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卷五十五〉



《闕名(一)》


《詔》


唯有一息。足堪負荷。思所散其憂懷終傷道車四望。《御覽》七百七十三引晉《陽秋》曰《魏書》云詔曰云云。


《魏令》


官長卒者。官吏皆齊衰。葬訖而除之。《通典》九十九。


《喪葬令》


王及郡公侯之國者薨。其國相官屬長史。及內史下令長丞尉。皆服斬縗。居倚廬。妃夫人服齊縗。朝晡。詣喪庭。臨以喪服。視事葬訖。除服。其非國下令長丞尉。及不之國者相內史。及令長丞尉。其相內史吏。皆素服三日哭臨。其雖非近官。而親在喪庭執事者。亦宜制服。其相內史。及以列侯為吏令長者無服。皆發哀三日。《通典》八十八。


《上言孔子祀典》


漢舊立孔子廟襃成侯。歲時奉祠。辟雍行禮。必祭先師。王家出穀。春秋祭祀。今宗聖侯奉嗣。未有命祭之禮。宜給牲牢。長史奉祀。尊為貴神。《魏志‧崔林傳》景初中魯相上言。


《上言大人見襄武》


有大人見。身長三丈餘。跡長三尺二寸。白髮。著黃單衣。黃巾柱丈。呼民王始語云。今當太平。《魏志》陳留王紀咸熙二年八月襄武縣言又見《水經‧渭水》注引《魏志》襄武上言。


《奏改廟樂舞》


改漢氏宗廟。安世樂曰正世樂。嘉至樂曰迎靈樂。武德樂曰武頌樂。昭容樂曰昭業樂。雲翻舞曰鳳翔舞。育命舞曰靈應舞。武德舞曰武頌舞。文昭舞曰大昭舞。五行舞曰大武舞。《魏志‧文帝紀》黃初四年注引《魏書》有司奏。


《奏立親廟二》


太皇帝大長秋。與文帝之高祖共一廟。特立武帝廟。百世不毀。《魏志‧明帝紀》注引黃初四年有司奏案黃初中不合預稱文帝當是裴松之追改。


《奏改埋銘旌》


祖宗之號。所以表德。題旌古今異儀。今列祖之號。宜改施新銘旌。故旌故杠所埋如怡等議。與重俱埋于廟內外之左。《通典》八十四引魏《尚書奏》。


《奏改元太和》


易曰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首出庶物。萬國咸寍。宜為太和元年。《宋書‧禮志》一引《尚書奏》。


《奏置大鈞樂》


臣聞德盛而化隆者。則樂舞足以象其形容。音聲足以發其歌詠。故薦之郊廟。而鬼神享其和。用之朝廷。則君臣樂其度。使四海之內。徧知至德之盛。而光煇日新者。禮樂之謂也。故先王殷薦上帝以配祖考。蓋當其時而制之矣。周之末世。上去唐虞幾二千年。韶箾南籥武象之樂。風聲遺烈。皆可得而論也。由斯言之。禮樂之事。弗可以已。今請太祖武皇帝樂宜曰武始之樂。武神武也。武又跡也。言神武之始。又王跡所起也。高祖文皇帝樂。宜曰咸熙之舞。咸皆也。熙興也。言應受命之運。天下由之皆興也。至于群臣述德論功。建定烈祖之稱。而未制樂舞。非所以昭德紀功。夫歌以詠德。舞以象事于文。文武為斌。兼秉文武。聖德所以章明也。臣等謹制樂舞。名章斌之舞。昔簫韶九奏。親于虞帝之庭。武象大武。亦振于文武之阼。特以顯其德教。箸其成功。天下被服其光煇。習詠其風聲者也。自漢高祖文帝。各逮其時。而為武德四時之舞。上考前代制作之宜。以當今成業之美。播揚弘烈。莫盛于章斌焉。樂志曰。鐘磬于戚。所以祭先王之廟。又所以獻酬酳酢也。在宗廟之中。君臣莫不致敬。族長之中。長幼無不從和。故仲尼荅賓牟賈之問曰。周道四達。禮樂交通。傳云。魯有禘樂。賓祭用之。此皆祭禮大享。通用盛樂之明文也。今有事于天地宗廟。則此三舞宜竝以為薦享。及臨朝大享。亦宜舞之。然後乃合古制。事神訓民之道。關于萬世。其義益明。又臣等思惟三舞宜有總名。可名大鈞之樂。鈞平也。言大魏三世同功以至隆平也。于名為美。于義為當。《宋書‧樂志》一太和初公卿奏又《通典》一百四十一。


