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陽王羕》




《上書》


朱旗南指。自相夷戮。《文選‧丘遲與陳伯之書》注引虞預《晉書》。


《議溫矯不應辭職》


太宰西陽王羕。司徒臨潁公組。驃騎將軍即丘子導。侍中紀瞻。尚書周顗。散騎常侍荀邃等議。以昔伍員挾弓去楚為吳行人以謀楚。誠志在報讎。不苟滅身也。溫嶠遭難。昔在河朔。日尋干戈。志刷讎惡。萬里投身。歸赴朝廷。將欲因時竭力。憑賴王威以展其情。此乃僑之志也。無緣道路未通。師旅未進。而更中辭王事。留志家巷也。以為誠宜如明詔。《晉書‧禮志》中。案《溫嶠傳》有三公八坐議與此意同而文全異今以彼篇入闕名類。


《矯詔免太宰汝南王亮太保衛瓘》


二公潛謀。欲危社稷今免還第。官屬以下。一無所問。若不奉詔。便軍法從事。能率所領先出降者。封侯受賞。朕不食言。《晉書‧楚王瑋傳》。


《手令告諸軍》


天禍晉室。凶亂相仍。間者楊駿之難。實賴諸君剋平禍亂。而二公潛圖不軌。欲廢陛下以絕武帝之祀。今輒奉詔免二公官。吾今受詔都督中外諸軍。諸在直衛者。皆嚴加警備。其在外營。便相率領。徑詣行府。助順討逆。天所福也。懸賞開封以待忠效。皇天后土。實聞此言。《晉書‧楚王瑋傳》。


《出令斬汝南王亮》


能斬亮者賞布千匹。《晉書‧汝南王亮傳》。


《被收時上表》


陛下篤睦。委臣朝事。臣小心忠孝。神祇所鑒。諸王承謬。率眾見責。朝臣無正。各慮私圖。收臣別省。送臣幽宮。臣不惜軀命。但念大晉衰微。枝黨欲盡。陛下孤危。若臣死國寍。亦家之利。但恐快凶人之志。無益於陛下耳。《晉書‧長沙王乂傳》。


《致成都王穎書》


先帝應乾撫運。統攝四海。勤身若己。克成帝業。六合清泰。慶流子孫。孫秀作逆。反易天常。卿興義眾。還復帝位。齊王恃功。肆行非法。上無宰相之心。下無忠臣之行。遂其讒惡。離逖骨肉。主上怨傷。尋己蕩除。吾之與卿。友于十人。同產皇室。受封外都。各不能闡敷王教。經濟遠略。今卿復與太尉共起大眾。阻兵百萬。重圍宮城。群臣同忿。聊即命將。示宣國威。未擬摧殄。自投溝澗。蕩平山谷。死者日萬。酷痛無罪。豈國恩之不慈。則用刑之有常。卿所遣陸機不樂受。卿節鉞。將其所領。私通國家。想來逆者。當前行一尺。卻行一丈。卿宜還鎮以寍四海。今宗族無羞。子孫之福也。如其不然。念骨肉分裂之痛。故復遣書。《晉書‧長沙王乂傳》。


《復長沙王乂書》


文景受圖。武王乘運。庶幾堯舜。共康政道。恩隆洪業。本枝百世。豈期骨肉豫禍。后族專權。楊賈縱毒。齊趙內篡。幸以誅夷而未靜息。每憂王室。心悸肝爛。羊玄之皇甫商等。恃寵作禍。能不興慨。於是征西羽檄。四海雲應。本謂仁兄同其所懷。便當內擒商等。收級遠送。如何迷惑。自為戎首。上矯君詔。下離愛弟。推移輦轂。妄動兵威。還任豺狼。棄戮親善。行惡求福。如何自勉。前遣陸機董督節鉞。雖黃橋之退。而溫南收勝。一彼一此。未足增慶也。今武士百萬。良將銳猛。要當與兄整頓海內。若能從太尉之命。斬商等首。投戈退讓。自求多福。穎亦自歸鄴都。與兄同之。奉覽來告。緬然慷慨。慎哉大兄。深思進退也。《晉書‧長沙王乂傳》。


《荅郎中令陸雲令五首》


令。吾以頑弱過蒙殊寵。夙夜祗懼。忝思先恩。承風誡以自錯厲。得爾委曲。省以憮然。意既在儉約。又欲奉遵法憲。豈忘於心。國自宜有宅。城內求不可得。官徒右軍來蹀覆此屋。恐或不可久得。側近宮掖。故於國作宅。不作觀望。使如凡家法。足止而已耳。平量畫圖。當往相示。動靜以聞。《陸雲集》國起西園第表啟宜遵節儉之制王令。
令中間表作舍先畫圖。呈啟間數。又五木林榑。無他鏤飾。示無乃越法奢靡。古今無匹也。間外啟作小樓。北望河東公主園宅。自不為觀。故便聽之耳。今行者歎息。致朝野之譏邪。省奏具意敕毀之《陸雲集》西園第既成有司啟觀疏諫不可王令。
令多喪故。乃初未與群官會同。比當請師友文學內外官屬也。《陸雲集》王即位未見賓客群臣又未講啟宜饗宴通客及引師友文學觀書問道王令。
令多病疾。難以辭公。事為自力。風疾連動。故未能用。小差。當如所陳。乞每識忠至之誠。輒以存心。同上。
令多不快。不數朝覲。幸恩詔見恕耳。五日當入朝也。《陸雲集》輿駕比出啟宜當入朝王令。


