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帝一》




《游魂賦》


崆峒丹穴。孤竹北戶。沈淪窅冥。豈有所覩。《北堂書鈔》一百五十八。


《喻指華歆詔》


朕新莅庶事。一日萬幾。懼聽斷之不明。賴有德之臣左右朕躬。而君屢以疾辭位。夫量主擇君。不居其朝。委榮棄祿。不究其位。古人固有之矣。願以為周公伊尹則不。然絜身徇節。常人為之。不望之于君。君其力疾就位。以惠予一人。將立席机筵。命百官總已。以須君到。朕然後御坐。《魏志‧華歆傳》。


《改元詔》


先帝即位之元。則有延康之號。受禪之初。亦有黃初之稱。今名年可也。《宋書‧禮志》一。


《封聊城王詔》


昔象之為虐至甚。而大舜猶侯之有鼻。近漢氏淮南阜陵。皆為亂臣逆子。而猶或及身而復國。或至子而錫土。有虞建之于上古。漢文明章行之乎前代。斯皆敦敘親親之厚義也。聊城公茂。少不閑禮教。長不務善道。先帝以為古之立諸侯也。皆命賢者。故姬姓有未必侯者。是以獨不王茂。太皇太后數以為言。如聞茂頃來少知悔昔之非欲。修善將來。君子與其進不保其往也。合封茂為聊城王。以慰太皇太后下流之念。《魏志‧樂陵王茂傳》。


《議定廟樂及舞詔》


禮樂之作。所以類物。表庸而不忘其本者也。凡音樂以舞為主。自黃帝雲門以下至于周大武。皆太廟舞名也。然則其所司之官。皆曰太樂。所以總領諸物。不可以一物名。武皇帝廟樂未稱。其議定廟樂。及舞舞者所執。綴兆之制。聲歌之詩務令詳備。樂官自如。故為太樂。《宋書‧樂志》一《通典》一百四十一。


《日蝕求言詔》


蓋聞人主政有不得。則天懼之以災異。所以譴告使得自修也。故日月薄蝕。明治道有不當者。朕即位以來。既不能光明先帝聖德。而施化有不合于皇神。故上天有以寤之。宜勵政自修。以報于神明。天之于人。猶父之于子。未有父欲責其子。而可獻盛饌以求免也。今外欲遣上公與太史。令具禳祠。于義于聞也。群公卿士其各勉修厥職。有可以補朕不逮者。各封上之。《宋書‧五行志》五太和初太史令許芝奏日應蝕與太尉于靈臺祈禳帝詔曰云云。


《下詔徵管寍》


太中大夫管寍。耽懷道德。服膺六蓺。清虛足以侔古。廉白可以當世。曩遭王道衰缺。浮海遁居。大魏受命。則襁負而至。斯蓋應龍潛升之道。聖賢用舍之義。而黃初以來。徵命屢下。每輒辭疾拒違不至。豈朝廷之政與生殊趣。將安樂山林往而不能反乎。夫以姬公之聖。而耇德不降。則鳴鳥弗聞。以秦穆之賢。猶思詢乎黃髮。況朕寡德。曷能不願聞道于子大夫哉。今以寍為光祿勳。禮有大倫。君臣之道。不可廢也。望必速至。稱朕意焉。《魏志‧管寍傳》。