《奏樂舞冠服》


祀圓丘以下武始舞者。平冕。黑介幘。玄衣裳。白領袖。絳領袖。中衣絳合幅絝。絳黑韋鞮。咸熙舞者。冠委貌。其餘服如前。章斌舞者。與武始咸熙舞者同服。奏于朝庭。則武始舞者。武冠。赤介幘。生絳袍單衣。絳領袖。阜領袖。中衣虎文畫合幅絝。白布。黑韋鞮。咸熙舞者。進賢冠。黑介幘。生黃袍。單衣白幅絝。此三舞者。皆執羽籥。其餘服如前。《宋書‧樂志》一太和初尚書又奏。又《通典》一百四十一。


《奏諡文昭皇后》


蓋孝敬之道。篤乎其親。乃四海所以承化。天地所以明察。是謂生則致其養。歿則光其靈。誦述以盡其美。宣揚以顯其名者也。今陛下以聖懿之德。紹承洪業。至孝烝烝。通于神明。遭離殷憂。每勞謙讓。先帝遷神山陵。大禮既備。至于先后未有顯諡。伏惟先后恭讓著于幽微。至行顯于不言。化流邦國。德侔二南。故能膺神靈嘉祥為大魏世妃。雖夙年登遐。萬載之後。永播融烈。后妃之功。莫得而尚也。案諡法。聖聞周達曰昭。德明有功曰昭。昭者光明之至盛。久而不昧者也。宣上尊諡曰文昭皇后。《魏志‧文昭甄皇后傳》注引《魏書》三公奏。


《奏立文昭皇后廟》


自古周人始祖后稷。又特立廟以祀姜嫄。今文昭皇后之于萬嗣。聖德至化。豈有量哉。夫以皇家世妃之尊。而克讓允恭。固推盛位。神靈遷化。而無寢廟以承享祀。非所以報顯德昭孝敬也。稽之古制。宜依周禮。先妣別立寢廟。《魏志‧文昭甄皇后傳》注引《魏書》三公奏又見《晉書‧禮志》上《宋書‧禮志》三。


《奏議文昭皇后廟樂》


禮。婦人繼夫之爵。同牢配食者。樂不異。文昭皇后今雖別廟。至于宮縣樂器音。均宜如襲議。《宋書‧樂志》一《尚書奏》又《通典》一百四十七。


《奏外祖母喪制》


漢舊事亡闕。無外祖制儀。三代異禮。可臨畢御還寢。明日反吉便膳。《通典》八十一太和六年四月明帝有外祖母敬后夫人之喪尚書奏。


《奏事》


今作洛陽宮殿。取白石之人。鑽山索異石。鑿石求雲母。工役之事。莫過于此。《白帖》。《魏名臣奏》。


《奏定告瑞儀》


秦靜議。當遣兼太尉告祠。以武皇帝從五精以上六座。餘眾神皆不設牲。用如郊祭。《通典》五十五《尚書奏》。


《奏增定告瑞冊文》


冊文侍中韋誕所作。文中皇皇后帝。即五精之帝。昔舜受禪告天云皇皇后帝。亦合五精之帝。于文少不可分別。可更增五精字。《通典》五十五《尚書奏》。


《奏定七廟制》


大魏三聖相承。以成帝業。武皇帝肇建洪基。撥亂夷險。為魏太祖文皇帝繼天革命。應期受禪。為魏高祖上集成大命。清定華夏。興制禮樂。宜為魏烈祖。更于太祖廟北為二祧。其左為文帝廟。號曰高祖昭祧。其右擬明帝。號曰烈祖穆祧。三祖之廟。萬世不毀。其餘四廟。親盡迭遷。一如周后稷文武廟祧之禮。《晉書‧禮志》上景初元年六月群公有司奏又見《宋書‧禮志》三。


《奏不毀文昭皇后廟》


蓋帝王之興。既有受命之君。又有聖妃協于神靈。然後克昌厥世以成王業焉。昔高辛氏卜其四妃之子。皆有天下。而帝摯陶唐。商周代興。周人上推后稷以配皇天。追述王初。本之姜嫄。特立宮廟。世世享嘗。周禮所謂奏夷則歌中呂。舞太濩。以享先妣者也。詩人頌之曰。厥初生民。時維姜嫄。言王化之本。生民所由。又曰閟宮有侐。實實枚枚。赫赫姜嫄。其德不回。詩禮所稱姬宗之盛。其美如此。大魏期運。繼于有虞。然崇弘帝道。三世彌隆。廟祧之數。實與周同。今武宣皇后文德皇后各配無窮之祚。至于文昭皇后。膺天靈符。誕育明聖。功濟生民。德盈宇宙。開諸後嗣。乃道化之所興也。寢廟特祀。亦姜嫄之閟宮也。而未著不毀之制。懼論功報德之義萬世或闕焉。非所以昭孝示後世也。文昭廟宜世世享祀。奏樂與祖廟同。永著不毀之典。以播聖善之風。《魏志‧文昭甄皇后傳》有司奏。


