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武帝(一)》


《下制王昌不應為前母服》


凡事有非常。當依準舊典。為之立斷。今議此事。稱引趙姬叔隗者。粗是也。然後狄與晉和。故姬氏得迎叔隗而下之。吳寇隔塞。毖與前妻。終始永絕。必義無兩嫡。則趙衰可以專制隗氏。昌為人子。豈得擅替其母。且毖二妻竝以絕亡。其子猶後母之子耳。昌故不應制服也。《晉書‧禮志中》。


《即位改元大赦詔》


制詔御史中丞等。昔朕皇祖宣王。聖哲欽明。誕應期運。熙帝之載。肇啟洪基。伯考景王。履道宣猷。緝熙諸夏。至于皇考文王。濬哲光遠。允協靈祇。應天順人。受茲明命。仁濟于宇宙。功格于天地。肆魏氏弘鑒於古訓。儀刑于唐虞。疇咨群后。爰輯大命。於朕身。予一人畏天之命。用弗敢違。遂登壇于南郊。受終于文祖。燔柴班瑞。告類上帝。惟朕寡德。負荷洪烈。允執其中。託於王公之上。以君臨四海。惴惴惟懼。罔知所濟。惟爾股肱爪牙之佐。文武不貳心之臣。乃祖乃父。實左右我先王。以弼寍帝室。光隆大業。思與萬國。共饗體祚。其大赦天下。與之更始。自謀反大逆不道已下。在元年十二月七日昧爽以前。皆赦除之。改咸熙二年為泰始元年。賜人爵五級。露布天下。及諸王公國別使稱朕意焉。《文館詞林》六百六十八又見《晉書‧武帝紀》有刪節。


《封魏帝奐為陳留王詔》


明德昭融。遠鑒天命。欽象厤數。用禪厥位。敢咨詣故訓。以敬授青土于東國。永為晉賓。載天子旌旗。乘五時副車。行魏正朔。郊祀天地。禮樂制度。皆如魏舊。以承王顯祖之禋祀。《通典》七十四。


《又詔》


王上書不稱臣。荅報不為詔。一如賓禮。同上。


《封功臣詔》


昔唐虞三代之盛。暨於漢魏創制。襃崇元勳。班爵行賞。行國同禮。施祿逮下。萬邦咸仰。朕以寡德。登於天位。記于王公之上。腹心股肱文武之臣。光濟帝業。余嘉乃勳。慶賞之行。其用宜速。《御覽》二百引王隱《晉書》。


《進太傅司馬孚封爵詔》


太傅勳德弘茂。朕卯瞻仰。以光導弘訓。鎮靜宇內。願奉以不臣之禮。其封為安平王。邑四萬戶。進拜太宰。持節。都督中外諸軍事。《晉書‧安平王孚傳》。


《為樂安王鑒燕王機選師友詔》


樂安王鑒。燕王機。竝以長大。宜得輔導師友。取明經儒學。有行義節儉。使足嚴憚。昔韓起與田蘇遊而好善。宜必得其人。《晉書‧樂安王鑒傳》。


《以曹志為樂平太守詔》


昔在前世。雖厤運迭興。至於先代苗裔。傳祚不替。或列藩九服。式序王官。選眾命賢。惟德是與。蓋至公之道也。魏氏諸王公。養德藏器。壅滯曠久。前雖有詔。當須簡授。而自頃眾職少缺。未得式敘。前濟北王曹志。履德清純。才高行絜。好古博物。為魏宗英。朕甚嘉之。其以志為樂平太守。《晉書‧曹志傳》。


《以王珣何遵為散騎常侍詔》


給事黃門侍郎王珣元理通原。篤志好學。不殞先業。在朝有幹事之才。給事何遵公亮篤誠。有才幹器。任久歷朝位。職用有效。今宜各敘進。拾遺左右。其以珣遵竝。為散騎常侍。皆徒分與內常侍更讀文書。《書鈔》五十八引《晉起居注》。