《下公卿議復肉刑詔》


太傅學優才高。留心政事。又于刑理深遠。此大事。公卿群僚。善共平議。《魏志‧鍾繇傳》。


《詔張郃益邑》


賊亮以巴蜀之眾。當虓虎之師。將軍被堅執銳。所向克定。朕甚嘉之。益邑千戶。并前四千三百戶。《魏志‧張郃傳》。


《刊典論詔》


先帝昔著典論。不朽之格言。其刊石于廟門之外。及太學與石經。竝以永示來世。《魏志‧齊王芳紀》注引《搜神記》。


《貢士先經學詔》


尊儒貴學。王教之本也。自頃儒官。或非其人。將何以宣明聖道。其高選博士才。任侍中常侍者。申敕郡國貢士。以經學為先。《魏志‧明帝紀》又見《御覽》二百三十六。


《詔雍丘王植》


皇帝問雍丘王。先帝昔常非于漢氏諸帝。積貯衣被使敗于函篋之中。遺詔以所服衣被。賜王公卿官僚諸將。今以十三種賜王。《初學記》二十曹植表稱詔曰云云。


《報楊阜詔》


閒得密表。先陳往古明王聖主。以諷闇政切至之辭。款誠篤實。退思補過。將順匡救。備至悉矣。覽思苦言。吾甚嘉之。《魏志‧楊阜傳》。


《荅東阿王論邊事詔》


制詔覽。省來書至于再三。朕以不德。夙遭旻凶。聖祖皇考。復見孤棄。武宣皇后。復即玄官。重此哀煢。五內傷剝。又以眇身。闇于從政。是故二寇未誅。黔首元元各不得所。雖復兢兢坐而待旦。懼無云益。不俠輔帝室。朕深賴焉。何乃謙卑。自同三監。知吳蜀未梟。而海內虛耗為憂。又慮邊將。或非其人。諸所開喻。朕敬聽之。高謀良策。思聞其次。《文館詞林卷》六百六十四。


《議追崇處士君號諡詔》


尊嚴祖考。所以崇孝表行也。追本敬始。所以篤教流化也。是以成湯文武。實造商周。克昌王業。而詩書之義追尊。稷契歌頌。有娀姜嫄之事。明盛德之源流。受命所由興也。自我魏室之承天序。既發迹于高皇太皇帝。而功隆于武皇文皇帝。至于高皇之父處士君。潛修德讓。行動神明。斯乃乾坤所福饗。光靈所從來也。而精神幽遠。號稱罔記。非所謂崇孝重本也。其令公卿已下。會議號諡。《魏志‧劉曄傳》《通典》七十二。


《禁外藩入嗣復顧私親詔》


禮皇后無嗣。擇建支子。以繼大宗。則當纂正統。而奉公義。何得復顧私親哉。漢宣繼昭帝後。加悼考以皇號。哀帝以外藩援立。而董宏等。稱引亡秦。或誤朝議。遂尊恭皇。立廟京都。又寵藩妾。使比長信。敘昭穆于前殿。竝四位于東宮。僭差無度。人神弗祐。而非罪師丹忠正之諫。用致丁傅焚如之禍。自是之後。相踵行之。昔魯文逆祀。罪由夏父。宋國非度。譏在華元。其令公卿有司。深以前世行事為戎。後嗣萬一有由諸侯入奉大統。則當明為人後之義。敢為佞邪。導諛時君。妄建非正之號。以干正統。謂考為皇。稱妣為后。則股肱大臣。誅之無赦。其書之金策。藏之宗廟。著于令典。《魏志‧明帝紀》又《宋書‧禮志》四。


《詔青州刺史禮遣管寍》


寍抱道懷貞。潛翳海隅。比下徵書。違命不至。盤桓利居。高尚其事。雖有素履幽人之貞。而失考父茲恭之義。使朕虛心。引領歷年。其何謂邪。徒欲懷安。必肆其志。不惟古人亦有翻然改節。以隆斯民乎。日逝月除。時方已過。澡身浴德。將以曷為。仲尼有言。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哉。其命別駕從事郡丞掾奉詔。以禮發遣寍。詣行在。所給安車。吏從茵蓐。道上廚食。上道先奏。《魏志‧管寍傳》。


《策試罷退浮華詔》


世之質文。隨教而變。兵亂以來。經學廢絕。後生進趣。不由典謨。豈朕訓導未洽。將進用者不以德顯乎。其令郎吏。學通一經。才任牧民。博士策試。擢其高第者。亟用。其浮華不務道本者。皆罷退之。《魏志‧明帝紀》又《蓺文類聚》五十三。


《諡鍾繇詔》


太傅功高德茂。位為師保。論行賜諡。當先依此。兼敘廷尉于張之德耳。《魏志‧鍾繇傳》注引魏書有司議諡詔曰云云乃策諡曰成侯又見《御覽》五百六十二。


《聽曹真分邑封曹遵朱讚詔》


大司馬有叔向撫孤之仁。篤晏平久要之分。君子成人之美。聽分真邑。賜遵讚子爵關內侯。各百戶。《魏志‧曹真傳》。


《荅張郃詔》


昔祭遵為將。奏置五經大夫。居軍中與諸生雅歌投壼。今將軍外勒戎旅。內存國朝。朕將軍之意。今擢湛為博士。《魏志‧張郃傳》。


《封曹真五子詔》


大司馬蹈履忠節。佐命二祖。內不恃親戚之寵。外不驕白屋之士。可謂能持盈守位。勞謙其德者也。其悉封真五子。羲訓則彥皚。皆為列侯。《魏志‧曹真傳》。


《令諸王及宗室公侯各將適子一人入朝詔》


古者諸侯朝騁。所以敦睦親親。協和萬國也。先帝著令。不欲使諸王在京都者。謂幼主在位。母后攝政。防微以漸。關諸盛衰也。朕惟不見諸王。十有二載。悠悠之懷。能不興思。其令諸王及宗室公侯。各將適子一人入朝。後有少主母后在宮者。自如先帝。令申明著于令。《魏志‧明帝紀》。