《奏議燕王不稱臣》


禮莫崇于尊祖。制莫大于正典。陛下稽德期運。撫臨萬國。紹太宗之重。隆三祖之基。伏惟燕王體尊戚屬。正位藩服。躬秉虔肅。率蹈恭德。以先萬國。其于正典。闡濟大順。所不得制。聖朝誠宜崇以非常之制。奉以不臣之禮。臣等平議。以為燕王章表。可聽如舊式。中詔所施。或存好問。準之義類。則宴覿之族也。可少順聖敬。加崇儀稱。示不敢斥。宜曰皇帝敬問大王侍御。至于制書。國之正典。朝廷所以辨章公制。宣昭軌儀于天下者也。宜循法。故曰制詔燕王。凡詔命制書。奏事上書。諸稱燕王者。可皆上平。其非宗廟助祭之事。皆不得稱王名。奏事上書文書。及吏民皆不得觸王諱。以彰殊禮。加于群后。上遵正典尊祖之制。俯順聖敬烝烝之心。二者不愆。禮實宜之。可普告施行。《魏志‧陳留王紀》有司等議奏又見《通典》六十七。


《奏事2》


世祖朝有獻虎者。問虎何食。對曰食肉。詔曰。下民厭糠。何忍以肉食虎。乃命虎賁射之。斯實得計于時。而名垂于後。《御覽》八百九十二引《魏名臣奏》。
夫樂所以播德通靈。《初學記》十五引《魏名臣奏》。


《請太后令書稱詔制》


殿下聖德光隆。寍濟六合。而猶稱令與藩國同。請自今殿下令書。皆稱詔制。如先代故事。《魏志‧高貴鄉公紀》群公請。


《鍾繇諡議》


繇昔為廷尉。辨理刑獄。決嫌明疑。民無怨者。猶于張之在漢也。《魏志‧鍾繇傳》注引《魏書》有司議諡以為。


《以劉康襲爵素服奪情議》


按周禮。天子公卿諸侯吉服。皆玄冕朱裏。玄衣纁裳。有喪凶。則變之麻冕黼裳。邦君麻冕蟻裳。云麻冕者。則素冕麻。不加采色。又變其裳。亦非純吉。亦不純凶。漢氏承秦。改六冕之制。以玄冠絳衣一服而已。有喪凶之事。則變吉服。以從𥳑易。故諸王薨。遣使者拜嗣子為王。則玄冠縗絰。服素以承詔命。事訖。然後反喪服。攷之前典。則差周書。論之漢室。則合常制。《通典》七十二魏《尚書奏》。


《議誅曹爽等》


春秋之義。君親無將。將而必誅。爽以支屬。世蒙殊寵。親受先帝握手遺詔。託以天下。而包藏禍心。蔑棄顧命。乃與晏颺及當等。謀圖神器。範黨同罪人。皆為大逆不道。《魏志‧曹爽傳》會公卿朝臣廷議以為云云于是收爽羲訓何晏鄧颺丁謐畢軌李勝桓範張當等皆伏誅夷三族。


《議發王淩令狐愚冢》


春秋之義。齊崔杼鄭歸生。皆加追戮。陳尸斲棺。載在方策。淩愚罪宜如舊典。《魏志‧王淩傳》朝議以為。
《議斬李豐夏侯玄等》


《議斬李豐夏侯玄等》


豐等各受殊寵。典綜機密。緝承外戚椒房之尊。玄備世臣竝居列位。而包藏禍心。構圖凶逆。交關閹豎。授以姦計。畏憚天威。不敢顯謀。乃欲要君脅上。肆其詐虐。謀誅良輔。擅相建立。將以傾覆京室。顛危社稷。毓所正皆如科律報毓施行。《魏志‧夏侯玄傳》公卿朝臣廷尉議。
《文昌殿前鐘虡銘》


