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宣武帝(一)》


《詔荅王肅》


覽奏倍□崩絕。未足以上酬勳德。且可如奏。《魏書‧彭城王勰傳》。


《聽高閭致仕詔》


閭貞幹早聞。儒雅素著。出內清華。朝之儁老。以年及致仕。固求辭任。宜聽解宗伯。遂安車之禮。特加優授。崇老成之秩。可光祿大夫金印紫綬。使散騎常侍兼吏部尚書邢巒就家拜授。《魏書‧高閭傳》。世宗踐阼閭累表遜位詔云云。


《賜餞高閭詔》


閭歷官六朝。著勳五紀。年禮致辭。義光進退。歸軒首路。感悵兼懷。安駟籯金。漢世榮貺。可賜安車几杖。輿馬繒綵衣服布帛。事從豊厚。百寮餞之。猶昔群公之祖二疏也。《魏書‧高閭傳》。


《裴叔業以壽春內屬下詔》


叔業明敏秀發。英款早悟。馳表送誠。功高振古。宜加襃授。以彰先覺。可使持節散騎常侍。都督豫雍兗徐司五州諸軍事。征南將軍豫州刺史。封蘭陵郡開國公。食邑三千戶。《魏書‧裴叔業傳》。


《復授彭城王勰司徒詔》


五教治樞。古難其選。自非親賢兼切。莫應斯舉。王以明德懋親。任屬保傳。出居蕃陜。入御袞章。內外克諧。民神攸屬。今董率戎麾。威號宜重。可復授司徒。以光望實。《魏書‧彭城王勰傳》。


《荅元嵩謀取沔南詔》


所陳嘉謀。深是良計。如當機形。可進任將軍裁之。《魏書‧任城王附傳》。


《淮南平遣鄭道昭勞彭城王勰詔》


王戚尊上輔。德勳莫二。孤心昧識。訓保攸憑。比以壽春初開。鎮壓任重。故令王親董元戎。遠撫淮外。冒茲炎蒸。衡蓋飄颻。經略踰時。必有虧損。淹達詣覿。夙夜係情。兼制勝宣規。威效兼著。公私允稱。義所欽嘉。雖凱旋有期。無申延屬。可遣給事黃門侍郎鄭道昭就彼祗勞。《魏書‧彭城王勰傳》。


《東堂引見彭城王勰詔》


比鳳凰末一蒼黎二化。故仰屈尊謨。綏懷邊附。而寇豎昏迷。敢鬭淮楚。叔父英略高明。應機殄定。凱旋今辰。伏慰悲佇。《魏書‧彭城王勰傳》。


《分陳郡儲粟賑豫州詔》


真度所表。甚有憂濟百姓之意。宜在拯卹。陳郡儲粟。雖復不多。亦可分贍。尚書量賑以聞。《魏書‧辥安都附傳》。豫州大饑辥真度表詔云云。


《詔責吐谷渾伏連壽》


梁州表送卿報宕昌書。梁彌邕與卿並為邊附。語其國則鄰藩。論其位則同列。而稱書為表。名報為旨。有司以國有常刑。殷勤請討。朕慮險遠多虞。輕相搆惑。故先宣此意。善自三思。《魏書‧吐谷渾傳》。


《詔荅郭祚》


企向成立。且為本鄉所樂。何為捨此世襲。更求一限。《周書‧泉企傳》。企襲父爵丹水伯,世領本縣令。時吏部尚書郭祚以企年少,未堪宰民,請別選遣,終此一限,令企代之。宣武帝詔。


