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帝二》




《制復于禁等官》


昔荀林父敗績于邲,孟明喪師于殽,秦晉不替,使復其位。其後晉獲狄土,秦霸西戎,區區小國,猶尚若斯,而況萬乘乎?樊城之敗,水災暴至,非戰之咎,其復禁等官。○《魏志‧于禁傳》注引《魏書》。


《詔議追崇始祖》


前奏以朝車迎中常侍大長秋特進君侯神主,然君侯不宜但依故爵乘朝車也。禮有尊親之義,為可依諸王比,更議。○《通典》七十二。文帝即王位,尚書令桓階等奏云云。下詔。
《任城王彰增邑詔延康元年》延康元年


《任城王彰增邑詔延康元年》


先王之道,庸勳親親,竝建母弟,開國承家,故能藩屏大宗,禦侮厭(離)〔難〕。彰前受命北伐,清定朔土,厥功茂焉。增邑五千,并前萬戶。○《魏志‧任城威王傳》。
《封朱靈為鄃侯詔延康元年》延康元年


《封朱靈為鄃侯詔延康元年》


將軍佐命先帝,典兵歷年,威過方、邵,功踰絳、灌。圖籍所美,何以加焉?朕受天命,帝有海內,元功之將,社稷之臣,皆朕所與同福同慶,傳之無窮者也。今封鄃侯。富貴不歸故鄉,如夜行衣繡。若平常所志,願勿難言。○《魏志‧徐晃傳》注引《魏書》。
《報何夔乞遜位詔延康元年》延康元年


《報何夔乞遜位詔延康元年》


蓋禮賢親舊,帝王之常務也。以親則君有輔弼之勳焉,以賢則君有醇固之茂焉。夫有陰德者必有陽報,今君疾雖未瘳,神明聽之矣。君其即安,以順朕意。○《魏志‧何夔傳》。
《詔官李通子基緒延康元年》延康元年


《詔官李通子基緒延康元年》


昔袁紹之難,自許、蔡以南,人懷異心。通秉義不顧,使攜貳率服,朕甚嘉之。不幸早薨,子基雖已襲爵,未足酬其庸勳。基兄緒,前屯樊城,又有功。世篤其勞,〔其〕以基為奉義中郎將,緒平虜中郎將,以寵異焉。○《魏志‧李通傳》。


《詔張既為涼州刺史》


昔賈復請擊郾賊,光武笑曰:「執金吾擊郾,吾復何憂?」卿謀略過人,今則其時。以便宜從事,勿復先請。○《魏志‧張既傳》。
出蔣濟為東中郎將不聽請留詔


《出蔣濟為東中郎將不聽請留詔》


高祖歌曰:「安得猛士守四方」,天下未寍,要須良臣以鎮邊境。如其無事,乃還鳴玉,未為後也。○《魏志‧蔣濟傳》。


《止臨菑侯植求祭先王詔》


得月二十八日表,知侯推情,欲祭先王于河上。覽省上下,悲傷感切,將欲遣禮以紓侯敬恭之意,會博士鹿優等奏禮如此,故寫以下。開國承家,顧迫禮制,推侯存心,與吾同之。○《御覽》五百二十六。
《詔褎張既擊胡延康元年》延康元年


《詔褎張既擊胡延康元年》


卿踰河歷險,以勞擊逸,以寡勝眾,功過南仲,勤踰吉甫。此勳非但破胡,乃永寍河右,使吾長無西顧之念矣。○《魏志‧張既傳》。
《制詔三公改元大赦延康元年十一月辛未》延康元年十一月辛未


《制詔三公改元大赦延康元年十一月辛未》


上古之始有君也,必崇恩化以美風俗,然百姓順教而刑辟厝焉。今朕承帝王之緒,其以延康元年為黃初元年,議改正朔,易服色,殊徽號,同律度量,承土行,大赦天下;自殊死以下,諸不當得赦,皆赦除之。○《魏志‧文帝紀》注引《獻帝傳》。
《荅桓階等奏改服色詔黃初元年》黃初元年


