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建》




《登櫓賦》


登茲櫓以遐眺。闢曾軒以高眄。仰天塗之緜邈。府平原之曠衍。嘉蒼春之令節。悅和風之微扇。傍觀八隅。周覽四垂。面孤立之峻峙。岨曲岸之脩崖。植榆楸以成列。插垂柳之差差。寓目忽以終日。情亹亹而忘疲。《蓺文類聚》六十三。


《言盡意論》


有雷同君子。問于違眾先生曰。世之論者。以為言不盡意。由來尚矣。至乎通才達識。咸以為然。若夫蔣公之論眸子。鍾傅之言才性。莫不引此為談證。而先生以為不然。何哉。先生曰。夫天不言。而四時行焉。聖人不言。而鑒識存焉。形不待名。而方圓已著。色不俟稱。而黑白以彰。然則名之于物。無施者也。言之于理。無為者也。而古今務于正名。聖賢不能去言。其故何也。誠以理得于心。非言不畼。物定于彼。非言不辯。言不畼志。則無以相接。名不辯物。則鑒識不顯。鑒識顯而名品殊。言稱接而情志畼。原其所以本其所由。非物有自然之名。理有必定之稱也。欲辯其實。則殊其名。欲宣其志。則立其稱。名逐物而遷。言因理而變。此猶聲發響應。形存影附。不得相與為二矣。苟其不二。則言無不盡矣。吾故以為盡矣。《蓺文類聚》十九又《世說‧文學篇》注。


《告太常》


父昔為丹陽郡。有二臣。主簿劉亶留頌等。理罪除名。今觀父亡。居在郡下。亶等不來臨喪。又不奔葬。凡人有喪。匍匐救之。況于君臣之義乎。而亶等敢懷讎君之心。公肆夷狄之行。《通典》九十九。
《劉亶‧留頌》


《告太常自理》


近為陳事犯忤。加鞭付獄。亶頌默然待放。戮辱放退。君臣道絕。抱罪之人。不敢見靈柩也。《通典》九十九。
《議劉亶留頌等事》


《議劉亶留頌等事》


案禮君臣之道。有合離之義。亶等昔為君所棄。是為義絕。義絕之臣。責其自親。于君已見放逐。求還親臨喪事。于事則近偽。于禮無此制也。《通典》九十九。


《瀍谷賦》


嘉高岡之崇峻兮。臨玄谷以遠覽。仰高丘之崔嵬兮。望清川之澹澹。爾乃涉重險。陟榛薄。倚春木。臨幽壑。深谷豁以窈藹。高峰鬱而岝崿。《蓺文類聚》九。


《黃甘賦》


惟江南之奇果。資天地之正陽。生殊方之妙域。植朱鳥之遐鄉。處漢之南。背江之陰。左協蘭皋。右接桂林。帶激水之清流。向崇山之高岑。三秋迭運。初寒履霜。照耀原隰。蔭映林荒。若菱華之繡綺井。燭龍之銜金璫。《蓺文類聚》八十六。《初學記》二十八。


《奏薦伍朝》


臣以為當今資喪亂之餘運。承百王之遺獘。進趨者乘國故以僥倖。守道者懷。蘊匵以終身。故令敦襃之化虧。退讓之風薄。案朝游心物外。不屑時務。守靜衡門。志道日新。年過耳順。而所尚無虧。誠江南之奇才。丘園之逸老也。不加飾進。何以勸善。且白衣為郡。前漢有舊。宜聽光顯。以獎風尚。《晉書‧隱逸伍朝傳》。


《改葬前母服議》


今禮無其章。不復特為之法。故取繼母服。準事目下。得申孝養之情。推此所奉。前繼一也。以為前母改葬。宜從眾子之制。《通典》一百二。


《荅陸士龍詩序》


鴛鴦美賢也。有賢者二人。雙飛東岳。揚輝上京。其兄已顯得登朝。而弟中漸。婆娑衡門。然其勞謙接士。吐握待賢。雖姬公之下白屋。洙泗之養三千。無以過也。乃肯垂顧。惠我好音。思樂結永好之懽云爾。《陸雲集》。


《又荅》


蘭林。懽至好也。有君子世濟其美。英名光茂。遭時暫否。福德衡門。顧我殷勤。屢辱德音。思與結好。以永不刊。《陸雲集》。
南山。酬至德也。有退仕衡門。脩道以養和。棄物以存神。民思其治。土懷其德。或思置之列位。或思從之信宿。詩人嘉與此賢。當年相遇。又屢獲德音。情懽心至。故作是詩焉。《陸雲集》。