《遺王妃書》


鄙雖頑愚。心念為善。欲盡忠孝之節。無有惡逆之心。雖非中宮所生。奉事有如親母。自為太子以來。敕見禁檢。不得見母。自宜城君亡。不見存恤。恆在空室中坐。去年十二月道文疾病困篤。父子之情。實相憐愍。於時表國家。乞加徽號。不見聽許。疾病既篤。為之求請恩福。無有惡心。自道文病。中宮三遣左右來視云。天教呼汝到二十八日暮。有短函來題言。東宮發疏云。言天教欲見汝。即便作表求入。二十九日早。入見國家。須臾遣至中宮。中宮左右陳舞見語。中宮旦來吐不快。使住空屋中坐。須臾。中宮遣陳舞見語。聞汝表陛下為道文乞王。不得王是成國耳。中宮遙呼陳舞。昨天教與太子酒棗。便持三升酒大盤棘來見與使飲酒噉棗盡。鄙素不飲酒。既便遣舞。啟說不堪三升之意。中宮遙呼曰。汝常陛下前。持酒可喜。何以不飲。天與汝酒。當使道文差也。便荅中宮。陛下會同一日見賜。故不敢辭通日不飲三升酒也。且實未食。恐不堪。又未見殿下。飲此或至顛倒。陳舞復傳語曰。不孝那天與汝酒飲。不肯飲。中有惡物耶。遂可飲二升。餘有一升。求持還東宮飲盡。逼迫不得已。更飲一升。飲已。體中荒迷。不復自覺。須臾有一小婢持封箱來云。詔使寫此文書。鄙便驚起視之。有一白紙一青紙。催促云。陛下停待。又小婢承福持筆硯墨黃紙來使寫。急疾不容復視。實不覺紙上語輕重。父母至親。實不相疑。事理如此。實為見誣。想眾人見明也。《晉書‧愍懷太子傳》。


《以司馬休之為荊州刺史令》


前龍驤將軍休之。才榦貞審。功業既成。歷陽之戰。事在機捷。及至勢乖力屈。奉身出奔。猶鳩集義徒。崎嶇險阻。既應親賢之舉。宜委分陝之重。可監荊益梁寍秦雍六州軍事。領護南蠻校尉。荊州刺史假節。《晉書‧宗室譙王傳》。


《追贈會稽王道子為丞相元顯為太尉令》


故太傅公。阿衡二世。契闊皇家。親賢之重。地無與二。驃騎大將軍內總朝維。外宣威略。志蕩世難。以寍國祚。天未靜亂。禍酷備鍾。悲動區宇。痛貫人鬼。感惟永往。心情崩隕。今皇祚反正。幽顯式敘。宜崇明國體以述舊典。便可追崇太傅為丞相。加殊禮。一依安平獻王故事。追贈驃騎為太尉。加羽葆鼓吹。丞相墳塋翳然。飄薄非所。須南道清通。便奉迎神柩。太尉宜便遷改。可下太史詳吉日。定宅兆。《晉書‧簡文三王會稽王道子傳》。


《以梁王珍之為通直散騎郎令》


梁王珍之。理悟貞立。蒙險違難。撫義懷順。載奔闕庭。值壽陽擾亂。在危克固。且可通直散騎郎。《晉書‧元四王梁王㻱傳》。


《下毛璩令》


益州刺史毛璩。忠誠愨亮。自桓玄萌禍。常思躡其後。今若平殄兇逆。肅清荊郢者。便當即授上流之任。《晉書‧毛寶傳》。


《命謁陵》


今雖權制釋服。至於朔望諸節。自應展情陵所。以一周為斷。《宋書‧禮志》二孝武崩驃騎將軍司馬道子命。


《請徵戴逵疏》


逵執操貞厲。含味獨游。年在耆老。清風彌劭。東宮虛德。式延事外。宜加旌命以參僚侍。逵既重幽居之操。必以難進為美。宜下所在備禮發遣。《晉書‧隱逸戴逵傳》太元二十年皇太子始出東宮太子太傅會稽王道子少傅王雅詹事王珣上疏。


《請崇正文李太妃名號啟》


母以子貴。慶厚禮崇。伏惟皇太妃純德光大。休祐攸鍾。啟嘉祚於聖明。嗣徽音於上列。雖幽顯同謀。而稱謂未盡。非所以仰述聖心。允荅天人。宜崇正名號。詳案舊典。《晉書‧孝武文李太后傳》。


《皇太子納妃啟》


皇太子係體宸極。年德竝茂。宜簡國媛。緝宣內教。故中書令太常王獻之新安公主息女。六行聿修。四德允備。加之世載簡正。慶深積善。僉曰宜作配儲宮。正位中饋。《御覽》一百四十九引《東宮舊事》。


《與王彪之書》


東海王來月欲迎妃。而女身有大功服。此於常禮。當是有疑。但先拜時。大禮已交。且拜時本意。亦欲通如此之閡耳。不得同之初婚。固當在於可通。《通典》五十九。


《荅范尚書》


既有所準。情理可通。故人主權而行之。自君作故。古之制也。古人墨絰從事。豈情所安。逼於君命之所制。奪於人臣之所屈。乃至於斯。以今方之。事情輕重。豈得同日。而欲執違耶。又今自拜時。未為備禮。暫一致身交拜而已。即之於情。有何不可。且今王氏情事。與國家正同。王命既定。事在必行。《通典》六十王濛息叔仁兄十月亡至十二月詔其子與琅邪王昏拜時叔仁以喪辭范尚書與會稽王牋為申其意會稽王荅。


《與人書》


異者復何如。向見廞云。卿小苦瘧。不乃以為患。治之不遣。不悉。司馬道子白。《淳化閣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