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子新論》下




《離事第十一》


舉網以綱,千目皆張;振裘持領,萬毛自整。治大國者,亦當如是。見《意林》。
以賢代賢,謂之順;以不肖代不肖,謂之亂。見《意林》、《御覽》四百二。關竝字子陽,材智通達。見《漢書‧溝洫志》注。
大司馬張戎字仲功,習溉灌事。見《漢書‧溝洫志》注、《御覽》六十一、《事類‧河賦》注。議曰:見《事類‧河賦》注。「河水濁,一石水,六斗泥,而民競引河溉田,今河不通利。至三月,桃花水至,則河決,以其噎不泄也。可以禁民勿復引河。」見《御覽》六十一、《事類‧河賦》注。
韓牧,字子台,善水事。見《漢書‧溝洫志》注。
王平仲云:「周譜言『定王五年,河徒故道。』今所行處,非禹所穿。」見《意林》。
四瀆之源,河最高而長。從高注下,水流激峻,故其流急,為平地災害。見《水經注‧河水》一、《蓺文類聚》九。
通厤數家筭法,推考其紀,從上古天元以來,訖十一月甲子夜半朔冬至,日月若連璧。見《初學記》四、《歲華記麗》四。
余前為郎,典漏刻,燥濕寒溫輒異度,故有昏明晝夜。晝日參以晷景,夜分參以星宿,則得其正。見《北堂書鈔》未改本一百三十、《初學記》二十五、《御覽》二。
揚子雲好天文,問之于黃門作渾天老工,曰:「我少能作其事,但隨尺寸法度,殊不曉達其意,然稍稍益愈,至今七十,乃甫適知己,又老且死矣。今我兒子愛學作之,亦當復年如我乃曉知,已又且復死焉。」其言可悲、可笑也。見《北堂書鈔》未改本一百三十、《御覽》二。
通人揚子雲因眾儒之說天,以天為如蓋轉,常左旋,日月星辰,隨而東西。乃圖畫形體行度,參以四時厤數、昏晝夜,欲為世人立紀律,以垂法後嗣。
余難之曰:「春、秋晝夜欲等,平旦,日出于卯,正東方;暮,日入于酉,正西方。今以天下人占視之,此乃人之卯酉;非天卯酉。天之卯酉,當北斗極,北斗極,天樞。樞,天軸也。猶益有保斗矣!蓋雖轉而保斗不移。天亦轉,周帀,斗極常在。知為天之中也!仰視之,又在北,不正在人上。而春、秋分時,日出入乃在斗南,如蓋轉,則北道近,南道遠。彼晝夜刻漏之數,何從等平?」子雲無以解也。
後與子雲奏事待報,坐白虎殿廊廡下,以寒故,背日曝背。有頃,日光去,背不復曝焉。因以示子云曰:「天即蓋轉而日西行,其光影當照此廊下而稍東耳,無乃是,反應渾天家法焉!」子雲立壞其所作。則儒家以為天左轉非也!見《晉書‧天文志》一、《御覽》二、《事類‧天賦》注。
五藏。
言太山之上有刻石,凡千八百餘處,而可識知者七十有二。見《初學記》九、《御覽》五百三十六。
太史三世表,旁行邪止,并效周𧪻。見《梁書‧劉杳傳》。
漢之三主,內置黃門工倡。見《文選‧長笛賦》注、繁休伯《與魏文帝牋》注。
昔余在孝成帝時為樂府令,凡所典領倡優伎樂,蓋有千人。見《北堂書鈔》未改本五十五。
聖賢之材不世,而妙善之技不傳。見《文選‧王元長〈曲水詩序〉》注。
揚子雲大才而不曉音,余頗離雅樂而更為新弄。子雲曰:「事淺易善,深者難識。卿不好《雅》、《頌》而悅鄭聲,宜也。」見《御覽》五百六十五。
惟人心之所獨曉,父不能以禪子,兄不能以教弟也。見《文選‧魏文帝〈典論論文〉》注。