《與陸士龍書》


永白。閒因王弘季有書怪足下無荅。外甥石季甫忽見使為鄮令。除書近下。因令便道之職。得此罔然。老人及姊。自聞此問。三四日中。了不能復食。姊晝夜號泣。示可忍視。外甥之中。老人真自愛恤。季甫恆在目下。卒有此役。舉家慘慼。不可深言。昨全伯始有一將來。是句章人。具說此縣。既有短狐之疾。又有沙蝨害人。聞此消息。倍益憂慮。如其不行。恐有節目。良為愁憤。足可具示土地之宜。企望來報。車永白。《陸雲集》困學紀聞二十。


《荅陸士龍書》


永白。即日得報。披省未竟。懽憙踊躍。輒于母前。伏誦三周。舉家大小。豁然忘愁也。足下此書足為典誥。雖山海經。異物志。二京南都。殆不復過也。恐有其言能無其事耳。雖爾猶足息號泣。懽忭笑也。府君入後月當西出。足下可豫至界上。吾欲先一日與卿相見也。荅不復多。車永白。同上


《薦范喬》


喬稟德真粹。立操高潔。儒學精深。含章內奧。安貧樂道。棲志窮巷。簞瓢詠業。長而彌堅。誠當今之寒素。著厲俗之清彥。《晉書‧隱逸.范粲傳》:粲子喬,元康中,詔求廉讓沖退履道寒素者,以參選敘,尚書郎王琨乃薦喬。


《奏為顯義亭侯煥選官屬》


昔魏臨淄侯以邢顒為家丞。劉楨為庶子。今侯幼弱。宜選明德。《晉書‧琅邪王煥傳》。


《奏請緩征徐龕》


臣等伏思淮北征軍。已失不速。今方盛暑。且涉山險。山人便弓弩。習土俗。一人守阸。百夫不當。且運漕至難。一朝糧竹乏。非復智力所能防禦也。書云。寍致人不致于人。宜頓兵所在。深壁固壘。至秋不了。乃進大軍。《晉書‧蔡豹傳》尚書令刁協奏。


《駮孫文上事》


諸侯奪宗。聖庶奪嫡。而況天子乎。自皇祚已來。五十餘年。宗廟已序。而文攻乎異端。宜加議眾。《通典》五十二:建武初,孫文上事,宣帝支子不應祭。豫章京兆二府君、僕射刁協。


《復肉刑議》


聖上悼殘荒之遺黎。傷犯死之繁眾。欲行刖以代死刑。使犯死之徒。得存性命。則率士蒙更生之澤。兆庶必懷恩以反化也。今中興祚隆。大命惟新。誠宜設寬法以育人。然懼群小愚蔽。習翫所見。而忽異聞。或未能咸服。愚謂行刑之時。先明申法令。樂刑者刖。甘死者殺。則心必服矣。古典刑不上大夫。今士人有犯者。謂宜如舊。不在刑例。則進退為允。《晉書‧刑法志》。《通典》一百六十八尚書令刁協等議。


《敕郭誦》


汝識存亡之談。不迎接郭默。皆由于卿臨難逃走。其必留之。《晉書‧李矩傳》。


《禱子產祠》


君昔相鄭。惡鳥不鳴。凶胡臭羯。何得過庭。《晉書‧李矩傳》又《十六國春秋》四。


《與趙太子荂牋論孫秀》


秀專權動違眾心。而功臣皆小人。擾亂朝廷。可一時誅之。《晉書‧趙王倫傳》。


《陳夫人碑》


夫人姓徐。吳郡嘉興人也。夫人少膺靈粹。誕茲淑貞。聰哲明敏。溫恭柔順。體仁足以長人。嘉德足以合禮。恭順不惰其心。明烈實備其體。若夫柔惠清順。中和聖善。婦德既備。母道亦踐。志厲冰玉。厥德靡顯。靡靡其操。翼翼其仁。明景內映。朗節外新。芳徽風邁。淑慎其身。《蓺文類聚》十八。