《報任城王澄立學詔》


冑子崇業。自古盛典。國均之訓。無應久廢。尚書更可量宜脩立。《魏書‧任城王傳》。


《分遣大使黜陟詔》


朕幼承寶厤。艱憂在疚。庶事不親。風化未洽。今始覽政務。義協維新。思使四方。風從率善。可分遣大使。黜陟幽明。《魏書‧宣武紀》。


《詔于烈》


諸父慢怠。漸不可任。今欲使卿以兵召之。卿其行乎。《魏書‧于栗磾附傳》。


《聽彭城王勰釋位歸第詔》


王宿尚閒靜。志捐世務。先帝愛亮之至。弗奪此情。遺敕炳然。許遂沖退。雅操不移。朕亦未敢違奪。今乃釋位歸第。丘園是營。高尚之節。確爾貞固。賁履之操。邈焉難追。而王宅初構。財力多闕。成立之期。歲月莫就。可量遣工役。分給材瓦。稟王。所好。速令制辦。務從𥳑素。以稱王心。《魏書‧彭城王勰傳》。


《遣咸陽王禧等還府司詔》


恪雖寡昧。忝承寶厤。比纏尪疹。實憑諸父。苟延視息。奄涉三齡。父等歸遜殷勤。今便親攝百揆。且還府司。當別處分。《魏書‧咸陽王禧傳》。


《咸陽王禧北海王詳進位詔》


朕以寡昧。夙罹閔凶。憂煢在疚。罔知攸濟。實賴先帝聖帝。遺澤所覃。宰輔忠賢。劬勞王室。用能撫和上下。肅清內外。乃式遵復子。歸政告遜。辭理懇至。邈然難奪。便當勵茲空乏。親覽機務。王尊惟元叔。道理潚凝。可進位太保領太尉。司空北海王季父英明。聲略茂舉。可大將軍錄尚書事。《魏書‧咸陽王禧傳》。


《荅盧昶奏鼠咎詔》


朕纂承鴻緒。伏膺寶厤。思靖八方。惠康四海。當必世之期。麟鳳不降。屬勝殘之會。白鼠告咎。萬邦有罪。實惟朕躬。尚書敷納機猷。獻替是寄。讜言有聞。朕實嘉美。《魏書‧盧玄附傳》。


《正調外蠲罷詔》


比年以來。連有軍旅。役務既多。百姓彫敝。宜時矜量。以拯民瘼。正調之外。諸妨害損民。一時蠲罷。《魏書‧宣武紀》。


《嚴勒守宰詔》


諸州刺史。不親民事。緩于督察。郡縣稽逋。旬月之閒。纔一覽決。淹獄久訟。動延時序。百姓怨嗟。方城困敝。尚書可明條制。申下四方。令日親庶事。嚴勒守宰。不得因循寬怠虧政。《魏書‧宣武紀》。


《省官詔》


治尚𥳑靜。任貴應事。州府佐史。除板稍多。方成損政。無益政道。又京師百司寮局殷雜。官有閒長者。亦同此例。荀非稱要。悉從蠲省。《魏書‧宣武紀》。


《報北海王詳詔》


一人之身。愆不累德。形乖性別。忠逆固殊。是以父殛子興。義高唐世。弟戮兄登。迹顯周魯。禧之與國。異體同氣。既肆無君之逆。安顧弟友之親。叔父忠顯二朝。誠貫廟社。實勖贊沖昧。保乂鴻猷。豈容以微介之慮。忘阿衡之重。貂章即以敕還。願不再述。祚屬眇躬。言及斯事。臨紙慚恨。惋慨兼深。《魏書‧北海王詳傳》。咸陽王禧之謀反也詳表求解任詔云云。


《敦諭彭城王勰詔》


蓋二儀分象。君臣之位形焉。上下既位。唱和之義生焉。自古統天位主。曷嘗不賴明師。仗賢輔。而後燮和陰陽。彝倫民物者哉。往而不返者。先民誠有之。斯所謂欲潔其身。而亂大倫。山林之士耳。賢人君子。則不然也。屈已以安民。艱身以濟物。所謂以先知覺後知。同塵而與天下俱潔者也。朕偎以沖年。纂臨寶厤。實賴叔父匡濟之功。誠宜永兼將相。以綱維內外。但逼奪先旨。憚違沖挹。俛志割心。以遂高素。自比水旱乖和。陰陽失序。是以屈王論道。庶燮茲玉燭。且師宰從容。無廢清尚。故周旦復辟而居之。尚父期頤以終位。王義兼家國。理絕獨高。可遣侍中敦諭。《魏書‧彭城王勰傳》。


