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帝(二)




《詔三公》


方春生養,萬物莩甲,宜助萌陽,以育時物。其令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驗,及吏人條書相告,不得聽受,冀以息事寍人,敬奉天氣。立秋如故。夫俗吏矯飾外貌,似是而非。揆之人事則悅耳,論之陰陽則傷化。朕甚饜之,甚苦之。安靜之吏,悃愊無華,日計不足,月計有餘。如襄城令劉方,吏人同聲謂之不煩,雖未有它異,斯亦殆近之矣。間敕二千石各尚寬明。而今富姦行賂于下,貪吏枉法于上,使有罪不論,而無過被刑,甚大逆也!夫以苛為察,以刻為明,以輕為德,以重為威,四者或興,則下有怨心。吾詔書數下,冠蓋接道,而吏不加理,人或失職,其咎安在?勉思舊令,稱朕意焉。見《後漢‧章紀》。


《改行四分厤詔》(二年二月甲寅)


朕聞古先聖王,先天而天不違;後天而奉天時。《河圖》曰:「赤九會昌,十世以光,十一以興。」又曰:「九名之世,帝行德,封刻政。」朕以不德,奉承大業,夙夜祗畏,不敢荒寍。予末小子,託在于數終,曷以纘興?崇弘祖宗,拯濟元元?《尚書琁璣鈐》曰:「述堯理世,平制禮樂,放唐之文。」《帝命驗》曰:「順堯考德,題期立象。」且三、五步驟,優劣殊軌,況子頑陋,無以克堪,雖欲從之,末由也已。每見圖書,中心恧焉。閒者以來,政治不得,陰陽不和,災異不息,癘疫之氣,流傷于牛,農本不播。夫庶徵休咎,五事之應,咸在朕躬。信有闕矣,將何以補之?《書》曰:「惟先假王正厥事。」又曰:「歲二月,東巡狩,至岱宗,柴,望秩于山川。遂覲東后,叶時月正日。」祖堯岱宗,同律度量,考在璣衡,以正厤象,庶乎有益。《春秋保乾圖》曰:「三百年斗厤改憲。」史官用太初鄧平術,有餘分一,在三百年之域,行度轉差,浸以謬錯。琁璣不正,文象不稽。冬至之日,日在斗二十二度。而厤以為牽牛中星。先立春一日,則《四分》數之立春日也。而以折獄斷大刑,于氣已迕,用望平和隨時之義,蓋亦遠矣!今改行《四分》,以遵于堯,以順孔聖奉天之文。冀百君子越有民,同心敬授,儻獲咸熙,以明予祖之遺功。見《續漢‧律厤志》中,又蔡邕《厤議》,《宋書‧厤志》一,又《文選‧永明九年策秀才文》注引《續漢書》。


《增修群祀詔》(同上)


《經》稱:「秩元祀,咸秩無文。」《祭法》:「功施于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災則祀之。以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財用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傳曰:「聖王先成民而後致力于神。」又曰:「山川之神,則水旱癘疫之災,于是乎禜之。日月星辰之神,則雪霜風雨之不時,于是乎禜之。」孝文十二年令曰:「比年五穀不登,欲有以增諸神之祀。」《王制》曰:「山川神祇有不舉者,為不敬。」今恐山川百神應典禮者,尚未盡秩。其議增修郡祀宜享祀者,以祈豐年,以致嘉福,以蕃兆民。《詩》不云乎:「懷柔百神,及河喬嶽。」有年報功,不私幸望,豈嫌同辭,其義一焉。見《續漢‧祭祀志》中注引《東觀書》,又略見《後漢‧章帝紀》,又《蔡邕傳》注。


《賜三老等帛詔》(二年二月乙丑)


三老,尊年也。孝悌,淑行也。力田,勤勞也,國家甚休之。其賜帛,人一匹,勉率農功。見《後漢‧章紀》。


《東巡大赦詔》(二年二月丙子)


朕巡狩岱宗,柴望山川,告祠明堂,以章先勳。其二王之後,先聖之胤,東后蕃衛,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孫,百僚從臣,宗室眾子,要荒四裔,沙漠之北,葱領之西,冒耏之類,跋涉懸度,陵踐阻絕,駿奔郊畤,咸來助祭。祖宗功德,延及朕躬。予一人空虛多疚,纂承尊明,盥洗享薦,慚愧祗慄。《詩》不云乎:「君子如祉,亂庶遄已。」厤數既從,靈燿著明,亦欲與士大夫同心自新。其大赦天下。諸犯罪不當得赦者,皆除之。復博、奉高、嬴,無出今年田租、芻稾。見《後漢‧章紀》。