五聲各從其方:春角,夏徵,秋商,冬羽,宮居中央,而兼四季。以五音須宮而成,可以殿上五色錦屏風諭而示之。望視則青、赤、白、黃、黑,各各異類;就視則皆以其色為地,四色文飾之。其欲為四時、五行之樂,亦當各以其聲為地,而用四聲文飾之。猶彼五色屏風矣!見《北堂書鈔》未改本一百三十二、《御覽》七百一。
余年七十,為奉車郎,衛殿中小苑西門。見《御覽》二百十五。
譯謂揚子曰:「君之為黃門郎,居殿中,數見輿輦,玉蚤、華芝及鳳皇、三蓋之屬,皆元黃五色,飾以金玉、翠羽、珠絡、錦繡、茵席者也。」見《續漢‧輿服志》上注,又《後漢‧班固傳》上注、《北堂書鈔》未刪改本一百四十一、《文選‧西都賦》注、《寡婦賦》注、《宋孝武宣貴妃誄》注。
雖不見古路車,亦數聞師之說,但素輿而蒲茵也。見《北堂書鈔》未刪改本一百四十一。
宓犧之制杵臼,萬民以濟。及後世加巧,因延力借身重以踐確,而利十倍杵舂。又復設機關,用驢、驘、牛、馬及役水而舂,其利乃且百倍。見《御覽》七百六十二,又八百二十九。
劉歆致雨,具作土龍,吹律及諸方術,無不備設。譚問:「求雨所以為土龍,何也?」曰:「龍見者,輒有風雨興起,以迎送之,故緣其象類而為之。」見《續漢‧禮儀志》中注。
難以「頓牟、磁石,不能真是,何能掇針取芥?」子駿窮無以應。見《論衡‧亂龍篇》。
扶風漆縣之邠亭,部言本太王所處。其民有會日,以相與夜市,如不為期,則有重災咎。見《續漢‧郡國志》一注、《初學記》二十四、《御覽》一百九十一、又八百二十七。
太原郡民以隆冬不火食五日,雖有疾病緩急,猶不敢犯。為介子推故也。見《北堂書鈔》一百四十三、《蓺文類聚》三、《御覽》二十七。
天下有鸛鳥,郡國皆食之。而三輔俗獨不敢取之,取或雷霹靂起。原夫天不獨左彼而右此,其殺取時,適與雷遇耳。見《御覽》十三、又九百二十五。
余小時聞閭巷言:「孔子東游,見兩小兒辨鬭,問其故。一兒曰:『我以日始出時近,日中時遠』;一兒以日初出遠,日中時近。」長水校尉平陵關子陽以為:「日之去入,上方遠而四方近。何以知之?星宿昏時出東方,其閒甚疏,相離丈餘。及夜半,在上方,視之甚數,相離為一二尺。以準度望之,逾益明白。故知天上之遠于傍也。日為天陽,火為地陽,地氣上升,天氣下降。今置火于地,從旁與上診其熱,遠近殊不同,乃差半焉!日中,正在上覆蓋人,人當天陽之衝,故熱于始出時。又新從太陰中來,故復涼于其西。在桑榆閒,大小雖同,氣猶不如清朝也。桓君山曰:『子陽之言,豈其然乎!』」見《隋書‧天文志》上、《法苑珠林》七。
公孫龍,六國時辯士也。為堅白之論,假物取譬謂白馬為非馬。非馬者,言白所以名色,馬所以名形也。色非形,形非色,人不能屈。後乘白馬,無符傳,欲出關,關吏不聽。此虛言難以奪實也。見《六帖》九、《御覽》四百六十四。
世俗咸曰:漢文帝躬儉約,修道德,躬先天下。天下化之,故致充實殷富。澤加黎庶,穀至石數十錢,上下饒羨。見《北堂書鈔》一百五十六、《御覽》三十五、又八百三十七。
太史公造書,書成,示東方朔。朔為平定,因署其下。「太史公」者,皆朔所加之者也。見《史記‧孝武紀》索隱。
雒陽李幼賓有小玉檢,謁衛者史子伯。素好玉器,見而奇之。使余報以三萬錢,請買焉。幼賓曰:「我與好事長者傳之,己顧十萬,非三萬錢主也。」余驚駭云:「我若于路見此,千錢亦不市也。」故知之與不知,相去甚遠。見《御覽》八百五。