《參定祫禘儀注詔》


禮貴循古。何必改作。且先聖久遵。綿代恆典。豈朕沖闇。所宜革之。且禮祭之議。國之至重。先代碩儒。論或不一。可代八座五省。太常國子。參定以聞。《魏書‧禮志》二。


《遣賻王肅詔》


肅奄至不救。痛惋兼懷。可遣中書侍郎賈思伯兼通直散騎常侍撫慰厥孤。給東園祕器。朝服一襲。錢三十萬。帛一千匹。布五百匹。蠟三百斤。并問其卜遷遠近。專遣侍御史一人監護喪事。務令優厚。《魏書‧王肅傳》。


《令王肅葬京陵詔》


死生動靜。卑高有域。勝達所居。存亡崇顯。故杜預之歿。窆于首陽。司空李沖。覆舟是託。顧瞻斯所。誠亦二代之九原也。故揚州刺史肅。誠義結于二世。英惠符于李杜。平生本意。願終京陵。既有宿心。宜遂先志。其令葬于沖預兩墳之閒。使之神遊相得也。《魏書‧王肅傳》。


《詔報源懷》


不君不臣。江南常獘。有粟不食。其在斯矣。上天將欲亡之。諸蕃又願取之。人事天道。孰云匪會。但以義害人者不為。且十月五日。衍軍已達大航。其大傷小亡之勢。久應有決。假令天罰寶卷。衍兵獲進。則衍之主佐。又是亂亡遺孼。皇靈其能久祐之乎。今之所矜者。正以南黔企德。邊書繼至。殄悴之氓。理須救接。若爾者揚州兵力。配積不少。但可速遣任城。委以處分。別加慰勉。令妙盡邊算也。《魏書‧源賀附傳》。


《報裴衍請隱嵩高詔》


知欲養痾中岳。鍊石嵩嶺。棲素雲根。餌芝清壑。騰迹之操。深用嘉焉。但治缺古風。有愧山客耳。既志往難裁。豈容有抑。便從來請。《魏書‧裴叔業附傳》。


《埋瘞骸骨詔》


自比陽旱積時。農民廢殖。寤言增愧。在予良多。申下州郡。有骸骨暴露者。悉可埋瘞。《魏書‧宣武紀》。


《遣迎蕭寶夤詔》


蕭寶夤深識機運。歸誠有道。冒險履屯。投命絳闕。微子陳韓。亦曷以過也。可遣羽林監領主事劉桃符詣彼迎接。其資生所須之物。及衣冠車馬。在京邸館。付尚書悉令預備。《魏書‧蕭寶夤傳》。


《報高顯等請勒銘射宮詔》


此乃弓弧小蓺。何足以示後葉。而喉脣近侍。苟以為然。亦豈容有異。便可如請。《魏書‧高聰傳》。世宗幸鄴,還,于河內懷界,帝親射矢一里五十餘步,侍中高顯等奏請勒銘射宮,詔云云。遂刊銘于射所,聰為之詞。


《徙御舊都詔》


京洛兵蕪。歲踰十紀。先皇定鼎舊都。惟新魏厤。翦埽榛荒。刱茲雲構。鴻功茂績。規模長遠。今廟社乃建。宮極斯崇。便當以來月中旬。蠲吉徙御。仰尋遺意。感慶交衷。既禮盛周宣斯干之制。事高漢祖壯麗之儀。可依典故。備茲考吉。以稱遐邇人臣之望。《魏書‧宣武紀》。