《賜王經孫郎中詔》


故尚書王經。雖身陷法辟。然守志可嘉。門戶湮沒。意常愍之。其賜經孫郎中。《魏志‧夏侯玄傳》注引《漢晉春秋》。


《賜王基家奴婢詔》


故司空王基。既著德立勳。又治身清素。不營產業。久在重任。家無私積。可謂身沒行顯。足用勵俗者也。其以奴婢二人賜其家。《魏志‧王基傳》。


《詔報傅玄》


舉清遠有禮之臣者。此尤今之要也。《晉書‧傅玄傳》。


《䘏傅僉詔》


蜀將軍傅僉。前在關城。身拒官軍。致死不顧。僉父彤。復為劉備戰亡。天下之善一也。豈由彼此以。為異。僉息著募。《蜀志‧楊戲傳》注引《蜀記》。


《聽鄧艾立後詔》


昔太尉王淩。謀廢齊王。而王竟不足以守位。征西將軍鄧艾。矜功失節。實應大辟。然被書之日。罷遣人眾。束手受罪。比於求生遂為惡者。誠復不同。今大赦得還。若無子孫者。聽使立後。令祭祀不絕。《三國魏志‧鄧艾傳》。


《聽群下終喪詔》


諸將吏二千石以下。遭三年喪者聽歸終寍。庶人復除徭役。《宋書‧禮志》二。《通典》八十。


《赦罪飭治詔》


昔王淩謀廢齊王。而王竟不足以守位。鄧艾雖矜功失節。然束手受罪。今大赦其家。還使立後。興滅繼絕。約法省刑。除魏氏宗室禁錮諸將吏遭三年喪者。遣寍終喪。百姓復其徭役。罷部曲將長吏以下質任。省郡國御調。禁樂府靡麗百戲之伎。及雕文游畋之具。開直言之路。置諫官以掌之。《晉書‧武帝紀》。案此與前二詔同唯罷部曲將以下為異蓋史家省併數詔為之。


《禁淫祀詔》


昔聖帝明王脩五嶽四瀆。名山川澤。各有定制。所以報陰陽之功。而當幽冥之道故也。然以道莅天下者。其鬼不神。其神不傷人也。故祝史薦而無媿辭。是以其人敬慎幽冥。而淫祀不作。末世信道不篤。僭禮瀆神。縱欲祈請。曾不敬而遠之。徒偷以求幸。祅妄相煽。舍正為邪。故魏朝疾之。其按舊禮。具為之制。使功著於人者。必有其報。而祅淫之鬼不亂其閒。《晉書‧禮志》上《宋書‧禮志》四。《通典》五十五。


《罷供奉詔》


乘黃廄離車。昔田獵嬉遊之事。凡若此類。皆悉罷之。《北堂書鈔》一百三十七引《晉起居注》。


《掾屬作令詔》


百里長吏。親民之要也。若縣令有掾屬才堪治民者。當以參選。《書鈔》七十八引《晉起居注》。


《正旦徹樂詔》


朕遭憫凶。奉承洪業。追慕罔極。正旦雖當受朝。其伎樂一切。勿有所設。又殿前及文武織成帷幙之屬。皆不須施。《御覽》二十九引《晉起居注》。


《詔遷卻正》


正昔在城都。顛沛守義。不違忠節。及見受用。盡心幹事。有治理之績。其以正為巴西太守。《蜀志‧卻正傳》。


《詔有司》


不能使人之不加諸我。此古人所難。交關人事。詡之罪耳。豈尚書令能防乎。其勿有所問。《晉書‧裴秀傳》時安遠護軍郝詡與故人書云與尚書令裴秀相知望其為益有司奏免秀官詔云云。


