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帝》




《議封故齊王奮詔》


齊王奮。前坐殺吏。廢為庶人。連有赦令。獨不見原。縱未宜復王。何以不侯。又諸孫兄弟作將。列在江渚。孤有兄獨爾云何。《吳志‧孫奮傳》注引《江表傳》。


《與眾僧書悼支謙》


支恭明不救所疾。其業履沖素。始終可高。為之惻愴。不能已已。釋藏百字三號出三藏記集十三。


《封孫綝等詔》


朕以不德。守藩于外。值茲際會。群公卿士。暨于朕躬。以奉宗廟。朕用憮然。若涉淵水。大將軍忠計內發。扶危定傾。安康社稷。功勳赫然。昔漢孝宣踐阼。霍光尊顯。襃德賞功。古今之通義也。其以大將軍為丞相荊州牧。食五縣。恩為御史大夫衛將軍。據右將軍。皆縣侯。幹雜號將軍亭侯。闓亦封亭侯。《吳志‧孫綝傳》。
《襃德賞功詔》


《襃德賞功詔》


夫襃德賞功。古今通義。其以大將軍綝為丞相荊州牧。增食五縣。武衛將軍恩為御史大夫衛將軍中軍督封縣侯。威遠將軍授為右將軍縣侯。偏將軍幹。雜號將軍亭侯長水校尉張布。輔導勤勞。以布為輔義將軍。封永康侯。董朝親迎。封為鄉侯。《吳志‧嗣主休傳》。


《遣李衡還郡詔》


丹陽太守李衡以往事之嫌。自拘有司。夫射鉤斬袪。在君為君。遣衡還郡。勿令自疑。同上。


《止奏立皇后太子詔》


朕以寡德。奉承洪業。蒞事日淺。恩澤未敷。加后妃之號。嗣子之位。非所及也。《吳志‧嗣主傳》注引《江表傳》。


《加大將軍綝爵位詔》


大將軍忠敬內發。首建大計。以安社稷。卿士內外。咸贊其議。並有勳勞。昔霍光定計。百僚同心。無復是過。亟案前日與議定策告廟人名。依故事應加爵位者。促施行之。《吳志‧嗣主休傳》。
大將軍掌中外諸軍事。事統煩多。其加衛將軍御史大夫。恩侍中。與大將軍分省諸事。同上。
《聽軍出家留子弟一人除米限詔》


《聽軍出家留子弟一人除米限詔》


諸吏家有五人三人兼重為役。父兄在都。子弟給郡縣吏。既出限米。軍出又從。至于家事無經護者。朕甚愍之。其有五人三人為役。聽其父兄所欲留。為留一人。除其米限。軍出不從。同上。


《加諸將位紹》


諸將吏奉迎陪位。在永昌亭者。皆加位一級。同上。


《置學官立五經博士詔》


古者建國。教學為先。所以道世治性。為時養器也。自建興以來。時事多故。吏民頗以目前趨務。去本就末。不循古道。夫所尚不淳。則傷化敗俗。其案古置學官。立五經博士。核取應選。加其寵祿。科見吏之中。及將吏子弟有志好者。各令就業。一歲課試。差其品第。加以位賞。使見之者樂其榮。聞之者羨其譽。以敦王化。以隆風俗。《吳志‧嗣主休傳》又《宋書‧禮志》一《通典》五十三又《御覽》二百三十六。


《改葬諸葛恪等詔》


諸葛恪滕胤呂據。蓋以無罪。為峻綝兄弟所見殘害。可為痛心。促皆改葬。各為祭奠。其罹恪等事見遠徙者。一切召還。《吳志‧孫綝傳》。


《詔顧雍子裕襲爵》


故丞相雍。至德忠賢。輔國以禮。而侯統廢絕。朕甚愍之。其以雍次子裕襲爵為醴陵侯。以明著舊勳。《吳志‧顧雍傳》。


《務農桑詔》


朕以不德。託于王公之上。夙夜戰戰。忘寢與食。今欲偃武脩文以崇大化。推此之道。當由士民之贍。必須農桑。管子有言。倉廩實知禮節。衣食足知榮辱。夫一夫不耕。有受其饑。一婦不織。有受其寒。饑寒並至。而民不為非者。未之有也。自頃年以來。州郡吏民。及諸營兵。多違此業。皆浮船長江。賈作上下。良田漸廢。見穀日少。欲求大定。豈可得哉。亦由租入過重。農人利薄。使之然乎。今欲廣開田業。輕其賦稅。差科彊羸。課其田畝。務令優均。官私得所。使家給戶贍。足相供養。則受身重命。不犯科法。然後刑罰不用。風俗可整。以群僚之忠賢。若盡心于時。雖太古盛化。未可卒致。漢文升平。庶幾可及。及之則臣主俱榮。不之則損削侵辱。何可從容俯仰而已。諸鄉尚書可共咨度。務取便佳。田桑已至。不可後時。事定施行。稱朕意焉。《吳志‧嗣主休傳》。


《為四男作名字詔》


人之有名。以相紀別。長為作字。憚其名耳。禮名子欲令難犯易避。五十稱伯仲。古或一字。今人競作好名好字。又令相配。所行不副此瞽字伯明者也。孤嘗哂之。或師友父兄所作。或自已為。師友尚可。父兄猶非。自為最不謙。孤令為四男作名字。太子名𩅦。𩅦音如湖水灣澳之灣。字莔。莔音如迄今之迄。次子名𩃙。𩃙音如兕觥之觥。字𧟨。𧟨音如玄礥首之礥。次子名枂。枂音如草莽之莽。字𥁕。𥁕音如舉物之舉。次子名𠅬。𠅬音如襃衣下寬大之襃。字㷏。㷏音如有所擁持之擁。此都不與世所用者同。故鈔舊文。會合作之。夫書八體損益。因事而生。今造此名字。既不相配。又字但一。庶易棄避。其普告天下。使咸聞知。《吳志‧嗣主休傳》立子𩅦為太子注引《吳錄》。


