覈。選擇英俊、賢行、廉潔、平端于縣邑,務授試以職。有非其人,臨計過署,不便習官事,書疏不端正,不如詔書,有司奏罪名,竝正舉者。見《續漢‧百官志》一注引《漢官儀》。


《賜侯將軍詔》


卿歸田里,曷不令妻子從?將軍老矣,夜臥誰為搔背痒也?


《詔褎牛牢》


朕幼交牛君真,清高士也。恆有疾,州郡之官者常親到家致意焉。見《御覽》五百八引皇甫謐《高士傳》。


《拜鄧禹為大司徒策》(元年七月辛未)


制詔前將軍鄧禹:深執忠孝,與朕謀謨帷幄,決勝千里。孔子曰:「自吾有回,門人日親。」斬將破軍,平定山西,功效尤著。百姓不親,五品不訓,汝作司徒,敬敷五教,五教在寬。今遣奉車都尉授印綬,封為酇侯,食邑萬戶。敬之哉!見《後漢‧鄧禹傳》,又見袁宏《後漢紀》三「上璽書勞鄧禹云云。」有刪節。


《封功臣策》(二年正月庚辰)


在上不驕,高而不危;制節謹度,滿而不溢。敬之戒之,傳爾子孫,長為漢藩。見《後漢‧光武紀》。


《贈來歙策》(十一年)


中郎將來歙,攻戰連年,平定羌、隴,憂國忘家,忠孝章著,遭令遇害,嗚呼哀哉,使太中大夫贈歙中郎將、征羌侯印綬,謚曰節侯。謁者護喪事。見《後漢‧來歙傳》。


《敕鄧禹》(元年)


司徒,堯也;亡賊,桀也。長安吏人,遑遑無所依歸。宜以時進討,鎮慰西京,繫百姓之心。見《後漢‧鄧禹傳》。


《敕諸將》(元年十二月)


賊若東走,可引宜陽兵會新安;賊若南走,可引新安兵會宜陽。見《後漢‧劉盆子傳》。


《密敕耿純》(二年)


劉揚若見,因而收之。見《後漢‧耿純傳》。


《徵鄧禹還軍敕》(二年)


赤眉無穀,自當來東,吾折捶笞之,非諸將憂也。無得復妄進兵。見《後漢‧鄧禹傳》。
勒兵堅守,慎無與窮寇交鋒;老賊疲弊,必當束手事吾也。以飽待饑,以逸擊勞,折捶而笞之耳。見《後漢紀》。


《敕馮異》(二年十一月)


三輔遭王莽、更始之亂,又遇赤眉延岑之弊,兵家縱橫,百姓塗炭。將軍今奉辭討諸不軌,兵家降者,遣其渠帥,皆詣京師,散其小民,令就農桑,壞其營壘,無使復眾。征伐非在遠戰掠地,多得城邑,要在平定安集之耳。吾諸將非不健鬭,然多好虜掠,為小民害。卿本能檢吏士,勉自修整無為郡縣所苦。見袁宏《後漢‧光武紀》四,又見《後漢‧馮異傳》有刪節。


《敕蓋延》(四年)


可直往擣郯,則蘭陵必自解。見《後漢‧蓋延傳》。


《敕岑彭書》(八年)


兩城若下,便可將兵南擊蜀虜。人苦不知足,既平隴,復望蜀。每一發兵,頭鬚為白。見《後漢‧岑彭傳》。


《敕吳漢》(八年)


諸部甲卒俱坐費糧食,若有逃亡,則沮敗眾心,宜悉罷之。見《後漢‧吳漢傳》。


《璽書勞馮異》(三年)


赤眉破平,士吏勞苦,始雖垂翅回谿,終能奮翼黽池,可謂失之東隅,收之桑榆。方論功賞,以答大勳。見《後漢‧馮異傳》。


《璽書賜竇融》(五年)