《詔答李憙》


秀幹翼朝政。有勳績於王室。不可以小庛掩大德。《晉書‧裴秀傳》司隸校尉李憙復上言騎都尉劉尚為尚書令裴秀占官稻田求禁止秀詔云云。


《又詔答李憙》


法者。天下取正。不避親貴。然後行耳。吾豈將枉縱其間哉。然案此事。皆是友所作。侵剝百姓以繆惑朝士。姦利乃敢作此。其考竟友以懲佞。濤等不貳其過者。皆勿有所問。易稱王臣蹇蹇匪躬之故。今憙元志在公。當官而行。可謂邦之司直者矣。光武有云。貴戚且斂手以避二鮑。豈其然乎。其申敕郡寮。各慎所司。寬宥之恩。不可數遇也。《晉書‧李憙傳》憙上言劉友山濤中山王睦武陔各占官三更稻田詔云云。


《以華嶠為散騎常侍詔》


散騎以從容侍從。承荅顧問。掌讚詔命。平處文籍。故前世多參用文學之士。議郎華嶠。有論議著述之才。其以嶠為散騎常侍。兼與中書共參著作事。《書鈔》五十八。《御覽》二百二十四竝引《華嶠集》。


《轉華嶠為秘書監典領著作詔》


尚書郎嶠。體素宏簡。文雅該通。經覽古今。博聞多識。屬書實錄。有良史之志。故轉為祕書監。其加散騎常侍。班同中書寺。為內臺使中書散騎著作。及治禮音律。天文數術。南省文章。門下撰集。皆典領之。《御覽》二百三十四引《華嶠集》。


《下羅憲詔》


憲忠烈果毅。有才識器幹。可給鼓吹。《晉書‧羅憲傳》憲領武陵太守泰始初入朝詔云云。


《郊祀詔》


有司前奏郊祀權用魏禮。朕不慮改作之難。令便為永制。眾議紛互。遂不時定。不得以時供饗神祇。配以祖考。日夕難企。貶食忘安。其便郊祀。《晉書‧禮志》上。《宋書‧禮志》三。


《皇后諱勿下詔》


禮內諱不出宮。而近代諱之非也。勿下。南齊書禮志上泰始二年正月有司奏故事皇后諱與帝諱俱下詔云云。


《除祠厲殃詔》


不在祀典除之。《通典》五十五泰始二年有司奏春分祠厲殃及禳祠詔云云。


《傳封詔》


五等之封。皆錄舊勳。本為縣侯者。傳封次子‧為亭侯。為鄉侯。為關內侯。亭侯。為關中侯。皆食本戶十分之一。《晉書‧武帝紀》。


《擇立諫官詔》


古者百官官箴王闕。然保民特以諫諍為職。今之侍中常侍。實處此位。擇其能正色弼違。匡救不逮者。以兼此選。《晉書‧武帝紀》。


《詔有司以書答孫皓》


昔漢文光武懷撫尉佗公孫述。皆未正君臣之儀。所以羇縻未賓也。皓遣使之始。未知國慶。但以書荅之。《晉書‧武帝紀》帝既受禪吳人來祭弔有司奏為荅詔帝曰云云。


《優崇陳留王詔》


陳留王操尚謙沖。每事輒表。非所以優崇之也。主者諭意。非大事皆使王官表上之。《晉書‧武帝紀》。《通典》七十四。


《賜王沈葬錢并地詔》


故驃騎將軍王沈。忠允篤誠。執德弘毅。夕清方夏。內熙袞職。歷位著稱。厥功茂焉。不幸薨殞。志業未究。今當葬。其賜錢三十萬。葬田一頃。《御覽》五百五十六。


《營造宗廟詔》


主者前奏就魏舊廟。誠亦有準。然於祗奉明主。情猶未安。宜更營造。崇正永制。《晉書‧禮志》上。《宋書‧禮志》三。


《答群臣請易服復膳詔》


每感念幽冥。而不得終苴絰於草土。以存此痛。況當食稻衣錦。誠佹然淚切其心。非所以相解也。吾本諸生家。傳禮來久。何必一旦便易此情於所天。相從已多。可試省孔子荅宰我之言。無事紛紜也。言及悲剝。柰何柰何。《晉書‧禮志》。《宋書‧禮志》二。《通典》八十。