《獻齊王冏書》


方聞聖明輔世。夙夜祗懼。泰而不驕。所以長守貴也。今大王安不慮危。耽于酒色。燕樂過度。其失一也。大王檄命。當使天下穆如清風。宗室骨肉。永無纖介。今則不然。其失二也。四夷交侵。邊境不靜。大王自以功業興隆。不以為念。其失三也。大王興義。群庶競赴。天下雖寍。人勞窮苦。不聞大王振救之令。其失四也。又與義兵歃血而盟。事定之後。賞不踰時。自清泰已來。論功未分。此則食言。其失五也。大王建非常之功。居宰相之任。謗聲盈塗。人懷忿怨。方以狂愚。冒死陳誠。《晉書‧齊王囧傳》:囧輔政專恣,方發憤,步詣洛陽,自稱荊楚逸民,獻書于冏。


《致齊王冏箋》


豹聞王臣謇謇。匪躬之故。將以安主定時。保存社稷者也。是以為人臣而欺其君者。刑罰不足以為誅。為人主而逆其諫者。靈厲不足以為諡。伏惟明公虛心下士。開懷納善。款誠以著。而逆耳之言。未入于聽。豹伏思晉政漸缺。始自元康以來。宰相在位。未有一人獲終。乃事勢使然。未為輒有不善也。今公剋平禍亂。安國定家故復因前傾敗之法。尋中閒覆車之軌。欲冀長存。非所敢聞。今河閒樹根于關右。成都盤桓于舊魏。新野大封于江漢。三面貴王。各以方剛強盛。竝興戎馬。處險害之地。且明公興義討逆。功蓋天下。聖德光茂。名震當世。今以難賞之功。挾震主之威。獨據京都。專執大權。進則亢龍有悔。退則蒺藜生庭。冀此求安。未知其福。敢以淺見。陳寫愚情。昔武王伐紂。封建諸侯。為二伯。自陝以東。周公主之。自陝以西。召公主之。及至其末。霸國之世。不過數州之地。四海強兵。不敢入闚九鼎。所以然者。天下習于所奉故也。今誠能尊用周法。以成都為北州伯。統河北之王侯。明公為南州。伯以攝南土之官長。各因本職。出居其方。樹德于外。盡忠于內。歲終率所領而貢于朝。𥳑良才。命賢儁。以為天子百官。則四海長寍。萬國幸甚。明公之德。當與周召同其至美。危敗路塞。社稷可保。願明公思高祖納婁敬之策。悟張良履足之謀。遠臨深之危。保泰山之安。若合聖思。宛許可都也。晉書忠義王豹傳。


《重致齊王箋》


豹書。御已來十有二日。而聖旨高遠。未垂採察。不賜一字之令。不敕可否之宜。蓋霸王之神寶。安危之秘術。不可須臾而忽者也。伏思明公。挾大功。抱大名。懷大德。執大權。此四大者。域中所不能容。賢聖所以戰戰兢兢。日昃不暇食。雖休勿休者也。昔周公以武王為兄。成王為君。伐紂有功。以親輔政。執德弘深。聖思博遠。至忠至仁。至孝至敬。而攝事之日。四國流言。離主出奔。居東三年。賴風雨之變。成王感悟。若不遭皇天之應。神人之察。恐公旦之禍。未知所限也。至于執政。猶與召公分陝為伯。今明公自視功德。孰如周公。且元康以來。宰相之患。危機竊發。不及容思。密禍潛起。輒在呼噏。豈復晏然得全生計。前鑒不遠。公所親見也。君子不有遠慮。必有近憂。憂至乃悟。悔無所及也。今若從豹此策。皆遣王侯之國。北與成都。分河為伯。成都在鄴。明公都宛。寬方千里。以與圻內。侯伯子男。小大相率。結好要盟。同獎皇家。貢御之法。一如周典。若今聖規可。先旨與成都共論。雖以小才。願備行人。昔廝養燕趙之微者耳。百里奚秦楚之商人也。一開其說。兩國以寍。況豹雖陋。大州之綱紀。加明公起事險難之主簿也故身雖輕。其言未必否也。《晉書‧忠義王豹傳》。


《奏改太廟祝文》


陛下繼承世數。于京兆府君為玄孫。而今祝文稱曾孫。恐此因循之失。宜見改正。又禮。祖之昆弟從祖父也。景皇帝自以功德為世宗。不以伯祖而登廟。亦宜除伯祖之文。《晉書‧鍾雅傳》。


《奏劾尚書梅陶》


臣聞放勳之殂。八音遏密。雖在凡庶。猶能三載。自茲以來。歷代所同。肅祖明皇帝崩背。萬國當朞。來月。聖主縞素。泣血臨朝。百僚慘愴。動無歡容。陶無大臣忠慕之節。家庭侈靡。聲妓紛葩。絲竹之音。流聞衢路。宜加放黜。以整王憲。請下司徒。論正清議。《晉書‧鍾雅傳》。