《巡幸詔》


惟巡狩之制,以宣聲教,考同遐邇,解釋怨結。見《初學記》十三。


《東巡還告祠高廟下詔》(二年五月戊申)


乃者鳳皇、黃龍、鸞鳥比集七郡,或一郡再見,及白烏、神雀、甘露屢臻。祖宗舊事,或班恩施。其賜天下吏爵,人三級;高年、鰥寡孤獨帛,人一匹。《經》曰:「無侮鰥寡,惠此煢獨。」加賜河南女子百戶牛酒,令天下大酺五日。賜公卿已下錢帛各有差;及雒陽人當酺者布,戶一匹;城外三戶共一匹。賜博士員弟子見在太學者布,人三匹。令郡國上明經者,口十萬以上五人,不滿十萬三人。見《後漢‧章紀》,又略見袁宏《後漢紀》十二。


《冬至後不報囚詔》(二年七月庚子)


《春秋》于春每月書「王」者,重三正,慎三微也。律十二月立春,不以報囚。《月令》冬至之後,有順陽助生之文,而無鞠獄斷刑之政。朕咨訪儒雅,稽之典籍,以為王者生殺,宜順時氣。其定律:無以十一月、十二月報囚。見《後漢‧章紀》。


《鳳皇黃龍見下詔》(二年九月壬辰)


鳳皇、黃龍所見亭部,無出二年租賦。加賜男子爵,人二級;先見者,帛二十匹;近者,三匹;太守,三十匹;令、長,十五匹;丞尉,半之。《詩》云:「雖無德與汝,式歌且舞。」它如賜爵故事。見《後漢‧章紀》,又略見袁宏《後漢紀》十二竝于五月丙戍詔。


《定禮樂詔》(二年十一月壬辰)


余末小子,托于君位。曷以恢崇仁濟天下?三代推益,優劣殊軌,況于頑陋,無以易民視聽。雖欲從之,末由也已。見袁宏《後漢紀》十二。


《詔報袁安》(二年)


久議沈滯,各有所志。蓋事以議從,策由眾定,誾誾衎衎,得禮之容;寢嘿抑心,更非朝廷之福。君何尤而深謝?其各冠履。見《後漢‧袁安傳》。


《還北單于南部生口詔》(二年)


昔玁狁、獯粥之敵中國,其所由來尚矣。往者雖有和親之名,終無絲發之效。墝埆之人,屢嬰塗炭;父戰于前,子死于後,弱女乘于亭障,孤兒號于道路。老母寡妻,設虛祭,飲泣淚,想望歸魂于沙漠之表,豈不哀哉!傳曰:「江海所以能長百川者,以其下之也。」少加屈下,尚何足病?況今與匈奴君臣分定,辭順約明,貢獻累至,豈宜違信,自受其曲?其敕度遼及領中郎將龐奮,倍雇南部所得生口,以還北虜。其南部斬首獲生,計功受賞,如常科。見《後漢‧南匈奴傳》。


《稟給幼孤詔》(三年正月乙酉)


蓋人君者,視民如父母,有憯怛之憂,有中和之教,匍匐之救。其嬰兒無父母親屬,及有子不能養食者,稟給如律。見《後漢‧章紀》。


《北巡告常山等郡守相》(元和三年二月壬寅)


朕惟巡狩之制,以宣聲教,考同遐邇,解釋結冤也。今「四國無政,不用其良」,駕言出游,欲親知其劇易。前祠園陵,遂望祀華、霍;東祡岱宗,為人祈福。今將禮常山,遂徂北土,歷魏郡,經平原,升踐隄防,詢訪耆老,咸曰:「往者汴門未作,深者成淵,淺則泥塗。」追惟先帝勤人之德,底績遠圖,復禹弘業,聖跡滂流,至于海表,不克堂構,朕甚慚焉。《月令》,孟春善相丘陵土地所宜。今肥田尚多,未有墾闢。其悉以賦貧民,給與糧種,務盡地力,勿令游手。所過縣邑,聽半入今年田租,以勸農夫之勞。見《後漢‧章紀》。