《詔任城王澄》


將軍文德內昭。武功外畼。奮揚大略。將蕩江吳。長旌始舒。賊徒懾氣。兌旅方馳。東關席捲。想江湖弭波。在旦夕耳。所送首虜。並已聞之。《魏書‧任城王澄傳》。


《躬勸農桑詔》


民本農桑。國重蠶籍。粢盛所憑。冕織攸寄。比京邑初基。耕桑暫缺。遺規往旨。宜必祗脩。今寢殿顯成。移御維始。春郊無遠。拂羽有辰。便可表營千畝。開設宮壇。秉耒援筐。躬勸億兆。《魏書‧宣武紀》。


《旱災察冤獄詔》


酷吏為禍。綿古同患。孝婦淫刑。東海燋壞。今不雨十旬。意者其有冤獄乎。尚書鞫京師見囚。務盡聽察之理。《魏書‧宣武紀》。


《詔百司》


先朝制立軌式。庶事惟允。但歲積人移。物情乖惰。比或擅有增損。廢墜不行。或守舊遺宜。時有舛妨。或職分錯亂。互相推委。其下百司列其疑闕。速以奏聞。《魏書‧宣武紀》。


《報元英詔》


學業墜廢。為日已久。非一使能勸。比當別敕。《魏書‧南安王禎附傳》。元英奏求遣使就郡校練學生仕詔報。


《詔奪元鸞祿一周》


鸞親唯宗懿。作牧大州。民物殷繁。綏寍所屬。宜克已厲誠。崇清樹惠。而乃驟相徵發。專為煩擾。編戶嗷嗷。家懷嗟怨。北州土廣。姦亂是由。準法尋愆。應加肅黜。以鸞戚屬。情有未忍。可遣使者以義督責。奪祿一周。微示威罰也。《魏書‧城陽王長壽附傳》。長壽次子鸞為青州刺史,轉定州刺史,繕起佛寺,公私費擾,頗為民患,世宗聞而詔。


《詔依禮治趙郡王母子罪》


妾之于女君。猶婦人事舅姑。君臣之禮。義無乖二。妾子之于君母。禮加如子之恭。何得黷我風政。可付宗正依禮治罪。《魏書‧趙郡王幹附傳》。幹妃穆氏表謐母趙等,悖禮愆常,不遜日甚;尊卑義阻,母子道絕,詔云云。


《授源懷為馮翊公詔》


宿老元臣。云如所訴。訪之史管。頗亦言此。可依比授馮翊郡開國公。邑九百戶。《魏書‧源賀附傳》。


《報源懷詔》


省表具卹民之懷。已敕有司一依所上。下為永準。如斯之比。不便千民損化害政者。其備列以聞。《魏書‧源附傳》。


《原裴植詔》


植闔門歸款。子昕愚昧。為人誘諂。雖刑書有常。理宜矜恤。可特恕其罪。以表勳誠。《魏書‧裴叔業附傳》。叔業兄子植入為大鴻臚卿後以長子昕南叛有司處之大辟詔云云。


《詔詰宋翻》


卿故違朝法。豈不欲作威以買名。《魏書‧宋翻傳》。初,翻為河陰令,縣有大枷,號曰彌尾青,內監楊小駒詣縣請事,命取尾青以鎮之。既免,入訴于世宗。詔云云。


《以侯剛為右衛大將軍詔》


太和之季。蟻寇侵疆。先皇于不豫之中。命師出討。撫戎暴露。觸御乖和。朕屬當監國。弗獲隨侍。而左右服侍。唯藉忠勤。剛于違和之中。卒勤行飪。追遠錄誠。宜先推敘。其以剛為右衛大將軍。《魏書‧恩倖侯剛傳》。