《報滿寵求留詔》


昔廉頗彊食。馬援據鞍。今君未老。而自謂已老何與廉馬之相背邪。其思安邊境。惠此中國。《魏志‧滿寵傳》。


《詔報東阿王植》


蓋教化所由。各有隆弊。非皆善始而惡終也。事使之然。故夫忠厚。仁及草木。則行葦之詩作。恩澤衰薄。不親九族。則角弓之章刺。今令諸國兄弟情禮𥳑怠。妃妾之家。膏沐疏略。縱不能敦而睦之。王援古喻。義備悉矣。何言精誠不足以感通哉。夫明貴賤。崇親親。禮賢良。順少長。國之綱紀。本無禁固諸國通問之詔也。矯枉過正。下吏懼譴。以至于此耳。已敕有司。如王所訴。《魏志‧陳思王植傳》。


《改封諸侯以郡為國詔》


古之帝王封建諸侯。所以藩屏王室也。詩不云乎。懷德維寍。宗子維城。秦漢繼周。或彊或弱。俱失厥中。大魏創業。諸王開國。隨時之宜。未有定制。非所以永為後法也。其改封諸侯王。皆以郡為國。《魏志‧明帝紀》又《蓺文類聚》五十一。


《報陳王植等詔》


此柰乃從涼州來。道里既遠。又來東轉煖。故柰中變色不佳耳。《初學記》二十八又《御覽》九百七十作故柰色非如夏也。


《詔陳王植》


吾既薄才。至于賦誄特不閑。從兒陵上還。哀懷未散。作兒誄為田公家語耳。《御覽》五百九十六。


《與陳王植詔》


昔先帝時。甘露屢降於仁壽殿前。靈芝生芳林園中。自吾建承露盤已來。甘露復降芳林園仁壽殿前。《蓺文類聚》九十八《初學記》二《御覽》八百七十二


《與陳王植手詔》


王顏色瘦弱何意耶。腹中調和不。今者食幾許米。又啖肉多少。見王瘦。吾甚驚。宜當節水加餐。《御覽》三百七十八。


《陳國相為國王制服詔》


若正名實司空議是也。且謂之國相。而不稱臣制服。則亦名實有錯。若去相之號。除國之名。則傷親親之恩也。宜釋輕從重。以彰優崇之大義也。《通典》八十八。


《獲玉印告廟詔》


推原符瑞。有感而至。宜因祭祀。奠于文思皇后神座前。以慰神靈之思念。《通典》五十五。


《拒蔣濟請議封禪詔》


聞濟斯言。使吾汗出流足。自開闢以來。封禪者七十餘君耳。故太史公曰。雖有受命之君。而功有不洽。是以中閒曠遠者。千有餘年。近者數百載。其儀闕不可得記。吾何德之修敢庶茲乎。濟豈謂世無管仲。以吾有桓公登泰山之志乎。吾不敢欺天也。濟之所言。華則華矣。非助我者也。公卿侍中。尚書常侍。省之而已。勿復有所議。亦不須荅詔也。《晉書‧禮志》下《宋書‧禮志》三《魏志‧高堂隆傳》載首二句。