《道賦第十二》


余少時好《離騷》,博觀他書,輒欲反學。見《北堂書鈔》九十七。
揚子雲攻于賦,王君大習兵器,余欲從二子學。子雲曰:「能讀千賦,則善賦。」君大曰:「能觀千劍則曉劍。」諺曰:「伏習象神,巧者不過習者之門。」見《意林》。
諺曰:「侏儒見一節,而長短可知。」孔子言:「舉一隅足以三隅反。」觀吾小時二賦,亦足以揆其能否。見《御覽》四百九十六。
余少時為奉車郎,孝成帝出祠甘泉河東,部先置華陰集靈宮。武帝所造,門曰「望仙」,殿曰「存仙」,書壁為之賦,以頌二仙之行。見《北堂書鈔》一百二。


《辨惑第十三》


五福:壽、富、貴、安樂、子孫眾多。見《意林》。
百足之蟲,共舉一身,安得不濟。見《意林》。
無仙道,好奇者為之。見連江葉氏本《博物志》七,今本五。
曲陽侯王根迎方士西門君惠,從其學養生郤老之術。君惠曰:「龜稱三千歲,鶴稱千歲,以人之材,何乃不及蟲鳥邪?」余應曰:「誰當久與龜、鶴同居,而知其年歲耳?」見《意林》、《御覽》七百二十。
聖人何不學仙而令死邪?聖人皆形解仙去,言死者,示民有終也。見《意林》、《文選‧顏延年〈五君咏〉》注。
天下神人五:一曰神仙,二曰隱淪,三曰使鬼物,四曰先知,五曰鑄凝。見《文選‧江賦》注、《五君咏》注、謝元暉《敬亭山詩》注、任彥升《謝修下忠貞墓啟》注。
淮南王之子嫂迎道人作金銀云:「鈆」字,「金」與「公」,鈆則金之公。而銀者,金之昆弟也。見《御覽》八百十二。
武帝有所愛幸姬王夫人,窈窕好容,質性嬛佞。夫人死,帝痛惜之。方士李少君言能致其神魂,乃夜設燭張幄,置夫人神影,令帝居于他帳中遙望,見好女,似夫人之狀,還帳坐。見《史記‧武紀》集解、《北堂書鈔》一百三十二、《文選‧潘安〈悼亡詩〉》注、《御覽》六百九十九。
元帝被病,廣求方士。漢中送道士王仲都至。詔問何所能為?對曰:「但能忍寒暑耳。」乃以隆冬盛寒日,令袒衣,載以駟馬,于上林昆明池上環冰而馳。御者厚衣狐裘,甚寒戰,而仲都獨無變色。臥于池臺上,曛然自若,因為待詔。至夏犬暑日,使曝坐,又環以十爐火,口不言熱,而身不汗出。見《水經注‧渭水》下、《三輔黃圖》五、《蓺文類聚》五、《初學記》三、《御覽》二十二、又三十四、又七百五十七。
近哀、平閒,睢陵有董仲君好方道,嘗犯事坐重罪,繫獄,佯病死。數日,目陷蟲出。吏捐棄之。既而復活。故知幻術靡所不有。又能鼻吹口歌,吐舌齖、聳眉動目。荊州有鼻飲之蠻,南城有飛頭之夷,非為幻也。見連江葉氏本《博物志》二、今本四,《法苑珠林》七十六、《御覽》六百四十三、又七百三十七、又九百四十四。