制詔行河西五郡大將軍事、屬國都尉:勞鎮守邊五郡,兵馬精彊,倉庫有蓄,民庶殷富,外則折挫羌胡,內則百姓蒙福。威德流聞,虛心相望,道路隔塞,邑邑何已。長史所奉書、獻馬悉至,深知厚意。今益州有公孫子陽,天水有隗將軍,方蜀漢相攻,權在將軍,舉足左右,便有輕重。以此言之,欲相厚,豈有量哉?諸事具長史所見,將軍所知。三者迭興,千載一會。欲遂立桓、文,輔微國,當勉卒功業;欲三分鼎足,連衡合從,亦宜以時定。天下未并,吾與爾絕域,非相吞之國。今之議者,必有任囂效尉佗制七郡之計。王者有分土,無分民,自適己事而已。今以黃金二百斤賜將軍,便宜輒言。見《後漢‧竇融傳》。


《璽書勞馮異》(七年)


制詔大司馬、虎牙、建威、漢中捕虜、武威將軍:虜兵狠下,三輔驚恐。栒邑危亡,在于旦夕。北地營保,按兵觀望。今偏城獲全,虜兵挫折,使耿定之屬,復念君臣之義。征西功若丘山,猶自以為不足。孟之反奔而殿,亦何異哉?今遣太中大夫賜征西吏士死傷者醫藥、棺斂,大司馬已下親弔死問疾,以崇謙讓。見《後漢‧馮異傳》。
栒邑孤危,亡在旦夕。諸將狐疑,莫有先發。將軍獨堅決奇算,摧敵殄寇,功如丘山,猶若不足。雖孟反後入,無以過也。今遣太中大夫齎醫藥、殯殮之具以賜吏士。其死傷者,大司馬已下親弔死問之,以崇謙讓。見袁宏《後漢紀》六。


《璽書賜陳俊》(八年)


將軍元勳大著,威震青、徐。兩州有警,得專征之。見《後漢‧陳俊傳》注引《華嶠書》,又見袁宏《後漢紀》三。


《璽書賜馮異》(九年)


聞吏士精銳,水火不避,搆賞之賜,必不令將軍負丹青,失斷金也。見《後漢‧馮異傳》注引《東觀記》。


《璽書賜侯霸》


崇山、幽都何可偶?黃鉞一下無處所。欲以身試法邪?將殺身以成仁邪?見《後漢‧馮勤傳》。


《報馮異》(建武元年)


季文多詐,人不能得其要領。今移其書,告守尉當警備者。見袁宏《後漢紀》三「馮異奏季秩書,王報異。」


《報鄧禹》(元年)


縛馮愔者,必黃防也。見《後漢‧鄧禹傳》。


《與朱伯然書》(元年)


交鋒之日,神星晝見,太白清明。見《北堂書鈔》百五十引《東觀漢紀》,又見《御覽》五。


《手書報隗囂》(三年)


慕樂德義,思相結納。昔文王三分,猶服事殷。但駑馬鉛刀,不可強扶。數蒙伯樂一顧之價,而蒼蠅之飛,不過數步,即託驥尾,得以絕群。隔于盜賊,聲問不數。將軍操執款款,扶傾救危,南距公孫之兵,北禦羌胡之亂,是以馮異西征,得以數千百人躑躅三輔。微將軍之助,則咸陽已為他人禽矣。今關東寇賊,往往屯聚,志務廣遠,多所不暇,未能觀兵成都,與子陽角力。如令子陽到漢中、三輔,願因將軍兵馬,鼓旗相當。儻肯如言,蒙天之福,即智士計功割地之秋也。管子曰:「生我者父母,成我者鮑子。」自今以後,手書相聞,勿用傍人解搆之言。見《後漢‧隗囂傳》。


《讓蓋延》(四年)


閒欲先赴郯者,以不意故耳。今既奔走,賊計已立,圍豈可解乎?見《後漢‧蓋延傳》。


《報劉興書》(六年)


欲復進兵,恐失其頭首也。見聚珍本《東觀漢記》。


《賜隗囂書》(六年)