《又答詔》


重覽奏議。益以悲剝。不能自勝。柰何柰何。三年之喪。自古達禮誠聖人稱情立哀。明恕而行也。神靈日遠。無所訊告。雖薄於情。食旨衣美。朕。更所不堪也。不宜反覆。重傷其心。言用斷絕。柰何柰何。《晉書‧禮志》中。《宋書‧禮志》二。《通典》八十。


《謁陵詞》


此上旬先帝棄天下日也。便以周年。吾煢煢。當復何時。一得敘人子之情邪。思慕煩毒。欲詣陵瞻侍。以盡哀憤主者具行備。《晉書‧禮志》中。《宋書‧禮志》二。


《答群臣奏停謁陵詔》


孫煢忽爾。日月已周。痛慕摧感。永無逮及。欲瞻奉山陵以敘哀情。體氣自佳耳。又已涼。便當行。不得如所奏也。主者便具行備。《晉書‧禮志》中。《宋書‧禮志》二。


《衰絰謁陵詔》


昔者哀適三十日。便為梓宮所棄。遂離衰絰。痛感豈可勝言。顧漢文不使天下盡哀。亦帝王至謙之志。是以自割。不以副諸君子。有三年之愛而身禮廓然。當見山陵何心而無服。其以衰絰行。《晉書‧禮志》中。《宋書‧禮志》二。


《荅群臣諫止衰絰謁陵詔》


亦知不任此麻布耳。然人子情思。為欲令哀喪之物在身。蓋近情也。群臣自當按舊制。期服之義。非先帝意也。《晉書‧禮志》中。《宋書‧禮志》二。


《允群臣不以衰絰謁陵詔》


患情不能跂及耳。衣服何在。諸君勤勤之至。豈苟相違。《晉書‧禮志》中。《宋書‧禮志》二。


《下傅玄皇甫陶詔》


二常侍懇懇於所論。可謂乃心欲佐益時事者也。而主者率以常制裁之。豈得不使發憤邪。二常侍所論。或舉其大教。而未備其條目。亦可便令作之。然後主者入坐。廣共研精。凡關言於人主。人臣之所至難。而人主苦不能虛心聽納。自古忠臣直士之所慷慨也。其甚者。至使杜口結舌。每念於此。未嘗不歎息也。故前詔敢有直言。弗有所距。庶幾得以發懞補過。獲保高位。喉舌納言。諸賢當深解此心。務使下情必盡。苟言月偏善。情在忠益。不可責備於一人。雖文辭有謬誤。言語有失得。皆當曠然恕之。古人猶不拒誹謗。況皆善意。在可採錄乎。近孔鼂綦母龢。皆按以輕慢之罪。所以皆原欲使四海知區區之朝。無諱言之忌也。又每有陳事。輒出付主者。主者眾事之本。故身而所處。當多從深刻。至乃云恩貨當由上出。出付外者。寍縱刻峻是信邪。故復因此喻意。《晉書‧傅玄傳》又《群書治要》三十引《晉書》。


《詔徙陵勿煩擾居人》


昔舜葬蒼梧。農不易畝。禹葬成紀。市不改肆。上惟祖考清簡之旨。所徙陵十里內居之動為煩擾一切停之。《晉書‧武帝紀》。


《以高陽王珪督鄴城守詔》


鄴城守事。宜速有人。又當得親親有文武器任者。高陽王珪。今未之國。雖當出為蕃輔。以才幹事。亦古之制也。其以珪為督鄴城守事北中郎將。《御覽》二百四十一引《晉起居注》。