《盧道將襲爵詔》


長嫡承重。禮之大經。何得輒授也。《魏書.盧玄附傳》:盧淵子道將襲父爵,而讓其第八弟道舒,有司奏聞,宣武詔。


《徙趙脩詔》


小人難育。朽棘不彫。長惡不悛。豈容撫養。散騎常侍鎮東將軍領扈左右趙脩。昔在東朝。選充臺皁。幼所經見。長難遺之。故纂業之初。仍引西禁。雖地微器陋。非所宜采。然識早念生。遂陞名級。自蒙洗濯。兇昏日甚。驟佞薦憍。恩加輕慢。不識人倫之體。不悟深淺之方。陵獵王侯。輕𧢻卿相。門賓巷士。拜叩不接。囂氣豪心。仍懷鄙塞。比聽。葬父侈暴。繼聞居京造宅。殘虐徒旅。又廣張形勢。妄生矯託。與雍州人趙僧摽等。陰相傳納。許受玉印。不軌不物。日月滋甚。朕猶愍其宿隸。每加覆護。而擅威弄勢。侏張不已。法家耳目。並求憲綱。雖欲捨之。辟實難爽。然楚履既墜。江君徘徊。鐘牛一聲。東向改釁。脩雖小人。承侍在昔。極辟之奏。欲加未忍。何鞭之一百。徙敦煌為兵。其家宅作徒。即仰停罷。所親在內者。悉令出禁。朕昧于處物。育茲豺虎。顧尋往謬。有愧臣民。便可時敕申沒。以謝朝野。《魏書‧趙脩傳》。


《又詔任城王澄》


鍾離若食盡三月已前。固有可剋。如至四月。淮水泛長。舟行無礙。宜善量之。前事捷也。此實將軍經略。勳有常焉。如或以水盛難圖。亦可為萬全之計。不宜昧利無成。以貽後悔也。《魏書‧任城王澄傳》。


《免北海王詳為庶人詔》


王位兼台輔。親懿莫二。朝野屬賴。具瞻所歸。不能勵德存道。宣融軌訓。方乃肆茲貪靦。穢暴顯聞。遠負先朝友愛之寄。近乖家國推敬所期。理官執憲。實合刑典。天下為公。豈容私抑。但朕諸父傾落。存者無幾。便極逮坐。情有未安。可免為庶人。別營坊館。如法禁衛。限以終身。邦家不造。言尋感慨。《魏書‧北海王詳傳》。


《為北海王詳舉哀詔》


北海叔奄至傾背。哀慕抽慟。情不自任。明便舉哀。可敕備辦。喪還南宅。諸王皇宗。悉令奔赴。給東園祕器。賵物之數。一依廣陵故事。《魏書‧北海王詳傳》。


《憂旱詔》


朕以匪德。政刑多舛。陽旱歷旬。京甸枯瘁。在予之責。夙宵疚懷。有司可循案舊典。祗行六事。囹圄冤滯。乎處決之。庶尹廢職。重加脩舉。鰥寡困窮。在所存恤。役賦殷煩。咸加蠲省。賢良讜直。以禮進之。貪殘佞諫。時加屏黜。男女怨曠。務令媾會。稱朕意焉。《魏書‧宣武紀》。


《詔元鑒》


知摧角城。威謀展稱。良以欣然。此城襟帶淮滸。川路衝要。自昔經算。未能剋之。蟻固積紀。每成邊害。將軍淵規潛運。妙略克宣。闢境剋城。功著不日。據要扼喉。津徑勢阻。可謂勳高三捷。朕甚嘉焉。守御諸宜。善以量度。矜慰之使。尋當別遣。《魏書‧河南王曜附傳》。


《令群官集太樂署攷論音律詔》


太樂令公孫崇。更調金石。燮理音準。其書二卷并表。悉付尚書。夫禮樂之事。有國所重。可依其請。八座已下。四門博士以上。此月下旬。集大樂署。采論同異。博采古今。以成一代之典也。《魏書‧樂志》。先是高閭引給事中公孫崇共攷音律,景明中,崇乃上言樂事。正始元年秋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