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述》




《慶老人星表》


老人星見。光色明朗。玄象暉煥。表爾休祥。率士民庶。慶賴罔極。《蓺文類聚》一。


《上白麞表》


所領阮藻之于江寍縣界得白麞一頭。毛色鮮潔。異于比類。信斯誠嘉祥也。《蓺文類聚》九十五。《御覽》九百七。


《上疏乞骸骨》


臣曾祖父魏司空昶白牋于文皇帝曰。昔與南陽宗世林。共為東宮官屬。世林少得好名。州里瞻敬。及其年老。汲汲自勵。恐見廢棄。時人咸共笑之。若天假其壽。致仕之年。不為此公婆娑之事。情旨慷慨。深所鄙薄。雖是牋書。乃實訓誡。臣忝端右。而以疾患。禮敬廢替。猶謂可有差理。日復一日。而年衰疾痼。永無復瞻華幄之期。乞奉先誡。歸老丘園。《晉書‧王述傳》。


《婚禮應賀議》


春秋傳曰。娶者大吉非常吉。又傳曰。鄭子罕如晉賀夫人。鄰國猶相賀。況臣下邪。如此便應賀。但不在三日內耳。今因廟見成禮。而賀亦是一節也。《通典》五十九永和三年納后王述議。


《立琅邪王議》


推宗立君。以為人極。上古風淳。必託有道。洎乎後代。爭亂漸興。故繼體相傳居。正守位。以塞奔統。非私其親。或時有艱難。而嗣胤幼劣。故有立長。成皇帝深達帝道。不私親愛。越授天倫。廟無毀遷。統業桓固。康皇帝既受命于成帝。宗廟社稷之重。已移于所授。主上宜為康王嗣。《通典》八十。


《與會稽王牋》


放之溫嶠之子。宜見優異。而投之嶺外。竊用愕然。願遠存周禮。近參人情。則望實惟允。《晉書‧溫嶠傳》。


《與庾冰牋》


竊聞安西欲移鎮樂鄉。不審此為筭邪。將為情邪。若謂為筭。則彼去武昌千有餘里。數萬之眾。創造移徙。方當興立城壁。公私勞擾。若信要害之地。所宜進據。猶當計移徙之煩。權二者輕重。況此非今日之要邪。方今彊胡陸梁。當蓄力養銳。而無故遷動。自取非筭。又江州當泝流數千。供繼軍府。力役增倍。疲曳道路。且武昌實是江東鎮戍之中。非但扞禦上流而已。急緩赴告。駿奔不難。若移樂鄉。遠在西陲。一朝江渚有虞。不相接救。方嶽取重。將故當居要害之地。為內外形勢。使闚𨵦之心不知所向。若是情邪。則天道玄遠。鬼情難言。妖祥吉凶。誰知其故。是以達人君子直道而行。不以情失。昔秦忌亡胡之讖。卒為劉項之資。周惡檿弧之謠。而成襃姒之亂。此既然矣。歷觀古今。鑒其遺事。妖異速禍敗者。蓋不少矣。禳避之道。苟非所審。且當擇人事之勝理。思社稷之長計。斯則天下幸甚。令名可保矣。若安西盛已耳。不能安于武昌。但得近移夏口。則其次也。樂鄉之舉。咸謂不可。願將軍體國為家。固審此舉。《晉書‧王述傳》。


《下主簿教》


亡祖先君。名播海內。遠近所知。內諱不出于外。餘無所違。《世說‧賞譽篇》王藍田主簿請諱教云云。


《荅諱》


惟祖惟孝。四海所知。過無復諱。《御覽》五百六十二引語林王藍田作會稽外請諱荅曰云云。


《太后為親屬舉哀議》


于至尊是族舅。雖不及舉哀。可從太后舉哀于朝堂。《通典》八十一褚太后為從弟舉哀博士王臻等議。
太后前為褚衛軍劉夫人舉哀于式乾殿。至尊于朝堂。今宜依故事。同上。


《將之廣陵鎮上孝武帝表》


臣聞人君之道。以孝敬為本。臨御四海。以委任為貴。恭順無為。則盛德日新。親杖賢能。則政道邕睦。昔周成漢昭。竝以幼年。纂承大統。當時天下未為無難。終能顯揚祖考。保安社稷。蓋尊尊親親。信納大臣之所致也。伏惟陛下誕奇秀之姿。稟生知之量。春秋尚富。涉道未曠。方須訓導以成天德。皇太后仁淑之體。過于三母。先帝奉事積年。每稱聖明。臣願奉事之心。便當自同孝宗。太后慈愛之隆。亦不必異所生。琅邪王餘姚王及諸皇女。宜朝夕定省。承受教誨。導習儀刑。以成景仰恭敬之美。不可以屬非至親。自為疏疑。昔肅祖崩殂。成康幼沖。事無大小。必諮丞相導。所以克就聖德。實此之由。今僕射臣安。中軍臣沖。人望具瞻。社稷之臣。且受遇先帝。綢繆繾綣。竝志竭忠貞。盡心盡力。歸誠陛下。以報先帝。愚謂周旋舉動。皆應諮此二臣。二臣之于陛下。則周之旦奭。漢之霍光。顯宗之于王導。沖雖在外路。不云遠事容信宿必宜參詳。然後情聽獲盡。庶事可畢。又天聽雖聰。不啟不廣。群情雖忠。不引不盡。宜數引侍臣。詢求讜言。平易之世。有道之主。猶尚誡懼。日昃不倦。況今艱難。理盡慮經。安危祖宗之基。繫之陛下。不可不精心務道。以申先帝堯舜之風。可不敬脩至德。以保宣元天地之祚。《晉書‧王坦之傳》。


