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雜



民雜處而各有所能,〔所能〕者不同,此民之情也。大君者,太上也,兼畜下者也。下之所能不同,而皆上之用也。是以大君因民之能為資,盡包而畜之,無能(取去)〔去取〕焉。是故不設一方,以求於人,故所求者無不足也。大君不擇其下,故足;不擇其下,(則為下易)〔則易為下〕矣。易為下則莫不容,〔莫不〕容故多下,多下之謂太上。
君臣之道,臣(有事)〔事事〕而君無事(也)。君逸樂而臣任勞,臣盡智力以善其事,而君無與焉,仰成而已。〔故〕事無不治,治之正道然也。人君自任而(獨)〔務〕為善以先下,則是代下負任蒙勞也,臣反逸矣。故曰:「君人者好為善以先下,則下不敢與君爭〔為〕善以先君矣。」皆(稱)〔私其〕所知以自覆掩;有過則臣反責君,逆亂之道也。
君之智未必最賢於眾也,以未最賢而欲〔以〕善盡被下,則(下)不贍矣。若〔使〕君之智最賢,以一君而盡贍下則勞,勞則有倦,倦則衰,衰則復反於(人)不贍之道也。是以人君自任而躬事,則臣不事事,是君臣易位也。謂之倒逆,倒逆則亂矣。人君苟任臣而勿自躬,則臣皆事事矣。是君臣之順,治亂之分,不可不察也。