昔柴將軍與韓信書云:「陛下寬仁,諸侯雖有亡叛而後歸,輒復位號,不誅也。」以囂文吏,曉義理,故復賜書。深言則似不遜;略言則事不決。今若束手,復遣恂弟歸闕庭者,則爵祿獲全,有浩大之福矣。吾年垂四十,在兵中十歲,厭浮語虛辭。即不欲,勿報。見《後漢‧隗囂傳》。


《與公孫述書》(六年)


圖讖言「公孫」,即宣帝也。代漢者當塗高,君豈高之身邪?乃復以掌文為瑞,王莽何足效乎!君非吾賊臣亂子,倉卒時人皆欲為君事耳,何足數也。君日月已逝,妻子弱小,當早為定計,可以無憂。天下神器,不可力爭,宜留三思。見《後漢‧公孫述傳》。
西狩獲麟,讖曰:「乙子卯金」,即乙未歲授劉氏,非西方之守也。「光廢昌帝,立子公孫」,即霍光廢昌邑王、立孝宣帝也。黃帝姓公孫,自以土德,君所知也。漢家九百二十歲,以蒙孫亡,受以丞相,其名當塗高。高豈君身邪?吾自繼祖而興,不稱受命,求漢之斷,莫過王莽。近張滿作惡,兵圍得之。嘆曰:「為天文所誤。」恐君复誤也。見《華陽國志》。


《報陳俊》(八年)


東州新平,大將軍之功也。負海猾夏,盜賊之處,國家以為重憂,且勉鎮撫之。見《後漢‧陳俊傳》,又見袁宏《後漢紀》三。


《讓吳漢》(十二年)


比敕公千條萬端,何意臨事勃亂?既輕敵深入,又與尚別營,事有緩急,不復相及。賊若出兵綴公,以大眾攻尚,尚破,公即敗矣。幸無它者,急引兵還廣都。見《後漢‧吳漢傳》。


《報吳漢》(十二年)


公還廣都,甚得其宜,述必不敢略尚而擊公也。若先攻尚,公從廣都五十里悉步騎赴之,適當值其危困,破之必矣。見《後漢‧吳漢傳》。


《迎下鮑永書》


君晨夜冒犯霜露,精神亦已勞矣。以君幃幄近臣,其以為兗州牧。見《後漢‧鮑永傳》注引《東觀記》。


《報鄯善王》(二十二年)


今使者大兵未能得出,如諸國力不從心,東西南北自在也。見《後漢‧西域莎車傳》。


《戒馮勤》(二十七年)


朱浮上不忠于君,下陵轢同列,竟以中傷至今,死生吉凶未可知,豈不惜哉?人臣放逐、受誅,雖復追加賞賜、賻祭,不足以償不訾之身。忠臣孝子,覽照前世,以為鏡戒,能盡忠于國,事君無二,則爵賞光乎當世,功名列于不朽。可不勉哉?見《後漢‧馮勤傳》。


《即位祭告天地文》


皇天上帝,后土神祇,睠顧降命,屬秀黎元,為民父母,秀不敢當。群下百僚,不謀同辭,咸曰:「王莽篡弒竊位,秀發憤興義兵,破王尋、王邑百萬眾于昆陽;誅王郎、銅馬于河北,平定天下,海內蒙恩。上當天地之心,下為元元所歸。」讖記曰:「劉秀發兵捕不道,卯金修德為天子。」秀猶固辭,至于再,至于三。群下僉曰:「皇天大命,不可稽留。」敢不敬承。見《後漢‧光武紀》,《續漢‧祭祀志》上。


《告祠高廟遷呂后主》


高皇帝與群臣約:「非劉氏不王。」呂太后賊害三趙,專王呂氏,賴社稷之靈,祿、產伏誅。天命幾墜,危朝更安。呂太后不宜配食高廟,同祧至尊。薄太后母德慈仁,孝文皇帝賢明臨國,子孫賴福,延祚至今。其上薄太后尊號曰高皇后,配食地祇。遷呂太后廟主于園,四時二祭。見《後漢‧光武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