《荅謝安書》


具君雅旨。此是誠心而行。獨往之美。然恐非大雅中庸之謂。意者以為人之體韻。猶器之方圓。方圓不可錯用。體韻豈可易處。各順其方。以弘其業。則歲寒之功必有成矣。吾子少立德行。體議淹允。加以令地優游自居。僉曰之談。咸以清遠相許。至于此事。實有疑焉。公私二三。莫見其可。以此為濠上悟之者。得無鮮乎。且天下之寶。故為天下所惜。天下之所非。何為不可以天下為心乎。想君幸復三思。《晉書‧王坦之傳》。


《與殷康子書論公謙之義》


夫天道以無私成名。二儀以至公立德。立德存乎至公。故無親而非理。成名在乎無私。故在當而忘我。此天地所以成功。聖人所以濟化。由斯論之公。道體于自然。故理泰而愈降。謙義生于不足。故時弊而義著。故大禹咎繇。稱功言惠。而成功于彼。孟反范燮。殿軍後入。而全身于此。從此觀之。則謙公之義固以殊矣。夫物之所美。己不可收。人之所貴。我不可取。誠患人惡其上。眾不可蓋。故君子居之。而每加損焉。隆名在于矯伐。而不在于期當。匿迹在于違顯。而不在于求是。于是謙光之義。與矜競而俱生。卑挹之義。與夸伐而竝進。由親譽生于不足。未若不知之有餘。良藥效于廖疾。未若無病之為貴也。夫乾道確然。示人易矣。坤道隤然。示人𥳑矣。二象顯于萬物。兩德彰于群生。豈矯枉過直而失其所哉。由此觀之。則大通之道公。坦于天地。謙伐之義險。巇于人事。今存公而廢謙。則自伐者託至公以生嫌。自美者因存黨以致惑。此王生所謂同貌而實異。不可不察者也。然理必有源。教亦有主。苟探其根。則玄指自顯。若尋其末。獘無不至。豈可以嫌似而疑至公。獘貪而忘于諒哉。《晉書‧王坦之傳》。


《與某書》


坦之惶恐言。不知已與謝郎論坦之事未。其意良不了者。今當詣公自陳。願告。坦之惶恐言。《淳化閣帖》三。


《廢莊論》


荀卿稱莊子蔽于天而不知人。揚雄亦曰莊周放蕩而不法。何宴云。鬻莊軀放玄虛而不周乎時變。三賢之言。遠有當乎。夫獨搆之唱。唱虛而莫和。無感之作。義偏而用寡。動人由于兼忘。應物在乎無心。孔父非不體遠。以體遠故用近。顏子豈不具德。以德備故膺教。胡為其然哉。不獲已而然也。夫自足者寡。故理懸于羲農。徇教者眾。故義申于三代。道心惟微。人心惟危。吹萬不同。孰知正是。雖首陽之情。三黜之智。磨頂之甘。落毛之愛。枯槁之生。負石之死。格諸中庸。未入乎道。而況下斯者乎。先王知人情之難肆。懼違行以致訟。悼司徹之貽悔。審褫帶之所緣。故陶鑄群生。謀之未兆。每攝其契而為節焉。使夫敦禮以崇化。日用以成俗。誠存而邪忘。利損而競息。成功遂事。百姓皆曰我自然。蓋善闇者無怪。故所遇而無滯。執道以離俗。孰踰于不達。語道而失其為者。非其道也。辯德而有其位者。非其德也。言默所未究。況揚之以為風乎。且即濠以尋魚。想彼之我同。推顯以求隱。理得情昧。若夫莊生者。望大庭而撫契。仰彌高于不足。寄積想于三篇。恨我之懷。未盡其言。詭譎其義。恢誕君子。內應從我游方之外。眾人因藉之以為弊薄之資。然則天下之善人少。不善人多。莊子之利天下也。少害天下也多。故曰魯酒薄邯鄲圍。莊生作而風俗頹。禮與浮雲俱征。偽與利蕩竝肆。人以克已為恥。士以無措為通。時無履德之譽。俗有蹈義之愆。驟語賞罰不可以造次。屢稱無為不可與適變。雖可用于天下。不足以用天下人。昔漢陰丈人脩渾沌之術。孔子以為識其一不識其二。莊生之道。無乃類乎。與夫如愚之契。何殊閒哉。若夫利而不害。天之道也。為而不爭。聖之德也。群方所資。而莫知誰氏。在儒而非儒。非道而有道。彌貫九流。玄同彼我。萬物用之而不既。亹亹日新而不朽。昔吾孔老。固已言之矣。《晉書‧王坦之傳》。