哀帝時有才八范蘭,言年三百歲。初與人相見,則喜而相應和。再三,則駡而逐人。見《御覽》四百六十六。
史子心見署為丞相史,官架屋,發吏卒及官奴婢以給之,作金不成。丞相自以力不足,又白傅太后。太后不復利于金也,聞金成可以作延年藥,又甘心焉。乃除之為郎,舍之北宮,中使者待遇。見《抱朴子‧內篇》十六《黃白》。
余嘗與郎冷喜出,見一老翁糞上拾食。頭面垢醜,不可忍視。喜曰:「安知此非神仙?」余曰:「道必形體如此,無以道焉。」見《御覽》三百八十二。
劉子駿信方士虛言,謂神仙可學。嘗問言:「人誠能抑嗜欲,闔耳目,可不衰竭乎?」余見其庭下有大榆樹,久老剝折。指謂曰:「彼樹無情欲可忍,無耳目可闔,然猶枯槁朽蠹。人雖欲愛養,何能使不衰?」見《辯正論》引陳思王《辯道論》、《蓺文類聚》八十八、《御覽》九百五十六。
黃門郎程偉好黃白術,娶妻得知方家女。偉常從駕出,而無時衣,甚憂。妻曰:「請致兩端縑。」縑即無故而至前。偉按枕中《鴻寶》,作金不成。妻乃往視偉,偉方扇炭燒筩,筩中有水銀。曰:「吾欲試相視一事。」乃出其囊中藥,少少投之,食頃發之,已成銀。偉大驚曰:「道近在汝處,而不早告我。何也?」妻曰:「得之須有命者。」于是偉日夜說誘之,賣田宅以供美食衣服。猶不肯告偉。偉乃與伴謀,撾笞伏之。妻輒知之,告偉言:「道必當傳其人,口是而心非者,雖寸斷支解而道猶不出也。」偉逼之不止,妻乃發狂,裸而走,以泥自塗,遂卒。見《抱朴子‧內篇‧黃白》、《御覽》八百十二。
呂仲子婢死,有女兒年四歲,葬後數來撫循之,亦能為兒沐頭浣濯,甚惡之,以告方士。云:其家青狗為之,殺之則止。婢遂不復來。揚仲文亦言:所知家嫗死,己斂未葬,忽起飲酒食,醉後而坐棺前祭床上。如是三四,家益厭苦。其後醉,行壞垣,得老狗,便打死殺之。推問,乃里頭沽家狗。《御覽》八百八十五、又九百五。


《述策第十四》


或云:「陳平為高帝解平城之圍,則言:『其事秘,世莫得而聞也!』此以工妙踔善,故蔵隱不傳焉。子能權知斯事否?」吾應之曰:「此策乃反薄陋拙惡,故隱而不泄。高帝見圍七日,而陳平往說閼氏,閼氏言于單于而出之。以是知其所用說之事矣!彼陳平必言漢有好麗美女。為道其容貌,天下無有。今困急,已馳使歸迎取,欲進與單于。單于見此人,必大好愛之。愛之則閼氏日以遠疏。不如及其未到,令漢得脫去。去,亦不持女來矣!閼氏婦女,有妒媔之性。必憎惡而剚去之。此說簡而要,及得其用,則欲使神怪,故隱匿不泄也。」劉子駿聞吾言,乃立稱善焉!見《史記‧陳丞相世家》集解、《漢書‧高紀》注、《蓺文類聚》十八、《白孔六帖》二十一、《御覽》三百八十一。