《文昌殿前鐘虡銘》


惟魏四年。歲在丙申。龍次大火。五月丙寅。作蕤賓之鐘。《文選‧魏都賦》劉淵林注。案丙申當是丙辰乃明帝青龍四年也。


《中論序》


予以荀卿子孟軻懷亞聖之才。著一家之法。繼明聖人之業。皆以姓名自書。猶至于今厥字不傳。原思其故。皆由戰國之世。樂賢者寡。同時之人。不早記錄。豈況徐子中論之書。不以姓名為目乎。恐歷久遠。名或不傳。故不量其才。喟然感歎。先目其德以發其姓名。述其雅好不刊之行。屬之篇首。以為之序。其辭曰。世有雅達君子者。姓徐。名幹。字偉長。北海劇人也。其先業以清亮臧否為家。世濟其美。不隕其德。至君之身十世矣。君含元休清明之氣。持造化英哲之性。放口而言。則樂誦九德之文。通耳而識。則教不再告。未志乎學。蓋已誦文數十萬言矣。年十四。始讀五經。發憤忘食。下帷專思。以夜繼日。父恐其得疾。常禁止之。故能未至弱冠。學五經悉載于口。博覽傳記。言則成章。操翰成文矣。此時靈帝之末年也。國典隳廢。冠族子弟。結黨權門。交援求售。競相尚爵號。君病俗迷昏。遂閉戶自守。不與之群。以六籍娛心而已。君子之達也。學無常師。有一業勝己者。便從學焉。必盡其所知。而後釋之。有一言之美。不令過耳。必心識之。志在總眾言之長。統道德之微。恥一物之不知。愧一蓺之不克。故日夜亹亹。昃不暇食。夕不解衣。晝則研精經緯。夜則歷觀列宿。攷混元于未形。補聖德之空缺。誕長慮于無窮。旌微言之將墜。何暇讙小學。治浮名。與俗士相彌縫哉。故浮淺寡識之人。適解驅使榮利。豈知大道之根。然其餘以疏略為太簡。曾無憂樂。徒以為習書之儒。不足為上。欣之者眾。辯之者寡。故令君州閭之稱。不早彰徹。然秉正獨立。志有所存。俗之毀譽。有如浮雲。若有覺而還反者。則以道進之。忘其前之謗己也。其犯而不校。下學而上達。皆此之類也。于時董卓作亂。劫主西遷。奸雄滿野。天下無主。聖人之道息。邪偽之事興。營利之士得譽。守貞之賢不彰。故令君譽聞不振于華夏。玉帛安車不至于門。攷其德行文蓺。實帝王之佐也。道之不行。豈不惜哉。君避地海表。自歸舊都。州郡牧守。禮命踧踖連武欲致之。君以為縱橫之世。乃先聖之所厄困也。豈況吾徒哉。有譏孟軻。不較其量。擬聖行道。傳食諸侯。深美顏淵荀卿之行。故絕迹山谷。幽居研幾。用思深妙。以發疾痎。潛伏延年。會上公撥亂。王路始闢。遂力疾應命。從戍征行。歷載五六。疾稍沈篤。不堪王事。潛身窮巷。頤志保真。淡泊無為。惟存正道。環者之牆。以庇妻子。并日而食。不以為戚。養浩然之氣。習羨門之術。時人或有聞其如此。而往觀之。或有頗識其真。而從之者。君無不容而見之。厲以聲色。度其情志。倡其言論。知可以道長者。則微而誘之。令益者不自覺。而大化陰行。其所匡濟。亦已多矣。君之交也。則不以其短各取其長而善之。取故少顯盡已之交。亦無孜孜和愛之好。統聖人中和之業。蹈賢哲守度之行。淵默難測。誠寶偉之器也。君之性常欲損世之有餘。益俗之不足。見辭人美麗之文。竝時而作。曾無闡弘大義。敷散道教。上求聖人之中。下救流俗之昏者。故廢詩賦頌銘贊之文。著中論之書二十二篇。其所甄紀。邁君昔志。蓋千百之一也。文義未究。年四十八。建安二十三年春二月遭厲疾。大命隕頹。豈不痛哉。余數侍坐。觀君之言。常怖篤意自勉。而心自薄也。何則。自顧才志。不如之遠矣耳。然宗之仰之。以為師表。自君之亡。有子貢山梁之行。故追述其事。麤舉其顯露易知之數。沈冥幽微。深奧廣遠者。遺之。精通君子。將自贊明之也。中論元板本。案此序徐幹同時人作舊無名氏意林中論六卷任氏注任嘏與幹同時多著述疑此序及注皆任嘏作不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