《荅桓階等奏改服色詔黃初元年》


服色如所奏,其餘宜如虞承唐,但臘日用丑耳,此亦聖人之制也。○《宋書‧禮志》一。
《定服色詔黃初元年》黃初元年


《定服色詔黃初元年》


孔子稱「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此聖人集群代之美事,為後王制法也。《傳》曰「夏數為得天」。朕承唐、虞之美,至于正朔,當依虞、夏故事。若殊徽號,異器械,制禮樂,易服色,用牲幣,自當隨土德之數。每四時之季月,服黃十八日,臘以丑,牲用白,其飾節旄自當赤,但節幡黃耳。其餘郊祀天地朝會四時之服,宜如漢制。宗廟所服,一如《周禮》。○《宋書‧禮志》一。


《改雒為洛詔》


漢火行也,火忌水,故洛去水而加隹。魏于行次為土,土,水之牡也。水得土而流,土得水而柔。故除隹加水。變雒為洛。○《御覽》十七引《魏略》。《冊府元龜》四。
詔征南將軍夏侯尚


《詔征南將軍夏侯尚》


卿腹心重將,特當任使。恩施足死,惠愛可懷。作威作福,殺人活人。○《魏志‧蔣濟傳》。又見《御覽》五百九十三。


《春分拜日詔》


《覲禮》天子拜日東門之外,反禮方明。《朝事議》曰天子冕而執鎮圭,率諸侯朝日于東郊。以此言之,蓋諸侯朝,天子祀方明,因率朝日也。漢改周法,群公無四朝之事,故不復朝于東郊,得禮之變矣。然旦夕常于殿下東向拜日,其禮太煩。今采周春分之禮,損漢日拜之儀,又無諸侯之事,無所出東郊,今正殿即亦朝會行禮之庭也,宜常以春分于正殿之庭拜日。其夕月文不分明,其議奏。○《南齊書‧禮志上》永元元年何佟之議引。又略見《晉書‧禮志》上。《宋書‧禮志》一。《通典》四十四。


《以張登為大官令詔》


登忠義彰著,在職(功)〔公〕勤。名位雖卑,直亮宜顯。饔膳近任,當得此吏。今以登為太官令。○《魏志‧王朗傳》注。《書鈔》五十五竝引《王朗集》。又見《御覽》二百二十九。
《下詔賜華歆衣黃初元年》黃初元年


《下詔賜華歆衣黃初元年》


司徒,國之儁老,所與和陰陽理庶事也。今太官重膳,而司徒蔬食,甚無謂也。特賜御衣,及為其妻子男女皆作衣服。○《魏志‧華歆傳》。


《賜桓階詔》


昔子文清儉,朝不謀夕,而有脯糧之秩。宣子守約,簞食魚飧,而有加粱之賜。〔豈〕況光〔光〕大魏,富有四海,棟宇(之)大臣,而有蔬食,非吾所以禮賢之意也。其賜射鹿師二人,竝給媒。○《御覽》二百六十二引《桓階別傳》,又引本注:齊人謂麴糱為媒。


《荅邯鄲淳上受命述詔》


淳作此甚典雅,(私)〔斯〕亦美(曰)〔矣〕,朕何以堪也哉。其賜帛四十疋。○《御覽》八百十八。
《復潁川一年田租詔黃初二年正月壬午》黃初二年正月壬午


《復潁川一年田租詔黃初二年正月壬午》


潁川,先帝所由起兵征伐也。官渡之役,四方瓦解,遠近顧望,而此郡守義,丁壯荷戈,老弱負糧。昔漢祖以秦中為國本,光武恃河內為王基,今朕復于此登壇受禪,天以此郡翼成大魏。○《魏志‧文帝紀》注引《魏書》。
《以孔羨為宗聖侯置吏修廟詔黃初二年正月壬午》黃初二年正月壬午