《答張布》


孤之涉學。群書略徧。所見不少也。其明君闇主。奸臣賊子。古今賢愚成敗之事。無不覽也。今曜等入。但欲與論講書耳。不為從曜等始更受學也。縱復如此。亦何所損。君特當以曜等恐道臣下奸變之事。以此不欲令入耳。如此之事。孤己自備之。不須曜等然後乃解也。此都無所損。君意特有所忌故耳。《吳志‧嗣主休傳》休欲與博士祭酒韋曜博士盛沖講論道蓺曜沖素皆切直布恐入侍發其陰失令已不得專因妄飾說以拒遏之休答曰。
書籍之事。患人不好。好之無傷也。此無所為非。而君以為不宜。是以孤有所及耳。政務學業。其流各異。不相妨也。不圖君今日在事。更行此于孤也。良所不取。《吳志‧嗣主休傳》布又言懼妨政事休答曰。
聊相開悟耳。何至叩頭乎。如君之忠誠。遠近所知。往者所以相感今日之巍巍也。詩云。靡不有初。鮮克有終。終之實難。君其終之。《吳志‧嗣主休傳》。


《立吳興郡詔》


古者分土建國。所以襃賞賢能。廣樹藩屏。秦毀五等。為三十六郡。漢室初興。闓立乃至百五。因事制宜。蓋無常數也。今吳郡楊羨永安餘杭臨水及丹陽故鄣安吉原鄉於潛諸縣地勢。水流之便。悉注烏程。既宜立郡以鎮山越。且以藩衛明陵。奉承大祭。不亦可乎。其亟分此九縣為吳興郡。治烏程。《吳志‧歸命侯傳》分丹陽為吳興郡注。


《詔陸凱》


君所議誠是大趣。然未合鄙意。如何此宮殿不利。宜當避之。乃可以妨勞役。常坐不利宮乎。父之不安。子亦何倚。《吳志‧陸凱傳》注引《江表傳》。


《下詔用孫丞》


自今已後。用侍郎皆當如今宗室丞顧榮儔也。吳志宗室孫植傳注引文土傳又見《通典》二十一。
《以范慎為太尉詔》


《以范慎為太尉詔》


慎勳德俱茂。朕所敬憑。宜登上公以副群望。以為大尉。《吳志‧孫登傳》注引《吳錄》。


《報司馬昭書》


知以高世之才。處宰輔之任。漸導之功。勤亦至矣。孤以不德。階承統緒。思與賢良。共濟世道。而以雍隔。未有所緣。嘉意允著。深用依依。今遣光祿大夫紀陟。五官中郎。將弘璆。宣明至懷。《吳志‧歸命傳》皓遣使隨紹彧報書曰注引《江表傳》曰皓書兩頭言曰稱名言而不著姓。


《答華覈》


得表以東觀儒林之府。當講校文蓺。處定疑難。漢時皆名學碩儒。乃任其職。乞更選英賢。問之以卿研精墳典。博覽多聞。可謂悅禮樂。敦詩書者也。當飛翰騁藻。光贊時事。以越揚班張蔡之疇。怪乃謙光。厚自菲薄。宜勉脩所職。以邁先賢。勿復紛紛。《吳志‧華覈傳》。


《與舅何植書》


昔大皇帝以神武之略。奮三千之卒。割據江南。席卷交廣。開拓洪基。欲祚之萬世。至孤未德。嗣守成緒。不能懷集黎元。多為咎闕。以違天度。闇昧之變。反謂之祥。致使南蠻逆亂。征討未克。聞晉大眾。遠來臨江。庶竭勞瘁。眾皆摧退。而張悌不反。喪軍過半。孤甚愧悵。于今無聊。得陶濬表云。武昌以西。並復不守。不守者非糧不足非城不固。兵將背戰耳。兵之背戰。豈德兵邪。孤之罪也。天文縣變千上。士民憤歎于下。觀此事勢。危如累卵。吳祚終訖。何其局哉。天匪亡吳。孤所招也。瞑目黃壤。當復何顏見四帝乎。公其最勉奇謨。飛筆以聞。《吳志‧歸命侯傳》注引《江表傳》。
《遺群臣書》


《遺群臣書》


孤以不德。忝繼先軌。處位歷年。政教凶勃。遂令百姓。久困塗炭。至一朝。歸命有道。社稷傾覆。宗廟無主。慚愧山積。沒有餘罪。自惟空薄。過偷尊號。才瑣質穢。任重王公。故周易有折鼎之誡。詩人有彼其之譏。自居宮室。仍抱篤疾。計有不足。思慮失中。多所荒替。邊側小人。因生酷虐。虐毒橫流。忠順被害。闇昧不覺。尋其壅蔽。孤負諸君。事已難圖。覆水不可收也。今大晉平治四海。勞心務于擢賢。誠是英俊展節之秋也。管仲極讎。桓公用之。良平去楚。入為漢臣。舍亂就理。非不忠也。莫以移朝改朔。用損厥志。嘉勖休尚。愛敬動靜。夫復何言。投筆而已。《吳志‧歸命侯傳》注引《江表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