《議定禮樂詔》(三年)


朕以不德,膺祖宗弘烈。乃者鸞鳳仍集,麟龍竝臻,甘露宵降,嘉穀滋生,赤草之類,紀于史官。朕夙夜祗畏,上無以彰于先功,下無以克稱靈物。漢遭秦餘,禮壞樂崩,且因循故事,未可觀省。有知其說者各盡所能。見《後漢‧曹褎傳》,又見袁宏《後漢紀》十二。


《報朱暉詔》(元和中)


補公家之闕,不累清白之素,斯善美之士也。俗吏苟合,阿意面從,進無謇謇之志;卻無退思之念。患之甚久。惟今所言,適我願也。生其勉之!見《後漢‧朱暉傳》。


《制詔齊相》(元和中)


諫議大夫江革,前以病歸,今起居何如何?夫孝,百行之本,眾善之始也。國家每惟忠孝之士,未嘗不及革也。縣以見穀千斛賜「巨孝」,常以八月長吏存問,致羊一頭,酒二斛,以終厥身,以顯異行。如有不幸,祠以中牢。見袁宏《後漢紀》十一、《後漢‧江革傳》。


《改元章和詔》(元和四年七月壬戌)


朕聞明君之德,啟迪鴻化,緝熙康乂,光照六幽。訖惟人面,靡不率俾,仁風翔于海表,威霆行乎鬼區。然後敬恭明祀,膺五福之慶,獲來儀之貺。朕以不德,受祖宗弘烈。乃者鳳皇仍集,麒麟竝臻,甘露宵降,嘉穀滋生,芝草之類,歲月不絕。朕夙夜祗畏上天,無以彰于先功。今改元和四年為章和元年。
秋令,是月養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飲食。其賜高年二人共布帛各一匹,以為醴酪。死罪囚犯法在丙子赦前而後捕繫者,皆減死,勿笞,詣金城戍。見《後漢‧章紀》。


《減刑詔》(元年九月壬子)


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罪一等,詣金城戍。犯殊死者,一切募下蠶室,其女子宮。繫囚鬼薪、白粲已上,減罪一等,輸司寇作。亡命者贖:罪死縑二十匹;右趾至髡鉗城旦舂,七匹;完城旦至司寇,三匹;吏民犯罪未發覺,詔書到自告者,半入贖。見《後漢‧章紀》。


《復阜陵侯王爵詔》(同上)


昔周之爵封千有八百,而姬姓居半者。所以楨幹王室也。朕南巡望淮海,意在阜陵。遂與侯相見,侯志意衰落,形體非故,瞻省懷感,以喜以悲。今復侯為阜陵王,增封四縣,并前為五縣。以阜陵下濕,徙都壽春。加賜錢千萬,布萬匹,安車一乘,夫人諸子賞賜各有差。見《後漢‧阜陵王延傳》,又見袁宏《後漢紀》十二,有刪節。


《下詔貶削齊王晃等》(元年)


朕聞人君正屏,有所不聽。宗尊為小君,宮衛周備,出(有)〔有〕輜軿之飾,入有牖戶之固,殆不至如譖者之言。晃、剛愆乎至行,濁乎大倫,《甫刑》三千,莫大不孝。朕不忍置之于理,其貶晃爵為蕪湖侯,削剛戶三千。於戲!小子不勗大道,控于法理,以墮宗緒。其遣謁者收冕及太姬璽綬。見《後漢‧齊武王縯傳》。


《特詔責張鳴》(已下年月未詳)


爾虎賁將軍,蒙國厚恩,位在中臣,宿衛禁門。當進人不避仇讎;舉罰不避親戚。今者反于殿中,交通輕薄,虎賁蘭內所使,至欲相殺于殿下,避門內,畏懦恣縱,姑不遂捕。此皆生于不學之門所致也。見聚珍本《東觀漢記》。


《詔敕出朱暉》


國家樂聞駮議,黃髮無愆,詔書過耳,何故自繫?見《後漢‧朱暉傳》。


《詔馬光》(當在建初八年已前)