《以孔羨為宗聖侯置吏修廟詔黃初二年正月壬午》


昔仲尼(姿)〔資〕大聖之才,懷帝王之器,當衰周之末,(而)無受命之運,在(乎)魯衛之朝,教化乎(汶)〔洙〕泗之上,栖栖焉,皇皇焉,欲屈己以存道,貶身以救世。于時王公終莫能用〔之〕,乃退攷五代之禮,修素王之事,因魯史而制《春秋》,就太師而正《雅》《頌》,俾千載之後,莫不(采)〔宗〕其文以述作,仰其聖以成謀,咨!可謂命世之大聖,億載之師表者(已)〔也〕。遭天下大亂,百祀墮壞,舊居之廟,毀而不修,褎成之後,絕而莫繼,闕里不聞講頌之聲,四時不覩蒸嘗之位,斯豈所謂崇化報功,盛德百世必祀者哉!其以議郎孔羨為宗聖侯,邑百戶,奉孔子祀。令魯郡修起舊廟,置百(石)〔戶〕吏卒以守衛之,又于其外廣為屋宇。以居學者。○《魏志‧文帝紀》。又見《宋書‧禮志》四。


《為漢帝置守冢詔》


朕承符運,受終革命。其敬事山陽公,如舜之宗堯,有始有卒,傳之無窮。前群司奏處正朔,欲使一皆從魏制,意所不安。其令山陽公于其國〔中〕正朔服色,祭祀禮樂,自如漢〔典〕又為武、昭、宣、明帝〔置〕守冢各三百家。○《御覽》五百六十一。
《日食勿劾太尉詔黃初二年六月晦》黃初二年六月晦


《日食勿劾太尉詔黃初二年六月晦》


災異之作,以譴元首,而歸過股肱,豈禹、湯罪己之義乎?其令百官各虔厥職,後有天地之眚,勿復劾三公。○《魏志‧文帝紀》。《晉‧天文志》二。《蓺文類聚》四十六引齊職儀。
贈諡鄧哀侯詔


《贈諡鄧哀侯詔》


惟黃初二年八月丙午,皇帝曰:咨爾鄧哀侯沖,昔皇天鍾美于爾躬,俾聰哲之才,成于弱年。當永享顯祚,克成厥終。如何不祿,早世夭昏。朕承天序,享有四海,竝建親親,以藩王室,惟爾不逮斯榮,且葬禮未備。追悼之懷,愴然攸傷。今遷葬于高陵,使使持節兼謁者僕射郎中陳承,追賜號曰鄧公,祠以大牢。魂而有靈,休茲寵榮。嗚呼哀哉!○《魏志‧鄧哀王沖傳》注引《魏書》。


《與于禁詔》


昔漢高祖脫衣以衣韓信,光武解綬以帶李忠,誠皆人主當時貴敬功勞,(效)〔勤〕心之至也。今賜將軍以魏王時自所佩朱韍及遠游冠。○《御覽》六百八十五、又六百九十一。


《平準詔》


今與孫驃騎和通,商旅當日月而至。而百賈偷利喜賤其物,平價又與其絹。故官逆為平準耳,官豈少此物輩耶。○《御覽》八百十七。
《賜故太尉楊彪几杖詔黃初二年十月己亥》黃初二年十月己亥


《賜故太尉楊彪几杖詔黃初二年十月己亥》


夫先王制几杖之賜,所以賓禮黃耇,褎崇元老也。昔孔光、卓茂皆以淑德高年,受茲嘉賜。公故漢宰臣,乃祖已來,世著名節。年過七十,行不踰矩,可謂老成人矣,所宜寵異以章舊德。其賜公延年杖及馮几,謁請之日,便使杖入,又可使著鹿皮冠。○《魏志‧文帝紀》注引《魏書》。又《後漢‧楊彪傳》注、《北堂書鈔》一百三十三竝引《續漢書》。又見袁宏《後漢紀》三十。《書鈔》一百三十三。
《改封曹植為安鄉侯詔黃初二年》黃初二年