《駮陸曄假歸制日》


曄內蘊至德。清一其心。受託之重。居台司之位。既蒙詔許。歸省墳塋。大臣之義。本在忘己。豈容有期而反。無期必違。愚謂宜還自還。不須制日。《晉書‧陸曄傳》:咸和中,求歸拜墳墓,有司奏舊制,假六十日,侍中顏含、侍郎游懷駮。


《上疏遜位》


臣疾彌留。遂至沈篤。自忖氣力。差理難有冀。有生有死。自然之分。但忝位過才。曾無以報。上慚先帝。下愧日月。伏枕哀歎。抱恨黃泉。臣今虛乏。救命朝夕。輒以府事付長史劉遐。乞骸骨歸丘園。惟願陛下崇山海之量。弘濟大猷。任賢使能。事從𥳑易。使康哉之歌。復興于今。則臣雖死。猶生之日耳。臣所統錯雜。率多北人。或逼遷徙。或是新附。百姓懷土。皆有歸本之心。臣宣國恩。示以好惡。處與田宅。漸得少安。聞臣疾篤。眾情駭動。若當北渡。必啟寇心。大常臣謨。平𥳑貞正。素望所歸。謂可以為都督。徐州刺史。臣亡兄息。晉陵內史邁。謙愛養士。甚為流亡所宗。又是臣門戶子弟。堪任兗州刺史。公家之事。知無不為。是以敢希祁奚之舉。《晉書‧郗鑒傳》。


《周札加贈議》


夫襃貶臧否。宜令體明例通。今周戴以死節復位。周札以開門同例。事異賞均。意所疑惑。如司徒議。謂往年之事。自有識以上。皆與札不異。此為邪正坦然有在。昔宋文失禮。華樂荷不臣之罰。齊靈嬖孼。高厚有從昏之戮。以古況今。譙王周戴。宜受若此之責。何加贈復位之有乎。今據已顯復。則札宜貶責明矣。《晉書‧周札傳》。


《又駮》


敦之逆謀。履霜日久。緣札開門。令王師不振。若敦前者之舉。義同桓文。則先帝可為幽厲邪。《晉書‧郗鑒傳》。


《書》


鑒。頓首頓首。災禍無常。奄承遘難。念孝性攀慕兼剝。不可堪勝。柰何柰何。望遠未緣敘苦。以增酸楚。鋻頓首頓首。《淳化閣帖》二。


《上言魏騭事》


功曹魏騭。周喪內迎婦。拜時鄉曲以違禮譏之。《通典》五十九太和中平北將軍郗愔上言。


《論喪遇閏書則時》


省別書。并諸儀具。三禮證據。誠所未詳。然恐祥忌異月。于理既為不安。又十三月而祥。二十五月而畢。明文煥然。而閏在周內合而不數者。則閏正月遭艱。便應以十二月祥。于時則未忘周年。于忌則時尚平吉。若由天無是月故。略而不許。則凡在五服。皆應包閏。具如足下所論。若云情重則宜包。情輕故宜數。是為制之由情。而未本乎厤數。必天無是月。則雖情有輕重。而含閏宜一。且齊衰之制。遇閏而包。降為大功。則數而除。天性攸同。而包數異制。以月為斷者數閏。以年為斷者除閏。推此而言。則除數所由。蓋以所遇為分斷。非本情之所以。以後月為周者。故是上之所論。以吉為忌。于理不通故耳。云閏在周後。將非其喻。至于凶事尚遠。蓋施于卜日祥葬。制無定期。故不得即伸物情。務從其遠耳。若理例坦然。義無疑昧。豈得不循成制。而以過限為重。或謂閏者。蓋年中餘分。故宜計其正限。以補不足。今再周無閏。則不補小月之限。閏在周後。便欲以六十日為一月者。當以既已遇閏。便宜在盡其月節故也。月節之難。足下釋之。且節必在閏月之中。則合月從節。即復進退致闕。《通典》一百孝武寍康二年會稽內史郗愔書。


《雜帖》


九月七日愔報。比得章。知弟漸佳。至慶。想今漸勝。食進不。新差難將適。猶懸憂。遣不具。愔報。《淳化閣帖》二。
二十四日愔報。比書想悉達。日諒弟佳。不及數字。愔報。同上。
遠近何也。王右軍竟去。不付石首干一節。同上。
想親親悉如常。敬豫何當來耶。道祖故未善。差恆在尚書。不見來多日。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