《詔議通糴法》


夫百姓年豐則用奢。凶荒則窮匱。是相報之理也。故古人權量國用。取贏散滯。有輕重平糴之法。理財鈞施。惠而不費。政之善者也然此事廢久。天下希習。其宜加以官蓄未廣。言者異同。財貨未能達通其制。更令國寶散於穰歲而上不收。貧弱困於荒年而國無備。豪人富商挾輕資蘊重積以。管其利。故農夫苦其業而未作。不可禁也。今者省徭務本。并力墾殖。欲令農功益登。耕者益勸。而猶或騰踴。至於農人竝傷。今宜過糴以充儉法。主者平議。具為條制。《晉書‧食貨志》。《通典》十二。


《諸王國領兵詔》


大國三軍。領兵五千人。次國二軍。領兵三千人。小國一軍。領兵二千人。上中下三等將軍。《書鈔》七十一引《晉起居注》。


《敘用魏宗曹翕詔》


翕秉德履道。魏宗之良。今琨遠至。其假世子印綬。加騎都尉。賜服一具。錢十萬。隨才敘用。《魏志‧東平靈王徽傳》。


《封夏侯惇近屬詔》


惇。魏之元功。勳書竹帛。昔庭堅不祀。猶或悼之。況朕受禪於魏。而可以忘其功臣哉。宜擇惇近屬劭封之。《魏志‧夏后惇傳》注引《晉陽秋》。


《以侯史光為御史史丞詔》


光忠亮篤素。有居正執義之心。歷職內外。恪勤在公。其以光為御史中丞。雖屈其列校之位。亦所以伸其司直之才。《晉書‧侯史光傳》。


《追贈王沈司空詔》


夫表揚往行。所以崇賢垂訓。慎終紀遠。厚德興教也。故散騎常侍驃騎將軍博陵元公沈。蹈德居正。執心清粹。經綸墳典。才識通洽。入歷常伯納言之位。出幹監牧方嶽之任。內著謀猷。外宣威略。建國設官。首登公輔。兼統中朝。出納大命。實有翼亮佐世之勳。其贈沈司空公。以寵靈既往。使沒而不朽。又前以翼贊之勳。當受郡公之封。而固辭懇至。嘉其讓德。不奪其志。可以郡公官屬送葬。《晉書‧王沈傳》。


《立皇太子詔諭群臣》


朕以不德。託於四海之上。兢兢祗畏。懼無以康濟寓內。思與天下式明王度。正本清源。於置胤樹嫡。非所先務。又近世每建太子。寬宥施惠之事。間不獲已。順從王公卿士之議耳。方今世運垂平。將陳之以德義。示之以好惡。使百姓蠲多幸之慮。篤終始之行。曲惠小仁。故無取焉。咸使知聞。《晉書‧武帝紀》。統承大業。懼未能光祖宗之遺德。至於建嗣樹嫡非所務也。《初學記》十引《晉起居注》泰始三年有司奏正統立嫡詔云云。案此即前詔而文互異故竝錄之。


《立皇太子不大會詔》


情懷哀慘。每歲正會。以四方集。故不從心耳。此日可不會。《通典》一百四十七。


《報文立辭太子中庶子詔》


古人稱與田蘇遊非舊德乎。《華陽國志》十一。


《原孔晁上書犯諱詔》


晁自理。頃所稱引。雖不與今相值。然情有所由。其特原之。然則自今以後。三帝諱情亦矍然。長吏以上。足閑禮法。可如舊科。其餘散官以下。但有謬語者。不可具責。又古者內諱不出宮。但勿聽以為名字。至於吾名。但在見避過禮。其或過謬。皆勿卻問。以煩簡書也。《通典》一百四。