《閔友第十五》


諺曰:「有白頭如新,傾蓋如故。」言內有以相知與否,不在新故也。見《史記‧鄒陽傳》集解。
莊尢字伯石。見《後漢‧光武紀》注。
高君孟頗知律令,嘗自伏寫書。著作郎署哀其老,欲代之,不肯,云:「我躬自寫,乃當十遍讀。」見《北堂書鈔》一百一、《御覽》六百十四。
揚雄作《玄書》,以為玄者,天也,道也。言聖賢著法作事,皆引天道以為本統。而因附屬萬類,王政、人事、法度。故宓羲氏謂之「易」,老子謂之「道」,孔子謂之「元」,而揚雄謂之「玄」。《玄經》三篇,以紀天、地、人之道。立三體:有上、中、下。如《禹貢》之陳三品,三三而九,因以九九八十一,故為八十一卦。以四為數,數從一至四,重累變易,竟八十一而徧,不可損益。以三十五蓍揲之。《玄經》五千餘言,而傳一十三篇也。見《後漢‧張衡傳》注、《通鑑》三十注。
王公子問:「揚子雲何人邪?」荅曰:「揚子雲才智開通,能入聖道,卓絕于眾。漢興以來,未有此人也!」國師子駿曰:「何以言之?」答曰:「才通著書以百數。惟太史公廣大,其餘皆藂殘小論,不能比之子雲所造《法言》、《太玄》經也!《玄經》數百年,其書必傳。世咸尊古卑今,貴所聞,賤所見也,故輕易之。老子,其心玄遠而與道合。若遇上好事,必以《太玄》次五經也。」見《論衡‧超奇篇》、《文選‧東京賦》、袁彥伯《三國名臣贊》注、《史通‧內篇‧自序》、《御覽》四百三十二、又六百二。
時農。見《元和姓纂》支韻。
通人如子禮。見《元和姓纂》漁韻。
余同時佐郎官有梁子初、揚子林。好學,所寫萬卷,至于白首。常有所不曉百許寄余,余觀其事,皆略可見。見《御覽》六百十九。
茂陵周智、孫胡,不為賦訟酬應之文,為大司徒掾,見使典定文義,兼領眾事。見《北堂書鈔》未改本六十八。