《改封曹植為安鄉侯詔黃初二年》


植,朕之同母弟。朕于天下無所不容,而況植乎?骨肉之親,舍而不誅,其改封植。○《魏志‧陳思王植傳》注引《魏書》。
《取士勿限年詔黃初三年正月庚午》黃初三年正月庚午


《取士勿限年詔黃初三年正月庚午》


今之計、(考)〔孝〕,古之貢士也,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若限年然後取士,是呂尚、周晉不顯于前世也。其令郡國所選,勿拘老幼,儒通經術,吏達文法,到皆試用。有司糾故不以實者。○《魏志‧文帝紀》。
《詔荅吳王黃初三年》黃初三年


《詔荅吳王黃初三年》


老虜邊窟,越險深入,曠日持久,內迫罷弊,外困智力,故見身于雞頭,分兵擬西陵,其計不過謂可轉是前迹,以搖動江東,根未著地,摧折其支。雖未刳備五藏,使身首分離,其所降誅,亦足使虜部眾兇懼。昔吳漢先燒荊門,後發夷陵,而子陽無所逃其死;來歙始襲略陽,文叔喜之,而知隗囂無所施其巧。今討此虜,正似其事,將軍勉建方略,務全獨克。○《吳志‧吳王傳》二注引《魏書》載詔荅。
《撫勞西域奉獻詔黃初三年二月》黃初三年二月


《撫勞西域奉獻詔黃初三年二月》


西戎即敘,氐、羌來王,《詩》《書》美之。頃者西域外夷竝款塞內附,其遣使者撫勞之。○《魏志‧文帝紀》。
《毀高陵祭殿詔黃初三年》黃初三年


《毀高陵祭殿詔黃初三年》


先帝躬履節儉,遺詔省約。子以述父為孝,臣以(繼)〔繫〕事為忠。古不墓祭,皆設于廟。高陵上殿屋皆毀壞,車馬還廄,衣服藏府,以從先帝儉德之志。○《晉書‧禮志》中。《宋書‧禮志》三。又《通典》五十二。
《禁婦人與政詔黃初三年九月》黃初三年九月


《禁婦人與政詔黃初三年九月》


夫婦人與政,亂之本也。自今以後,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后族之家不得當輔政之任,又不得橫受茅土之爵;以此詔傳後世,若有背違,天下共誅之。○《魏志‧文帝紀》。
《制傍枝入嗣大位不得加父母尊號詔》


《制傍枝入嗣大位不得加父母尊號詔》


依漢祖之尊太上皇是也。且《禮》『不以父命辭王父命』。漢氏諸侯之入,皆受天子之命胤于宗也,而猶顧其私親,僭擬天號,豈所謂為人後之義哉!後代若〔有〕諸侯入嗣者,皆不得追加其私考為皇、妣為后也。敢有佞媚妖惑之人欲悅時主,繆建非義之事以亂正統者,此股肱大臣所當禽誅也。其著乎甲令,書之金策,藏諸宗廟,副乎三府,尚書中書亦當各藏一通。○《通典》七十二。
《荅中山王獻黃龍頌詔黃初三年》黃初三年


《荅中山王獻黃龍頌詔黃初三年》


昔唐叔歸禾,東平獻頌,斯皆骨肉贊美,以彰懿親。王研精墳典,耽味道真,文雅煥炳,朕甚嘉之。王其克慎明德,以終令問。○《魏志‧中山恭王衮傳》。
《詔責孫權黃初三年》黃初三年


《詔責孫權黃初三年》


權前對浩周,自陳不敢自遠,樂委質長為外臣,又前後辭旨,頭尾擊地,此鼠子自知不能保爾許地也。又今與周書,請以十二月遣子,復欲遣孫長緒、張子布隨子俱來,彼二人皆權股肱心腹也。又欲為子于京師求婦,此權〔無〕異心之明效也。○《吳志‧大帝傳》注引《魏略》。
《伐吳詔黃初三年十月》黃初三年十月