《沙門不得為高士論》


高士必在于縱心調畼。沙門雖云俗外。返更束于教。非情性自得之謂也。世說□□篇注北中郎不為林公所知乃著此論其大略云。


《郊祀明堂議》


明堂則天象地。儀觀之大。宜俟皇居反舊。然後脩之。《宋書‧禮志》三太元十二年吏部郎王忱議。


《君臣同諡表》


伏尋太康中郭奕諡曰景。有司執孝宗同號。臣聞姬朝盛明。父子齊稱。諸侯與周同諡。經諸哲王。不易之道也。宜遵古典。訓範來裔。《通典》一百四。


《議立奔赴之制》


三代垂文。觀時損益。今服教之地。遠于古之九服。若守七月之斷。遠近一概者。懼非通制。請王畿以外。南極五嶺。非守見職。周年不至者。宜勒注黃紙。有爵土者削降。永嘉中。江統議不奔山陵。但三年不敘。于義為輕。今更立如牒。若方伯授用。雖未有王命。猶不與停散同。今見在官。即吉之後去職不及凶事。無所貶責。萬里外以再周為限。自此以內。明依亡前牒。雖在父母喪。其責不異。《通典》八十咸康中司徒西曹屬王濛議。


《申述前議》


喪紀有數。吉凶有斷。豈可當于縞素既終。而制無限之責哉。若除喪使奔。當以何服。素服敘哀。則在廷已吉。陵無哭禮。若玄冠致敬。宜曰朝謁。非奔喪之謂。若服外更立限斷。則不知所準。若不計遠近同服內。則立制漫而無斷。《通典》八十。


《致王導牋》


開國承家。小人勿用。杖德義以尹天下。方將澄清彝倫。崇重名器。夫軍國殊用。文武異容。豈可令涇渭混流。虧清穆之風。以允荅具瞻。儀刑海內。《晉書‧外戚王濛傳》。


《牋》


濛死罪。諸葛僕射之弟。以情料之。當非至困者。欲斂。其時吏無一在者。便以下官牋荅之。濛死罪。《古刻叢鈔》。


《賢人論》


或問易稱賢人。黃裳元吉。苟未能闇與理會。何得不求通。求通則有損。有損則元吉之稱將虛設乎。荅曰。賢人誠未能闇與理會。當居然人從比之理盡猶一豪之領一梁。一豪之領一梁。雖于理有損。不足以撓梁。賢有情之至寡。豪有形之至小。豪不至撓梁。于賢人何有損之者哉。世說文學篇注引《王脩集》。


《讓太子詹事表》


今皇儲始建。四方是式。揔司之任。崇替所由。宜妙簡才賢。盡一時之勝。豈臣最庸所可叨忝。北堂《書鈔》六十五《晉起居注》兩條又見《御覽》二百四十五。


《抗表罪狀王國寶》


後將軍國寶。得以姻戚。頻登顯列。不能感恩效力。以報時施。而專寵肆威。將危社稷。身負莫大之之罪。謹陳其狀。前荊州刺史王悅。國寶同產弟也。受任西藩。不幸致喪。國寶求假奔彼遂不即路。慮臺糾察。懼于黜免。乃毀冠改服。變為婦人。與婢同載。入請相王。又先帝暴崩。莫不驚號。而國寶靦然了無戚容。夜乃犯閤叩扉。求行姦計。欲詐為遺詔。矯弄神器。彰見于外。莫不聞知。賴皇太后聰明。相王神武。故逆謀不果。又割東宮見兵。以為已府。讒疾二昆。過于讎敵。樹立私黨。遍于府朝。兵食資儲。斂為私積。販官鬻爵。威恣百城。收聚不逞。招集亡命。與其從弟輔國將軍王緒同黨。頑凶狂狡。共相扇連。人理不齒。同惡相成。共竊名器。自知禍惡已盈怨集人鬼規為大逆。蕩覆天下。不忠不義之明白也。以臣忠誠。必亡身殉國。是以譖臣非一。賴先帝明鑒。浸潤不行。昔趙鞅興晉陽之甲。夷君側之惡。臣雖駑劣。敢忘斯義。《晉書‧王恭傳》。《魏書‧晉司馬德宗傳》。


《與沈警書》


足下既執不拔之志。高臥東南。故屈賢子共事。非以吏職嬰之也。《宋書‧沈約自序》。


《與沙門僧檢書》


遠持兄弟至德何如。《高僧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