《議增吏俸詔》


古者以德詔爵。以庸制祿。雖下士猶食上農。外足以奉公忘私。內足以養親施惠。今在位者。祿不代耕。非所以崇化之本也。其議增吏俸。《晉書‧武帝紀》。


《以義陽王望為太尉詔》


夫尚賢庸勳。尊宗茂親。所以體國經化。式是百辟也。且台司之重。存乎天官。故周建六職。政典為首。司徒中領軍。以明德近屬。世濟其美。祖考創業。翼佐大命。出典方任。入贊朝政。文德既著。武功宣暢。逮朕嗣位。弼道惟明。宜登上司。兼統軍戎。內輔帝室。外隆威重。其進位太尉中領軍如故。置太尉軍司一人。參軍事六人。騎司馬五人。又增置宮騎十人。并前三十。假葆羽鼓吹。《晉書‧安平王孚附傳》望孚第二子。


《以荀顗為司徒詔》


昔禹命九官。契敷五教。所以弘崇王化。示人軌儀也。朕承洪業。昧于大道。思訓五品。以康四海。侍中司空顗。明允篤誠。思心通遠。翼亮先皇。遂輔朕躬。實有佐命弼導之勳。宜掌教典以隆時雍。其以顗為司徒。《晉書‧荀顗傳》。案《書鈔》五十二引《晉起居注》兩條竝作六年誤。


《詔答侯史光》


太保耆艾元老。高行清粹。朕所毗倚以隆道宏治者也。前後遜讓。不從所執。此非有司所得議也。其寢光奏。《御覽》二百六引《晉書》御史中丞侯史光上言祥久以疾病闕廢朝會應免官詔云云。案《書鈔》五十二引王隱《晉書》前四句同今《晉書‧王祥傳》有刪節。


《王祥致仕詔》


古之致仕。不事王侯。今雖以國公留居京邑。不宜復苦以朝請。其錫几杖不朝。大事皆諮訪之。賜安車駟馬第一區。錢百萬。絹五百匹。床帳簟褥。以舍人六人為睢陵公舍人。置官騎二十人。以公子騎都尉肇為給事中。使常優游定省。又以太保高潔清素。家無宅宇。其權留本府。須所賜第成乃出。《晉書‧王祥傳》。


《以何曾為太保詔》


蓋謨明弼諧。王躬是保。所以宣崇大訓。克咸四海也。侍中太尉何曾。立德高峻。執心忠亮。博物洽聞。明識弘達。翼佐先皇。勳庸顯著。朕纂洪業。首相王室。迪惟前人。施於朕躬。實佐命興化。光贊政道。夫三司之任。雖左右王事。若乃予違汝弼。匡獎不逮。則存乎保傅故將明袞職。未如用乂厥辟之重。其以曾為太保侍中如故。《晉書‧何曾傳》。


《博議中山王睦立禰廟詔》


禮文不明。上制度大事。宜令詳審。可下禮官博議。乃處當之。《晉書‧高陽王睦傳》。


《許中山王睦立禰廟詔》


禮。諸侯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太祖即始封君也。其廟不毀。前詔以譙王中山王父。非諸侯尊同。禮不相厭故。欲令各得祭。以申私恩也。然考之典制。事不經通。若安平王諸子竝封。皆得立廟祭禰。親盡數終。其廟當毀。無故下食友庶之國。猥更隨昭穆而廢。非尊祖敬宗之義也。其如前奏施行。《通典》五十一。


《追封文明王太后母羊氏詔》


昔漢文追崇靈文之號。武宣有平原博平之封。咸所以奉尊尊之敬。廣親親之恩也。故衛將軍蘭陵景侯夫人羊氏。含章體順。仁德醇備。內承世冑。出嬪大國。三從之行。率禮無違。仍遭不造。頻喪統嗣。撫育眾胤。克成家道。母儀之教。光於邦族。誕啟聖明。祚流萬國。而早世殂隕。不遇休寵。皇太后孝思蒸蒸。永慕罔極。朕感存遺訓。追遠傷懷。其封夫人為縣君。依德紀諡。主者詳如舊典。《晉書‧文明王皇后傳》。《御覽》又見二百二。


《詔稱張華》


張華為黃門侍郎。博覽圖籍。四海之內。若指諸掌。《書鈔》五十八引王隱《晉書‧泰始三年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