《琴道第十六》


昔神農氏繼宓羲而王天下,上觀法于天,下取法于地;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于是始削桐為琴,繩絲為絃,以通神明之德,合天地之和焉。見《意林》、《蓺文類聚》四十四、又八十八,《文選‧月賦》注、鮑明遠《白頭吟》注、《御覽》五百七十九、又八百十四、又九百五十六。琴長三尺六寸有六分,象朞之數;厚寸有八,象三六數;廣六寸,象六律。上圓而斂,法天;下方而平,法地。上廣下狹,法尊卑之禮。見《意林》。琴隱長四寸五分,隱以前長八分。見《文選‧七發》注。五弦:第一弦為宮,其次商、角、徵、羽。文王武王各加一弦,以為少宮、少商。見《通典》一百四十四。下徵七絃,總會樞要。見《文選‧長笛賦》注。足以通萬物,而考治亂也。見《文選‧思玄賦》注、《初學記》十六、《御覽》五百七十九。八音之中,惟絲最密,而琴為最首。見《初學記》十六、《御覽》五百七十九。琴之言禁也,君子守以自禁也。見《玉篇》十六。大聲不震譁而流漫,細聲不湮滅而不聞。見《文選‧嘯賦》注。八音廣博,琴德最優。見《文選‧琴賦》注。古者聖賢玩琴以養心。見《意林》。夫遭遇異時,窮則獨善其身,而不失其操,故為之操。見《意林》、《文選‧蕪城賦》注、《長門賦》注。操似鴻雁之音。見《文選‧長笛賦》注。達則兼善天下,無不通畼,故謂之畼。《堯畼》經逸不存,見《意林》、《文選‧琴賦》注、《七發》注。《舜操》者,昔虞舜聖德玄遠,遂升天子喟然念親,巍巍上帝之位不足保,援琴作操,其聲清以微。見《意林》、《文選‧琴賦》注。《禹操》者,昔夏之時,洪水,襄陵沈山。禹乃援琴作操,其聲清以溢,潺潺志在深河。見《北堂書鈔》未改本一百九。《微子操》,微子傷殷之將亡,終不可奈何,見鴻鵠高飛,援琴作操,其聲清以淳。見《意林》、《文選‧琴賦》注、《御覽》九百十六。瑤臺、藹雲《文王操》者,文王之時,紂無道,爛金為格,溢酒為池,宮中相殘,骨肉成泥。璇室翳風,鐘聲雷起,疾動天地。文王躬被法度,陰行仁義,援琴作操,故其聲紛以擾,駭角震商。見《北堂書鈔》四十一、《御覽》八十四。《伯夷操》,見《文選‧舞賦》注、《長笛賦》注。《箕子操》,其聲淳以激。見《意林》。
晉師曠善知音。衛靈公將之晉,宿于濮水之上,夜聞新聲,召師涓告之曰:「為我聽寫之。」曰:「臣得之矣」。遂之晉,晉平公饗之,酒酣。靈公曰:「有新聲,願奏之。」乃令師涓鼓琴。未終,師曠止之曰:「此亡國之聲也。」見《後漢‧陳元傳》注。
雍門周以琴見孟嘗君,孟嘗君曰:「先生鼓琴,亦能令文悲乎?」對曰:「臣之所以能令悲者,先貴而後賤,昔富而今貧,擯壓窮巷,不交四鄰。不若身材高妙,懷質抱真,逢讒罹謗,怨結而不得信。不若交歡而結愛,無怨而生離,遠赴絕國,無相見期。不若幼無父母,壯無妻兒,出以野澤為鄰,入用堀穴為家,困于朝夕,無所假貸。若此人者但聞飛烏之號,秋風鳴條,則傷心矣!臣一為之援琴而太息,未有不悽惻而涕泣者也!今若足下居則廣廈高堂,連闥洞房,下羅帷,來清風;倡優在前,諂諛侍側,揚激楚,舞鄭妾,流聲以娛耳,練色以淫目。水戲則舫龍舟,建羽旗,鼓吹乎不測之淵。野游則登平原,馳廣囿,強弩下高鳥,勇士格猛獸,置酒娛樂,沈醉忘歸。方此之時,視天地曾不若一指,雖有善鼓琴,未能動足下也。」孟嘗君曰:「固然。」
雍門周曰:「然臣竊為足下有所常悲。夫角帝而困秦者君也!連五國而伐楚者又君也!天下未嘗無事,不從即衡。從成,則楚王;衡成,則秦帝。夫以秦、楚之強,而報弱薛,譬猶磨蕭斧,而伐朝菌也。有識之士,莫不為足下寒心酸鼻。天道不常盛,寒暑更進退。千秋萬歲之後,宗廟必不血食。高臺既以傾,曲池又己平,墳墓生荊棘,狐兔穴其中。游兒牧豎,躑躅其足而歌其上。行人見之悽愴曰:『孟嘗君之尊貴,亦猶若是乎!』」于是孟嘗君喟然太息,涕淚承睫而未下。雍門周引琴而鼓之,徐動宮、商,叩角、羽,初終而成曲,孟嘗君遂戲欷而就之曰:「先生鼓琴,令文立若亡國之人也。」見《三國志‧蜀‧郤正傳》注。
宣帝元康、神爵之閒,丞相奏,能鼓雅琴者渤海趙定、梁國龍德,召見溫室,拜為侍郎。見《北堂書鈔》七十一、《御覽》二百四十八。
黃門工鼓琴者有任真卿,虞長倩能傳其度數,妙曲、遺聲。見《文選‧司馬紹統〈贈山濤詩〉》注。
成少伯工吹竽,見安昌侯張子夏鼓琴,謂曰:「音不通千曲以上,不足以為知音。」見《御覽》五百八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