《伐吳詔黃初三年十月》


制詔:昔軒轅不為涿鹿之師,則蚩尤之妖不滅。唐堯不興丹水之陳,則南蠻之難不平。漢武不行呂嘉之罰,則橫浦之表不附。光武不加囂述之誅,則隴蜀之亂不清。故曰非威不服,非兵不定。孫權小醜,憑江悖暴,因有外心,凶頑有性。故奮武銳,順天行誅。驍騎龍驤,猛將武步。或修句踐潛涉之□頑,或圖韓信夏□之誑愚,接舡以水攻陳,六軍以陸橫擊。征南進運,以圍江陵。多獲舟船,斬首執俘。降者盈路,牛酒日至。大司馬及征東諸將,卷甲長驅,其舟隊今已向濟。今車駕自東,為之瞻鎮,雲行天步,乘釁而運。賊進退道迫,首尾有難,不為楚靈乾溪之潰,將有彭寵蕭牆之變,必自魚爛,不復血刃,宜慎終〔節〕動靜以聞。○《文館詞林》六百六十二。


《禁復私讎詔》


喪亂以來,兵革縱橫,天下之人,多相殘害者。昔田橫殺酈商之兄,張步害伏湛之子,漢氏二祖下詔,使不得相讎。賈復寇恂,私相怨憾,至懷手劍之忿,光武召而和之,卒共同輿而載。今兵戎始息,宇內初定,民之存者,非流亡之孤,則鋒刃之餘,當相親愛,養老長幼。自今以後,宿有讎怨者,皆不得相讎。敢有復私讎者,皆族之。○《魏志‧文帝紀》。《蓺文類聚》三十三。《御覽》四百八十二。
《敕還師詔黃初四年三月》黃初四年三月


《敕還師詔黃初四年三月》


孫權殘害民物,朕以寇不可長,故分命猛將三道竝征。今征東諸軍與權黨呂範等水戰,則斬首四萬,獲船萬艘。大司馬據守濡須,其所禽獲亦以萬數。中軍、征南,攻圍江陵,左將軍張郃等舳艫直渡,擊其南渚,賊赴水溺死者數千人,又為地道攻城,城中外雀鼠不得出入,此几上肉耳!而賊中癘氣疾病,夾江塗地,恐相染污。昔周武伐殷,旋師孟津,漢祖征隗囂,還軍高平,皆知天時而度賊情也。且成湯解三面之網,天下歸仁。今開江陵之圍,以緩成死之禽。且休力役,罷省繇戍,畜養士民,咸使安息。○《魏志‧文帝紀》注引《魏書》。
《以蔣濟為東中郎將代領曹仁兵詔黃初四年三月》黃初四年三月


《以蔣濟為東中郎將代領曹仁兵詔黃初四年三月》


卿兼資文武,志節忼愾,常有超越江湖吞吳會之志,故復授將率之任。○《魏志‧蔣濟傳》。
《鵜鶘集靈芝池詔黃初四年五月》黃初四年五月


《鵜鶘集靈芝池詔黃初四年五月》


此詩人所謂汙澤者也。《曹詩》「刺恭公遠君子而近小人」,今豈有賢智之士處于下位者乎?否則斯鳥何為而至哉?其博舉天下儁德茂才、獨行君子,以荅曹人之刺。○《魏志‧文帝紀》。又《晉書‧五行志》中。《宋書‧五行志》二。
《詔賜張既子翁歸爵黃初四年》黃初四年


《詔賜張既子翁歸爵黃初四年》


昔荀桓子立勳翟土,晉侯賞以千室之邑;馮異輸力漢朝,光武封其二子。故涼州刺史張既,能容民畜眾,使群羌歸土,可謂國之良臣。不幸薨隕,朕甚愍之,其賜小子翁歸爵關內侯。○《魏志‧張既傳》。
《止王朗讓位詔黃初四年》黃初四年


《止王朗讓位詔黃初四年》


朕求賢于君而未得,君乃翻然稱疾,非徒不得賢,更開失賢之路,增玉鉉之傾。無乃居其室出其言不善,見違于君子乎!君其勿有後辭。○《魏志‧王朗傳》。


《詔賜溫恢子生爵》


恢有柱石之質,服事先帝,功勤明著。及為朕執事,忠于王室,故授之以萬里之任,任之以一方之事。如何不遂,吾甚愍之!賜恢子生爵關內侯。○《魏志‧溫恢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