朝延鹿脯,寍用飯也。見《東觀漢記》。


《東平憲王哀策》


惟建初八年三月已卯,皇帝曰:咨王丕顯,勤勞王室,親受策命,昭于前世。出作蕃輔,克慎明德,率禮不越,傅聞在下。昊天不弔,不報上仁,俾屏余一人,夙夜煢煢,靡有所終。今詔有司:加賜鸞輅乘馬,龍旂九旒,虎賁百人,奉送王行。匪我憲王,其孰離之!魂而有靈,保茲寵榮。嗚呼哀哉!見《後漢‧東平王蒼傳》,又略見袁宏《後漢紀》十二。


《賜策罷太尉鄧彪》(元和元年八月甲子)


惟君以曾、閔之行,禮讓之高,故慕君德禮,以屬黎民,貪與君意,其上太尉印綬。賜錢三十萬,俸二千石,祿終厥身。君專精養和,以輔天年。詔太常四時致祭宗廟之胙。河南尹常以八月旦奉羊酒。見袁宏《後漢紀》十二。


《敕侍御史司空》(元和三年二月乙丑)


方春,所過無得有所伐殺。車可以引避,引避之,騑馬可輟解,輟解之。《詩》云:「敦彼行葦,牛羊勿踐履。」《禮》:「人君伐一草木不時,謂之不孝。」俗知順人,莫知順天。其明稱朕意。見《後漢‧章紀》。


《敕曹褎條正漢儀》(章和元年正月)


此制散略,多不合經。今宜依禮條正,使可施行于南宮東觀,盡心集作。見《後漢‧曹褎傳》。


《賜東平王蒼書》(初即位)


朕夙夜伏思,念先帝躬履九德,對于八政,勞謙克己,終始之度,比放三宗,誠有其美。今迫遺詔,誡不起寢廟,臣子悲結,僉以為雖於更衣,猶宜有所宗之號,以克配功德。宗廟至重,朕幼無知,寤寐憂懼。先帝每有著述典義之事,未嘗不延問王,以定厥中,願王悉明處,乃敢安之。公卿議駁,今皆并送,及有可以持危扶顛,宜勿隱思有所承,公無困哉?見《續漢‧祭祀志下》注補引《東觀書》。


《復報東平王蒼》(建初元年)


有司奏上尊號曰顯宗,藏主更衣,不敢違詔。祫食世祖,廟樂,皆如王議。以正月十八日始祠。仰見榱桷,俯視几筵,眇眇小子,哀懼戰慄,無所奉承。愛而勞之,所望于王也。續漢祭祀志下注補引東觀書。


《報東平王蒼書》(元年)


丙寅所上便宜三事,朕親自覽讀,反覆數周,心開目明,曠然發矇。間吏人奏事,亦有此言。但明智淺短,或謂儻是,復為非。何者?災異之降,緣政而見。今改元之後,年饑人流,此朕之不德感應所致。又冬春旱甚,所被尤廣。雖內用克責,而不知所定。得王深策,快然意解。《詩》不云乎:「未見君子,憂心忡忡;既見君子,我心則降。」思惟嘉謀,以次奉行,冀蒙福應,彰報至德。特賜王錢五百萬。見《後漢‧東平憲王蒼傳》。


《賜東平王蒼及瑯邪王京書》(三年)


中大夫奉使,親聞動靜,嘉之何已!歲月騖過,山陵浸遠,孤心悽愴,如何如何!閒饗衛士于南宮,皇太后因過按行,閱視舊時衣物,聞于師曰:「其物存,其人亡,不言哀而哀自至。」信矣!惟王孝友之德,亦豈不然?今送光烈皇后假紒帛巾各一枚,及衣一篋,遺王可時奉瞻視,以慰《凱風》寒泉之思。又欲令後生子孫得見先后衣服之製。今魯國孔氏尚有仲尼車輿、冠履,明德盛者光靈遠也。其光武皇帝器服,中元二年已賦諸國,故不復送。竝遺宛馬一匹,血從前髆上小孔中出。常聞武帝歌天馬,霑赤汗。今親見其然也。頃反虜尚屯,將帥在外,憂念遑遑,未有閒寍。願王寶精神,加供養,苦言至戒,望之如渴。見《後漢‧東平憲王蒼傳》,又袁宏《後漢紀》十一,又《文選‧顏延之〈陶徵士誄〉》注,謝朓《齊敬皇后哀冊文》注,《初學記》二十竝引《東觀漢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