《玉佩詔》


中書領軍遊擊皆玉佩。《御覽》二百四十引《高堂隆集》已巳詔。


《弔陳群母詔》


司空今遭母憂。當遣使者弔祭如故事。《通典》八十三。


《以蔣濟為護軍將軍詔》


夫骨鯁之臣。人主之所仗也。濟才兼文武。服勤盡節。每軍國大事輒有奏議。忠誠奮發。吾甚壯之。就遷為護軍將軍加散騎常侍。《魏志‧蔣濟傳》。


《以夏侯惇等配饗武帝廟庭詔》


昔先王之禮于功臣。存則顯其爵。沒則祭于大蒸。故漢氏功臣。祠于廟廷。大魏元功之臣。功勳優著。終始休明者。其皆依禮祀之。《魏志‧明帝紀》注引《魏書》。


《詔有司議中山王衮犯禁》


王素敬慎。邂逅至此。其以議親之典議之。《魏志‧中山恭王袞傳》。


《詔何楨》


揚州別駕合楨。有文章才。試使作許都賦。成上不封。得令人見。《御覽》五百八十七引文士傳。


《禁淫祀詔》


郡國山川。不在祀典者。勿祠。《宋書‧禮志》四《通典》五十五。


《減鞭杖之制詔》


鞭作官刑。所以糾慢怠也。而頃多以無辜死。其減鞭杖之制。著于令。《魏志‧明帝紀》。


《諡山陽公為孝獻皇帝詔》


蓋五帝之事尚矣。仲尼盛稱。堯舜巍巍蕩蕩之功者。以為禪代乃大聖之懿事也。山陽公深識天祿永終之運。禪位文皇帝。以順天命。先帝命公行漢正朔。郊天祀祖。以天子之禮。言事不稱臣。此舜事堯之義也。昔放勛殂落。四海如喪考妣。遏密八音。明喪葬之禮。同于王者也。今有司奏喪禮比諸侯王。此豈古之遺制。而先帝之至意哉。今諡公漢孝獻皇帝。《魏志‧明帝紀》注引獻帝傳。


《入賈逵祠詔》


昨過項。見賈逵碑像。念之愴然。古人有言。患名之不立。不思年之不長。逵存有忠勳。沒而見思。可謂死而不朽者矣。其布告天下。以勸將來。《魏志‧賈逵傳》。


《詔下司空》


征南將軍帶金紫都督使。位高任重。近者正朝。乃與卿校同執羔非也。自今以後。從特進應奉璧者。如故事。《通典》七十五。


《皇后崩稱大行詔》


稱大行者。所以別存亡之號。故事已然。今當如林議。稱大行。《通典》七十九文德郭后崩侍中蘇林議宜稱大行。


《報孫禮詔》


敬納讜言。促遣民作。《魏志‧孫禮傳》。


《詔衛臻》


殿舍不成。吾所留心。卿推之何。《魏志‧衛臻傳》。


《幸許昌還詔》


吾省與僕射何異。《魏志‧徐宣傳》。


《宣下靈命瑞圖詔》


張掖郡玄川溢涌。激波奮蕩。寶石負圖。狀像靈龜。宅于川西。嶷然磐峙。倉質素章。麟鳳龍馬。煥炳成形。文字告命。粲然著明。《魏志‧管寍傳》。


《議獄從寬𥳑詔》


有虞氏畫象而民弗犯。周人刑錯而不用。朕從百王之末。追望上世之風。邈乎何相去之遠。法令滋章。犯者彌多。刑罰愈眾。而姦不可止。往者案大辟之條。多所蠲除。思濟生民之命。此朕之至意也。而郡國蔽獄。一歲之中。尚過數百。豈朕訓導不醇。俾民輕罪。將苛法猶存為之陷穽乎。有司其議獄緩死。務從寬𥳑。及乞恩者。或辭未出而獄以報。斷非所以究理盡情也。其令廷尉。及天下獄官。諸有死罪。具獄以定。非謀反及手殺人。亟語其親。治有乞恩者。使與奏當文書俱上。朕將思所以全之。其布告天下。使明朕意。《魏志‧明帝紀》。


《選舉詔》


欲得有才智文章。謀慮淵深。料遠若近。視昧而察。籌不虛運。策弗徒發。端一小心。清修密靜。乾乾不解。志尚在公者。無限年齒。勿拘貴賤。卿校已上。各舉一人。《魏志‧王昶傳》。


《贈諡徐宣詔》


宣體履至實。直內方外。歷在三朝。公亮正色。有託孤寄命之節。可謂柱石臣也。常欲倚以台輔。未及登之。惜乎大命不永。其追贈車騎將軍。葬如公禮。諡曰貞侯。《魏志‧徐宣傳》。


《詔問程喜》


問青州刺史程喜。寍為守節高乎。審老疾尪頓邪。《魏志‧管寍傳》。


《收考解弘詔》


汝非曾閔。何言毀邪。促收考竟。《魏志‧高柔傳》。


《原解弘詔》


孝哉弘也。其原之。《魏志‧高柔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